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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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4日 星期日

光世代12M/3M[每月899元]無法申裝,ADSL 8M/640K [每月878元]應調降到600元才合理。期盼光世代服務能盡快普遍化!

住處網路速度只能到ADSL 8M/640K(每月878元),無法申請光世代12M/3M(每月899元)(註一)。因為要距離中華電信機房600公尺以內才能安裝光世代,詢問中華電信何時能夠申裝光世代,得到無法確定的回應。意思就是,沒有時間表,遙遙無期的意思。

就經濟考量而言,原先的ADSL 8M/640K(每月878元),若可以申裝光世代12M/3M(每月899元),等於是每個月多花21元,就可以享受下載速度為原先的1.5倍(12/8),上傳速度為原先的4.8倍(1024*3/640),但是價格只有原先的1.0239倍(899/878),因此無法申裝光世代,對於原先ADSL用戶來說,是非常不划算的。

若是以每月899元,速度為12M/3M,設為基準點;那麼每月878元,速度應該是11.719M/2.929M才對,而不是只有8M/640K。同樣的道理,8M/640K應該只能收費599.333元方為合理。

另外,就社會公平正義的原則來說,網路服務應該是要追求普遍性,中華電信董事長呂學錦也表示3年砸下1,000億元建設100Mbps光纖網路(註二),因為網路服務幾乎已經等同於公共服務,甚至也算是宅宅人權了!因此希望中華電信能趕快加速線路埋設速度,以符合社會正義,同時也符合縮短城鄉差距的理念。

註一:中華電信,新舊速率對照及新費率。
https://123.cht.com.tw/webecss/sn129.htm?Refer=HiNet#&&/wEXAQUNU2VydmljZU5vZGVJRAUDMTMyncEMb6+VWXvF/Z0I88i8UTlUuDQ=

註二:2011-08-08 工商時報,中華電:下半年大投資計畫 不變。中時電子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12050903/122011080800265.html

2011年8月8日 星期一

轉載:遷村?世界銀行怎麼說[謝志誠]

http://www.taiwan921.lib.ntu.edu.tw/newpdf/ST050.html

各執其詞,年復一年

去年這個時候,莫拉克風災後滿一周年,政府發表「災滿周年重建成果」,人民走上街頭,夜宿凱 道,以「反迫遷、反分化」為訴求,要求政府正視「原鄉重建」的意願;一年之後,莫拉克風災後滿二周年,政府舉辦「國際研討會」,並發表「災後重建2周年工 作成果」,人民則紛紛提起撤銷「劃定特定區域」訴願及行政訴訟,申請國家賠償,並預計在八月八日前往行政院抗議,以「還我原鄉生存權」為訴求,指控政府上 至總統,下至地方無不致力於歌功頌德,企圖再次以經費消耗等數字來爲政績塗脂抹粉,掩飾「災區部落零重建、安全返家無進度」的實情!

一年前,如此;一年後的今天,也是如此。

問題出在哪?兩年下來,從中央政府以降,以至於投入重建的民間組織都一致認為他們是在做 「對」的事,他們體恤災民之苦,因為組合屋不好,跳過安置而以最快的速度蓋好永久屋送給受災者。而外頭嚷嚷,或傳遞部落內部聲音,或抒發己見者並不認同。 他們認為這是個強迫遷居的政策,過程更是製造部落的矛盾與分裂。官方當然是強烈否認,並且誓言要把永久屋基地打造成美如彩虹的永續社區。 因此,一年之後,第三周年的情景又會如何?

我只能說,這是一場沒有「錯」的重建,主事者不認為有問題,所以就沒有要解決的問題。因此,未來一年,此番情景將持續,而「聚焦」的聲音會越來越小。

外來聲音,加減聽聽

與其各執一詞,各說各話,不如聽聽別人怎麼說。

去(2010)年,世界銀行(World Bank)【註1】發表了由Jha等人編寫的一本手冊《Safer Homes, Stronger Communities A Handbook for Reconstructing after Natural Disasters》。這本手冊的目的在於協助參與大規模災後重建計畫的政策決定者與計畫管理者,如何在災後做好住宅與社區重建的決策。手冊從指導原則切 入,提出建議,並反映關鍵的概念,包括參與(participation)、合作(collaboration)、永續性 (sustainability)及降低風險(risk reduction)等。

手冊內容共分成四個部分。其中,第一部分(重建任務及如何進行)第五章,標題為「To Relocate or Not to Relocate(遷村或不遷村)」【註2】,細看其內容,發現頗多值得國人參考之處,事隔一年,再度整理,提供大家參考。

過去的,或許已經來不及;未來的,永遠來得及。拜託愛好「雄辯」者,不要說「國情不同、民情不同」,就如同請來國際專家學者參加研討會般,「加減聽聽」好不好?!

遷或不遷,非二選一

Jha在「遷村或不遷村」一章的概述裡頭,強調其目的在於引導計畫管理者儘量減少遷村的案例, 並在遷村是絕對必要時,儘量減少遷村的範圍和影響。Jha指出,過去以來,因為缺乏嚴格的災害風險評估,即使風險並非因地而定(site- specific),遷村卻經常成為一個降低風險的策略。不過,只要方法正確,包括確認遷村對家庭的社會和經濟的影響,並試圖使他們緩和下來,適應新的居 住地,遷村是可以支持的。

因此,Jha並不是反對遷村,甚至認為在「災害是因為原居住地特有的脆弱性(site- specific vulnerabilities)而引起,如洪泛區、不穩定的山腰、土壤液化區」、「災害可能造成地形的改變,讓社區基地變得脆弱不再適合住居」、「從原 居住地離開可以降低面對未來災害風險脆弱性(vulnerability)」及「脆弱性通常是不太可能解決」等前提下,將脆弱的社區遷移到一個實際上較安 全的地方,經常是保護社區免於未來災害傷害的最佳途徑。

不過,Jha提醒,遷村是一種過程,過程中社區內的住宅、財產及公共基礎建設都應該在另外一個 地點重新建立起來。而且,遷村通常不是正確的解決方案,因為不是所有的風險都因當地特性(site-specific)而起,而且遷村本身也承擔許多的風 險。要找到適合的基地來搬遷受災害影響的社區,可能是一項嚴峻的挑戰。不合適的基地,可能導致生計的流失、社區意識及社會資本的流失、文化疏離及貧窮,甚 至演變到後來,搬遷者放棄新基地,又返回到原居住地。

指導原則

遷村或不遷村?世界銀行提出下列指導原則:

  • 一個有效或可以產生預期結果的遷村計畫應該是要讓受影響的人們願意站出來協助,且看法或意見是正向且積極的。
  • 遷村不是一個「二選一」的決策。風險可以簡單地靠降低村落的人口,而不是靠著把村落全部的人遷移到另外一個地方來達成。
  • 遷村不是只有把「人」移入新居(rehousing)而已,還得包括生計的恢復,社區、環境及社會資本等的重建。
  • 較好的作法是建立激勵機制,鼓勵他們搬遷,而不是強迫他們離開。
  • 遷村應該儘可能地靠近原來的社區。
  • 當地社區(host community)是受影響的人的一部分,應該被涵蓋在規劃範圍。

遷村失敗,事出有因

儘管越來越多的研究顯示,遷村是很少成功的,但決策者還是低估災後遷村的社會後果,冒然做出遷村決策。經歸納,造成遷村失敗的因素有:

一、不適宜的遷村基地

幸福、安全與健康是選擇遷村基地的準則之一。遷村失敗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於把幸福、安全與健康的 權重放得太低。會以不適宜的土地作為遷村計畫的用地,往往是因為該土地可以很快的取得。一般來講,這種土地不是政府擁有,就是被政府所控制,或者它的地形 有利於快速用來建造房屋。出於同樣的因素,人類為了防範一個危機(例如海嘯)而移居,卻發現自己已暴露在另一個新的危機,例如因遷村而引起的生計危機、高 犯罪率、公共服務不足等。

二、距離維持生計的地點及社會網絡太遠

接近有就業機會的地區,往往缺乏負擔得起的土 地,迫使遷村到土地價格比較便宜的週邊地區。然而,一個不可持續的遷村計畫,其中的一個關鍵因素就是新基地距離維持生命所必需的資源(例如可放牧的土地及 食物的來源等)、親戚、社會網絡、生計及市場等太遙遠。此外,即便土地便宜,要把基礎設施和服務帶到偏遠地區,又可能變得非常昂貴。因此,新基地的完整成 本分析,應該包括基礎設施的投資及服務的提供,如公共運輸系統。2004年印度洋海嘯斯里蘭卡的案例顯示,當供應商遷移到遠離市場的地方,生計將受到影 響。

三、社會文化不當的安置與佈局

住宅設計、佈置(應該是包括基地的佈局與房屋內部的佈局)及建造方法,經常被歸咎為災後遷村計畫被拒絕或失敗的理由,特別是在農村地區。移居的社區之所以會放棄新基地的理由,經常被提到的有:

  • 使用不熟悉的土地利用方式來規劃安置計畫,導致親屬和鄰里無法聚集在一起。親屬與鄰里間的凝聚力對農村地區而言,是很重要的。
  • 缺乏足夠的空間容納工具棚、牲畜及其他農業的需要,加上土壤條件差,缺乏灌溉、工具、農業投入和牲畜等,導致要在農業地區重新建立以農地為基礎的生計,變得很困難。
  • 錯誤的住宅設計和施工(如缺乏保暖)、有限的平面空間、難以擴充和改良、缺乏家用和生活活動空間等。
  • 不足的接近機會且缺乏公共運輸,特別是前往市場及社會設施的公共運輸。
  • 與當地或鄰近社區發生衝突和產生競爭,這些社區無法從遷村過程得到任何好處,且缺乏資源治理的結構。
  • 將不同種族、宗教或社會背景的社區遷移至近在咫尺(彼此間的距離不很遠),導致社會衝突。
  • 失婚者和女性為戶主的家庭遭受性虐待和肢體暴力。

如果重建計畫牽涉到土地的合併、佈局的改變,或引進新的住宅設計和建築技術,則大部分的這些風險也適用於現地重建。在這種情境下,擬訂遷村計畫(雖然很簡略),可能是必要的。

四、缺乏社區參與

諮詢社區的人、請他們來參與基地的選擇與規劃、了解他們的需要與價值,以及從當地的經驗和當地 環境的知識獲得領悟等等,都有助於降低遷村的風險。引進外面的勞工來興建新的安置居地,不僅阻止了社區的參與,且剝奪社區成員的就業機會。缺少社區的參 與,可能阻礙自主權意識的發展,以及對家及安置居地的責任感,導致疏離感,並養成長期依賴外援的習慣。2004年印度洋海嘯重建案例,為一個費時、成功的 實例,過程中,社區參與並負責選擇遷村地點。

五、低估遷村成本的預算編列

低估遷村成本是常見的,且可能 因而削弱整個遷村過程。硬體成本(基礎設施、住宅建築)及軟體成本(指導課程、培訓、社會救助及臨時公共服務)都應該基於保守假設予以預估,且持續資助幾 年期間,一直到社區已經能夠完全適應新的居住地,且生計都已經重建起來。估計的數字應包括提供足夠的經費用來協助佔用荒廢或閒置空間的人 (squatters),或那些沒有辦法提供土地所有權證明的人,以及其他有土地使用權問題的人。

遷村成功,掌握關鍵

社區遷移需要透過妥善的規劃及充分的資助計畫等來減緩風險。資助計畫包括土地交換、創造就業機會、確保食物安全、改善衛生服務的取得、到工作地點的交通、共有財產權的恢復,以及社區及經濟發展的支持等。如果能掌握下列關鍵,遷村更可能成功:

  • 受影響的社區參與關鍵的遷村及執行決策,包括基地的選擇、基本需求的界定、安置計畫、住宅設計及執行等;
  • 生計沒有中斷;
  • 水、公共運輸、健康服務、市場及學校是方便、容易到達且負擔得起的;
  • 人們能為自己帶來高感性的、高精神的或高文化的價值,如宗教法器、利用廢棄物製作建築組件、雕像或其他地方性的地標等;
  • 屬於相同社區的人,被安置在同一個基地;
  • 與原居住地的感性的、精神的及文化的依戀沒有太高;
  • 住宅設計、安置居地佈局、自然棲息地及社區設施符合社區的生活方式;
  • 社會、環境及災害風險評估確認原居住地的風險已經不可能被減緩,而社區可以放心地適應遷村基地;
  • 與搬遷者的溝通是頻繁且透明的,解決申訴的機制是有效的;
  • 遷村及減緩經濟衝擊的資助,是充分的,且可以持續一段合理的時間。

小小建議,免蹈覆轍

遷村或不遷村?如果能不遷村,最好不要遷;如果一定要遷,一定要做好評估,一定要讓社區有參與的機會。世界銀行提出的建議,不妨聽聽。做到的,鼓鼓掌;還沒做到的,值得做的,趕上改進;來不及的,記在心裡就好,不是要打嘴砲,辯到你死我活。

  • 如果有可能的話,要避免遷村。特別避免遷村到遙遠的地方。要盡最大的努力,保持社區在一起。
  • 如果遷村正在被考慮,一定要針對遷村的環境、社會及經濟風險,以及替代地點的風險舒緩策略成本,有一個詳細的、參與式的評估。
  • 政府不僅應該在他們自己的住宅計畫中避免遷村,而且應該約束非政府部門重建計畫內的遷村村方案。因為,非政府部門所以常挑選遷村,一方面是為了獲得較高能見度,另一方面則是為了管理方便。
  • 接受遷村的社區應該要求參與重建的機構,在基地鑑定及遷村過程,給他們一個主導的角色。
  • 參與重建的機構應該決定如何針對遷村計畫安排財務的聯合監督,以及如何確認監督結果可以融入進行中的計畫。
  • 如果遷村沒有辦法避免的話,一定要組織社區遷村委員會參與決策過程。
  • 機構應該聘請夠資格且有經驗的專家提供服務,協助遷村計畫的設計及執行。
  • 在遷村地點提供水、電、醫療服務、學校、市場、警察局及公共運輸等基本公共服務等,其技術、財務與體制上的可行性到底如何?應該在計畫階段就要講清楚。一旦確定要遷村,這一切都必須在遷村前就已經到位。
  • 在專家的協助下,透過遷村計畫好好地規劃搬遷者如何經協助回復他們的生計活動,或者在遷村地點開展他們不同的生計。
  • 個人或集體文化財產的遷村,要有規劃。
  • 評估及舒緩遷村對當地社區的衝擊(或影響),並針對防止社會衝突與犯罪問題、青年人犯罪及二次遷移等作好準備。
  • 透過設計、預算編列及貫徹措施,防止已遷村的社區或居民回去原居住地。
  • 預估遷村計畫所需的時間及牽涉的費用務必保守。

註1:世界銀行集團,俗稱世界銀行(World Bank),是一個國際組織,總部設在美國首府華盛頓,包括5個成員組織,即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IBRD)、國際開發協會(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IDA)、國際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多邊投資擔保機構(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MIGA)和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ICSID)。

註2:relocate,有人翻譯成搬遷、再安置、重新安置;另外一個字resettle,有人翻譯成重新安 置、重新定居。由於手冊聲明其所稱relocate,不同於其他國際組織所稱的resettle,為區隔兩者,並與國內用詞一致,將前者譯為「遷村」,後 者譯為「移居」。


2011年7月30日 星期六

轉載:爸爸,抱我,不要爆肝! 父親節前夕行動[苦勞網]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30.html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3233

父親節 不快樂!──爸爸,抱我,不要爆肝!

──我工作時間太長,看不到小孩醒著的樣子    
──公司六點就廣播叫我回家,但五點半先交代工作說今天要做完      
──我工作太累,沒力氣生小孩        
──我好不容易放假,沒心情出去約會,更別說結婚當爸爸          
──我半夜才回家,公司說我是留下來打籃球            
──勞基法兩週84?我一週就84!              
──我學生的家長從來沒簽過聯絡簿

超時工作就是消滅健康、消滅家庭、消滅工作機會!

廢除勞基法84條之一!
每日工作八小時,是文明社會承認的勞工基本保障!
不同的工作性質考量,不能超越勞工的健康和人權!
縮短工時,把多出來的工作分給失業的人!
減少工作量,才能減少醫療資源的消耗!
保全要巡邏、交管、收發信件、人車檢查、保持警戒,不是坐著沒事幹!

2011年8月7日(星期日)10:00-12:00
勞工委員會(台北市延平北路二段83號)-遊行-新光三越廣場(忠孝西路館前路口)
父親節不快樂,獻肝給大官,祭拜過勞死好兄弟
發起單位: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 新竹地區保全業產業工會
主辦單位: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 新竹縣議員高偉凱服務處
桃竹苗區:當天8:30竹北、8:45新豐、9:00湖口發車  報名專線:03-6570655 

說明:合法的跟「變相」的超時工作或責任制,都來自這一條惡法:

勞基法84-1: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註:
勞基法30條:每日8小時,每雙週84小時的規定
勞基法32條:每月加班超過30條的部份上限為46小時的規定
勞基法36條:每七日至少有一日休息作為例假的規定
勞基法37條:每年19天國定、民俗節日及勞動節
勞基法49條:女工夜間工作之特殊保護的規定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 新竹地區保全業產業工會 
於父親節 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陳情書

消滅超時工作!終結責任制!廢除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

八小時工作制是勞動憲法,不容違反

* 八小時工作制,以及勞基法有關工時、休假、女工夜間工作等規定,我們應該把它當作台灣這個文明社會有關勞工身心健康、家庭、社會發展等等的最基本保障;超過這個標準,就等於是次等國民、甚至倒退到石器時代或奴隸制。任何工作性質的「特殊考量」,不應該凌駕於文明社會裡人權的基本要求。

  
工作時間、工作量難以認定的職種,應確立為工作量協商制   

* 現行八十四條之一放到勞動現場,已經被等同於「工時無上限」。其原始的用意,應是工作性質特殊造成工作量與工作時間難以被監督。正確的做法,是由勞資協商「在八小時範圍內」合理的工作量,而不是將八小時上限的大門打開。至於極少數單次工作超過八小時的職種,寧可比照工時調整的方式,但整體工作時數仍應以兩週八十四小時為上限,並且應採嚴格認定。

當前勞動現場,勞方沒有和資方平等協商的實力   

* 即使是工作量/工時協商,在修法或執法時,也必須考量到台灣目前勞資實力不對等,所謂「勞資協商」,往往就是雇主說了算。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解釋令,應該就「基準」問題由官方明確訂定;基準以上,才是協商的範圍。

變相的責任制,勞動檢查效果有限,應根本關閉84-1的大門   

* 因為開了84-1的大門,必然就讓很多事業單位跟著溜過去,特別是製造業或服務業普遍存在變相的責任制。即使有勞動檢查,也無法應付諸如「他是留在公司打籃球」、「可以請補休(但實際永遠沒機會休或休不完)」、「他有寫加班單就會給加班費(但公司的文化就是沒人敢寫)」等等類似的情況,還有在家工作或半夜收到簡訊等等情況。

監視性、間歇性工作並不是特別輕鬆

* 以保全人員為例,並不是坐著不動、看看監視器、每兩個小時繞一圈就好;長時間保持警戒(包括出入管制、開門甚至敬禮)、收發信件包裹、檢查人車、交管、清潔等等,也需要保全員付出心力。況且,工作再輕鬆,也不是延長工時上限的理由,這妨礙了勞工正常的家庭與社交生活。固然,保全不同的駐點,有「很操」或「很涼」的差別,但這應該以其他的方式反應在勞動條件上(例如薪資及加班費),而非踐踏原有的勞動基準。

政府應創造有利於勞工爭取調薪的環境

* 還有大量的非責任制勞工,領得到加班費,也經常在超時工作。因為薪資過低,需要靠加班費來彌補,這造成了幾十年來台灣工人「喜歡加班」的現象。勞工在正常八小時工作時間內無法掙得生活所需,是文明社會的恥辱,也造成長期以來工人沒有時間或沒有心思進修、看小孩的功課、除了夜市人生和進香團以外沒有更多元的休閒;更不要提在對待小孩時付出更大的耐心與同理心以取代放縱或打罵。

降低工時才能創造就業機會,降低失業率   

* 八十四條之一、彈性或變形工時、將假日加班「加倍」給付解釋成「只要加一天」等等「取消」或「降低」加班費計算的法規,使得雇主叫員工加班比較省錢、增加僱用比較貴,等於是鼓勵雇主使用加班。反過來說,兩個每月工時高達兩百六、七十小時的職位,等於是消滅一個工作機會。現在政府統計上的失業率雖然儘量在下壓,但增加的職缺大多是短期僱用的人員。長工時/低工資早已不是台灣在競爭力上的強項、我們也不願意倒退到六、七○年代的水平。整體降低工時,才能真正創造穩定的就業機會。

削價競爭、無償加班無法提升產業競爭力

* 台灣的「科技代工業」現況是毛利率越來越低,老闆把壓低勞工薪水、要求勞工無償加班視為cost down、維持利潤的主要方式,而不是真正提升技術。企業競爭力不該來自剝削勞工,政府若要推動產業轉型,應該先消滅超時工作,讓企業在合法的前提下提高競爭力。

中華民國100年8月7日
主題:勞工 標籤: 保全業工時 張貼者: 張心華

2011年7月29日 星期五

轉載:7-29-2011 林保華 : 鐵老大翻車,共產黨搖晃[反共團新聞稿]

http://www.taiwanus.net/news/press/2011/201107290558311338.htm

中國高鐵追撞事故駝鳥心態的支那共匪把車箱連屍體就地掩埋



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新聞稿

鐵老大翻車,共產黨搖晃
理事長 林保華 7-29-2011

723災難發生後的第5天,中國領導人、總理溫家寶終於到現場溫州現身了

。就像六四趙紫陽帶著溫家寶到天安門廣場說他來遲了。然而這次溫家寶

還解說一番是因為臥在病床11天。他的謊言立即被揭穿,網友列出這11

他如何接見外賓與主持國務院會議。溫家寶為何非來不可,為何要說謊?

那是因為這場災難與他有關。

這次衝撞的,一般都認為就是中國的高鐵,但是為了保護中國高鐵的品牌

以便可以繼續外銷賺錢,一定要把它叫做“動車”,可是哪有不動的車?

他們的差別只是動車速度略慢而已。但是不論是火車、高鐵,還是動車,

都是鐵道部領導的。這是這幾年強調“提速”後的產物。

早在幾年前,中國開始發展高鐵時,日本就因為中國翻版日本的技術而不

滿,中國則完全否認。看來這個否認還有一定道理,否則中國要把災難賴

給日本了。但是當今年71京滬高鐵通車,發生56事故後,官方還詭辯說

,日本不也那樣嗎?這次災難,更有人不要臉的說,是美日策動蠕蟲進入

中國調度室電腦裡的驚天大陰謀。

正是溫家寶出任總理後,尤其是2008年秋天金融風暴,溫家寶以4兆救市

,許多就是落到鐵道部發展高鐵。可是正在中國高鐵發展的巔峰期,部長

劉志軍以貪腐罪下馬,這位被江澤民知遇,為胡錦濤欣賞,再投靠溫家寶

的貪官污吏,就被胡錦濤開刀了。

鐵道部一位退休工程師聲言因為安全問題而一輩子不會搭乘高鐵。劉志軍

下馬後,高鐵也以安全為名而減速,可見當局已經知道內裡出了問題,只

是什麼問題,一直對外保密。明知高鐵有問題,溫家寶今年6月下旬出訪

英、德,居然還推銷中國的高鐵技術,那是要把災難輸出到西方國家。天

下有這樣的總理嗎?

中國的鐵道部門,號稱“鐵老大”,就像共產黨那樣,從1949年建國以來

在中國享有壟斷特權,因此也是貪官污吏的溫床。發展高鐵更被賦予維穩

的戰略意義,以致強迫彈丸之地的香港也必須自掏腰包興建高鐵;甚至已

經策劃要在台灣海峽打造高鐵隧道實現統一大業。

不幸,中國共產黨慶祝90大壽後,“鐵老大”也車毀人亡,這是什麼兆頭

,莫非中共的“鐵桶江山”也要毀了?這只能由時間來檢驗。而災難發生

地在“溫”州,也顯出與“溫”家寶脫不了干係。最改革的領導人尚且如

此,何況其他?

至於需要挖掘的事件的真相,有兩個方面,一是事故的真相,一是誰下令

停止救人而急急通車?

如果說高鐵大躍進是出於共產黨一向的好大喜功心理(如今加上這是可供

貪污的大“蛋糕”),那麼救難時砸爛車廂的毫無人性,更是共產黨罪惡

的大暴露。除了停止救人以外,還有中宣部封鎖資訊的指令,以及官員(

包括掛出“總工會”的招牌)對受難家屬的無恥恐嚇,也必須追究。在網

路時代,他們所做的一切,已經難以遁形,中國老百姓也將從大騙局中逐

漸覺醒。

溫州3千百姓自發舉行燭光悼念晚會,說明香港六四燭光晚會已經滲透到

中國內地;溫州人從“向錢看”轉向“向人看”,是中國發生巨變的先聲

。香港網民也將在730舉辦燭光晚會來悼念723死難者,並且推動中國民眾

也這樣做。

最終,人性將戰勝黨性,那也就是中國共產黨垮台之日!

2011年6月21日 星期二

轉載:【十萬連署強力募集】搶救台灣最後1%的天然海岸線 阿塱壹古道

http://blog.roodo.com/aurorahope/archives/15851637.html

阿塱壹古道

搶救綠蠵龜的覓食地─阿塱壹古道你可以這樣做:

行動一、10萬人連署,現在才兩萬多人,請幫忙轉寄!

連署網頁: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0092414511000

行動二、請協助社會賢達參與聯署!


例如:歌手、樂團、作家等大眾知名人物具有群眾影響力,只要願意號召粉絲,10萬人的連署將可以很快達成! 如果你有認識的名人,煩請不吝協助聯繫。

名人可以做什麼:
1. 上網聯署
2. 在專屬的粉絲團發佈搶救訊息(聯署與後續相關訊息)
3. 現身參與6月22日(三)搶救阿塱壹記者會
4. 為阿塱壹創作,比如:寫歌、寫詩、寫文章
5. 還有很多可能,歡迎與我們聯繫 EMAIL:voteforalangyi@gmail.com

行動三、「搶救阿塱壹古道 號召10萬人連署」記者會


時間:6月22日(三)上午10:00-10:30
地點:台北市NGO會館 多功能廳 (台北市青島東路8號,近立法院,捷運善導寺站)

歡迎關心阿塱壹的好朋友,6月22日(三) 鬥陣來參加!


行動四、6月到9月,讓我們一起為綠蠵龜建『產房』!

在3月到5月份的八次阿塱壹古道巡禮之中, 共有三次發現可愛的綠蠵龜在覓食。依照習性,3到5月份是求偶期 。6到9月份是產卵期。 阿塱壹古道是台灣本島唯一有綠蠵龜上岸的紀錄。

【急】募款:屏東環保聯盟『綠農的家』捐出200箱有機洋蔥, 籌募10萬元調查經費。

【急】人力:6到9月份的綠蠵龜監測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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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1日 星期二

轉載:加盟連鎖,假主子真奴僕![王乾任]

http://hre.pro.edu.tw/zh.php?m=14&c=1306739990

加盟連鎖,假主子真奴僕!

文/王乾任(文字工作者)

書名:血汗超商~連鎖加盟如何變成鍊鎖枷盟

作者:吳偉立

出版社:群

  2008年美國金融海嘯爆發後,台灣也遭受波及,失業率不斷攀升。

  沒想到,政府為了提振就業市場,降低失業數字,竟然枉顧國內微型創業僅有六成成功率(也就是說有四成失敗,這些失敗者將背負創業貸款,又沒工作,落入更悲慘的處境),鼓勵老百姓投身加盟事業。

  也因此,2009年初的連鎖加盟大展獲得了媒體熱烈的報導,甚至直指加盟連鎖將成為失業族再創人生新高峰的捷徑。

  當時我便期期以為不可,因為加盟雖然是便捷的創業法門,但失敗率卻不可謂不高,政府不該貿然將失業大軍往連鎖加盟事業推。

  再者,台灣的勞動條件惡化,政府其實難辭其咎。根據統計,台灣非典型就業人口約68.7萬人,佔總勞動人口的6.71%,且有逐年增加的趨勢。而非典型就業,指的是有雇主的「非全職員工」,像是日薪臨時工、排班工讀生、接案的SOHO族。但政府官員卻說,由於全球化趨勢影響,台灣企業紛紛將工廠外移,工作外包,再不然就是以臨時工或排班方式,降低營運成本,因為雇用正職員工的成本相對較高,非典型就業是全球趨勢。

  立法委員盧秀燕認為,非典型就業人口是一種假性失業。一個月排班16個小時的兼差工讀生,或日薪臨時工,收入可能完全無法滿足生活需求,但是因為有工作,卻還是被算入就業,其實並不公平。

  然而,官員卻說,非典型就業並非都是壞處,因為已婚婦女、中高齡者能夠因此增加就業機會。根據台灣連鎖暨加盟協會表示,目前台灣約有2.5萬家加盟連鎖門市店面,也就是說連鎖加盟系統其實是時薪工讀的主要聘雇方。

  是否只要增加就業機會就好,管他有就業機會的人是否能夠溫飽?

  直到讀到吳偉立的《血汗超商~連鎖加盟如何變成鍊鎖枷盟》,原來還有一個更為叫人驚訝的事實,就算是成功存活下來的加盟事業,加盟主也不是從此人生一帆風順,坐享當頭家的成就感,而是落入另一場永無止境的夢靨。

  根據吳偉立的研究,台灣現行加盟連鎖制度是對加盟主極為不利的「加盟連鎖」(Franchise Chain),而非對加盟主較有利的「合作連鎖」(Cooperate Chain,各自營店老闆聯合建立連鎖總部,股權由老闆共有,利潤與成本由老闆共享)與「自願連鎖」(Voluntary Chain,門市全由老闆自行成立,擁有完全所有權,只付給連鎖體系廣告與招牌租借費)。

  「加盟連鎖」不但要出資開店,承擔裝潢店租水電人事成本,違規時自己出資開設的店面還會被連鎖加盟總部沒收且取消經營權,不但如此,加盟門市只能向加盟總部採購原物料/商 品,即便加盟主可以在外面找到更便宜的進貨管道(之前鮮芋仙加盟主聯合抗議總公司事件就是因為原物料採購費用不合理),而且總公司還規定最低採購量,報廢 品不得退貨(形同向總公司買斷,而非一般寄售),加盟主之營業成本太高,且都是不能變動的固定成本,加盟主若想提增利潤,除了努力拚業績就是壓低人力成 本,於是時薪兼職成為加盟連鎖事業的主要聘雇方式。

  而加盟主被連鎖企業總部的合約吃得死死的。門市展店的各種設備器材要加盟主出資,每日營收得先回繳總公司(假設一家便利超商門市每日現金收入30萬/因為有代收費,5000家超商就是15億(天),一個月就是450億, 如此龐大的現金流,光是存在銀行賺利息都是驚人的收入),再由總公司扣除(房租、水、電、原物料)成本後,提撥給加盟主。加盟主只得向總公司採購商品,且 必須按照總公司的販售價購買,還規定最低購買量,就算賣不掉,報廢品的成本也得自行吸收,違規時加盟權不但被回收,連店面設備也全都歸總部所有。

   這一切,起因於政府漠視加盟連鎖制度中加盟總部與加盟主間的不平等契約(例如,放任加盟總部可以向加盟主販售高出市價之不合理原物料,為何政府不能提供 加盟連鎖事業的定型化契約,要求加盟總部遵守?),當加盟總部權力太大,結果造就出變相扭曲的聘雇型態。官員們根本在胡說八道的是,加盟連鎖事業多為內需 產業,但是從實際獲利情況來看就知道,加盟連鎖總部是在保證自己絕對能夠獲利的前提下,將營運風險全都轉嫁給加盟主。

  知名連鎖加盟事業鮮芋仙爆發加盟主聯合向總公司抗議事件,就起因於向公司採購原物料比逕自向外購買來得貴上許多。不合理的成本支出,讓加盟主損益難平,只好走上街頭抗議。

  加盟主必須支出一切營運成本,承擔營運風險。相反的,總公司只靠一套經營Know-How,就能大搞連鎖加盟事業,向加盟主收取高額的加盟金、商標使用權利金,每天的營收現金,以高出市價的不合理價格將原物料/商品販售給加盟主(還能以規模經濟回過頭壓榨上游產品供應商,壓低進貨成本,甚至收取上架費)。

   不僅如此,超商總部為了進一步控制商圈與加盟主,往往在某家門市營業額上軌道或者超額完成業績任務後,向加盟主表示,為了卡佔商圈,必須在鄰近地點開設 分店,當然,加盟主有優先權。加盟主不開分店都不行,不開的話,業績被迫得和新門市分享,但開了之後,雖然能夠獨攬業績甚至衝高業績,但卻得負擔龐大的展 店成本。而且,只要商圈越繁榮,加盟主就得吃下越多的門市。但是,當有一天商圈沒落,人潮離開時,滿手門市卻苦無業績的加盟主,只能選擇解約結束營業,把 打拚的成果留給總公司(通常總公司會先以直營門市的方式接收,再尋找新的加盟主將門市交出去)。

  更慘的還在後頭,加盟連鎖的各種營運成本都是固定的,只有人事成本可由加盟主自行決定。這些加盟連鎖門市的加盟主為了節省勞動成本,多半聘請時薪兼差員工,極少聘請全職員工。雖然政府已將時薪工作最低工資調高為每小時98元,但由於連鎖加盟事業裡的成本考量,不少排班員工的時薪其實只有70~80元,而且卡班時間甚長,不亞於正職員工。甚至於加盟主為了多賺一點錢,盡量減少正職員工人數,增加排班工讀生不說,還自己卡大量的班(好節省人事支出),根據吳偉立的研究,超商加盟主一天超過16小時的時間待在門市裡工作是常態,甚至展店期間還得經歷兩三個月不眠不休的卡班,而代價就是飲食不正常,胃病成為常態。

  試想,2.5萬家加盟連鎖得聘用多少非典型就業人口?(這還不算其他零售通路業聘僱的非典型就業人口),而2300萬人口的台灣竟然擁有2.5萬家加盟連鎖門市(還不計其他獨立或直營連鎖門市),等於每920人就得養一家加盟門市,其營運壓力可想而知。

  其實,人事成本自主權很可能是連鎖總部故意放給加盟主的畢竟根據幾近壟斷式的加盟合約,總公司同樣可以在合約裡規定保障勞動條件的門市人員聘用辦法,吳偉立發現,付薪水給員工這個動作,無形中讓加盟主以為自己是老闆(強化頭家意識),忽略自己其實是被連鎖總部剝削,其實只能聽命連鎖總部,根本就只是個領薪水(頂多有業績獎金)的工頭的殘酷現實。

  近年來,成立加盟連鎖總部已經成為新興獲利管道,我只要搞出一門獨家生意的Know-How,就可以找人協助成立加盟連鎖事業體,再透過連鎖加盟協會對外吸收加盟主,從權利金、裝潢、原物料,甚至房租(因為店鋪租約都是加盟總部和房東私下簽的,為的是防止加盟主帶店叛逃),都可以大賺加盟主的錢財。

最 叫人心酸的是政府相關單位放任不管,讓加盟連鎖事業無止盡的發展,最後結果就是商圈飽和,市場過度競爭,加盟主人人有飯吃,但都吃不飽(資本家因為加盟門 市增加,權利金與原物料價差費賺不完)。努力推動加盟連鎖事業的背後,真正獲利的是企業財團,所增加的就業機會也都是吃不飽餓不死的非典型就業機會,而且 許多非典型就業機會也並不是真正聘顧中高齡人口(試著回想一下,零售百貨事業裡的門市員工,應該是年輕人遠大過中壯年人吧?)

明 知加盟連鎖事業在台灣異常發達,卻連一條管理加盟連鎖事業,保障加盟主(與門市員工)的連鎖商店法都沒有。只引用公平交易法,而且還被有心護航加盟總部的 學者曲解法條,導致總部與加盟主間的契約關係極為不合理,放任加盟總部對加盟主予取予求,簽定各種不平等合約,政府卻不聞不問,放任剝削事實的存在,只因 沒有「違法」(法都是正義而公平的嗎?依法行政似乎能讓人逃避面對法本身可能就有所偏袒的真相,誠如馬克思所說,法律是為統治階級/資本家而服務的)。

如 果政府願意正視零售百貨業中的加盟連鎖門市與總部的不平等條約,適度的干預,替加盟主爭取高一些的營業利潤,要求加盟總部也一起承擔營運風險(例如報廢品 不該全由門市吸收成本,畢竟是由加盟總部強行配量,加盟主無力抗拒),當加盟主的獲利能力提升,為了店面長久營運的考量,自然會提高非典型就業顧員的時 薪,甚至聘請全職員工。

加 盟主實質上根本被當作工頭而非頭家,而且還是必須由自己支付勞動成本來賺取收入的次級工頭(一般上班族主管階層,至少由企業提供各種工作所需的器材與成本 支出),但國家在法令上卻是偏袒加盟總部(資本家),被加盟事業鏈鎖,一輩子替資本家流血流汗,賣命辛苦打拚,甚至連自己被剝削了都不知道(因為每天忙於 門市工作,日復一日,早以無心於事物)。

面對連鎖加盟的殘酷真相,吳偉立認為,推動國家修法重視連鎖加盟主的權利有其必要,不過更為實質且立即的幫助,是加盟主們必須私下建立關係,水平串連,共同向連鎖總部爭取更符合公平原則的合約條件。

借用馬克思的《共產黨宣言》裡說過的話,「全世界的無產階級必須聯合起來」,全台灣的連鎖事業加盟主也必須聯合起來,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利,因為你們是最努力辛勤工作的一群人,應該獲得合理的回報,不能再被連鎖加盟總部的不平等合約給綑綁、剝削了!

2011年5月23日 星期一

關於「王老師踹共」的思索 [鄭光倫] -言論自由-管制論-市場論

http://blog.roodo.com/aurorahope/archives/15670167.html

這幾日的台灣社會都因「王老師」的「511大震預言」而沸騰:網友紛 紛以「是芥末日」發揮創意揶揄諷刺、檢察官調查有無違法囤積稻米、氣象局說要就預測地震開罰、電視媒體甚至親至南投埔里貨櫃屋前駐守。在這些社會百態中, 與民主社會至關重要的是「言論自由的界限」。這幾天各報也紛紛出現學者投書,有主張「是該管管了」的看法,也有認為「國家不宜介入」的觀點。
管制論與市場論

會出現光譜兩端的觀點,一點也不奇怪。在美國,由於憲法修正案對於言論自由以及宗教自由的保障,「宗教末世論」、「種族仇恨性言論」得以 茁壯,使得政府的管制能力甚至正當性屢屢遭逢危機。所以有學者提出「管制論」,認為言論自由應該有所限制。有人認為台灣應該仿效「管制論」,因為就「宗教 末世論」而言,台灣有「王老師」的「511大震預言」、「種族仇恨言論」則有筆名「范蘭欽」的郭冠英。

然而我們不能忽略,除了「管制論」,在美國也有「市場論」的主張者與之抗衡。市場論者認為,在一個多元主義的民主社會中,有爭議的言論應 以「更多的言論」(more speech)去治癒,讓「言論市場」不受國家的干預。在市場論者的眼中,「王老師」的預言固然對大多數人來說是「荒謬的末世論」,但縱使如此,也不應該 否認「王老師」的預言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

或許有的人會覺得奇怪而認為:「這種宗教末世論憑什麼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其實,從起源自18、19世紀的歐陸啟蒙思想的觀點來說, 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從現代民主思潮來說,言論自由具有「促進民主」以及「對抗國家」的功能。而宗教自由與言論自由之間,也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佛林特案的啟示

美國極負盛名的言論自由案件〈People vs. Larry Flynt〉曾經拍成電影《1997情色風暴》,主人翁佛林特(Flynt)是個情色大亨,經營《好色客》雜誌,在許多人眼中是個低級、下流的人物。當佛 林特因為誹謗案件在法庭外被媒體詢問「為何這樣作?」之時,他回答「如果法律連我這樣的人也保護,表示你們是安全的!」。佛林特口中的「你們」不只是「媒 體」,而是「所有公民」;佛林特口中的言論自由精神也不僅僅存在於「色情言論」。

佛林特口中的言論自由精神,也不是只有國家才需要謹記在心。我們每個公民也應該時時刻刻提醒自己:重視他人言論的「價值」。更重要的是,這份「價值」的計 算不只是以「準確不準確」、「合理不合理」去測量。也就是說,就算「王老師」的言論是「荒謬」的、是「不可信」的,用佛林特的觀點來看:「如果法律連王老 師這樣的人也保護,表示我們每個人的憲法上權利是安全的!」。

關於「王老師踹共」的思索

然而我們看到的卻是,政府「想孔想縫」的在「行政法規大海」中找尋能夠「治一治」王老師的「法寶」:查他有無違法囤積、查他有無亂報氣 象,甚至尋找詐欺的受害人。這樣的政府真的是「安全無危害」的嗎?我們生活周遭有多少事務必須作出預測?股市要分析、選舉要民調、運勢要算命……除非有可 能造成危害,否則這些都應該是自由的!此外,跟「預測」有關的,電視媒體哪件事少作了?然而電視媒體卻也跟著參加這場「全民運動」。我們要這種「跟進主流 民意、、甚至「操縱主流民意」的媒體嗎?這樣的媒體還具有「促進民主」的功能嗎?真的還能扮演「第四權」的角色嗎?

正如同當代思想家紀傑克(Slavoj Zizek)對於「理性與瘋狂」的質疑,我們也必須去思索一個問題:證明「王老師」愚蠢,就代表我們每個人是理性的嗎?當「全民」到貨櫃屋現場,要求「王 老師踹共」時,有多少人能夠想想,這是不是在「言論市場」中對於「少數言論」進行一場「霸凌」?當許多人要求南投地檢署啟動偵辦時,有多少人能夠想想,這 是不是逼迫國家機器去滿足自己「文明的幻想」、去遂行自己的快感?

(作者為政治大學法研所碩士生)

轉載:《尋找自由(第二部)》 Part One─自由之路有沒有盡頭?[ 阮銘] -內有林肯總統和金恩博士的演說辭

http://blog.roodo.com/aurorahope/archives/15639435.html

(一) 晨邊公園

一九八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我從上海撘乘中國民航到紐約。中途在舊金山進關,檢查十分嚴格,行李被一一打開;檢查員撿起一個粽子,手上拿著 個什麼工具,一下就戳穿了,露出裡面的豆沙餡。他問我那是什麼?我匆忙中說了個「bean」字,算「豆類」吧?他一聲「OK」,就放行了。原來我妹妹顧群 知道我從小愛吃豆沙粽,臨上飛機前她特意去上海有名的「喬家柵」買來放進行李的;還好是豆沙餡,聽說如果是鮮肉粽,就不「OK」了。抵達紐約甘迺迪機場 時,若瑛的外甥女阮丹青已在等候,我暫時就住她家。她是若瑛的大姊阮若珊和姊夫黃宗江的小女兒,從小同若瑛和我親近。她上北京大學時,因離中央黨校近,就 在我家住宿。北大畢業後,她考上哥倫比亞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研究生,來美四、五年,寫完了博士論文,正在等待口試,已經有兩個學校邀請她去任教,一個是波士 頓的衛斯理學院,一個是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

第 二天 ,小青(阮丹青)帶我去學校辦手續,學校分給我的宿舍,在曼哈頓上城(Up Town)西一百二十街(W120 St.)和阿姆斯特丹大街(Amsterdam Ave.)的交會處。從我宿舍的窗戶望出去,東邊有一個小小的公園 Morningside Park ——「晨邊公園」,好優雅的名字。聽小青說,哥大學生中有一個文學團體,名字就叫「晨邊社」。隔天早晨,我在窗口遙望,園中空無一人,晚秋的朝陽,斜照在 綠油油的公園草坪上,似乎在向我招手。於是我步出宿舍,穿過大街,走下一條窄窄的坡道,就進了園內。當我在陽光下漫步,舒服地呼吸著清新的「晨邊」空氣 時,突然有人出現,手拿匕首對準我的脖子。我一看是個黑人青年,要我交出錢包;他拿過去錢包翻了翻,迅速取走三十塊錢,把錢包還給我就跑。事後沒幾天,小 青的同學唐翼明約我去他家餐敘,他是哥大文學院博士研究生,正好是「晨邊社」的社員。餐桌上談起「晨邊公園」,唐翼明告訴我,哥大的校園和宿舍區都在西一 百一十二街(W112 St.)到西一百二十街(W120 St.)之間,離當年發生黑人暴動的西一百二十五街(W125 St.)的哈萊姆區不遠,我住的那個宿舍樓離得最近。那次暴動中燒毀的公寓大樓,至今沒有重建,一些無家可歸的失業黑人就在那裡棲身;我散步的「晨邊公 園」,是毒品交易的場所,有人一時毒癮發作又沒錢購買毒品,搶劫的事就時常發生,許多哥大學生都遇到過。小青的男友謝文就遇到一次,他都已走到家門口,進 電梯時被一個黑人攔住,拿刀子逼他掏出錢包,取走了三十塊錢。

這是我在美國上的自由第一課:我的自由,同那位黑人青年的自由是聯結在一起的,他沒有自由,我也沒有自由;二百多年美國的自由歷程,只是一步一步、曲曲折折地在前進,遠遠沒有最終勝利,也看不到自由之路的盡頭。

難道不是嗎?一七七六年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起草「獨立宣言」時,已宣告「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不可剝奪的權利,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然而,那時大多 數的美國人——黑人、婦女、缺少財產和受教育機會的窮人、被視為異端教派的信徒,都被剝奪了平等的自由權利。早期從英國來到北美的移民,是逃避英國國王查 理一世迫害的清教徒,他們為尋找自己的宗教自由而來;來了之後,卻不能寬容別人的自由信仰。像當時維吉尼亞的立法者都是聖公會信徒,別的教派不准被選入州 議會;傑弗遜認為不公平,他提出一項「宗教自由法令」,主張從法律上確定政教分離。傑弗遜說:「政府的合法權力只應延伸到制止人們對他人有害的行為上,而 不管我的鄰居說有二十個上帝還是根本沒有上帝,都於我無害;他既沒有扒竊我的錢包,也沒有弄斷我的腿。」這項「宗教自由法令」,在維吉尼亞州議會屢遭多數 否決。帶頭反對的是一位自由戰士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我在上海讀中學時就知道他的名字。美國獨立戰爭前,亨利在維吉尼亞州議會發表過著名演說「不自由,毋寧死」;他還提出「No representation no taxation」(無代表權不納稅),對抗英國殖民統治。那時上海學生運動反對國民黨特務恐怖統治,大家都會喊亨利喊過的「不自由,毋寧死」;但亨利反 對「宗教自由法令」的事,我來美國才知道。亨利擅長演說,總能掌握多數,阻撓傑弗遜的「宗教自由法令」通過;後來麥迪遜(James Madison)想了個辦法,把亨利明升暗降,弄到州長辦公室當主任。反對派失去亨利這位雄辯家,多數變成少數,「宗教自由法令」終於在維吉尼亞州議會獲 得通過,那已是「獨立宣言」簽署十年之後(一七八六年)。

直到十八世紀六十年代,美國這個自由國家還存在奴隸制,南部蓄奴州視奴隸為私人財產,十一個南方州為保衛蓄奴的「自由」,脫離聯邦,自己 另組「邦聯」,導致一場慘烈的南北戰爭。林肯總統(Abraham Lincoln)開始並不打算干涉南方的奴隸制,他只是反對蓄奴州從聯邦分裂出去;可是南方蓄奴州回答他,「脫離是美國的自由傳統,獨立革命就是一次偉大 的脫離」。在戰爭初期,南軍佔上風,為「統一」而戰的林肯吃了敗仗,聯邦幾乎不保。後來,林肯轉向自由主題,在一八六二年九月二十二日簽署「解放奴隸宣 言」,宣佈「一八六三年一月一日,在反叛美國的任何一個州,所有奴隸都在那時及以後永遠獲得自由」。林肯簽署這個宣言時,對身旁的內閣官員說:「先生們, 在我的生命中,我感覺自己做得最正確的事,就是簽署這份文件。」從此,北軍轉敗為勝,成千上萬奴隸從南方種植園逃到北軍營地,投入這場自由之戰;北軍中的 黑人戰士,達到一百二十六萬多人。《紐約時報》寫道:「八個月之前,黑人像野獸一樣遭到追捕,他們為活命而逃。這一切發生了多麼驚人的變化,同樣這些人, 今天排著整齊的隊列前進,肩上扛著步槍,在嘹亮的軍樂伴奏下,走到哪裡都有人拋撒鮮花,向他們致敬。」

一八六三年十一月九日,林肯在蓋茨堡國家士兵公墓的三分鐘獻辭中說:「八十七年前,我們的父輩創造了一個新國家,她孕育於自由之中,奉行 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則。現在我們正進行一場偉大的內戰,以考驗這個孕育和奉行這一原則的國家,是否能夠長久存在。世界不會忘記勇士們在這裡做了什麼,我們活 著的人應獻身於他們未竟的事業,要讓這個國家獲得自由的新生,要讓這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遠不會從地球上消失。」

中國獨裁者江澤民喜歡背誦林肯這一獻辭,卻不解其意,背完後說,他不承諾放棄對台灣使用武力,正如同林肯為「統一」而戰。江澤民無法理解,林肯是為美國獲得「自由的新生」;而他,是為消滅新生的自由國家台灣。

美國的自由之路,在林肯之後繼續遭遇無數挑戰。一九六三年是林肯簽署「解放奴隸宣言」一百週年,然而,「自由的新生」仍未在被「解放」的 奴隸中實現。八月二十八日,二十五萬民眾聚集於首都華盛頓林肯紀念堂前,在林肯雕像下舉行聲勢浩大的示威集會,黑人牧師馬丁.路德.金恩博士(Dr. Martin Luther King, Jr. I929-1968)發表了他的經典演說「我有一個夢」。我到美國遇到的新年後第一個國定假日,就是一月份的「馬丁.路德.金恩誕生紀念日」,這是雷根總 統(Ronald Regan)於一九八六年簽署法令訂立的。那一天,我在哥大圖書館找到金恩那篇演說,還有其他有關金恩的資料,閱後深受感動。金恩在「我有一個夢」中說的 那些話,雖滿懷希望,讀著卻感到沉重。他說:

——一百年前,一位偉大的美國人,第十六任總統亞伯拉罕.林肯——今天我們就站在他的身影下——簽署了「解放奴隸宣言」,給千百萬受非正義迫害的黑奴帶來希望之光,恰似結束漫漫長夜禁錮的燦爛的黎明。
——然而,一百年後,黑人依然沒有獲得自由;一百年後,黑人依然悲慘地處於種族隔離和種族歧視之下;一百年後,黑人依然生活在貧困孤島上;一百年後,黑人依然感到在自己國土家園中漂泊流離。
——我們今天來到國家的首都,是為了兌現一張支票。共和國締造者在擬定憲法和「獨立宣言」時,就簽了一張每一個美國人都能繼承的支票,向所有人承諾,不論白人、黑人,都享有不可剝奪的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然而,美國沒有兌現這筆神聖的債務,而是開給有色公民一張打著「資金不足」戳印被退回的空頭支票。但我們不相信正義的銀行會破產,不相信這個國家巨大的機會寶庫會資金不足。
——有人問,「你們什麼時候才感到滿意?」只要黑人依然是警察恐怖暴力下的犧牲品,我們就不會滿意;只要黑人在旅途勞頓後,被公路旁汽車旅館拒於門外,我 們就不會滿意;只要黑人孩子們被「僅供白人」的牌子剝奪個性、損毀尊嚴,我們就不會滿意;只要密西西比州的津人不能參加選舉,紐約州的黑人認為他們與選舉 毫不相干,我們就不會滿意。不,我們不會滿意,直到公正似水奔流,正義如泉噴湧。
——朋友們,今天我要對你們說,儘管重重困難,我依然懷有一個夢。我夢想有一天,在喬治亞州紅色山崗上,昔日奴隸的兒子,與昔日奴隸主的兒子平起平坐,親 如手足。我夢想有一天,阿拉巴馬州的黑人男孩和女孩,與白人男孩和女孩情同骨肉,攜手並進。我夢想有一天,甚至密西西比,一個充滿壓迫的荒漠之州,也會改 造成自由公正的青青綠洲。我夢想有一天,我的四個兒女,將生活在一個不是以皮膚的顏色,而是以品行的優劣作為評判標準的國家裡……
——有了這個信念,我們就能從絕望之山開採希望之石;有了這個信念,我們就能一同工作,一同祈禱,一同抗爭,一同入獄,一同維護自由。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終有一天會獲得自由。
——到了這一天,自由之聲將響徹每一座山崗,美國將成為偉大國家,這一點必須實現。那時,上帝的所有孩子,黑人和白人,猶太教徒和非猶太教徒,基督教徒和天主教徒,將攜手同唱那首古老的黑人靈歌,「我們終於自由了」。


金恩和他的這篇演說,同林肯和他的蓋茨堡演說一樣,均已名垂千古。然而,美國走向「自由的新生」之路,依然漫無盡頭。一九六八年四月三 日,在孟菲斯一次教堂集會上,金恩說了他最後的話,「只有當天空黑暗下來的時候,才能看見群星閃爍,我眺望遠方,已經看到福地,我也許不能與你們一起到達 那裡,但我要讓你們知道,情同手足的人類關係將成現實。」第二天(四月四日)晚上,金恩從汽車旅館臥室走上陽台時遭到槍擊,結束了他三十九年的短暫生命。

在哥大圖書館裡,我一邊讀著金恩,一邊腦中又浮現出晨邊公園裡遇到的那位黑人青年。我同他眼光相遇只是一瞬間,他的眼中看不出仇恨和恐 懼,雖然手中握著匕首,我從他眼中看到的只有焦慮和渴望。那究竟是毒癮發作時的生理反應?或者是對自己未來命運的迷惘?

(待續)

2011年4月29日 星期五

轉載:【新聞疑義379】上司盯胸部,女主管申訴被解雇之救濟[楊春吉(故鄉)]

【新聞疑義379】上司盯胸部,女主管申訴被解雇之救濟
文 / 楊春吉(故鄉) 【台灣法律網】

【新聞】

○○集團○○○○化學傳出性騷擾,一名女主管不堪男上司常盯著她的胸部,勸阻後卻被公司以 「辱罵主管」等理由發函警告,她向台北市勞工局投訴,因此被解雇。台北市政府認定性別歧視案成立,公司罰鍰25萬元。受害人許小姐表示,劉姓男上司經常蹲 下來和坐在椅子上的女職員討論公事,不但臉部靠到快貼在一起,眼睛也直盯著胸部看,多位女同事都十分驚恐,她也遭受不少次該名上司「異樣的眼光」。許小姐 說,某次她忍不住大聲制止男上司,對方狡辯「我只是在看衣服袖口設計」;去年六月她向公司反映,得到回應竟是「這是主管個人管理風格」,還收到警告函不得 辱罵主管;去年十月公司認定無性別歧視問題,她向勞工局申訴,卻遭解雇。台北市勞工局表示,公司高層自去年中旬即知此事,卻未積極處理,直至十月才啟動調 查機制,且陸續以許小姐影響上司聲譽等理由,將其記過、降調,最後逕自解雇,但這些處分都起因於她提出性騷擾申訴。今年三月底,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會認定 此案成立性別歧視,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對○○○○化學處以25萬元罰鍰,上周寄出審定書和裁罰書。○○○○化學則表示,一切已進入法律程序,不方便多做 回應(聯合報100年4月28日報導:上司盯胸部 女主管申訴被解雇)。


【疑義】

按性騷擾防治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 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或「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 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情形之一者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參照)。

又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對於在性騷擾事件申訴、調查、偵查或審理程序中,為申訴、告訴、告發、提起訴訟、作證、提供協助或其他參與行為之 人,不得為不當之差別待遇;違反前開規定者,除負損害賠償責任外,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性騷擾防治法第10條、第23條參照)。

另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第36條也規定,所稱性騷擾,謂「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 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或「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 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情形之一;而且雇主不得因受僱者提出本法之申 訴或協助他人申訴,而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雇主違反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第28條、第34條第1項亦規定,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受僱者或求職 者因雇主違反前開義務,受有損害者,雇主應負賠償責任(但受僱者或求職者應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0條所定期間內,請求之)。而且,受僱者或求職者發現雇主 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時,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後,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於地方主管機關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於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作 平等會申請審議或逕行提起訴願;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於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依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提起訴願及進行行政訴 訟。

當然,遇有不當及非法解僱者,勞工自得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以茲救濟(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勞上字第27號民事判決等參照)。

從而,本案報導「劉姓男上司經常蹲下來和坐在椅子上的女職員討論公事,不但臉部靠到快貼在一起,眼睛也直盯著胸部看,多位女同事都十分驚恐,她也遭 受不少次該名上司「異樣的眼光」。許小姐說,某次她忍不住大聲制止男上司,對方狡辯「我只是在看衣服袖口設計」;去年六月她向公司反映,得到回應竟是「這 是主管個人管理風格」,還收到警告函不得辱罵主管;去年十月公司認定無性別歧視問題,她向勞工局申訴,卻遭解雇。台北市勞工局表示,公司高層自去年中旬即 知此事,卻未積極處理,直至十月才啟動調查機制,且陸續以許小姐影響上司聲譽等理由,將其記過、降調,最後逕自解雇,但這些處分都起因於她提出性騷擾申 訴。」若屬實,劉姓男上司之行為,自分屬性騷擾防治法所稱性騷擾(即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屬「以歧視、侮辱之 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者)以及性別工作平等法所稱性騷擾(即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 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者),本案女主管除「得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訴,由其裁罰」外,尚得試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第28條、第30條、性騷擾防治法第10條之規定,向該雇主請求賠償,並向法院提起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以茲救濟。

另外,想問的是,為何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處理「性騷擾」事件,總是不能「無差別待遇」呢?難道「處理性騷擾」事件,還有「官大官小」、 「誰留下來對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較有利」以及「誰關係較好、權勢較大」之區別?難怪,訴訟案件如此多,原來要救濟,最後,還是要走法院!真 是,讓人覺得傷感!

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轉載:測試你的網站是否被中國封鎖[風和日麗 天氣晴]

http://what-a-good-day.blogspot.com/2007/10/blog-post.html

測試你的網站是否被中國封鎖















中國的萬里防火牆 GFW( Great Firewall)是讓世界上各國都豎起大拇指的技術
由於這項技術,讓我們的呆胞台商常常處於網路窘境
GoogleYahoo! 等搜尋引擎業者紛紛對大陸做搜尋引擎最佳化的動作
(在人家地盤上不得不低頭阿…)
透過 Wikipedia文章
就會很明白的讓你瞭解 GFW 的偉大!

如果你想知道你的網站是否被封鎖
可來到這邊測試看看
Website Test behind the Great Firewall of China
輸入完網址後
可選擇 Location,目前有:
  • Hong Kong, China
  • Beijing, China
  • Shanghai, China
再來輸入驗證碼後就可以查詢了!

GFW 封鎖最多的應該是台灣的網站吧 :p
不過除了在對岸匪區上網會被限制連外網站
就連在國外連到大陸也是有被限制的喔
後者站少數就是了

之前有跟大陸的網友聊過
他完全不知道有 GFW 這件事
他也不相信他們國家會有這種荒謬的事情
傳給他某些台灣的網站他都沒辦法連上
在漸漸跟他解說後,他才相信 GFW 的存在
其實有很多

唉…我看我的 blog 大概要被鎖了吧
鄉民阿!我們有知的權利!
所以我不故一切的爆料出來給大家知道阿~
讓我們一起解放對岸的同胞吧~

回到正題
現在這類的查詢服務還真多
之前介紹過的偵測網站或 Blog 是否還安好
也是用這種異地伺服器提供查詢服務
這類的服務看來以後趨勢應該蠻看好的


參考來源:
Test If Site Is Blocked in China?

延伸閱讀:
中共:我們真的沒有檢查網路啦
GFW 擋雙向 ?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審查
中國大陸封鎖維基媒體事件

2011年4月17日 星期日

轉載:從族譜到祖譜[李筱峰]-男女平等,父系和母系祖譜應該同列!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107450

從族譜到祖譜
李筱峰2011/03/10

數 月前認識一位美國朋友﹐他是來自加州的Mr.Ronald B McGhie (漢名牧漢龍先生)。他講一口很好的華語和福佬話(俗稱台語)。閒聊中﹐他談到他正在建立他的「族譜」﹐我聽到「族譜」﹐誤以為是過去漢人那一套宗法系統 下的家族譜系﹐等到他出示他所追蹤建立的祖先系統表給我看時﹐才知道原來不是「族譜」﹐而是「祖譜」(pedigree chart)﹐我的眼睛頓然為之一亮。

這位美國朋友以他本身為基點﹐往上追溯他的祖先﹐父系祖先與母系祖先並重﹐追蹤歷代祖先的姓名﹑出生 年﹑出生地﹐列表記錄。他本人出生於美國加州﹐他的第一代祖先兩人(即父母親)和第二代祖先4人(即內祖父母﹑外祖父母)則是猶他州鹽湖城的人﹔第三代祖 先8人(曾祖父母)當中﹐出現兩位丹麥人﹔再往上推的第四代祖先16人當中﹐出現3個丹麥人﹐1個瑞典人﹐2個蘇格蘭人﹐2個英格蘭人﹔到了第五代祖先應 該有32位(2的5次方)﹐雖然沒有完全掌握到﹐但出現的不同籍貫更多﹐除了丹麥﹑瑞典﹑蘇格蘭﹑英格蘭之外﹐又有愛爾蘭人﹑冰島人。

這份「祖譜」給我很大的啟發﹐美國人牧漢龍先生的祖先們﹐各有不同的籍貫或國籍。喜歡用「祖籍」來思考「國籍」的所謂「中國人」﹐看了這份「祖譜」之後﹐是否會罵「美獨」份子「數典忘祖」?

過 去我常犯一個錯誤﹐在敘說自己的祖先時﹐習慣說「我的祖先來自福建同安」﹐其實那只是就父系祖先而言。我的父系第五代祖先固然來自中國福建同安﹐但是我的 第五代所有祖先共有32人﹐這32人怎麼可能全都來自福建同安?我為何只挑其中那個福建同安來的祖先做標準呢?只因為我繼承他的李姓嗎?這完全是父權社會 男性中心的思考。父權社會的「族譜」﹐係以男性為中心﹐設定某一男性(如來台開基者)為基點﹐往下記列歷代子嗣﹐我只是其後代子嗣之一。這種「族譜」又往 往不列妻室全名﹐而只寫黃氏﹑林氏等﹐簡直不把女人當人。

跳出男性中心的「族譜」﹐我也開始為自己製作了一個「祖譜」﹐雖然追溯到第五代就 開始困難查考﹐不過就這五代之內的祖先們來看﹐除了李姓之外﹐還有姓林﹑葉﹑黃﹑楊﹑董﹑王﹑周…等姓﹐都是我的血脈所承自的祖先。設若他們當中有任何一 個人不存在﹐就不會有我的出現﹐可見他們與我的關係之密切。

我更清楚的知道﹐在我的祖先當中﹐有許多是屬於南島民族的平埔族西拉雅人(包括麻豆社﹑蕭壟社)。面對他們﹐我如果還只是一味地陶醉在「炎黃子孫」「中華兒女」的神話裡﹐那才真是數典忘祖哩!

(原載2000.5.1.《自立晚報》「晚安台灣」專欄)

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轉載:性別人權[台灣性別人權協會]

許多帶有性別歧視的詞語,在此篇文章出現;
另外性別不能只有單純的兩個極端,應該是尊重軸線上的種種類別。


http://hre.pro.edu.tw/zh.php?m=16&c=1300861424


2011/3/23
性別人權

性別人權

文/台灣性別人權協會(gsrat.net

  自九○年代末起,時至今日,台灣各種性別主體開始發問、發聲、發妖,她∕他們是長久以來處於性別階層和主流性別文化的弱勢,她∕他們包括女∕男同性戀、雙性戀、T/婆、C/不C、娘/man貨、變性人、跨性者、性工作者、青少年性主體、性異議份子、BDSM,真確是族繁不及備載。

   透過這些弱勢性別主體的發問(質疑約定成俗的「女/男」兩軸、異性戀體制)、發聲(分享多元/差異的性別與性的生活經驗,以及伴隨而來的社會歧視)、發 妖(展現性別主體的繽紛面貌與多姿多采),我們看到台灣社會對於性別人權的漠視和剝奪,並體認到性別人權的發展將有助於台灣社會在思惟和空間上的開拓。

   性別作為思惟範疇和運動綱領,不能停滯不變於約定成俗的「女/男」兩軸。我們必須開展更為在地和具歷史脈絡的思考和行動面向,為在文化、經濟和政治上的 弱勢性別主體挖掘新的性別知識和物質資源,以便使得他們能夠反轉劣勢、得力壯大。性別人權是關乎於弱勢性別主體的文化權、社會權、政治權、經濟權,關乎於 消弭歧視、建立主體文化,以及均等共享社會權力與資源。

   我們相信我們必須致力於追求公平正義的美麗世界,而這個未來的景象,正蘊含於當下的行動和生活之中。因此,此刻所開展的運動必須立基於批判、審視約定成 俗的「女/男」兩軸所型構出的性別角色與社會規範,並揭露其中的權力運作。在消弭性別權力差異的路途中,必須與在性別之中、之外、之下的各種性的、性別 的、文化的、階級的權力差異之主體(新性別人類)互相看見、對話或連結,一起進行性別人權運動。

   在當年女性主義的提出,指出了男女兩性之間各個社會面向的不平等,隨後出現的同性戀運動點出了性傾向的歧視,而晚近的跨性別運動則點出了正典性別角色社 會要求的壓迫。性權,正是涵蓋了性與性別許許多多理所當然造成的壓迫,也由這些主體發聲的壓迫經驗,帶出更多的視角,與其他面向的歧視與壓迫,交雜牽連出 更為複雜的人權現象,如國籍、種族、階級、文化的、教育的、經濟的各項權益議題。

   於是,性別人權的運動目標,就是要致力於促進各個領域:教育、家庭、政治、經濟、婚姻愛情、法律等主要社會建制內的性別人權,解除上述社會建制中對於性 別人權的壓迫。我們希望能夠透過集體的力量,讓社會大眾不再漠視性別人權,開展各種新的弱勢性別資源和思惟觀點,促使性別人權的普及。

   對於關注性別議題和性別權益的人,我們之中有同性戀者、多性戀者、性異議份子,各自在不同的社會位置與崗位,性工作者、性別運動者、愛滋運動者、人權工 作者、學生、老師、律師…各行各業,如果我們認同性別弱勢或性別少數,拒絕符合單一/正軌的「女/男」標準,以及緊扣著這兩個性別範疇的性慾望,正因我們 生而獨特,我們都將是性別人權的捍衛者。

2011年3月25日 星期五

轉載:我見我思-普世價值擋不住[莊佩璋]-廢除死刑,修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我見我思-普世價值擋不住
2011年03月10日 中國時報
莊佩璋

台灣人看到對岸養熊插管抽膽汁,大多會罵「夭壽」、「殘忍」。不過,我們脫離「野蠻年代」其實也不算久。

我剛進新聞界時,台灣還常當街殺虎,泡虎鞭酒、虎骨酒、吃虎肉,殺猴煉猴膠,殺狗吃香肉。幾千年來,華人看所有動物都只是「一盤肉」或是「幾味藥」,就像張獻忠所言「天生萬物以養人」,我們唯我獨尊,從不尊重「畜牲」。

當年,一小撮「吃飽沒事幹」的知識分子說,人類應尊重動物,動物也有動物權。社會把他們當瘋子,把「動物權」當笑話。那時不流行民調,否則應有九成民意贊成凡動物皆可殺。

但,與「畜牲」站同一陣線的菁英竟與絕大多數台灣人為敵,拍下殺虎、殺狗照片,告洋狀,登上國際主流媒體。歐美群情激憤,揚言抵制台灣貨,我們則以「國情不同」辯解…。

幾番「家醜外揚」後,社會終於認清「國際趨勢」,接受「動物權」的觀念。現在,我們有《動物保護法》,別說殺虎、殺狗,連倒吊待宰的肉雞都不行。

不光是「動物權」,其實,「人權」、「民主」等價值,也是一小撮「崇洋媚外」的菁英,「橫眉冷對千夫指」所爭出來的。

戒嚴時代,在愚民教育下,一般人贊同「穩定壓倒一切」,把民主當做破壞安定,把人權視為縱容壞人,把自由看成不負責任。爭取民主、自由、人權的人,被抹黑成破壞團結的異議分子。

還好,台灣的安全,仰仗美國;經濟,依賴國貿;強人無法為所欲為。「黨外」一方面以民主運動啟迪民智,一方面援引國際勢力施壓,終於扭轉了威權體制,成功民主化。

我們的傳統,並沒有「動物權」、「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國情不同」也因此總成保守派的藉口。幸好台灣是靠貿易生存的海島,也沒大到足以力抗國際潮流,所以最終都接受普世價值,進入國際主流。

廢死,也將如此。

去年三月,國際特赦組織的全球死刑報告指出,持續執行死刑的國家只有十八國。其他一百卅九國已廢死或不執行。當時,台灣已三年沒執行死刑,是華人社會的模範。

現在,一年內槍決九人,台灣反成國際笑柄。過去,「國情不同」、「反對干涉內政」,都沒擋住國際潮流進入台灣。廢死,哪可能例外?

2011年3月1日 星期二

轉載:1000225苦勞報導:為理事長直選提釋憲,高縣教師會衝撞戒嚴體制《人團法》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1/03/1000225.html

2011/3/1牛奶瓶報報

1000225苦勞報導:高縣教師會衝撞戒嚴體制《人團法》

【教師會】即將轉型為【教師工會】,教師工會歸【工會法】,
理事長直選沒問題,教師會歸【人民團體法】,卻對理事長直選設限。

教師組織,應該是民主與法治的典範,高雄縣教師會將借由釋憲,為數十年來數萬個人民團體,衝撞戒嚴體制的《人團法》!

●●●1000225苦勞網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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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5 苦勞報導
為理事長直選提釋憲
高縣教師會衝撞戒嚴體制《人團法》
孫窮理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樓乃潔

《人民團體法》的前身是《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與《國家安全法》、《集會遊行法》並稱「國安三法」,是台灣現行法律體系裡,戒嚴制度的殘餘。

2008年大法官會議宣告《人團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規定違憲,昨(2/24)行政院院會通過修法,不過《人團法》對於人民結社自由的箝制,並不僅止於此,其中像是人民團體的「核准制」,對組織的規範…等,都侵害了人權。

今(2/25)天上午,在「理事長直選」問題上遭到百般刁難,訴諸訴訟的高雄縣教師會在台北召開記者會,與全國教師會、全國產業總工會同聲批判《人團法》的限制,呼籲把《人團法》整部廢除。

2008年,高雄縣教師會通過章程由會員代表直選理事長,但是卻遭到縣政府社會局以不符《人團法》間接選舉(會員選理事、理事選常務理事、常務理事選理事長)規定,不予備查,接著,教師會提起了訴願、再訴願、行政訴訟,一直到去年11月25號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教師會的上訴,判決確定,在今天的記者會中,理事長劉亞平表示,將會繼續提起釋憲。

教師會屬於《人團法》中的「職業團體」,而《人團法》對「職業團體」組織的規定最嚴,至於工會的組織,規範在《工會法》裡,雖然《工會法》也有對工會組織的規定,不過2000年,首先是漢翔工會,接著中鋼工會也修改章程,推動理事長直選,2001年11月20日,現任高雄市長陳菊主政的勞委會,認為工會直選「抵觸工會法規定」,要求依法辦理,否則「結果自行負責」。不過,中鋼工會不理會勞委會的解釋,舉行理事長直選,並獲得高雄市勞工局的同意備查。

2002年,監察院糾正高雄市勞工局,但是,6月中鋼工會獲得一審勝訴,勞委會表示尊重法院判決,2003年,高雄地院認為《工會法》間接選舉「非屬強制規定」,不能認為直接選舉違法的終審判決,工會理事長直選於是得到了確定。

工會理事長直選是經過了一番衝撞之後的成果,不過,法律該不該強制規定人民團體的制度是一回事,工會要選擇什麼樣的制度則又是另外一回事,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謝創智說,直選或間接選舉「各有各的優缺點」,他認為直選可以讓會員對工會的事務更加關心,不過還是得看團體的規模、屬性、資源、會員的認知與教育…等,至於哪一個制度更民主,則要看情況,並沒有一定的標準。

在五都選舉之後,高雄縣市合併,不過,目前高縣教師會並沒有打算與高市教師會進行合併,因應5月1號新《工會法》實施後教師可以組工會,兩會目前正在討論合組工會的問題,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說,志在工會的高縣教師會再兩三個月就可以不需要理會《人團法》的規定,而能夠在這個時候站出來爭取人民團體應有的權利,這是為了公共利益的表現;目前高縣市教師會和組工會的困難也卡在兩會對於「理事長直選」的看法不同,不過劉亞平強調,高縣教師會很早開始就在爭取突破《人團法》規範,這個動作,與兩會的「直選」爭議無關。

2011年1月30日 星期日

轉載:挑戰島嶼想像 反國光石化文集出爐

引用自
http://pnn.pts.org.tw/main/?p=19304

2011.01.10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

「煙囪王國一地又一地/盤踞島嶼西海岸/再也趕不走/不遠處竟然又傳來/繁榮的旗幟與口號/連同數據謊言,相同的戲碼/準備進佔下一個河口…」帶著 哽咽的聲音、一度痛哭出聲,詩人吳晟10日在由藝文界、學界等無償捐獻版稅所集結而成的《溼地‧石化‧島嶼想像》新書發表會中,懇切呼籲全民再度集結反對 國光石化破壞世代正義、拒絕國光石化以縮小規模的方式強渡關山。

反國光是良心問題

《溼地‧石化‧島嶼想像》一書由詩人許悔之的有鹿文化出版社出版,書中蒐羅國光石化宣佈設廠以來,全台包括藝文界、學界、記者及環保團體人士的論述與著作,所售出的版稅將全捐給彰化環保聯盟持續反對國光石化。

許悔之說明,這本書雖以相當匆促的時間問世,但才兩、三天的時間,已在博客來網路書店與誠品創下不錯的銷售量,在書市一片低迷的情況下,「這給我們(政府、社會)一個要不要(蓋)國光很好的判斷。」

詩人吳晟與中興大學人社中心研究員、作家吳明益為本書主編者。吳晟直指,國光石化嚴重性超乎想像,學界、藝文界與社會各階層的人投入,顯見其興建與否,「已不只是學理上,而是良心上的問題。」

價值與正義的呼喊

吳明益補充,國光石化興建涉及階級正義、環境正義與世代正義。掠奪自然資源後產生的天災人禍,永遠都是最窮的人受害;上世代創造經濟環境,卻也給予下一個世代沒有河川、山林與田野的負債;國光石化的建成,更為讓其他珍稀物種滅絕。

「這是價值選擇的問題。從小學校告訴我們:只要是錯的事,別人給你錢你也不該做;即使是對的事,沒有錢也要做。」吳明益表示,本書所有作者無償供 稿、反國光石化,正是因為這個世代在追求綠色的環境未來、要求政府思考「要給我們何種島嶼的未來」,但當學術界以學術事業與良心質疑政府時,「政府卻以制 度來維持不公義的決議!」

吳晟痛批,日前國光石化提出限縮開發面積的新方案,「但縮減面積就像殺十刀跟殺九刀一樣,有什麼差別?」他認為國光石化是要用這技倆突破環評。

數字會說話

「學術界只想跟政府強調,此案爭議多,應讓真理愈辯愈清。」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特聘教授陳吉仲也沉痛地說,他早提出許多經濟上不合效益的證據,但政 府不願面對,甚至也不願透過行政聽證讓真理愈辯愈明,反而試圖透過可操控的環評,想讓國光石化過關,「這政府根本是為少數財團!」

陳吉仲細數,一旦國光石化通過,代表「全台有5萬名母親帶著孩子投入公益信託、保護濕地,卻輸給6家廠商組成的國光石化;8千多公頃的濕地,輸給3 千多公頃的填海造陸;萬名漁民將失業,只為國光增加萬名工作機會;全台社會損失高達1千億的外部成本,讓國光石化賺5百億利潤;18位院士反對國光石化, 卻仍讓80隻白海豚滅絕;1280位學者反對,不敵一家國光石化;超過3百位醫師反對國光石化,仍將有234人因國光石化死亡;國光石化製造的1200萬 公噸溫室氣體,將讓全體人類面對升溫2度C的影響;而國光石化掠奪的40萬公噸用水,遠高於彰化民生工業用水總量36公噸;未來國光石化產品7成外銷,但 全台有七成民眾反對…這是讓台灣變成其他國家的石化加工區!」

石化霸凌

芳苑居民洪新有從事水耕農業,「未來國光石化就將蓋在我家門前!」去年地球日時,政府舉辦保護海洋攝影比賽,他的女兒獲得第一名,卻得反問「那為何 家門前的濕地要變成國光石化?」洪新有痛心地說:「說要搶救海洋,卻把國光放我家前面!」未來國光石化興建、污染失控,「叫農漁民何去何從?」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補充,高雄發展石化42年來,已血淋淋地證明石化業不適合在台灣發展;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痛批,若政府執意興建國光石化,「根本是霸凌所有弱勢族群,希望大家繼續關心!」不要放任國光石化禍延子孫、糟蹋環境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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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晟朗讀《煙囪王國》

《煙囪王國》  吳晟

大煙囪串連小煙囪,縱橫交錯
形成集團,先密布暗管
丈量土地、丈量水
丈量人的私慾有多深

台面下四處鑽營、疏通
拓展地盤,同時往空中
燃放煙火,一次比一次盛大
一次比一次變幻莫測
宣告GDBR、經濟產值、就業機會
承諾回饋金、地方建設、汙染控制等等等
炫目的預估數字

虛幻煙火掩護中
大煙囪集團
遊說、收買、賄賂、施壓、恐嚇
撐起發展的大旗
揮舞成時代潮流
呼嘯著繁榮啊繁榮

為了迎接煙火般的繁榮
動員鄉親、請出神明
陣頭車隊、敲鑼打鼓做大戲
興高采烈歡迎大煙囪小煙囪
進駐貧瘠的農鄉
帶來文明,帶來黑煙
帶來進步,帶來毒物

名為石化的煙囪王國
理直氣壯取得了據點
在林園、在後勁、在麥寮
大煙囪聳立,直指天際
成為一座一座魔幻城堡的支柱
小煙囪林立,恰像
權勢帝國、豪門家族前的守衛
熊熊烈焰展開全天候的燃燒

從此停不了的蒸餾、裂解、煉製、粹取
停不了的甲苯、乙烯、丙烷、丁醇
停不了的重金屬,滲透地表水層
停不了的揮發物,潛伏於空氣中
而風會吹,雲會飛
雨降落大地流竄、沒有界線
海水也會倒灌、宣洩憤怒

石化惡靈肆無忌憚四處遊走
撲殺魚、撲殺蝦、撲殺蚵蛤和雞鴨
挨家挨戶吞噬掉平靜與希望

家長們!請幫孩童戴好口罩
農民們!失去耕地
可以擠入煙囪內工作
無魚可捕的漁民
領取些微施捨補償吧
在驚惶、恐懼、沉默中
用力呼吸惡臭的空氣
偶爾氣憤難耐
聲嘶力竭的要求公道
但能要求到什麼呢

煙囪王國一地又一地
盤踞島嶼西海岸
再也趕不走
不遠處竟然又傳來
繁榮的旗幟與口號
連同數據謊言,相同的戲碼
準備進占下一個河口

被鎖定的濁水溪口
島嶼最後僅存的泥灘濕地
鹹鹹吹拂的海風中
有一種聲音,悲切的吶喊
拒絕呀!拒絕煙囪集團
聯手滅絕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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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旁觀者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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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0日 星期四

轉貼:國共「善意」與「讓利」的虛偽,就像包著糖衣的毒藥,天下沒有白吃午餐!!!-含有1989中國六四天安門事件相關訊息

有點轉移焦點到六四天安門事件了,
網路上搜尋 64 或者是 天安門事件,就會出現

六四图片、资料:6月4日(有血腥恐怖内容,请未成年人不要阅看)

【六四档案(64memo.com)的照片】. ·4月16日. ·4月17日. ·4月18日. ·5月19日. ·5月20
日. ·5月21日. ·6月3日. ·6月4日(有血腥恐怖内容,请未成年人不要阅看) ...

1989-06-03_04 這天凌晨發生了北京天安門大屠殺事件,中國北京大學菁英遭到共產黨當局血腥鎮壓,若日後台灣遭中國併吞,發生的機率很大。

引用自
http://taiwanyes.ning.com/profiles/blogs/guo-gong-shan-yi-yu-rang-li-de?xgs=1&xg_source=msg_share_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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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從國共歷史的因素而言,從民國初開始以來,至少國共合作三次之多,但是每次結果都是 共產黨的勝利!!!

第一次是 孫中山先生的聯俄容共政策,導致共產黨壯大與毛澤東、周恩來等人堀起,破局是 蔣中正之清黨!
共產黨與毛澤東則是以武裝暴動在中國各地起事,便迅速遭到政府與軍閥鎮壓!

第二次就是「西安事變」,這次也決定日後共產黨佔領中國的先機,利用抗日時,名為假裝抗日,
實為壯大自己與暗中扯國民黨後腿,又與蘇聯暗通,準備奪取政權!

第三是在國共戰爭時,美國人未洞悉共產黨的奪權野心,欲以「聯合政府」的民主方式 ,來解決中國內戰問題,共產黨一開始「虛情假意」的配合,結果後來也是 沒誠意!

由歷史而言,共產黨所說的都是騙人的,也就是為了達到目的地,可以不擇手段,甚至公然說謊與顛倒是非黑白,一直鬥爭不斷,鬥到敵人倒台為止!只有國民黨一直 上當受騙!!!最後是丟掉中國大陸的整片江山!!!

所以中國想佔領台灣,這不是「陰謀」,已經是「陽謀」,中國從未 公開放棄 武力佔領台灣!
這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若 是以政治因素而言,中國欲以「ECFA」的策略與台灣建立高度經濟性互賴(這是官方說法),實為統一台灣作為準備,想以商逼政,掌控台灣出口市場,若是台 灣在政治上不聽話,或是堅持一邊一國的話,中國馬上在經濟上給於 懲罰,也就是不給 商業上訂單,這樣勢必造成許多工廠與人民都失業,(財團與大企業皆例外)大批失業的群眾 肯定會打擊到 台灣經濟實力與消費力,進而衍生更多社會問題,更多人燒炭自殺或是走上絕路!!!現在都是一堆人燒炭自殺了http://taiwanyes.ning.com/profiles/blogs/520zhi-jin-ma-zha-pian-ji-...!!! 要是簽訂後,不就是燒炭自殺大流行了嗎???

另一方面,也給台灣政府稅收造成嚴重的打擊,給編列一堆人的失業救濟金(由納稅人買單),也損失大量個人所得稅與工廠貨物稅與商業營業稅等稅基,連帶政府更加窮困,也更沒錢有建設,讓百業更加蕭條!!!

台灣只好為求中國的訂單,是必得向中國低聲下氣的,對岸就會要求以「主權」互換!!!!

所以,讓利的陰謀是「以商逼政」,迫使政府向中國在政治上輸誠,或是自我矮化,以換取大陸一些商業上訂單,最糟糕是以「主權」換取對台的訂單與商業利益!!!

若是軍事而言,清末時國父孫中山先生曾說,列強若是以軍事方式入侵中國,則中國人都知道厲害與痛癢,若是以經濟方式,則中國人都不知道痛癢,因為軍事比經濟方式入侵,則是高明太多!!!有如溫水煮青蛙的道理一樣,讓台灣逐漸麻痺而不知,等到發現時,則是一切都來不及!!!

請大家想看看,就算是給台灣好處而言,也必定有圈套,人家幹嘛平白無辜「讓利」給我們啊!!!給中國國內的企業不好嗎?或是壯大中國經濟實力不好嗎?或是增加中國國內的就業機會與稅收,以便買更多 飛彈與潛艦 來統一台灣不好嗎???

若是真的有心想「讓利」也可以,請先把多達1500多枚飛彈銷毀,以及 真正的公開地宣佈放棄武力攻台,那才真是「讓利」!!!

舉例而言,若是甲與你 為天生的死對頭,處處放話要給你死很看,也常常威脅你!!!若是今天突然要給 你一個大禮物,你真的敢收嗎?以一般人而言,絕大多數之人不會收的,正常人都會想說是 必定有詐,或是不安什麼好心眼,甚至包藏禍心的圈套!!!!

有人會笨到「把自己的生命」交到「別人手中」嗎???由別人來操縱自己的生死嗎???

以「主權與國格」與老奸巨猾的中國打交道的 國民黨!!!經濟上會被中國所控制著,甚至無法自主,處處要聽「上邦大國」或是「祖國」的話,
要是不聽話,就......http://taiwanyes.ning.com/profiles/blogs/lan-xue-ren-bie-zai-du-cai...

【總之,古人說的好 ,天下沒有白吃午餐!!!】

【人要為自己選擇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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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讓利?圖利中國? 台灣高科技奉送中國
2010-03-13【自由時報‧ 簡耀堂】
中 國建立其TFT-LCD產業及晶圓代工產業的企圖心非常強烈,最希望從台灣得到這兩個產業的生產技術及管理知識。馬政府為討中國歡心,決定儘快簽定 ECFA,並於今年二月搶先鬆綁到中國設六.五代以上TFT-LCD廠,開放投資中國十二吋晶圓廠,並開放中高階IC封裝測試在中國生產。此舉代表台灣電 子業兩大主力支柱今後發展重心將快速轉往中國。一旦ECFA簽定後,電子業更將從台灣消失,高達七十五萬電子業員工將面臨失業。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13/today-o6.htm

立委:ECFA待遇不低於CEPA 否則中國讓利變成嘴上得利
2010-03-15 12:40:52【鉅亨網‧記者陳慧琳/台北報導】
針對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再度提及兩岸商簽ECFA「讓利說」,立委盧秀燕今(15)日於立法院財委會提案,要求金管會於簽署兩岸ECFA協議時,我方待遇不得低於香港CEPA,否則反變成中國嘴上得利;對此,金管會主委陳沖表示,會盡最大努力。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00315/KC8343GQ137G2.shtml

官方文件見「讓利」 藍委痛批自我矮化
2010-03-16【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劉榮/台北報導】
中 國總理溫家寶的「讓利說」,竟出現在我官方文件中!經濟部昨赴立法院報告ECFA第二次協商準備時,書面報告竟把「讓利說」列入,並以粗體字特別呈現。連 藍營立委林鴻池、吳育昇、呂學樟等人都看不下去,直說「溫家寶的話不要放在官方文件中」、「應說都是我們談判爭取來的」,我官方文件出現「讓利」,會讓民 眾認為台灣主權可能受到矮化,「否則對方為何要讓?」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16/today-fo1.htm

共軍部署新飛彈 控制北台空域
2010-03-17【中國時報‧劉屏/華盛頓十六日電】
預計廿日出刊的加拿大《漢和防務評論月刊》披露,盡管台海的政治局勢不斷改善,但是最新的偵察衛星圖片顯示中共空軍正力圖強化「攻勢防空」,目標是有能力全面封鎖台灣北部空域。
漢和表示,根據衛星圖片,福建龍田軍用機場進駐了八部俄式S300PMU2遠程地對空飛彈發射車,意味著在當地部署了一個營的這型飛彈。這型飛彈射程達二百公里,幾乎可以攻擊整個台北上空飛行的戰鬥機,達到封鎖整個台灣北部海峽空域的「攻勢防空」目的。
http://times.hinet.net/times/article.do?newsid=2732874&option=p...

ECFA讓利的誘惑 中國要讓利台灣,是萬靈丹還是毒蘋果?
2010-03-17【今周刊‧撰文/周啟東】
當 ECFA在台灣內部吵得不可開交之際,中國領導人突然釋出「讓利」說,要對台灣送出大禮,這個禮物到底會對台灣產生什麼影響?香港因為CEPA效應,股市 上三萬點、房市大漲、百業興盛,中國讓利給台灣,可以讓出這樣的榮景嗎?台灣又將付出什麼代價?讓利的背後到底是萬靈丹還是毒蘋果?值得深切解讀!
http://tw.mag.chinayes.com/Content/20100317/E4B5A7248FC54B5FB5FE04A...

口說讓利 飛彈不撤 綠委批中國 提籃仔假燒金
2010-03-20【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
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說兩岸簽署ECFA時,要讓利給台灣,民進黨立委蘇震清昨批判,拿著飛彈瞄準台灣的中國,對台根本毫無同理心,所謂善意只是「提籃仔假燒金」。行政院長吳敦義強調,兩岸是雙贏互利,絕非只是中國讓利,未來ECFA絕不會有政治字眼。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20/today-fo3-4.htm

中國讓利?黃昆輝:先放棄對台武力
2010-03-20 14:50【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20日電】
台灣團結聯盟黨主席黃昆輝今天率眾上街頭,推動ECFA公投連署時表示,中國要讓利的話是假的,若台灣真是兄弟,中國應宣布放棄對台武力。
http://magazines.sina.com.tw/article/20100320/2895912.html

中國對台讓利,為台股打強心針、為藍營換五都選票
2010-04-02【財訊第343期 ‧文/林瑩秋 】
在 三月三十一日ECFA二次工作會前,中國政協副主席、香港前特首董建華突然訪台。一般認為,董建華可能扮演類似密使角色,私下來傳遞某些訊息。同一時間, 中國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也在台灣表示,兩岸簽ECFA「進度要快」,中國重視台灣中小企業和農民利益會「說到做到」。加上中國總理溫家寶的「讓利說」,中 國對ECFA是真的急了,但他們在急什麼?是國民黨五都選情告急?還是二○一二年馬英九連任出現重大危機?ECFA兩岸經濟框架一簽,會決定台灣未來經濟 發展面貌,影響我們的產業生態,關係你我就業、生活和財富分配。到底中國對台讓利的真相是什麼?
http://mag.chinatimes.com/mag-cnt.aspx?artid=3532

ECFA談判破局 綠批中國未讓利台灣先讓權
2010-04-02 12:29【自由時報‧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
ECFA談判條文內拿掉「共同參與亞太地區經濟合作組織」文字,民進黨立委紛紛痛批是「中國未讓利、台灣先讓權」,質疑馬政府官員喪權辱國,秘密出賣台灣外交空間。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348978&amp...

既要讓利 何必簽約
2010-04-06【自由時報‧布朗尼】
中國總理溫家寶的「讓利」說,再度凸顯出中共的慣常統戰欺騙的糖衣毒藥之內在本質,所謂「十億人民九億騙,還有一億在訓練」完全彰顯無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6/today-o5.htm

籲中撤彈算政績 立委批膨風
2010-05-24【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
馬 政府離譜行徑再添一樁!研考會日前針對馬總統就職二周年,提出政見執行成效檢討報告,但中國對台飛彈部署威脅迄今只增未減,馬政府竟將要求中共撤除對台飛 彈,列為「執行中具階段性成果」的政策項目,而此成果來源竟是陸委會今年初呼籲中國撤除飛彈的一紙新聞稿,立委批馬政府的政見成果報告膨風,根本是欺騙台 灣人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24/today-fo1.htm

紙糊的政績
2010-05-26【自由時報】
一紙要求中國撤除對台灣飛彈的新聞稿,馬政府竟然列入馬英九上任總統兩週年的「政績」,此項消息一則顯示馬政府所謂政績,其實是「紙糊的」,二則要馬政府向中國開口抗議,真的那麼難嗎?否則,何以一紙新聞稿竟列為政績?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26/today-f1.htm

蔡英文:中國讓利 政府應說明
2010-06-14 03:07【 中廣新聞網‧李人岳報導】
兩岸洽簽ECFA針對協議文本達成共識,確定大陸同意給台灣的早收清單約500項,台灣則給大陸200項,不過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質疑,這500項早收清單的內容還不清楚,究竟是否對台灣真的有利 恐怕還要後續觀察,而且也令人質疑對岸讓利那麼多,背後的背景究竟是什麼
http://dailynews.sina.com/bg/tw/twpolitics/bcc/20100614/03071534044...

中國高污染「讓利」給台灣
2010-07-05【商業周刊‧製作人:林毅璋/撰文者:呂國禎】
兩岸第一回合的ECFA談判結束了,表面上,中國讓利給台灣,實際上,中國才是真正的贏家。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webarticle.php?id=40636

ECFA座談會/學者吹捧中國讓利 綠委批蛋頭
2010-07-10【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
致理技術學院昨邀陸委會副主委高長、多位學者舉辦「ECFA後的兩岸關係展望」座談會。有與會學者竟以父子關係形容中國對台灣的讓利,還說他的學生準備要去中國服務了。民進黨立委痛批,這種學者就是昧著良心的蛋頭學者,無疑把台灣當成中國的附庸。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10/today-p9.htm

蔡英文批馬16字箴言 籲注意中國讓利的代價
2010-07-13【聯合報‧黃福其 】
國民黨榮譽黨主席吳伯雄與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會面,馬總統請吳帶16字箴言給胡。民進黨主席蔡英文7/12批評:「16字箴言已講過好幾次,有必要再轉達嗎?」問題在於16字箴言之外,還轉達什麼話?大家要注意前階段中國對台灣讓利後的代價,到底是什麼。
http://video.udn.com/video/Item/ItemPage.do?sno=334-233-2F3-2B4-233...

國防部:中國對台飛彈年底達1960枚
2010-07-18【自由時報‧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
馬 政府上任後不斷對中國釋出善意,並宣稱現在是六十年來兩岸關係最好的時刻,但國防部情研部門製作並頒布的「二○一○年中共攻台兵力研析」敵情研究報告,卻 潑了馬政府一盆冷水。報告中指出,中國對台軍事準備從未放鬆,對台部署的飛彈年底前預計可達近兩千枚,而台灣政經軍民設施的重要目標若在今年遭到解放軍飛 彈攻擊,受創程度超過九十%,幾近全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18/today-t2.htm

中國學者:部署飛彈 為了永久和平
2010-07-20【自由時報‧記者孟慶慈、邱燕玲/綜合報導】
馬 政府和中國大力宣揚ECFA對兩岸正面意義,馬總統更以兩岸和平摸得到來形容,但國防部報告卻點出中國對台飛彈不減反增,年底前將達一千九百六十枚。對於 台灣一直關切中國飛彈問題,中國學者李鵬昨在成大的一場研討會上聲稱,部署飛彈是為了永久和平、消除不安全的疑慮,兩岸的軍事互信要考慮到政治、美國軍事 等,撤不撤不只是兩岸的問題。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聞言痛斥李鵬根本是胡說八道、顛倒是非!他並反問,若其他國家也對中國部署飛彈、也對中國說是為了永久和平 時,中國會接受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20/today-fo8.htm

台灣智庫:中國對台轉硬 逼馬政治讓利
2010-07-27【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
ECFA簽署後,出現直航增班爭議事件,台灣智庫發表報告評析,中方立場已轉強硬。加上胡錦濤表明「增進在共同政治基礎上的互信,對下一步兩岸關係發展至為重要」;可預見中方政治迫談壓力會增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27/today-fo1-2.htm

高耗能、高污染淘汰產業 中國讓利台灣
2010-08-18【自由時報‧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
馬政府誇稱兩岸簽署ECFA是「該拿的全拿到、該守的全守住」,但中國工信部在日前公布將淘汰的十八種高耗能、高污染產業中,有超過一半是中國在早收清單中讓利給台灣的項目。這一現象不論是巧合,或是中國的圖謀,都讓馬政府誇稱的政績立刻「破功」。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ug/18/today-e1.htm

學者:對岸應正視中華民國存在
2010-12-29 21:52:50【中央社‧記者康世人台北29日電】
多位學者今天在海基會舉辦的座談會上指出,兩岸協商迄今,只要是牽涉到主權的協議就卡住簽不了,呼籲對岸應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並指明年慶祝建國或革命百年是好時機。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12290276&amp...

《社論》不宜靠大陸讓利來過日子
2011-01-05 06:00:00【台灣新生報】
江 陳第六次會談後,時序很快進入二○一一年;這是ECFA簽署之後的新的一年,兩岸間許多具體的貨物項目稅率談判,即將陸續展開,以便落實ECFA。而蕭萬 長副總統及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相關場合都先後表示,由於今年兩岸經貿關係,會涉及具體的包括稅率的談判,因此,進展將會放緩,而且有關貨物稅率的談 判,將會很繁瑣、很困難。
http://news1.pchome.com.tw/politics/tssdnews/20110105/index-1294178...

陳雲林嚇台 藍推講給綠聽的
2011-01-16【自由時報‧記者彭顯鈞、蘇永耀/台北報導】
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日前表明立場,強調對台經濟政策的政治前提是「反台獨、九二共識」,否則「可能一切都要重新考慮」。國民黨人士分析,這些話是講給民進黨聽的,對岸表明民進黨如果不接受九二共識,兩岸就很難有繼續交流的空間。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6/today-fo2.htm

國共隱形墨水 出賣台灣主權
2011-01-16【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特稿】
陳雲林公開恫嚇台灣,若無反台獨與承認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目前兩岸經貿往來將有改變。經過幾天,仍不見馬政府嚴正抗議,僅見陸委會的不痛不癢回應。難道國民黨政府已被北京掐在手上,居然只能任其擺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6/today-fo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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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年會人選 檢驗中國善意關鍵
2008-06-02【自由時報‧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
中研院歐美所研究員林正義昨天受訪指出,北京願不願意接受台灣派更高層級人選出席APEC年會的高峰會,是試煉馬總統外交休兵呼籲、檢驗中方有無善意回應的重要指標。他說:「北京不可能讓馬英九出席APEC非正式領袖會議,但若可接受蕭萬長,也算重大突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2/today-p3.htm

民進黨:馬政府外交休兵 中國未善意回應台入WHO
2008-06-26 12:38【中央廣播電台‧撰稿‧編輯:韓啟賢 】
對於中國國台辦主任王毅日前表示:中國不接受台灣正式加入世界衛生組織(WHO)一事,民進黨26日表示,馬政府的外交休兵,並沒有換回優先討論台灣加入WHO的問題、沒有換來中國的善意回應;兩會復談也沒有改變中國,用一中原則封鎖台灣的國際空間。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157946

台灣‧中新社採中華台北稱呼‧馬英九肯定中國學釋善意
2008-07-25【星洲日報/國際】
(台灣‧台北)台灣總統馬英九週五(25日)肯定中國官方媒體中新社稱呼中華奧運代表隊為“中華台北隊”。
中新社週四(24日)晚間在一篇發自台北的報導中說,“中華台北隊選手們正加緊訓練,準備以最好的狀態,備戰北京奧運”。
對此,馬英九表示,中國能夠釋出善意,這對兩岸長遠發展有利。
http://www.sinchew.com.my/node/75544

毒奶粉侵台 綠委:應送官員品嚐中國「善意」的滋味
2008-09-15 12:40【東森新聞 ‧記者林穎秀、陳志文、梁偉勛】
毒奶粉事件讓國人過了個很不安心的中秋節,綠營立委今天痛批政府的末梢神經麻痺了!還諷剌應該發起「把毒奶粉送到衛生署等單位」的活動,讓官員們也品嘗一下毒奶粉的滋味。
http://www.nownews.com/2008/09/15/10844-2335317.htm

我參與WHA 由中國喬定/蔡怒批馬「走向去主權化」
2009-05-02 07:05【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痛批馬政府,指政府要以中華台北名義參與WHA成為觀察員,不是官方自己提出申請,而是中國要WHO秘書處發函給我們,她非常惱火強調,馬英九身為國家元首居然說是中國的善意,「這是走向去主權化最危險一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y/2/today-fo2.htm

走私品猖獗 中國釋善意農民存疑
2010-05-20【公視晚間新聞‧記者 林靜梅 張國樑 王威雄/台北雲林綜合報導】
"雖然中國大陸的農產品暫時不會開放,但是有農民說現在到處都是走私的大陸農產品,政­府如果不抓還不是跟開放沒兩樣。
至於台灣農產品銷售到對岸現在還是打不開通路,中國市場大雖大對台灣農民來說、卻是看­得到吃不到。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415TBCSHHE

中國打壓? 政院:無此跡象 對方有善意
2010-11-19 21:39:32【中廣新聞網‧張德厚報導】
我跆拳道選手楊淑君在廣州亞運被判失格,有陰謀論說這是中國在幕後打壓。行政院表示是,目前沒有任何跡象顯示,這起事件與中國政府有關係。體委會指出,事發後國台辦主任王毅親自致電關切,表示全力支持,我方有感受到中方的善意。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01119/KCCVGI3VVPSFR.shtml

馬表態換大陸善意 待觀察
2011-01-02【旺報‧記者慶正/台北報導】
前陸委會副主委、政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童振源昨天指出,馬英九總統發表的建國百年元旦祝詞,以感性訴求兩岸關係,但未來觀察重點,是馬英九可能在大陸定義的「九二共識」基礎上,做一些政治性表述,換取大陸相對在軍事及外交上,釋出對台灣的政治善意。
http://showbiz.chinatimes.com/focus/0,5243,50107730x112011010200169...

2010年12月28日 星期二

轉貼:2010十大人權新聞與兩公約施行周年檢討-孤島上的「人權大步走」-兩公約在台一周年-《兒少法》44條須廢除[JRF Newsflash 民間司改會剪報]

引用自
JRF Newsflash 民間司改會剪報
2010年12月24日下午6:57

2010十大人權新聞與兩公約施行周年檢討
破週報 副刊641號 2010-12-17出刊
【資料提供/台灣人權促進會;整理/劉美妤】

2010年12月10日,台灣人權促進會(以下簡稱台權會)一如往例發佈了台灣十大人權新聞,時正兩公約施行一周年,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也發表了「馬政府落實兩公約週年成果檢討」,前者道出了今年台灣人權事件的荒謬與不堪,後者則輔佐民眾理解兩公約施行後,放任台灣人權不升反逆的政府基底態度。各項事件,從環保署護航環評無效的中科三期、土地徵收條例引爆的農民迫遷問題,再到台灣重啟死刑執行的事件,除了行政部門濫用公權力的慣性外,另一則面向透露的,是台灣人權加害者的多元化,從以前的行政部門,逐漸蔓延到媒體、財團以及民粹力量。其中受害者的弱勢、邊緣身分,如原住民、農民到逃逸外勞,則愈加彰顯了台灣在國際人權公約上落實的急迫性。本篇報導首先整理台權會發佈的「2010年十大人權新聞事件」,後文則探討兩公約在台施行一周年的窘境,及其對台人權發展的重要性。端看政府號稱兩年內完成所有修法的「人權大步走」,在一年過去後,究竟要邁多「大步」才趕得上「打造世界級人權環境」的目標?

2010十大人權新聞

一、中科三期行政機關環評敗,環保署違法護航,總統藐憲發言,脫線立委提修法。

中科三期環評開發案,今年一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行政部門敗訴,確定撤銷環評結論。然環保署拒絕命令開發單位(國科會)停止開發行為,並於大報刊登廣告,抨擊最高行政法院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作了行政權傲慢獨大的最壞示範。然而總統馬英九不但沒有維護憲法,反而發言附和環保署的廠商利益之說。環保署更在八月下旬搶開環評大會,護航中科三期環評審查的重新審查過關,只補作健康影響評估部分,環評制度與司法尊嚴形同毀棄。

二、台灣重啟死刑執行。

今年二月因立法委員吳育昇質詢法務部為何未執行定死刑犯,在朝野及輿論壓力下,支持廢死的法務部長王清峰被迫辭職。繼任部長曾勇夫旋即於四月底簽署四個死刑執行令,台灣過去連續四年沒有執行死刑的記錄再次歸零。

三、媒體政府傻傻分不清,新版個資法草率過關。

14年前通過生效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今年終於得以翻修,然而在修法過程中,焦點僅集中在媒體報導的免責問題,卻無視新法令無從保障個人資訊自主權的結構缺陷。當個人資訊自主權一再於新法中遭到閹割,人民隱私權的保障愈形遙不可及。

四、農地徵收變更工業開發使用,農民凱道怒吼,要求修正土地徵收條例。

今年6月9日,苗栗縣政府派出數台挖土機,在警力戒護下,將再40天就能收成的稻田硬生生鏟除,以配合縣府土地徵收程序。大埔毀田畫面經公民媒體的上網傳播,引發各界聲援。同樣的,苗栗灣寶、竹東二重埔、竹北璞玉和彰化二林相思寮等地,皆面臨農地被強制徵收的危機。近千名農民與聲援民眾遂於7月17日在凱道夜宿抗議,此行動雖得社會輿論普遍認同,但政府僅以個案處理大埔農地徵收事件作回應,無視土地徵收不正義的結構性問題。民間社團在十月提出了土地徵收修正草案,明訂公共利益的判斷標準,並引進公開透明的聽證程序,貫徹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與財產權之意旨。

五、兩岸簽署經濟合作協議ECFA,台灣民間社團以民主人權為制衡強權之平衡桿。

今年八月,台灣和中國在兩次會議後簽署了經貿合作協議(ECFA),將重大影響台灣經濟、社會、政治的走向。然政府在ECFA簽署過程中,並未公開談判議題的資訊,也未徵詢國會與民眾對協議內容的具體意見,之後更限制國會只能全案包裹表決,不能逐條逐項提意見,重傷民主。隨後,台灣民間社團成立「兩岸協議監督聯盟」,籲各界跳脫政治對抗,站在台灣社會的價值原點──民主、人權、環境、勞工、弱勢者、世代正義、國民福祉與台灣主體性之立場,監督兩岸協議。

六、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收賄貪污、性侵案恐龍法官激起白玫瑰之怒,法官檢察官評鑑淘汱機制不能再等。

今年6月,一件女童遭性侵案中,法院以「未違背女童意願」輕判被告,招致大眾對法官脫離現實的疑慮;接著,一連串性侵案輕判引起廣大輿論撻伐,迅速集結20萬民眾網路連署,以司法改革為訴求,並上街頭發起「白玫瑰運動」。七月又爆出三位高院法官及一位檢察官因涉嫌收賄遭到收押,導致司法院長及高院院長辭職,人民對司法信心全失。連串的司法事件不但使總統多次宣示法官法應在立法院本會期完成,立院也積極展開審議,提出八個版本的草案,對淘汰不適任法官及檢察官的機制也多有討論,但司法院、法務部等公部門仍持保守抗拒心態。立院本會期將屆,一部有公平評鑑退場機制的法官、檢察官的法官法是否真能三讀通過?

七、國道六號工安事件背後,三萬三千名移工淪為非法逃逸外勞,悲慘遭遇無人問。

10月1日,南投縣國道六號工程發生意外,造成七人死亡、三人輕重傷,是國道史上最慘重的工安事故。七名罹難者中除一名台籍工地領班,其餘六名是印尼移工,皆為「逃逸外勞」。面對此重大工傷意外,政府第一時間的反應居然是「加強查緝逃逸外勞」,卻未對層層發包、犧牲勞安的模式痛下檢討。勞團質疑,公共工程都是層層轉包,為壓低成本不惜偷工減料,更剝削最廉價的底層工人。逃逸外勞多因受不了僱主虐待或是合約到期無法續約,被迫成為逃逸外勞。他們成為是最廉價、最弱勢的勞動者,沒辦法參加任何保險,卻從事著最危險的工作,發生職災、意外等事故時,完全得不到保障與賠償。

蘇案無罪八、拖磨廿載,蘇案再更二審高院宣判無罪。【左圖:從左至右-劉秉郎、莊林勳、蘇建和與多年前製作的援救立牌合影。(照片提供╱陳文發)】

自1991年發生纏訟近20年的蘇建和案,高等法院今年11月12日作出再更二審宣判。合議庭採李昌鈺博士對犯罪現場還原之鑑定結論,依血跡分佈、傷口比對等資料,推論無多人在場犯案的跡證,應為王文孝一人所為,改判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無罪。再更二審宣判前夕,蘇建和等三人進行一趟腳踏車之旅,從台灣尾到台灣頭,讓民眾有機會了解案情始末。冤案的發生不只是司法內部出問題,更反映了媒體公器與權力者的勾結包庇掩護,成為整個社會的共業。本案是否能在今年畫下句點,仍待觀察。

九、石化政策不轉彎:六輕燒不完雲林人怒;無視萬人信託請命,八輕強渡關山,要白海豚轉彎。

台灣政府視石化產業為工業基礎,1970年代開始積極發展石化業,目前全台仍有六座石化工廠生產營運。40多年下來石化業造成的毒氣、汙水危害健康,農漁污染、工安事件不可勝數。政府為短期經濟成長,仍打算擴張高汙染高耗能產業,為國光石化(八輕)、六輕五期背書,甚至有意毀棄高雄人民吞忍25年換來的五輕遷廠承諾。為阻止國光石化建廠,環團號召全民信託認股買下彰濱溼地生態保育帶,學界千人連署反國光石化。勢死守護家園11月13日,全台環團更發動「石化政策要轉彎 環保救國大遊行」,要求政府檢討石化政策,成為環保運動20年來最重要的一次集結。【右圖:六輕居民在白宮和焦黑的煙囪前,掛起「誓死守護家園」的布條。人民口中的「死」是真的,只是家園依舊守不住。(攝/陳韋臻)】

十、縣市合併,直轄市原住民鄉消失。官派區長,部落無自主權,災區重建路更難。

今年初地方制度法的修改,使原住民鄉改制成「區」,且區長得由直轄市長派任,原鄉失去自主權。在縣市合併升格過程中,政府未能依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住民族權益、規劃原鄉自治的配套措施,反而藉五都選舉侵權整併原鄉,辱及原民自主地位。例如高雄縣的原住民人口比例較少,未來極可能選不出原住民市議員,剝奪了原住民的政治權利。日前行政院擬《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送立法院待審,但這部《自治法》非但緩不濟急,更以「國家重要利益考量」之名,嚴重限縮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行矮化、殖民化的偽自治,引發原民團體更強烈的憤怒。

資料來源:台權會網站 http://www.tahr.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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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島上的「人權大步走」-兩公約在台一周年
破週報 副刊641號 2010-12-17出刊
【文/陳韋臻】

去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以下簡稱「兩公約施行法」)通過;同年法務部研擬「人權大步走計畫」,目的在「打造世界級人權環境」。今年,政府重啟死刑,農民田毀宅破,環評堪稱無謂,原住民五鄉即將消失;緊接著,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成立,建國百年紀念日,兩公約成馬政府大政績好風光。

倘若兩公約確實可以拿來做為國家進步宣傳的象徵,也許,讓我們先看看今年十大人權新聞中,違背兩公約的條例,再來思考只通過了法條卻不積極落實的政府,有沒有權拿兩公約來說嘴?

面面相覷的人權事件與兩公約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一個法務部長的懸位,應徵條件是敢殺人,於是曾勇夫帶著全民和政客的期待上台,四刀落下,台灣往廢死前進的路徑硬生生遭斷頭。提起此事,台權會政策倡議部主任葉亭君說,整個台灣國家對於廢死的理解,與公約精神有很大一段距離,「公約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雖然沒有明言規定『廢除』兩字,但朝廢死的目標邁進非常明確,且與公約連帶的『一般性意見』(general comments)中,便寫得非常清楚。」

台灣法務部常用來辯解的理由,諸如「台灣沒有『任意』剝奪任何人的生命」,或者「台灣有『合格管轄法庭最後判決』」等說詞,實際上,一旦面臨法規中的「不得援引本條的任何部分來推遲或阻止死刑的廢除」,便毫無立足點可言;更無須談論台灣死刑犯沒有特赦的明文規定,最直接與兩公約扞格。

其次,在「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一般性意見」內,明確肯認「適足住宅權」(The Right of Adequate Housing)做為基本人權的概念,在台灣土地徵收案中也破綻百出,將農民迫遷到不適宜居住的大樓中,目的只在於搜刮土地提供給財團資本家,基本人權蕩然無存。葉亭君滔滔不絕地繼續舉例,如移工的同工不同酬,或者非法移工、非法雇主的勞動剝削,不僅違反了勞動權利,更實際上觸及了「奴隸與強制勞動」罪;又如五都升級後,鄉長取消改為指派區長,「原住民地方自治精神被迫消失,他/她們的直接參政權也被剝奪……

語近句點,我才發現,與國際公約並行而生的「一般性意見」,這些非常實際觸及到執法層面的解釋文、這些與公約本體並存於同一法律位階的參照標準,在台灣兩公約簽署一周年後,仍舊未被認真納入推廣內容,何況推行?但這卻不是台灣兩公約推行上最大的問題癥結所在,葉亭君一一數落:兩公約施行的準備時間只有七個月又18天,要完成政府機關種子講師培訓,公務員、社會人民宣導等大量繁瑣的工作,結果就是「叫不看報的警察排排坐好,聽一個不知道從哪裡來的教授講國際人權甚麼東西」,不然就是「學校收到公文要宣導兩公約,結果花蓮某校的學務主任接到任務要宣導,完全搞不清楚頭緒,只好從網路上列印法條下來,在朝會上照念,學務主任很無奈,說自己也不知道在念甚麼。」

另一方面,像是英國花上兩年時間作為法令檢討的準備工作,台灣政府則是去函給17個政府機構,要求各單位自行檢討,「政府機關收到文,對著文發愣,最後就傳傳傳傳到某個小科員桌上,大概是負責寫年度報告之類的工作,寫完再還給法務部」,成了政府得意洋洋的「各機關主管法令及行政措施是否符合《兩公約》規定檢討清冊」,真正打開卻令人暈厥,諸多如總統府聘用工讀生中的「清寒」、「並注意其品德及堆國家忠誠者外」等用詞,「無法客觀評價,恐有違自由、平等原則」,見樹不見林的例子不勝枚舉。「真正值得討論的條文,例如死刑,還是寫『尚有爭議』,兩大本清冊中,不知道有無違反兩公約的,大概佔了一半以上。」在台灣總是激起民怨不公的「行政中立法」、「地方自治法」、「土地徵收條例」、「家事服務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法官法」,沒有一則受到真正的檢討。

至於台灣「兩公約施行法」中明確規定「優先編列」的預算,也默默地消失在各機關預算書中,除了法務部兩年(99年、100年)不到三百萬的預算,其餘的人權推動經費,儘管法務部回應「全部『人權業務推動』預算則遠超上述金額」,卻始終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莫怪葉亭君說:「兩公約的相關業務,從去年通過總統頒布生效那刻前就做完了,接下來這年就是狗尾續貂,唯一的成果就是總統府設立人權諮詢委員會。」

存在於台灣的國際人權公約

作為非聯合國會員成員的台灣,自動自發地通過兩公約,因無國際批准程序,便自行通過國內施行法,以確認兩公約在台灣的法律效力。對此,台權會持正面肯定態度,但向下提及此兩公約在台灣的法律位階問題,葉亭君則說:「此法的定位公部門根本沒有研究過」。目前大致對此的共識,兩公約是為國內優位法,儘管次於憲法,但凌駕於其他法律之上,「基本上就像是原住民基本法,雖然在台灣原民法地位很低,但其實是優先性的,法規或行政命令如果不符,都得依此修改。」

然而,不用提法務部修法的兩大清冊,荒謬的內文可能形成無謂的修法,就連維護人權的法庭,一整年下來引用兩公約相關文字的裁判,也僅有25例,整個法治體制對此的認識不足,果然不同凡響!葉亭君說,兩公約在台灣的重要性,其一便在於執法參照依準的擴張,她舉今年5月被提起公訴的李明璁教授案為例,「以前集會遊行權利唯一參照法規就是集遊法,但今年有兩公約這種位階更高的法令,才促成法官申請釋憲」;倘若此多元的執法參照能夠落實,2005年司馬庫斯部落將風倒櫸木運回部落,最後落得「加重竊盜罪」罪名的判決,也可能有逆轉餘地。

自由轉換雇主,廢除奴工制度【左圖:10月4日,在國道六號工程意外後,移工團體與工殤協會悼公共工程工殤亡魂。(圖片來源:立報資料室)】

以上都是台灣司法上得以依著兩公約向多元價值與人權正義邁進的可能。而另一方面,台灣簽署兩公約背後「融入國際人權體制標準」的目的,向下推演則應是「公約」本身的價值所在。以聯合國人權相關國際公約的九項公約為準,台灣目前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實際上是 1965與1966年的產物,往後依附著人權概念而生的各種公約,像是2006年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以及1990年「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便是對台灣目前最弱勢者的保障,如同葉亭君所說的:「台灣如果要簽保障人權,就應該一次一套做完整……很多人都說:『憲法是保障人人不能歧視沒錯啦,可是他們是泰國人不是台灣人耶!』這是因為憲法的標準只在於國家中,但公約的對象,是地球上所有的人。這是公約在台灣能拉開的人權量度與意義。」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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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法》44條須廢除
2010-12-23 蘋果日報
【蘋論】

由於《兒童少年福利法》修訂草案戕害新聞自由,妨礙公民知的權力,引起媒體界的焦慮與不滿,內政部長江宜樺從善如流,決定近期內召開研討會,請媒體業者、專家學者、民意代表以及相關機構的人員共同討論,對已通過立法院一讀的該草案進行修正,以滿足兒少福利與新聞自由兩種衝突價值間的平衡。

民主與新聞自由相依

《兒少法》在「民間兒福聯盟」的極力推動下,兒童局官員沒有察覺其中對新聞言論自由的限縮,便貿然向立法院提出;而立委也沒發現其中的問題,予以一讀通過;通過後媒體才知道,遂緊急向相關機構陳情,延後二讀,並再予討論。支持新聞自由的立委林益世、吳育昇、羅淑蕾發言暫緩二讀,要求在兒少福利與新聞自由之間尋求平衡之後再進行二讀。他們對新聞與言論自由貢獻很大,深切了解表意自由對民主機制的重要性,讓我們非常敬佩,值得為他們鼓掌。

不只是立委們須了解此事的嚴重性,我們也呼籲藍綠兩黨不分色彩,共同努力保障新聞言論自由於充分狀態。兩黨的存在與發展,完全依賴民主機制;而新聞言論自由則是民主機制的根本,所以捍衛新聞言論自由即是捍衛民主;而捍衛民主即是捍衛複數的政黨政治;捍衛政黨政治即是捍衛國、民兩黨的生存和發展。所以,藍綠兩黨應是最堅定支持新聞言論自由的組織。

該草案第44條最受爭議。從後果看,將會有4大負面後果:1.寒蟬效應。由於草案賦予各級行政機關懲罰媒體的授權,使媒體不敢監督行政機關,枉費民主先賢們的苦心設計。2.由於草案禁止描述犯罪細節,並未對很多名詞給予法律的定義,將使新聞描述的寫作無所適從,並因而影響民眾「知的權利」。3.自由經濟的市場機制,也將遭池魚之殃,影響經濟成長。4.台灣將退返威權時代。

修訂過程品質低劣

該草案的修訂過程與品質的低劣,可從3方面看出:1.立法機關沒有遵守「國會不得立法限制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鐵律。2.該草案明顯違背立法三原則:「比例原則」(兒少福利僭越位階壓倒言論自由),「法律明確性原則」以及「授權明確性原則」。3.原先草案本來保留一個申訴與審議機制,但內政部以「沒有這樣的組織與人力」為由刪除;後竟改為授權各級地方政府變成媒體的裁罰機關,無限擴張行政裁量權,嚇阻了媒體對各級政府的監督。

鑑於無法證明兒少福利與新聞自由有負面邏輯關係,應該廢除第44條;反而是媒體大量揭發兒少遭霸凌的現象,才讓朝野察覺其嚴重性,並設法解決。是誰在保護兒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