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2009年7月22日

2009年7月22日 星期三

將 IE的 MHT檔,轉換為 HTML檔。

之前用IE 存的MHT檔,發現開啟時會拖慢系統速度。
用這個軟體轉換成HTML之後,開啟就非常順暢。
可以下載試試看。這個網站還有HTML轉TEXT檔呢~

引用自

http://tw.wizbrother.com/tools/mht2html.html

能將 Excel 表格轉貼到網頁上的小幫手 - Tableizer

引用自

http://www.blogcatalog.com/blog/skyvees-blog/d1c7eb34c4ead78cbccb3583bbd7255b

能將 Excel 表格轉貼到網頁上的小幫手 - Tableizer


如果想將Excel檔內的表格, 貼到部落格網頁上,通常還需要自己加一些table的語法. 這個工具可允許我們選取複製Excel的內容,轉換成支援網頁格式的HTML碼,再將此段HTML貼到部落格,就可以呈現出表格形式了.


Tableizer 是一個可快速轉換表格成網頁HTML的工具.

1.只要三個步驟,先在Excel檔內,選取想轉換的表格內容.


2.貼到 Tableizer 的框內, 還可設定表頭(header)的顏色,字形及字體大小. 按下 Tableize it.


3. 系統會自動轉換成HTML 程式碼(記得將捲軸往下拉,才能複製到完整的程式碼), 貼回部落格後就可以囉!


不過在IE 7下的效果有點怪怪的.

新光產物保險-汽車保險(不含強制險)

這是不含汽車強制險(應該吧)的汽車保險,主要在保障駕駛以及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不過有些我認為不太必要,可能在今年投保的時候,多加斟酌,並且比較其他家產物保險。
例如台灣產物保險,或者台壽產物保險等。



編號保險種類細部保險金額自負額保險費
11竊盜損失險 38.0萬10%2203
12零件配件被竊損失險 1000
31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每一個人傷害500萬1908
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5000萬
32第三人責任險-財損險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70萬1898
24受酒精影響車禍受害人補償險-含強制險(同第三人責任險)(含強制險)530
48強制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每一個人傷害醫療20萬350
每一個人死亡或殘廢150萬
每一意外事故總額170萬
49第三人責任附加駕駛人傷害險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1000621
每一個人死亡或殘廢200萬
50乘客體傷責任險(不含駕駛)每一個人體傷20萬1600
每一個人死亡或殘廢200萬
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800萬
19竊盜險附加代車費用險日額:1000元總額:3.0萬275
總額10385

台灣產物保險-機車險-平均一年 595元

台灣產物保險-機車險

每一個人傷害醫療 最高二十萬
每一個人殘廢 最高一百五十萬
每一個人死亡 定額一百五十萬

保險費 兩年 1190 平均一年 595元

這樣不知道划不划算?

日全食的原理。引自維基百科。

引用自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97%A5%E5%85%A8%E9%A3%9F&variant=zh-tw



日食,又作日蝕,是一種天文現象,只在月球運行至太陽地球之間時發生。這時,對地球上的部分地區來說,月球位於太陽前方,因此來自太陽的部分或全部光線被擋住,因此看起來好像是太陽的一部分或全部消失了。日食只在,即月球與太陽呈現的狀態時發生。

日食是相當罕見的現象,在四種日食中較罕見的是全環食,只發生在地球表面與月球本影尖端非常接近的情形下,這時不同地區會出現日偏食、日全食和日環食三種不同的日食。日全食是一種相當壯麗的自然景象,所以時常吸引許多遊客特地到海外去觀賞日全食。例如,在1999年發生在歐洲的日全食,吸引了非常多觀光客特地前去觀賞,也有旅行社推出專門為這些遊客設計的行程。

古時,人類缺乏天文學知識,以為日食是肇因於天狗食日,或象徵災難的降臨,而在日食時舉行儀式。但在現代社會中,日食的這層意義已逐漸為人們所拋棄。

最近一次日全食發生於2009年7月22日,下一次的日全食將發生於2010年7月11日

高雄市立圖書館借書證,設籍高雄市,可申請家庭借閱證,一次可借25本,不錯喔,還可以申請宅配服務~個人借閱證不論高市或外縣市,一次可借5本。

高雄市立圖書館

http://www.ksml.edu.tw/readership/readership04_002.asp

一般個人借閱證;可借5本家庭借閱證,可以借25本書,包含視聽資料,頗為方便。

個人借閱證,只要攜帶身分證就可以。

家庭借閱證,除了身分證之外,還需要設籍高雄市的戶口名簿,不限戶長,只要是家庭成員就可以。

台北縣國中輔導課鐘點費450,真好!還有「教育部頒《加強輔導中小學正常教育實施要點》」,請參考。

引用自

財團法人人本教育基金會 討論區

http://forum.frontier.org.tw/hef/editpost.php?post_id=237&topic=49&forum=1


南投縣教師會辦理「與教育局長有約」座談會會議記錄

http://163.22.51.1/sfs2/school/board/board_show.php?b_id=1310&PHPSESSID=e542ccecfcff27bee6fea51f591fb75a



-----
參考資料:

1.教育部頒《加強輔導中小學正常教育實施要點》第五條第一款:「高、國中三年級得利用課外時間在校實施課業輔導,每週以不超過五天,每天以不超過一小時為原則,但最遲不得超過下午五時卅分。」

按:如果每週超過五天,或有任何一天超過一小時,或任何一天在下午五點半之後才放學,就是違反教育部規定了。

2.《臺北縣縣立完全中學暨國民中學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第五條「收費及支用原則」:收費標準計算公式:鐘點費 (450元) *節數 / 0.8 / 35=每名學生應繳費用。

按:桃園縣有無類似收費標準?如果有,而且超過那標準,便是違法。

-----
八、訴求:國中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業輔導應徵詢教師及學生參加意願,教師鐘點費並應調至四佰元以上

說明:1.暑假學藝活動及課業輔導並非學校正式課程,學校辦理此類活動本應徵詢教師及學生參加意願。

2.縣府訂定的「南投縣國民中學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業輔導實施要點」中教師鐘點費竟然只有360元,比其他縣市低(高雄縣、高雄市皆為400元),莫非本縣師資比較差,不值得領400元以上?

3.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僱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 分之一以上。」平日上課期間教師鐘點費已是360元,上班時間之外的加班鐘點費豈能相同?以廉價報償並強要教師參加豈是合理作為?

回應:1.將行文調查各縣市國中教師鐘點費支領數額。

2.行文提醒學校開辦相關課程時應商請學校教師並尊重其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