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2010年4月26日

2010年4月26日 星期一

轉貼文章,是沒創意而且耗時很久的事情,還是把時間拿去看書好了。

好累啊!轉貼文章,是沒創意而且耗時很久的事情,每天花個兩三小時或者更多看資料,不過,這也是因為太多人文章寫得太好之故。不過,這樣做似乎收效有限,看來每天最多貼個兩篇就好,甚至都不要貼,把時間拿來看看書,寫寫感想我看會更好。

轉貼:小檔案─韓戰

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6/today-north1-4.htm

小檔案─韓戰

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朝鮮依北緯38度線劃分為南、北韓,並由美國、蘇聯分別駐軍,1950年6月25日,北韓部隊突然越過北緯38度線,爆發軍事衝突。

戰爭初始,整軍已久的北韓部隊勢如破竹,南韓與美軍等聯軍節節敗退,直至美軍將領麥克阿瑟率軍成功在仁川登陸,將北韓部隊攔腰切斷,才扭轉戰局。

北韓部隊向北潰退至鴨綠江邊,此時中國共產黨打著「抗美援朝」的旗幟,派出數十萬「中國人民志願軍」協助北韓,戰局再度扭轉,美國為首的聯軍被迫向南折返,戰爭陷入僵局。

1951年7月10日展開停戰談判,1953年7月27日簽署「北韓停戰協定」,確定北緯38度線為「停戰線」,同時也成為南、北韓的國界。 (記者胡健森整理)

轉貼:I’m busted !(我被抓包了!)

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6/today-education6.htm

《KUSO英文小辭典》

I’m busted !(我被抓包了!)

做壞事或虧心事時最怕的就是被抓包。台灣人怕被抓包,外國人當然也怕,因此英文中的「被抓包;被逮到」便可以說be busted,bust當動詞時意為「逮捕;搜查」,busted本身是形容詞,是俚語「失敗的」之意。

除了be busted,你也可以說be caught,例如:You’re caught!(你被逮到了!)這兩種說法都適用於考試作弊、劈腿、說謊、偷錢等被逮到的情況。

舉例:

A:Here you are!Why did you tell me that you were in the library instead of the night club?(原來你在這!你幹嘛說你在圖書館,而不是在夜店?)

B:Busted!(被抓包了!)

來源:台灣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助理教授黃玟君

轉貼:《星期專訪》蘇俊雄︰雙英辯未弭爭議 ECFA唯公投解套

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6/today-p1.htm

《星期專訪》蘇俊雄︰雙英辯未弭爭議 ECFA唯公投解套
蘇俊雄(記者鹿俊為攝)

記者鄒景雯/專訪

台灣大學名譽教授、前大法官蘇俊雄受訪指出,兩岸經濟協議(ECFA)對台灣未來的政治與經濟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民間對於政府的處理,確實有很大的疑慮,在社會高度對立的情況下,公民投票是最有效的解套辦法,從而也能賦予ECFA堅實的直接民主正當性基礎。

他同時強調,所謂公投應該等到代議政治程序完結後才能進行的說法,恐怕是對公投補充性原則的嚴重誤解,國會若要有效監督,就不能排斥公投的機會,以為互補,如果能做到這一點,人民的信賴感一定會回歸,他勸諫馬總統應該給自己多一點的空間,也給大家多一點對未來的希望。

問:馬總統與蔡主席針對ECFA的辯論已在周日結束,您收看電視轉播後有何感想?

蘇︰雙方就是否洽簽ECFA的正反意見都公開呈現,從民主政治的角度來看,這是很好的事情,但是我相信大家的不同看法不會因此平息。

問:既然社會上的正反雙方並不會因一次辯論而結束,未來究竟應該如何處理社會上對這項重要公共政策的嚴重分歧?

交付公投 國民黨政府太消極

蘇:擔任過大法官後,我受到的一個訓練是,必須超越政黨操作,站在憲法的立場看待問題。退休後加上前一陣子動過一次心臟的大手術,原本應懂明哲保身的道理,但是看到台灣社會對立爭執得這麼嚴重,將來究竟該如何解套?不得不出來貢獻我的所學與想法。

ECFA事關台灣與中國經濟整合的快慢與幅度,對於台灣未來的政治與經濟發展,都有深遠的影響,十分錯綜複雜。民間現在對於政府是否能夠公正處理不同產業、不同群體的利益衝突?是否能夠在談判過程切實維護台灣的整體利益?確實都存有相當大的疑慮。

台 灣的民主歷經這麼多年的波折,由戒嚴、解嚴走到今天,總算在二○○三年底有了公投法的建制。比較令人遺憾的是,如何理性且客觀看待公投的具體實踐,似乎仍 待提升、深化民主政治的必要。過去民進黨政府發動防禦性公投與入聯公投之經驗,藍綠政黨間難免有對立的政治性操作。現在政黨輪替,國民黨政府就ECFA是 否交付公投的立場與態度,難免會受到過去公投經驗的影響,趨於過度被動與消極,沒能認識到公投在解決重大政策爭議上的正面價值。

一個有智慧的國家領袖,最聰明的方法就是將ECFA是否簽定或者協議結果交付公投,一來可以避免與防止相關決策被少數利益團體所把持,進而提升決策的周延性與妥當性;二來可以深化並擴大台灣公民社會對於相關政經議題的公共審議,從而賦予ECFA堅實的直接民主正當性基礎。

現 行公投法的制度設計是否妥適?這是另外一個值得檢討的問題,無論如何,就民主制度而言,公投法的存在已具有相當的憲政意義。面對當前朝野與社會各界,對於 是否以及如何簽訂ECFA存有高度歧見的情況下,公民投票是不是裁決此一重大政策爭議的適當機制?且可彰顯台灣公共審議與公民參與的民主政治特色。依法論 法,公投法第十六條已有規定,立法院對於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認有進行公民投票之必要者,得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交由中選會辦理公民投票。因此,政府應 該很坦然的公佈ECFA的內容,讓人民來判斷。

問:不過馬總統認為ECFA應該由國會監督就夠了,公投不能取代代議政治,這講法合理嗎?

公投制度 可與國會監督互補

蘇: 我想這和他的民調聲望之所以不很理想很有關係。他若要爭取人民對他的認同以及希望台灣的發展是長治久安的話,必須有個平台讓各種多元的聲音很和諧的呈現, 如同交響樂一樣。當前國會運作由於政黨操作的關係,本位色彩很重,黨對黨各有利益,沒有考慮到未參加政黨中立老百姓的利益,也忽視了弱勢的勞工階級。資本 家較可在國會取得很大的支持聲音,但每個大企業家也並不是全都愛國,所謂的愛國是指有沒有逃漏稅、A錢、利益輸送等,ECFA這個重大政策問題牽涉到許多 利害關係人,放在國會處理,其正當性是個問題,依舊無法解決爭議,公投制度正可與國會監督相彰互補。

我們看公投法第十六條的條文,立法院對 於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為什麼要把兩套制度用這種文字放在一起出現?在法理上是否表示直接民主在國會決議就夠了?ECFA簽署的事項,由國會監督政 府是很必要的,可是它的充分性是否可以達到一個程度?所以爭議還是會連續不絕,因此要一勞永逸的解決這個問題,只有訴諸公投。

問: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最近有改口,應該等國會完成審議後,民進黨若還不服氣要硬推公投,國民黨不反對,意思是說,在程序上應該先走完國會這一關,您的看法如何?

蘇: 我沒有正式看到金先生發表的意見,如果以妳剛才轉述的說法來看,直接民主與代議民主程序之間,應該如何協調配合的問題,在當代憲政民主學理上有所謂的公民 投票補充性原則。不過,這項補充性原則,應該從功能性的角度理解。所謂公投應該等到代議政治程序完結後才能進行的說法,恐怕是對公投補充性原則的嚴重誤 解,我國的公投制度不僅包括複決(referendum),也承認人民的創制權(initiative)。

依照公投法十六條,我們可以很清 楚的找到公投法的程序,立法院有權針對重大政策有沒有必要公投做出決議,不是只有期待反對黨或人民去連署出來,如果金先生可以引據第十六條的話,不僅可以 釐清過去國民黨對公投法過度操作的觀感,國民黨也可以主動建構公投這個平台,爭取更大的支持。這個時候就需要國民黨的黨團去好好思考,是不是有這個智慧去 解決這個爭端。

正反論辯 增加人民的見解

問:上週民進黨已經依據公投法第十六條提案,希望國會能夠討論就ECFA公投案做出決議,但遭國民黨否決,依照目前整個情勢的發展,由國民黨主動提出公投,幾乎是不可能的,現在由台聯與民間社團發起的公投提案,你看是否有成案的可能?

蘇: 公投的方式有另外一個提案公投,人民經過多少門檻來申請,這個門檻有人稱之為鳥籠公投,至於最後的裁決是否通過?最好的裁決還是要聽人民的意見。誰都無法 臆測最後的結果,但最起碼在這個平台上可以資訊透明、公開化,可以知道ECFA到底是什麼東西。經過正反方的論辨,儘管大家不全都是國際貿易的專家,但是 人民可以增加見解,理性和平的公共思辯審議。

台灣從與中國大陸對立的狀態,經過了白色恐怖,多少的辛苦,才爭取到今天憲政的平台,對於這個 平台,大家是不是感覺應該維持?要盡一切力量來保障國人的生活安定、每個人的平安喜樂?台灣的人力資源豐沛,尤其在智慧財產權、文化創意方面能夠釋放出 來?這個力量要出來,權力的平衡很重要,一個政黨的權力如果太龐大、太膨風、太炫耀,人民是不會接受的。這點從事政治的人必須體會。

傾聽民意 體會民主政治

我 個人在三十多年前曾經過省議員選舉,深深理解到一介書生要怎麼讓人民、特別是選區中的農民也能有相同感受,一定要講出一番道理。國民黨是個老政黨,該怎麼 樣應付問題,有豐富的經驗。過去蔣經國先生的時代,雖然當時的體制並不是很開放,但是他傾聽民意的作風,大家仍然可以感受到他政治上的魅力 (charisma);今天那種政治風格比較淡薄了,典範已經消失,所以才會形成這個「花花世界」。

我發表不同的聲音,不一定為國民黨,也不一定為民進黨,或是找我出來講話的台聯,但這些話希望能讓民主政治的人民頭家共同體會到,台灣多元社會的可愛。這是民主政治很珍貴的多元價值。馬總統應該給自己多一點的空間,也給大家多一點對未來的希望。

轉貼:雙英辯ECFA/舉韓為例 馬自曝ECFA敗筆[鄒景雯]

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6/today-fo19.htm

雙英辯ECFA/舉韓為例 馬自曝ECFA敗筆

記者鄒景雯/特稿

ECFA 雙英辯論閉幕,對公民看待這項重大爭議事項的態度是否有影響?有何種影響?可以持續觀察。做為執政的一方,馬總統的責任是說明政策成因以及政府做了哪些完 善的配套與準備,在一百四十分鐘的交互提問與詰辯中,馬總統如同ECFA一樣,只有形容詞,沒有實質內容,甚至還極為鄭重的引述了一個自打嘴巴的案例,造 成餘波盪漾的重大敗筆。

這個案例是在馬總統最後八分鐘總結時提出的,是事先準備好的講稿。他舉南韓為例,指南韓過去幾年已經分別與東協、美 國等各國簽了FTA,講了半天就是沒有中國,而後他又說自從台灣與中國洽簽ECFA後,南韓總統李明博在青瓦台召開緊急高層會議決定要加速與中國商談 FTA。這段舉例不僅無法為急簽ECFA尋求同儕奧援,反而昭告大家台中ECFA已經促動了南韓原本對中國自貿協定猶疑保留的腳步轉而積極,這不是搬石頭 砸腳?南韓的產品與台灣具競爭關係,即便簽了ECFA,結果帶動中韓也簽了FTA,台灣的降稅利基不就因此消失?台灣卻要匆促付出全面開放市場的代價,這 蠢算盤又是怎麼撥的?

在號稱每天花費兩小時準備辯論的情況下,馬團隊居然會讓馬英九自行揭露這個連邏輯思考都有問題的辯護「證據」,顯示這 個政府在錯誤的領導下已整個失靈報廢,這是一個比馬英九無能還要嚴重的警訊。或許幕僚們教導馬攻擊是最好的防禦,因此馬質疑民進黨拒絕聽取ECFA國會報 告的杯葛,這點說明馬非但沒「太誠懇」,且是太虛偽。陸委會與經濟部至今從未就ECFA談判進度到國會相關委員會正式報告,而是體制外的經由國會議長邀朝 野黨團閉門密會,既淪為私相授受,也毫無拘束力,更遑論內容以保密為由無甚可觀。其實,馬若真在意國會監督,何不支持立法院長王金平倡議成立「兩岸小 組」?連這個起碼的國會參與都阻擋,要扯更大的謊是很難圓的。

面對蔡一再質問,馬對國家發展戰略、ECFA談判的替代方案、早收清單、可能 受害產業名單,沒一項具體明示,甚至所謂十七項產業也表示會後再私下提供,忘了要等待答案的是全體國人,馬政府事前沙盤推演竟未有絲毫準備,一個相對單純 的辯論都準備不好,又遑論主持更加複雜萬端的國政能已準備好了呢?

馬英九宣示將親自領軍展開與各國商談FTA,這個表態非常正確,兩年前就任時早就該這麼做,現在亡羊補牢之餘,必須有所補救,那就是與ECFA掛鉤,訂定終止條款,這條訂不進去,ECFA也不必簽了,馬必須有此「破局」的準備,否則破局也是喊假的。

轉貼:小檔案-順向坡

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6/today-fo2-2.htm

小檔案-順向坡

順向坡是指岩層走向與坡向相同,是很容易滑動的一種岩坡,如果在順向坡蓋建築物,極可能因為兩種岩層間的摩擦力不足,或者因為增加重量而導致岩層往下方滑。

順向坡滑動釀災有多起案例,例如民國七十年,中山高速公路八堵交流道的土石崩塌正是順向坡崩塌;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十八日,受到溫妮颱風過境影響,造成台北縣汐止林肯大郡社區後山擋土牆崩塌,奪走廿八條人命。

國道一號和國道三號多處是由砂岩和頁岩互層的順向坡地形,可利用工程技術補強,並透過補強方法,避免災害發生。

資料提供:台大地質系教授陳宏宇

整理:記者曾鴻儒、林嘉琪

轉貼:ECFA鴉片

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6/today-f1.htm

ECFA鴉片

國際貨幣基金(IMF)上修今年台灣經濟成長率為六.五%,居四小龍之冠,但失業率預估值五.四%,則位於四小龍之末。非常矛盾吧?按理說,經濟成長率最高,應可提供更多就業機會,何以失業率也最高?

要解開這個謎,非常簡單:就算台灣外銷訂單中有一半是在海外生產,而絕大多數海外生產部分是在中國,因此外銷訂單儘管創下歷史新高,但只是肥了中國勞工,台灣勞工仍然找不到頭路,因此中國發生缺工,台灣失業者卻愈來愈多。

海 外生產比例超過一半,影響層面很大,不但導致失業人口增加,消費力也跟著萎縮,稅收亦大幅減少,奇怪的是,經濟為何未不見衰退,反倒成長?原來是經濟部使 用了巧手段,以往企業在海外獲利必須實際匯回,才納入GDP計算,現在只要企業將海外生產部分在賬上認列,不必匯回就算數了。

如此一 來,GDP的數字當然非常亮麗,卻跟一般民眾的福祉無關。GDP應該跟民眾的幸福成正比,才有意義,如果GDP成長只屬於少數國人享有,甚至造福外國人, 而本國多數勞工的痛苦指數未見改善,如此的經濟成長根本只是假象,勞工看得到GDP成長的數字,卻吃不到經濟發展的果實。

從IMF的失業率預估看來,亞洲四小龍中倒數一、二名竟是台灣、香港,可見依賴中國愈深,失業問題就愈嚴重。如果再簽訂ECFA,失業勢必劇增,而所謂經濟成長則成為麻醉台灣人民痛苦的鴉片。

轉貼:曹長青專欄/立法院不可承受之恥

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6/today-o9.htm

曹長青專欄/立法院不可承受之恥

拿台灣的民主和新聞自由開玩笑的《個人資訊保護法》,竟然在立法院一讀、二讀通過,實令人吃驚和憤怒。

「個資法」中居然有這樣的內容:個人的醫療、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財務狀況、社會活動等,媒體要報導,事先要徵得當事人同意;否則最高判刑兩年,或罰款二億台幣。

這 個法案的荒謬,至少有兩處:第一,事先禁止、剝奪大眾知情權。對新聞自由的最嚴重、最惡劣限制是事先禁止(報導),因為那等於壓根不讓資訊跟大眾見面,從 根本上剝奪大眾了解、鑑別的機會。把個人隱私的範圍定得這麼廣泛,就等於不讓媒體存在。因為這個法案涵蓋全體台灣兩千三百萬人,媒體報導不管涉及哪個人, 都得事先徵得這個人同意,否則就可能吃官司。按這種法律,台灣的所有報紙、電視,都得關門。因為這還怎麼辦新聞?還怎麼能有媒體?哪個當事人會事先同意報 導對他不利(或不願被公開)的個人資訊?

西方民主國家所以不制定這種限制廣泛的「個資法」,就是保證資訊的「自由市場」暢通無阻,讓人 民自由選擇(鑑別),相信最後優勝劣敗,正確的資訊戰勝虛假;而不是事先恐嚇和阻止「資訊」上貨架。低俗的資訊和不當隱私的暴露,都是新聞自由必付的代 價。而對濫權的媒體,則用誹謗、洩密等罪名「事後」追究責任。像美國過去幾十年來,大法官只有一次事先禁止資訊刊出,因是原子彈的設計圖紙。今天台灣立法 院如果通過這樣大包大攬、範圍廣泛的「個資法」,等於要取消新聞、取消媒體,最後取消的是台灣的民主自由!

第二個錯誤更為明顯,因為這個法 案完全沒有區分政府官員(及公眾人物)和普通民眾。在西方民主國家,尤其像美國,法律把政府官員(包括公眾人物)和普通民眾明確分成兩部分。既保護媒體報 導、監督權力者和名人的權利,同時保護普通人的隱私權。而像「個資法」這樣,對兩者不做區分,「一視同仁」,就等於是用保護個人隱私的名義,保護了權力者 不受監督。例如,媒體報導馬英九等政府官員的「性生活、健康檢查、財務狀況、社會活動」等,也要事先徵得他們同意嗎?那媒體還怎麼監督權力者?大眾還有沒 有知情權?

我們設想,社會廣為流傳的馬英九和金溥聰是「同性戀夥伴」一事,如被媒體查到屬實,難道報導前還要徵得他們同意嗎?他們怎麼可能 同意?權力者的性醜聞,媒體當然有權報導。像美國總統柯林頓的性醜聞,美國媒體和公眾都沒有把它當作個人隱私。馬英九等官員的「財務狀況、健康情況」,人 民更有監督權。否則他們貪污,或得了重病,無法正常工作,人民都無權知道嗎?而且這個法案(不分官員和普通人)籠統地把所有人的「社會活動」都視為個人隱 私,那不等於連官員的出訪視察,媒體都不得「自行」報導了嗎?

如此有違民主國家最基本保護言論自由常識的法案,居然在立法院一讀、二讀 通過。那些立法委員,是怠忽職守,還是無知無畏?百名立委,不少在西方留過學,竟製造出如此井底之蛙的法案。更令人瞠目的是,立法院長居然說,已經二讀 了,程序難改,只有三讀立法,以後再修正。已知道錯了,還要立法下去,再修正?

國民黨主導的立法院弄出這樣丟人現眼的「法案」,加上泛藍立法院長的這番愚論,馬政府真要昂首闊步,邁進世界醜聞大全了。

(作者曹長青為獨立評論員,http://caochangq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