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2010年4月8日

2010年4月8日 星期四

轉貼:冤判不絕 死刑無解(林峰正) / 死刑恫嚇論的謬誤(黃丞儀) / 速審法如何妥速兼備(曹興誠)

引用自

JRF Newsflash 民間司改會剪報
電子報

冤判不絕 死刑無解
林峰正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一個月來,因前法務部長王清峰拒不執行死刑所引發的死刑爭議依然餘波蕩漾,但世界上對於廢止死刑的努力卻從未停止,與死刑個案相關的進展也不斷更新。

首先,死囚徐自強在去年十二月八日被台灣高等法院更六審判處死刑後,律師們立刻為他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於日前以本案尚有事實未釐清為由,又將全案發回更審,案發距今已十四年餘,徐自強遭羈押即將屆滿十四年,依然生死未卜。

近鄰的日本亦發生司法判決逆轉的狀況,那就是1990年橡木縣足利市發生四歲女童遭殺害事件的被告菅家利和,在DNA鑑定技術改善的幫助下,被證明是無辜的,但菅家還是因此被囚禁達十七年半才獲得自由,宇都宮地方法院審判長佐藤正信及承審法官們還向菅家鞠躬道歉,菅家除了表示感謝司法還他公道以外,也要求查明真相,杜絕警方違法辦案的可能性。

自1977年起即致力在全世界推動廢止死刑的國際特赦組織則是在三月三十日發表全世界死刑報告,也許是台灣的廢死議題已引起國際社會的矚目,該組織特別指派亞太地區副主任Roseann Rife與其台灣分會同仁共同在台北召開記者會,提供第一手的國際死刑概況。2009年一整年,歐洲沒有執行任何一件死刑,美洲僅剩美國仍然處決人犯,全球大部分的死刑個案依舊集中在亞洲和中東,尤其是中國、伊朗、伊拉克與沙烏地阿拉伯。總結來說,截至2009年底為止,法律上已廢止死刑或有十年以上沒有執行死刑的國家已達139國,2009年也僅有18個國家曾經處決死刑犯。

由以上的事實可知,廢除死刑的國際趨勢清楚明白,足供我國民眾參考,而國內外的案例也顯示,司法冤判不時發生,百分之百準確的司法是不存在的。國際特赦組織表示,自1973年以來,僅僅美國就有130個死刑案件被清楚證明是冤判。如果美國,日本的司法都只能有這樣的水準,要如何說服大家台灣的司法水準能夠超美趕日。

論者或謂不是凡事都可以學外國,君不見死刑犯殺人手段之兇殘,為何能夠容忍殺人者茍活於世?可是,司法冤判不絕於史,為何平日不信賴司法的多數台灣民眾就無條件相信台灣法院作出的死刑判決,實在令人費解。且在經貿領域,不是有很多有識之士都常常大聲疾呼不能鎖國,要張開雙眼迎向世界,但對於死刑議題我們便要關上國門立刻全力否定國際趨勢,主張外國月亮沒有比較圓嗎?

此波關於死刑的論辯仍在進行,筆者僅以一個台灣司法實務運作近身觀察者的角度提醒死刑議題人命交關,期盼再作思辨。當然,長期以來不受重視的犯罪被害者保護問題,法務部責無旁貸應向全體國民公開報告如何加強,而非只是將死刑作為撫慰被害人的唯一途徑。不論台灣在未來如何定奪死刑議題,政府都應盡責於被害人保護的領域,咸信此為支持與反對死刑的人們共同的要求!

(本文部分刊登於2010年4月8日蘋果日報,此為完整原文) 


死刑恫嚇論的謬誤
黃丞儀/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反對廢除死刑的論述當中,在哲學基礎上最有力的就是所謂的「死刑恫嚇論」,其主張為「國家實施死刑,可以在未來嚇阻數件殺人案」。近年來隨著統計分析工具的進步,不少美國經濟學家利用新釋出的犯罪資料,試圖從實證的角度證明「恫嚇效果」確實存在。其中最驚人的就是 Hashem Dezhbakhsh等人於二○○三年提出的數據,認為每執行一個死刑,就可以嚇阻十八個殺人案的發生。但是這些數據具有高度爭議性,賓大華頓商學院的經濟學家Justin Wolfers曾徹底分析這些論文的數據,指出他們在統計上的種種謬誤。

退一步言,假使統計迴歸分析無誤,「恫嚇論」是否如其主張者所言,無論本務論者或功效主義者都必須接受:死刑是一種合乎道德的刑罰?這恐怕是廢死運動不能迴避的重要問題。許多廢死論述—包括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Furman v. Georgia),都建立在「死刑是一種過度殘酷的刑罰、不合乎人性尊嚴」的論述基礎上。但殺人犯本身的行為也是「過度殘忍」的,被害者的生命也是無辜的,如果死刑可以使更多人免受「殘酷、不人道」的待遇,那這種「以命換命」的命題在道德哲學上應該是可以被證立的。

廢死運動可以提出的初步回應是:這種以結果來正當化手段的「後果說」(consequentialism),將開啟「潘朵拉的盒子」。比如說:鞭刑可以有效遏止偷竊,所以我們應該採取鞭刑。甚至說,如果某些國家的實證資料證明,剁掉一雙手,可以比鞭刑嚇阻五倍多的偷竊犯,所以肉刑(砍手)有存在的必要。另外一個發展方向是,為了要讓死刑產生更大的恫嚇效果,應該像某些國家那樣公開槍決,或者是遊街示眾,藉由公開展示死刑的執行,甚至加強死刑的慘狀(五馬分屍、凌遲腰斬),讓人民產生害怕與敬畏,才可以遏阻更多的殺人行為。這種後果論最大的問題在於,它將鼓勵大家往更極端的刑罰和更不人道的刑罰去發展。

換個角度想,如果刑罰不斷加重,或者不斷殘酷化,這個世界就會變得百分之百安全嗎?大家都會被恫嚇得不去犯罪嗎?如果是的話,國家應該要逐年提升死刑的執行數,因為假設一個死刑可以嚇阻五個殺人行為,國家如果只執行九十九個死刑,而非一百個,或五百個,那絕對是有愧於無辜的人民。「恫嚇論」推演到極端就是,越多的死刑可以保障越多的人民,最後社會治安就靠死刑了,警察也可以省點事。

此外,殺甲,可以嚇阻乙的犯罪行為嗎?尤其是看不到的死刑,只存在於想像,還有嚇阻效果嗎?甚至說,如果要用「以命換命」的計算方式計算的,對有些殺紅眼的人,可能根本還覺得賺到,因為死刑只能殺我一人,不會殺我一家,反正我死只一命,殺三人五人甚至十數人,以一換十,這還算很划算的交易。那我們是不是要因此恢復株連九族的刑罰?由此可見,恫嚇論很難從「後果說」上站得住腳。

此外,如果犯罪所能獲得的利益,遠遠超過於生命,那死刑恐怕一點嚇阻效果也沒有用。比如說革命帶來的政治變動,或是為了宗教而打的聖戰,或是活著已經沒有太大意義(鋌而走險)。再者,犯罪被捕獲的機率如果太低,只依賴死刑,恐怕潛在犯罪人也不見得會被嚇阻到,因為就算有死刑,被抓到的機率還是太低。從而「死刑恫嚇論」只會變成警察刑事偵查技巧不求長進的藉口,就跟刑求一樣。

說到底,死刑如果沒有嚇阻效果的話,那就只剩毀滅的意義:讓犯人終極地在這個世界上消失。但是終極毀滅是嚇阻論者不想去談,也不願意去談的。因為那在道德評價上,是以殺止殺,是等價的殺戮行為,沒有「殺一救五」的效果,也沒有辦法積極地證立國家殺人的正當性。

其實,廢死論者和反廢死論者是有共同交集的。大家相同的關懷是如何讓社會更安全,讓我們的生活可以免於恐懼。但是,死刑在道德上是否能夠被證成,充滿爭議。倘若撇開這些道德、宗教和政治上的爭論,而採取一種務實主義(pragmatism)的看法,進一步可以問:有什麼樣的替代方案可以取代死刑,而且確保社會安全?刑事制度應該如何強化被害者的權益保障?如此將可帶入更多層面的刑事政策和司法制度設計,讓廢死爭議從抽象的「理念」雲端走向細膩的政策比較、選擇,也才能照見具體現實的黑暗幽微。廢除死刑不應是個是非題,而是複雜的人生選擇題。

(本文部分刊登於2010年4月8日中國時報,並改標題為《廢除死刑 是選擇題而非是非題》,此為完整原文。) 


速審法如何妥速兼備
2010-04-08 中國時報
曹興誠/聯電榮譽董事長

速審法如何妥速兼備目前許多刑事案件延宕多年不決,導致民怨沸騰。立法院正在審議《刑事妥速審判法》(速審法);但要如何做到「妥」、「速」兼備?如果只是限定刑案審理不得超過一定年數或次數,似乎沒有找到問題的答案。

今天刑案所以不斷更審,主要的原因,是檢察官起訴品質不良。稍有現代品管知識的人都知道,任何流程如果不講究「一開始就做對」,那以後要處理這些「瑕疵品」就會費時費力,不僅延誤整個流程,而且最終產品的品質也不會好。

檢察官在起訴之前,如果不遵守無罪推定原則,不以科學態度與科學方法取得犯罪的真憑實據,則提到法庭的就只是一些「揣測」而已。這些揣測佐以一些似是而非的所謂「證據」,讓法官也只能跟著「猜謎」。而每一審法官「猜謎」的結論不一,於是不斷互相否定,因此案件也就不停地更審。這種情況就好像英文俗話說的garbage in,garbage out;如果檢察官倒進法庭的都是垃圾品質的起訴書,法院就只好成天處理這些混亂的垃圾,弄得司法臭氣沖天。而許多不幸的被告,就在這樣這種臭亂的「司法絞肉機」中,被無辜攪得家破人亡。

解決方案其實很簡單,就是用點現代品管常識,要求「一開始就做對」。檢察官應該遵守無罪推定原則,並以科學方法找出真憑實據,否則不應起訴。目前檢察官可以對百姓監聽、搜索、扣押證物、傳訊、拘提、羈押或予以限制出境等等。有這麼大的權力,如果還提不出真憑實據就貿然起訴,那實在說不過去。

嚴格規定檢察官起訴要有真憑實據,那一審就輕鬆了。法官審案的性質就不是在做「猜謎」或「心証」,而只是在檢視證據與推理,以防止檢察官玩法濫權。如果一審法院判檢察官敗訴,基本理由應該就是檢察官舉證不足;在此情況下,即應一審定讞,不准檢察官再上訴。既然一開始證據就不足,那就是「垃圾案件」,就是「誣告」,當然應該立刻扔出法院,不可以再讓這種垃圾在法院裡流竄。

在美國,刑事被告一審如獲判無罪,檢察官除非有新罪名或新事證,不得上訴。其用意在避免被告遭致double jeopardy,即重複的危險與傷害。此亦為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四條第七項所主張的「一事不二理原則」,也就是說:「公民違犯法律,不應受重複的追訴、審判或處罰」。台灣目前容許檢察官敗訴後還能無止無休地纏訟,完全違背國際規範,可說落伍至極。有些人或許以為,是非是「愈審愈明白」,這觀念完全錯誤。上過法院的人都知道,法案審得愈久,卷宗就愈多,後面審案的法官在這些文字叢林裡就愈容易迷失犯錯。

規定刑事案件一審無罪後,檢察官不得上訴,才能讓審、檢雙方都有背水一戰的壓力,才會戰戰兢兢、全力以赴;如此審判品質、效率都會大幅提升。有人說,一審法官可能經驗、能力都不足,所以要二、三審把關才保險;這種說法完全誤解了三審制的意義。三審制是為保障人權、防止官官相護所設計的「權力制衡」,並不表示下級可以亂審,再由上級來「補破網」;也絕不表示,一審可以粗略低能。

讓刑案不停地纏訟,等於檢察官、法官都不停地在違法。以《刑事訴訟法》來說,凡判決被撤銷更審,表示原審法官「違背法令」;而檢察官敗訴,表示起訴無據,即有「誣告」或「濫權追訴」之嫌。所以台灣刑案纏訟不停,表示司法體系內的官員個個違法,這是司法之恥、國家之恥。

法院判決可以隨意撤銷,檢察官可以無據纏訟被告,那司法威信當然蕩然無存,判決延宕也就無法改善。要解決刑事訴訟的延宕問題,應該從速樹立一審權威,並規定檢察官一審敗訴即不得上訴。機械式的限縮審判次數或年限,可能製造冤獄,卻仍然無法防止檢察官濫權;因此類似「鋸箭」,未能真正清除司法積弊。

【圖文轉載自中時電子報】

轉貼:老K的22K(葉祐逸)

原來在外面生活的遊子,如果一個月要負擔貸款或者奉養親人,達到七千八千塊錢的時候,基本上22k是完全打平的,而且完全沒有儲蓄能力。22k果然害人不淺,類似的價格要素均等化的影響,已經開始浮現了。

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8/today-o10.htm

老K的22K

◎ 葉祐逸

勞 委會主委說,二十二K是政府善意施捨給失業大學生的,我們應該要知足感恩「先求有再求好」。殊不知這樣的政策,實已介入了就業市場的行情價,如果每家私人 公司都跟我們剛畢業的大學生說,現今政府的「公定價」是二十二K,所以你們大學生的薪水就是二十二K,實在是情何已堪!

二十二K能幹嘛?對 一位家在高雄、工作在台北市的大學畢業生來說,租雅房每月租金花費四至五K;三餐每天只花一百五十元,每月花費也是四至五K;每月再還個政府辦的就學貸款 平均六至八K;每月水電費、瓦斯費、手機費、ADSL費用,至少也要二K;再加上每月一次回高雄探望父母來回的客運車錢,也要花掉一K。林林總總加一加正 好大約每月基本開銷二十二K,以上還沒算「好國民」每月必繳的勞、健保費,再加總進去,試問二十二K夠不夠?還是二十二K是在冷氣房中制定政策的官員,用 我們小老百姓不懂的財政學公式所精算出來的!

「何不食肉糜」已不足以形容現在的政府,用二十二K的邏輯來治國,也難怪物價、房價不斷上漲,小老百姓的痛苦指數不斷攀高,窮人越來越窮,是該用選票教訓執政黨的時候到了!

(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法學博士)

轉貼:手機求救撥112 無SIM卡也行

緊急狀況時,可用手機撥打下列號碼
112
1999
1957
或者找村里長:馬上關懷專案
其實這則新聞反映了該位母親獨立自主的性格,只是礙於病情緊急,仍然無法回天。因此,緊急病況時候還是要以快速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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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8/today-so1-2.htm

手機求救撥112 無SIM卡也行

沒卡沒繳費 照樣可撥

〔記者俞泊霖/中縣報導〕梁姓母親因沒錢而抱嬰徒步3公里求醫,警方及縣政府都感遺憾,強調有許多求援管道,若早一步求助,或可挽救一條小生命。

烏日分局犁份派出所所長陳作豪強調,手機只要有電,就算沒SIM卡、沒繳費被限撥,仍可撥打「112」求援;且男嬰若是延誤就醫致死,梁婦恐還要吃上過失致死官司,為人父母者不可不慎。

台中縣社會處副處長劉宏忠指出,以梁婦的境遇,或民眾生活困難,都可撥打福利關懷專線「1957」,台中縣還有縣民熱線「1999」可撥打;民眾也可向鄉鎮市公所、村里幹事申請「馬上關懷」,他對梁婦未善用社會資源而扼腕,且未向街道行人求助而感不解。

轉貼:論「平凡」教育(南嘉生)

似乎教育本來就是國家的控制機器,負責授予統治階層所要求的材料,方便於統治。所以學校都教些有關資產階層或者權力核心希望的政治目的。尤其是重理工,輕人文,或者灌輸儒家愚忠義務思想,奴化人民,尤以國文一科為最!可歎!對於一些勞工階層的生活,或者對於其他階層的生活體驗,也應該於課程中授予才是,不然,課程和社會生活完全脫節,這不是正常的教育,而是反教育,或者根本不屬於教育,而是屬於政治灌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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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http://blog.roodo.com/aurorahope/archives/12135467.html

論「平凡」教育(南嘉生)

我們應該要理解,在與傳統中國劃分界限之後,臺灣將會走出一條不一樣的路。他會怎樣呢?說真的,我們不知道。但一如新教徒相信神在他們那邊一樣,我們似乎 也應該對自己做信心建構的工作。這樣的工作不在批判中國人,而在批判那一個循迴不已的歷史脈絡,以及造成這樣結果的重要原因。這也就是說:我們要對世人宣 告。身為中國文化圈內的人,準備以他們的動作走出一條不是中國文化圈內的社會會做的事情。

當1949年時,許多國民黨的人相信這一個政黨所引領的國家終將滅亡,但他們不想要被新中國的共產黨管,所以他們逃到臺灣來。


所有那一群人一直相信蔣總統會帶他們回中國。我們知道許多明智之士是不相信這樣的話,到臺灣是一個短期的妥協點,離開臺灣才是他們的信念。這樣的信念到目 前為止都可以證明是對的。而相信蔣介石與國民黨的人一直認為有一天,他們會光榮的回到中國。他們跟著國民黨在這一個島嶼奮戰一輩子,我們要問:他們這樣的 信念為何可以說是對的呢?

盤桓在許多受中國文化影響的人頭上,他們其實處在被規範的位置上,而不是從自我規範的狀況下去設計他的人生。相信蔣介石會領導成功其實就是那種心靈的反 射。假如我們仔細去思考這一個問題:「一個在1945年時,權力燻天的人為何僅僅年就喪失這麼龐大的國家呢?」我們就會發現真的沒有理由繼續相信他有能力 讓這樣的一群敗兵有能力反敗為勝了。但我們依舊相信,除了他,又有誰夠資格當我們心中的國家領袖呢?又有誰有那樣的權威讓這一群人有機會反敗為勝呢?這一 切的賭博都建立在強烈的主觀意願(不管這樣的意願是主動或被動創造的),在避免另一個失敗選擇、面對未知的恐懼、慣性推論的方式,讓他們在保守原則下認定 蔣介石是值得繼續投資人生、尊奉為領導者的人選。然而它出現一個很精彩的質疑:失敗者要怎樣讓他的失敗變成成功呢?國民黨透過各方找出反敗為勝的案例,強 調蔣介石、國民黨絕對有能力反敗為勝。但證諸世界,我們相信他講的是對的,但同時,我們也絕對可以找出比他更多的案例證明國民黨不能夠反敗為勝。這人的世 界中,這樣的正反同時並存的案例多不可勝數,許多相同案例出現僅能證明發展相同或類似,卻無法從A例會怎樣,推論毫無關係的B例會有同樣的變化。他們沒有 因果關係。

那麼,臺灣海峽兩岸的對立與變化,以及今天臺灣發展比中國更好的局面,到底是怎樣造成的呢?我們僅能推論那是同時存在同一個時間的兩個地方,在不同的制度 下演變出來的結果。臺灣的變化基本上不是中國國民黨的成就,因為臺灣的許多變化都不是國民黨有意要造成的結果,而是被迫妥協的結果。而在這種要做不做的妥 協變化中,國民黨扮演著從後拉扯的角色,不是推動者。這種拉扯在教育上就是退縮型教育,不是進取型,更不能說是有長久規劃的教育。

根據我的形象。在過往七十年多年,我想很少人思考這樣的問題:「國民黨怎樣設計他的教育?」我想是:「根據我的形象」。所以在他們的課本中,想盡辦法建構 人(孫中山、蔣介石等等)、事(國民革命、北伐)、思想(三民主義、總裁嘉言錄)等等圖像,要後面的人跟著學,也如此改造自己。這樣的做法其實是不斷自我 複製,從而建立一個領導者的「我」的圖像,不是建立學子自己的「我」的圖像。更不用說夾在領導者、國家與個人之間還有父母、家庭、家族、宗族等各種人為的 「人」的形象。在國民黨改造那麼多的「孫中山」、「蔣介石」之後,我們是否應該思考一個問題:這難道是這一群被改造者想要的人生嗎?


「你的孩子要甚麼樣的人生?」一個初接受教育的小孩當然不知道這麼深的道理,但他的父母有機會及能力知道,他們有權力代子女問這樣的問題。我不能說當個小 「孫中山」、小「蔣介石」就不好,但他僅是許多選擇中的一種而已。我們僅能說他是「好」選擇的一種,卻不能說他是唯一的選擇。

「人」的基礎是甚麼?「孫中山」、「蔣介石」這樣圖像真的是好的嗎?有人會告訴我,「因為他們是偉人,所以是好的。
」 我認為就因為他們是偉人,所以他們不是好的學習圖像。他們的「偉大」是建構在許多人的犧牲基礎之上,可說是「一將功成萬骨枯」的結果。這種「不平凡」的圖 像當然不適宜當國民的榜樣。我們尚且不討論其實他們也真的不是那麼偉大。真正適合當國民學習圖像的就是「平凡」。因為是平凡,所以每一個人都可以在這樣的 教育中學到他們基本的東西,這就是大家的基礎、每一個人都要的。這就是「人」的權。在這一個基礎之下,如果想要當偉人,就努力去當那樣的人,如果要當個平 凡無志的人,就去過那樣的生活。「平凡無志」就不好嗎?不是。價值是主觀的,生命是自己的。好與壞有相當多部分是一個人自我主觀的感覺,不是外在事務、別 人的評價。

「平凡」才是主流。讓我們再從整體社會、國家來看,許多現在認定是「平凡」人的人生竟是社會大多數人的人生。這種生活才是社會的主流。我們當然同意若強調 「平凡」好像是不太好,許多國家及我們的經驗都反對這樣的想法。他們會認為提升國民的自我期待才能讓這一個國家持續強大、繁榮富裕。但提升國民自我期待決 不是要求他們勝過別人,而是在生命自我內省之下,替自己設定的人生方向。在這樣的角度下,生命價值應該是人的主觀判斷,不是外在認定。而這個主觀判斷下, 他自會決定怎樣走對他自己會比較好。這就是自我生命的期待。「追尋自己生命價值」僅是講的比較道貌岸然來嚇人而已。而這種想法放在芸芸眾生之中,我們會發 現其實每一個所謂「平凡」的人生,對有自我期待的當事者都是不平凡的人生。


國家要做甚麼?假定國民都是這樣「平凡」的要過一生,那麼國家要做甚麼呢?要協助他們有機會、能力達成這種平凡的人生。國家存在的價值在協助國民達成他們 想要的人生。若大家都同意國家是人民意願的集合體,那麼人民最想要的事情絕不會是統治者想要的東西,也不會是國家意志要達成的。因為那樣人的期待根本與人 民想要的人生相距太大。甘乃迪說錯了一句名言,「不要問國家為你做甚麼,要問你為國家做甚麼?」我的人生是要實踐我要的生命價值,而不是別人給我的生命價 值。從而讓我費心建立的國家,他主要的目的應該要和我的「費心」在一起,從而在實踐我的人生目標上扮演如我在其他地方、時候的努力一樣:「讓自己更接近自 己想要的目標」,國家是在協助國民實踐生命價值。M.Friedman說的對:「不要問你為國家做了甚麼,要問國家為你做了甚麼!」

國民與政府的關係既是如此,教育也將是如此。

(作者為經濟學者,專長為經濟與制度)

轉貼:國際社會預備迎接民進黨的新政府(悠然)

下面是有關美國不希望台灣獨立建國的論述,是礙於中國壓力呢?或者是其他考量,希望日後能得到釐清,由此也可見台灣地位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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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政府到時候要面對的,可能是要追求法理台獨,還是要確保台灣的事實獨立?對美國而言,民進黨人堅持台灣主權獨立是可以理解 的;但採取更改國號、制定新憲或者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則會使得美國人認為這是危險的挑釁之舉,違背美國的國家利益,美國政府將會對堅持這樣做的民進 黨人保持距離,乃至暫停軍售和國防諮商。卜教授提醒民進黨,美國國會支持台灣的力量在陳水扁時代已經顯著削弱,未來民進黨政府若採取法理台獨,可能進一步 使台灣關係法受到傷害。卜教授結論說,若民進黨能修正陳水扁時代的一些做法,美國將會歡迎;否則台美之間不同的利益取向將會加深,美國政府和國會也就不會 繼續支持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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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http://blog.roodo.com/aurorahope/archives/12135493.html

國際社會預備迎接民進黨的新政府(悠然)

馬英九政府一連串選舉失利,已經引起國際關注。不僅里昂證券預測馬政府或將自亂陣腳以致失敗,美國的智庫也開始討論馬英九有失民心的事實,並對民進黨再度執政的可能時程與衝擊加以評估。

里昂證券的報告在台灣引起軒然大波後,國民黨展開英語說文解字的戰術,並且施壓要求里昂發表對他們有利的解釋,希望能造成國人認定那篇文章是遭到錯譯,甚 至是扭曲。然而無論國民黨人如何糾纏,還是無法迴避那份報告之中明確指出國民黨就是其自己最大的敵人,並且可能因累積犯錯而交出執政權的事實。

相較於里昂證券的報告是給商務人士作投資理財時的參考,真正在國際政壇上有影響力的是美國智庫的報告。最近布朗大學專研東亞政治的任雪麗教授(Prof. Shelly Rigger)在布魯金斯研究所(Brookings Institute)的對馬英九政府評估報告,以及曾任 AIT理事主席、如今仍是 AIT 理事的卜道維(David G. Brown) 在《太平洋資料網》(PacNet) 提出針對民進黨未來重新執政所做的評估報告,都值得密切注意。

任雪麗教授以〈馬氏令人困惑的期中難題〉為題,指出儘管馬政府使兩岸關係趨於和緩,而台灣的經濟也正在復甦,馬英九個人和國民黨卻都沒有因此而得到更多的 支持,反而日益喪失民心。她認為諸多導致馬政府失去人民信任的原因中,決策不透明(特別是與兩岸關係相關的決策)是最具關鍵意義的。許多台灣人發現過去陳 水扁政府的政策做了些不必要的挑釁;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就會盲目地支持新政府的每一個政策。台灣國內的政治辯論焦點,已經從過去的如何抑制住陳水扁政府的 對外挑釁,變成仔細察看馬政府的表現。其結果,國民黨政府是讓人民失望了。面對馬英九的頹勢,中國方面一方面考量很難找到比馬英九還要好對付的「台灣領導 人」,另一方面也自信時間對他們有利,因此願意採取較為容忍的做法。然而,若兩岸之間的進展實在太過遲緩,中國方面可能會失去耐心,屆時馬英九的兩岸和解 政策也就要 Game over了。

卜道維教授則以〈思索未來的民進黨政府〉為題,探討民進黨奪回執政權後的問題。卜教授開宗明義談到民進黨在最近幾次選舉中的進展,並指明民進黨早晚會取得大權。接下來他分析民進黨若在2012就獲勝,或是在2020年才重新執政,所要面對的不同問題。

卜教授是以美國利益為出發點,分析民進黨執政下,符合美國期待的台北-北京-華盛頓三角關係。若民進黨2012年就能二次執政,如何與中國打交道將會對直 接影響台美關係。其中的關鍵在於新的民進黨政府要不要繼續採用海基會和海協會談判出來的一些協議。民進黨政府當然會想要略作修正,但華府會期待這些協議的 主體不要有根本性的變動。而較大的挑戰則在於新的民進黨政府要如何維繫海基會和海協會的溝通管道暢通,因為這將會碰觸到「一中問題」。美國期待新的民進黨 政府能做出有智慧的調整戰略,若民進黨能追求較溫和的兩岸政策,對台美關係也會有利;如果民進黨的政策導致兩岸緊張,台美之間的鴻溝也難免會加深。

卜教授又說,如果民進黨遲至2020年才再度執政,屆時要面對的可能是一個比現在強大許多的中國,中國人將會認為他們不斷增長的實力可以迫使其他人對中國 的「核心利益」加以妥協。民進黨政府到時候要面對的,可能是要追求法理台獨,還是要確保台灣的事實獨立?對美國而言,民進黨人堅持台灣主權獨立是可以理解 的;但採取更改國號、制定新憲或者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則會使得美國人認為這是危險的挑釁之舉,違背美國的國家利益,美國政府將會對堅持這樣做的民進 黨人保持距離,乃至暫停軍售和國防諮商。卜教授提醒民進黨,美國國會支持台灣的力量在陳水扁時代已經顯著削弱,未來民進黨政府若採取法理台獨,可能進一步 使台灣關係法受到傷害。卜教授結論說,若民進黨能修正陳水扁時代的一些做法,美國將會歡迎;否則台美之間不同的利益取向將會加深,美國政府和國會也就不會 繼續支持台灣。

我們從里昂證券、任麗雪教授和卜道維教授的報告中都可以看到,國際社會(特別是美國智庫人員)已經開始正視國民黨失去江山,民進黨取而代之的可能性。尤其 卜道維教授認為民進黨理所當然會重新執政,更使得陸以正等泛藍人士氣急敗壞。事實上,從事外交研究與從事區域研究者,對於各種可能趨勢加以掌握、評估,本 來就是他們分內必要的工作。當國際社會已經開始預備迎接新的民進黨政府時,台派各界也宜及早做好各種思想準備。畢竟,黎明之前是最黑暗的,惡勢力在倒下去 之前的反撲力量也不可小覷。我們不能等國民黨自己倒台,而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好陣地戰的工作。

(作者是政治學者,專攻政治理論與政治史)

轉貼:報告蔣總統,英九叛變了(林保華)

引用自
http://blog.roodo.com/aurorahope/archives/12135523.html

報告蔣總統,英九叛變了(林保華)

從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成立大會開始,我們團的「靜態」活動,例如開大會或擺攤,我們都會把那張兩邊寫有「報告蔣總統,英九叛變了」的文宣圖片張貼出來,人們看了,都會發出會心的微笑,尤其是年紀稍大,當年接受過反共教育的人們。

去年年尾三合一選舉,我們到桃園大溪輔選,我講話時,也專門提到大溪慈湖是兩蔣陵寢之地,不能讓「投共」的馬英九得逞,因為馬已背叛兩蔣。這點,如果馬英 九「知恥近乎勇」,人們或者對他還可以維持一點信心;然而,馬英九根本是個不知恥為何物的人,因此不但沒有收斂投共的步伐,反而最最近的331日與41日,把共匪帶到大溪開會商談簽署ECFA事宜。馬英九強行要簽署ECFA,是國共勾結,讓共產黨倂吞台灣的重要步驟。這對呼喊「反共必勝、建國必成」的老蔣,與推行「三不」(不妥協、不接觸、不談判)政策的小蔣兩位先總統,是明顯的背叛行為。把這種背叛行為帶到他們陵寢地附近,簡直就是故意不讓他們安息。


而在這以前幾天,國民黨剛把在民進黨執政時期遷走的部分蔣介石雕像再擺回原位,這等於說,表面上讓蔣復辟,實質上卻背離了他的反共路線。這種「陽奉陰違」的手法,正是國民黨政客的拿手好戲,對蔣氏父子,對李登輝都是如此。尤其馬英九這方面可謂爐火純青。

馬英九喜歡吹噓自己是蔣經國總統的秘書,但現在「通匪」已到令人驚詫的程度。
1998年李登輝總統舉起馬英九的手,說他是「新台灣人」,贏得了台北市長的選票,兩年後總統選舉國民黨敗選,第一個向李登輝逼宮的就是馬英九;而馬當選總統後,每年年初一又來個假惺惺向李登輝拜年。這種「黃鼠狼給雞拜年」的行為,是馬英九的傑作,也實在使人齒冷。

而這次匪幹41日剛在大溪開完會,42日早上馬英九就率領國民黨的黨務主管到慈湖謁陵。我們知道,蔣介石逝世紀念日是45日,明明馬英九可以在45日去謁陵,偏偏卻提早在42日,也就是「匪氣」還沒有散掉就去謁陵,不但表明是向老蔣示威,也是表示他對把共匪引到大溪這種挑釁行為的完全責任。

這 次馬英九謁陵,與以往不同的是,以前他會表現得十分激動,乃至流出眼淚,這次則完全沒有這些跡象,可見,他的眼淚與情緒,完全在他可以操控之內,只看需要 來表演。如果共匪剛走,他就流淚,貓哭老鼠假慈悲太明顯,容易被媒體做文章。這次因為沒有甚麼表演,連統派媒體都懶得刊出這個新聞。

要知道馬英九的無恥、虛偽、奸詐、惡毒,從他這一系列的表現就可以清楚了。然而國民黨那些主管,也都跟隨馬英九背叛蔣介石,也可知道這些人已沒有「忠貞」可言,徹徹底底權力掛帥、利益掛帥。

當 國民黨與馬英九抬出蔣介石來煽動族群意識擁抱深藍的時候,綠營政治人物往往只會痛罵蔣介石,正好使馬英九得售其奸。今後遇到這類問題,除了指出蔣介石的獨 裁本質外,也應當指出蔣介石的反共理念,直指馬英九的叛蔣叛國行為,揭露其虛偽面目,以分化藍營的支持者,能分化多少就多少。這樣才有利於孤立馬英九這種 兩面派人物。

(作者為資深媒體評論員,本文同時刊在 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轉貼:1988,三會鄭南榕(許世楷)

題外話,許世楷前輩年輕時的照片,可說是英姿爽朗啊!
從民視節目看來的感想。

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7/today-o5.htm

1988,三會鄭南榕

◎ 許世楷

一九八八年初夏在東京,鄭南榕來 訪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日本本部,與盟員會談,又到我家長談,他邊談邊抽菸,談到早上四點多,菸蒂堆滿一大盆菸灰缸;話題是如何推進台灣獨立運動。他主張通過 爭取「一○○%的言論自由」,來實現台灣獨立,我也贊成他的意見。但是鑑於當時的白色恐怖,例如林義雄家人遇害、江南被殺等,一定避免不了流血。

同 年夏天在洛杉磯,我們再度交換意見,其中一個焦點是台灣人團結與族群的問題。我主張需要面對四個族群間差別分裂之事實,由此認識、面對,謀求共識與真正的 團結。而團結應該以對祖國的認同為標準:認同台灣、要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打倒白色恐怖、反對共產黨獨裁、中國侵略的所有台灣住民,不分族群都是台灣人。 向來自稱為「外省籍的台灣人」的鄭烈士,表示很贊同我的看法。這也是他後來刊載我的憲法草案原因之一。

第三次是幾個禮拜後在紐約見面,那是集合國內外台灣人有志建國者的第一次「台灣建國委員會」。鄭烈士當時拿到了我在一九七五年就寫好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

到 了年底,就接到鄭烈士的電話說《自由時代》這個禮拜要登載我的憲法草案。我答那是十幾年前的作品,我正在趕著修改,還是等一些時間刊載新的好。因為他堅 持,巡迴全國的「新國家運動」下禮拜結束,要配合以登載憲法草案做為結尾。我遂答應即刻傳真修改好的一半,當晚不睡修改後一半,隔天一早傳真給他。

「台 灣共和國憲法草案」刊登出來了,檢方以叛亂罪嫌疑約談,他公開挑戰說「要抓活的我是不可能的」!隔年(一九八九)四月七日,警察破門侵入出版社,鄭烈士壯 烈自焚,全國震撼!翌日《自立晚報》報導自焚案件,又賭注刊登憲法草案全文。當局恐引起更大社會公憤,不敢取締。至此,「一○○%的言論自由」終於衝破了 禁談台灣獨立的圍牆。

感謝鄭南榕烈士以身殉國!誓不能讓台灣自由民主倒退!

(作者為前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

轉貼-花蓮鳳林二二八-張七郎事件:李筱峰專欄/63年前的今天

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4/today-o9.htm

李筱峰專欄/63年前的今天

六十三年前的今天,有一齣悲劇發生在花蓮縣鳳林鄉的一個家庭。那不只是一個家庭的悲劇,更是整個台灣的大悲劇,是台灣苦難歷史的縮影。

什麼!又有人在叫囂「不要老是沉浸在悲情,要走出悲情」?

可是今天的許多青年人從來不知道台灣有過這種悲情,叫他們如何「走出」悲情?在走出悲情之前,讓我們先走入這段每個台灣人都不該遺忘的悲劇。

六 十三年前的今天,一九四七年四月四日,二二八事件已經爆發了三十六天,中國軍隊已經在全島多處進行了幾場屠殺,許多精英也已分別在各地被捕遇難。原本平靜 的花蓮鳳林鎮上,由於中國整編廿一師的部分部隊在三天前開進這個小鎮,築陣地、建軍壘,民心為之惶惶。於是就在這一天,地方人士為了向軍隊表示誠意,乃於 傍晚設宴招待駐軍。鳳林鎮上的首號精英,時任制憲國大代表,也是花蓮縣參議會議長的張七郎醫師,理當參加這次宴會。但是由於他自從三個多月前到南京參加制憲國民大會回來之後,一直臥病在床,乃囑長男張宗仁醫師代理父親參加晚宴。

誰 能料到,宴畢席散,張宗仁才剛回到他們家的仁壽醫院,就有該連士兵前來謊稱連上士兵多人患病,請張醫師前去診治。張宗仁立刻前往,去後卻立刻被拘押起來。 隨後,這批才剛接受招待的「國軍」,又派員來到仁壽醫院和位於郊區的張家住處,押走張七郎和次男張依仁(醫師)、三男張果仁(醫師)。

由於 次男張依仁身上被發現有一枚現職軍醫上尉證章,又詢悉曾獲蔣介石獎飾,倖免於難。然而其餘張七郎和張宗仁、張果仁父子三人,於當晚十一時許,被軍人押解到 鳳林鎮郊的公墓東側槍斃!他們所穿的衣物被剝洗一空,僅剩內衣褲;張七郎受兩槍背貫前胸;張宗仁眼眶有層層密密的刀刺傷痕;張果仁也背受兩槍貫穿前胸,腹 部因受刀刺,大腸外露。

張七郎的妻子詹金枝經過一天的搜尋,才在翌日傍晚找到父子三人被丟棄在荒郊的屍體。詹金枝僱用牛車載回沾滿血跡與泥土的三具屍體,回到家裡,為他們清洗…。父子三人後來合葬在他們家宅後院。墓碑上刻著一副對聯:「兩個小兒為伴侶;滿腔熱血洒郊原」。

張七郎雖在日本統治下接受醫學教育,但對日政當局極無好感,民族精神甚濃的他,平日居家只講客語,不准孩子講日語。一向不穿和服和日式木屐,只穿唐衫或西裝。他與海外的兒子們通信,一概用漢文,如果孩子用日文寫家書,則必挨罵。

終 戰後,張七郎興奮地寫信召喚三個在滿洲的兒子儘速返台,一則服務桑梓,一則重建家園,同享由「自己國人」治理國度的歡欣。為了迎接新來的「祖國」,張七郎 在花蓮籌建一個歡迎的牌樓,對聯寫著:「萬象回春事事須把握現在;一元復始處處要策勵將來」,上款則題「天下為公」、「國為民有」。從張七郎遺留下來的習 字帖中,我們發現他還寫著:「歡喜江山歸依舊;迎來旗幟慶重新」、「四百餘里鯤身已去復返;五十一年婢僕垂死重生」、「治世三民無慚國父;共和五族一樣弟 兄」。張七郎如此認同大中國,萬萬沒有想到,他「迎來旗幟慶重新」的結果,卻反而屈死在他所歡迎的「祖國」的槍下。

這齣悲劇,台灣人能忘記嗎?(作者李筱峰現任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http://www.jimlee.org.tw

花蓮鳳林二二八》新書發表會,訂於四月四日(星期日)下午三點,在台北東門教會舉辦。

轉貼-台灣人血緣:血統獨立(沈建德)

引用自
http://www.taiwannation.com.tw/topic015.htm

作者:沈建德,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現在自費專職研究台灣主權,及相關的史地、政治、文化、血統等問題。
   Fax:08-753-6335

血統獨立

 

  台灣人的祖先不是來自中國,而是土生土長的原住民,被強迫漢化而變
成的假漢人。因為滿清佔據台灣長達212年,而且嚴格執行「化生番為熟番,
化熟番為漢人」的政策,滿清眼中的生番---台灣住民,若堅持不漢化就無法
生存。而漢姓、漢族譜、及閩客語言,是滿清政府決定台灣人已否漢化的標
準,沒有漢姓、漢族譜、不會講閩、客語言者必遭政策性的歧視,最後家破
人亡---見「熟番歌」。

  所以,不要以為你有漢姓、漢族譜、會講閩、客語言就是閩、客了。不
管你家的族譜記載先祖來台已經幾代,必須確知所有男女祖先都來自中國,
才能確定是中國人。因為族譜、傳說大都是假的。你必須如1949年來台者的
後代確知祖先來自何方,若不確定,或只是聽說,那麼閣下很可能就是原住
民的後代了。因為本人研究發現,目前台灣人口之中,除了1949年逃難來台
那批人之外,其血統或多或少有原住民成份,不是中國人。族譜及祖先來自
中國的傳說是中國人編的,切勿上當。

  台灣人之所以會誤認為祖先來自中國,用常識判斷也可知道,因為台灣
被來自對岸的政權統治最久、完全被矇蔽的緣故。到目前為止,台灣被鄭、
清、蔣三個政權統治,加起來已有288年以上,若台灣被荷蘭或日本也統治了
288年,今日的台灣人也會認為祖先來自荷蘭或日本。因為300多年來,所有
外來政權,都嚴格行「皇民化」政策,不僅日本而已。台灣人必須認識清
楚,祖先真正的來源,到底是原住民,還是荷人、日人、西班牙人或閩客。
目前,學術上的證據已可證明,台灣人是原住民不是中國人。例如,從「戶
政資料」及「人口成長」,可以證明台灣人是原住民;而「地政資料」和
「糧食供應」則否定了台灣人是中國人。茲分別列述如下文。

作者:沈建德,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自費專職研究台灣主權,及相關的史地、政治、文化、血統等問題共10年。現為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Fax:08-753-6335


1.從「戶政資料」證明台灣人是原住民
  我們知道閩客來過台灣,但官吏任滿就走、投機客賺飽就走,「羅漢
腳」雖不走,但,無後代,台灣實在沒有多少中國血統。台灣人祖先多來自
中國的說法,顯然經不起分析、求證。台灣血統主流屬於原住民,不是閩客
血統。

由歷代戶籍、國籍記錄可查證台灣人血統
  檢驗台灣人血統的方法,作者發現有好幾種,用歷代的戶籍資料是其中
之一。以下就來檢查荷鄭清日蔣等五個時期的戶籍資料。

史前時期
  台灣自古獨立不受外來政權管轄,也不屬於任何強權、帝國。因為本身
沒有文字,所以,歷史自1624年荷蘭入據後始有記載。但最近的研究發現,
原住民中的平埔族全部9大族,至少在4~7千年前就已經在台灣,而高山族的
存在,更在一萬年以上。這些事實,有考古資料做為佐證。由此可知,台灣
人早在7千年以前就已生活在台灣,而中國傳說中的始祖黃帝,4,600年前才
出現,台灣先中國後,台灣人不是中國人,非常確定。

荷據時期有戶政登記者就有10萬
  1640年後的「番」口約55萬, 依據台南地區1635年12月18日及屏東地區
1636年2月4日的7條荷番協議,約6萬降荷編入戶籍,為荷蘭國籍,1654年降
者增為10萬,但是稱為「土番」。

鄭時歸順的有21萬
  1661年平埔、山胞約有63萬,依據荷蘭降書陸續降鄭漢化者21萬,但仍
註明為土番,與歸化的原住民及閩客有所區別。歸入鄭氏戶籍的台灣原住民
有12,727戶,估計為6萬人(可能是最初降荷那一批人的後代),稱為民,是台
灣第1批的假漢人。

200多年前滿清把台灣人全改為中國人
  1683年原住民約有71萬,依鄭克塽降表降清入其戶籍、國籍者6萬,稱為
民(漢人),與閩客沒有區別,其餘65萬仍註明為土番。雍正 8年(1730) 許良彬
奏報台灣番社新舊歸化至少60萬人。1756年滿清把土番改稱社番,1777年社
番83萬改稱民,只要原住民歸順漢化者,就視為漢人(見下表台灣人由番變漢
的證據)。當時漢化者83萬,不漢化者尚有近百萬,但台灣血統從此被竄改,
歸順1個就竄改1個,後代子孫焉能得知血統真相?

  滿清戶籍登記,1811年台灣總人口為194萬,1893年為254萬,這裡面絕
大多數是原住民。第1, 真正閩客的戶籍地是中國,若有轉籍也不可能很多,
因為來台者多是居無定所的「羅漢腳」,連住所都沒有何來戶籍?所以,台
灣戶籍上所登記的,多是台灣人而非中國人。若閩客也記為台灣人口,就重
複登記了,不可能如此。第2, 清末台灣人口254萬,這和由清初的原住民數,
依已知的人口成長率計算得到的數字相差不多。可見,清末台灣原住民已有
兩百多萬,到現在應接近兩千萬,誰說台灣人不是原住民。其他證據還很多
詳見本網站 www.taiwannation.com.tw 「政治內幕」新聞第16期。

台灣人由番變漢的證據
年代 府志或奏摺戶口報告辭 出處
康熙22年(1683) 口 16,820,另八社土番口3,592 台灣府志
康熙30年 17,450,另八社土番口 xxx 台灣府志
康熙35年 17,773,另八社土番口 xxx 台灣府志
康熙40年 18,072,另八社土番口 xxx 台灣府志
康熙45年 18,562,另八社土番口 xxx 台灣府志
康熙50年 18,827,另八社土番口 xxx 台灣府志
雍正 8年(1730) 番社新舊歸化至少60萬人 許良彬奏摺
乾隆16年(1751) 民戶並鳳山縣八社土番xx 喀爾吉善奏摺
乾隆17年 民戶並鳳山縣八社土番xx 喀爾吉善奏摺
乾隆18年 民戶並鳳山縣八社土番xx 喀爾吉善奏摺
乾隆19年 民戶並鳳山縣八社土番xx 喀爾吉善奏摺
乾隆21年(1756) 土著流寓並社番 660,147 喀爾吉善奏摺
乾隆28年 土著流寓並社番666,040 定長奏摺
乾隆29年 土著流寓並社番666,210 定長奏摺
乾隆30年 土著流寓並社番666,380 定長奏摺
乾隆32年 土著流寓並社番687,290 崔應階奏摺
乾隆33年 土著流寓並社番691,338 鄂寧奏摺
乾隆38年 土著流寓並社番765,721 余文儀奏摺
乾隆42年(1777) 土著流寓民戶 839,803 鐘音奏摺
乾隆43年 土著流寓民戶 845,770 黃檢奏摺
乾隆44年 土著流寓民戶 871,739 富綱奏摺
乾隆46年 土著流寓民戶 900,940 楊魁奏摺
乾隆47年(1782) 土著流寓民戶 912,920 雅德奏摺
乾隆48年 土著流寓民戶 916,863 雅德奏摺

日本依據馬關條約變台灣人為日本人
  依據1895年的馬關條約,2年內不遷出台灣者視為日本國民,根據此約,
日本政府做成中國人退去令。1897年馬關條約中國人退去令屆滿時,台灣人
口當在254萬人以上,但僅6,456人回中國,足見台灣人之中,真正屬於閩客
血統者的確很少。但日人以台灣人所操口音及自報資料為依據,把原住民的
籍貫改為福建或廣東,進一步弄亂台灣人的血統記錄。今日台灣人之所以會
自認為是閩客,除了滿清的強迫漢化以外,日本的上述錯誤也有很大的關
係。

1945年中華民國非法改變台灣人國籍
  1945年中華民國以開羅宣言做為條約,宣稱台灣已交給中國,就像日本
聲稱依據馬關條約台灣已交給日本一樣。但中華民國自知「開羅宣言」是假
的,不能做為變更台灣人國籍的依據,所以用自己的行政命令充數,而不敢
用開羅宣言。可悲的是,到現在,台灣人拿的是中華民國身份證、護照,卻
沒有人去追究其合法性,致令中國人變本加厲的欺負台灣人!

  中華民國非法變更台灣人為中國國籍,逼迫陳水扁、張俊雄承認自己為
中國人的依據是「行政院」自己定的命令。那就是,1946年1月12日行政院節參字第01297號訓令,上面寫著:「查台灣人民原係我國國民,以受敵人侵
略,致喪失國籍。茲國土重光,其原有我國國籍之人民,自34年10月25日
起,應即恢復為我國籍」。陳、張都是在地的台灣人,不知有何感想?聽說
陳水扁自認為是福建詔安的客家人、漢人,但作者研究出,他是麻豆社平埔
族,不是客家人。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台灣人不要再錯下去了,否則被中
國羞辱是咎由自取。

2.從「人口成長」證明台灣人是原住民
九成台灣人有平埔或山胞血統
  這個標題似乎很聳動,但卻是事實。原因是滿清據台後,一方面禁止閩
客渡台以防作亂,一方面化生番為熟番,化熟番為漢人,使在台灣的人真正
閩客很少,而假漢人到處都是。

嚴罰和重稅禁止閩客偷渡
  禁渡的方法是嚴罰和重稅,例如,偷渡被查獲者處罰100大板,船東流放
黑龍江,責任區官員降級。合法在台設籍者課以兩倍於中國的人頭稅(稱為丁
銀),例如,乾隆元年的「諭減台灣丁銀」中言及,「台灣丁銀一項,每丁徵
銀四錢七分;再加火耗,則至五錢有零矣。查內地每丁徵銀一錢至二錢、三
錢不等,而台灣加倍有餘」,因此寧可設籍中國流寓台灣。

台灣人不肯漢化者課重稅
  化番為民的手段也是重稅。歸順番不漢化者繳鹿皮,稱為輸餉,以低價
折算,稅負最重。漢化者(薙髮、穿衣)的稅負次之,平均每丁繳谷1石3斗,
每石谷折價才3錢6分,中華民國的肥料換谷手法與此相同。這樣算出的稅負
每丁只有4錢5分,看起來比閩客的4錢7分還低,好像是優待番人,事實不
然。當時谷價,便宜時每石7錢,貴時1兩6錢以上。所以漢化者的丁銀,每人
高達2兩。番人為了節稅,只有勤學閩客語言、以漢姓到官廳登記為閩或客,
成為國民享受國民待遇。未登記者在乾隆23年及道光、光緒陸續賜漢姓澈底
漢化,使台灣的平埔及山胞無一不是漢姓閩、客!

台灣人不肯漢化者徭役重
  徭役,番人更重,10倍於閩客。雍正2年「藍鼎元與吳觀察論治台事宜
書」說,「土番頑蠢無知;鳳山以下,諸羅以上多愚昧渾噩,有上古遺意。
然皆供辦車輛,策應兵役,以及差徭絡繹,走遞公文,勞苦較民十倍」。

台灣人不肯漢化者田被搶去餓死
  不管是稅負或徭役,都是番重民輕,訟案方面也是偏袒閩客。道光年噶
瑪蘭通判柯培元的「熟番歌」言及此事:「人畏生番如猛虎,人欺熟番賤如
土,強者畏之弱者欺,無乃人心太不古!熟番歸化勤躬耕,山田一甲唐人爭,
唐人爭去餓且死,翻悔不如從前生!竊聞城中有父母,走向城中崩厥首,啁啾
鳥語無人通言不分明畫以手,訴未終,官若聾,竊視堂上有怒容,堂上怒,
呼杖具,杖畢垂頭聽官諭。嗟爾番,汝何言?爾與唐人吾子孫,讓耕讓畔明
弗遵?吁嗟乎!生番殺人漢人誘,熟番翻被唐人醜?為父母者慮其後!」。

人口成長模型顯示台灣血統真相
  台灣人為了生存只好忍辱自滅血統以求偷生。可是這段悲慘的歷史已被
湮滅,尋根的研究工作,只能從殘缺的資料中努力耙梳推知全貌。它們是歷
代開墾田畝面積、片斷的統計,古人的遊記、官員的奏摺、學者的研究報告
等。為求研究結果正確,作者建立了「台灣人口成長的模型」(見本節末)
,時間從1624年荷據開始至1995年為止,共371年。模型中,設立檢查點,共
有十點。在每一個檢查點,分別估算漢蕃人口,結果是,94.2%的台灣現住
人口都有原住民血統。不是純平埔、山胞就是和閩客的混血種,只有5.8%的
人口是純中國人。這和一般以為台灣人都是中國人的印象完全相反。現在就
逐點檢查,看看為何會有如此令人震驚、翻案性的結果。

第1檢查點. 荷據的1624年,平埔30萬,山胞20萬,和佬數千人
  「模型」的第一個檢查點是1624年。荷蘭人在這一年進入台灣,據估
計,當時的台灣原住民約有50萬,分別是平埔30萬,山胞20萬。和佬人有數
千。
  在1624年之前閩人來台甚少,據荷蘭水手說,那時有許多閩籍移民和平
埔族的女性結婚。不過大多數的福建流民是農民,春間來台秋收返回,工作
是幫傭性質,流動性很大,多未在台留根。1636年荷人巴城日記也證實,當
時在台閩人,向來是無業遊民。爪哇僑領蘇鳴崗留居台南之後,獎勵農業,
閩人才開始定居,以種甘蔗為主。1644年清兵入關,1648年兵至福建,不但
戰亂而且發生饑荒,約8千人來台,亂後又全數離去,這說明了台灣並不適合
「漢人」居住,若有選擇,他們也會離開。簡單的說,他們不認為台灣是他
們的家。這和中國人所宣傳、教育下一代的說法──中國人熱愛台灣,是完
全相反的。

荷據時在台華僑佔台灣總人口僅1~2%
  瞭解此一背景之後,讓我們檢視蕃族人口。根據日本學者及台灣官方的
估計,是時,平埔族及高山族各為20萬人。人口年增率概以0.7%計算,從檢
查點一到檢查點六(1811年)全部相同,這個人口年增率是偏低的估計。因
為同時期中國全國的人口成長率平均為1.054%,福建為0.717%,不管和中國
或福建的平均人口成長率相比,本模型所採計者均較低,所以蕃口被高估的
可能性很小。至於閩客人口,多係農民,仰賴土地生活,其估計係以每甲土
地可養活3.3人為基礎,所有已開墾田園甲數乘以3.3,得到的就是閩客人數。
每甲養活3.3人正確嗎?從檢查點2、7的人田比例中證明正確。另外,從實際
狀況來看,當時農作年僅一熟,每甲的年收穫量頂多兩、三千斤稻穀,每甲
養3.3人已可能是高估,所以用每開墾一甲代表3.3個閩粵人口不會低估。

第2檢查點. 鄭據的1661年,平埔31萬,山胞25萬,混合 2 萬人
  在1661年(第二檢查點)時,依0.7%的人口成長率,山胞應有25萬,平埔
38萬。因為鄭軍入侵騷擾的對象多為平埔族,荷蘭暴政的對象亦然故平埔人
口僅估為31萬。閩人的計算方面,荷蘭在這年投降鄭成功,留下已墾土地
8,403甲,以本模型每甲3.3人估計,應不超過2萬7千,荷據末年則僅有幾千
人。荷蘭長官揆一證實了這個估算法正確,也證實閩籍婦人很少,就地娶番
婦者很多。因此,這兩萬多人之中有多少是純血的閩種無法分辨,只好以
「混合」處理。

被忽視的台灣
  這些事實,在荷蘭駐台最後一任長官揆一所寫,「被忽視的台灣」中有
所記載。他說,當時除婦孺外,台灣有漢人壯丁2萬5千人。依台灣官方的文
獻會推定,婦孺應有九千人,合計為三萬四千人。但是這個人口數字扣掉漢
人傭工,而土地扣掉平埔人所墾的一小部分後,得到,每甲約當的人田比仍
是3.3人或者更少。荷蘭據台的最後一年,漢人則僅有幾千人。
  必須注意的是,荷據時,平埔人仍以打獵為主,農耕為輔,因此需要廣
大土地做為天然鹿場。開墾意味著鹿場的縮小,獵獲量當然減少,為了生活
必須參與開墾。這個隱藏的現象,到了滿清時代完全顯現出來。可是以中國
為主體的歷史,把開墾全歸功於漢人,原住民好像是旁觀者,顛倒事實。所
以若一直以官方記載已墾田數乘以3.3做為漢人人口數計算,必然是個大錯
誤。此事在乾隆年完全明朗,因在鄭成功時蕃人仍以打獵為主,以墾田甲數
換算閩客人口仍屬正確。

鄭據時華僑佔台灣總人口不到4%

  鄭成功到了台灣,沒收荷蘭人開墾的田園,佔據了平埔人西拉雅族的土地,一部分「蕃人」被迫從所居住的台南新港遷至左鎮及高雄旗山。原住新港以東的一支 平埔人則遷往玉井。被中國海盜林道乾所屠殺的是西拉雅族,被海盜之子鄭成功所欺凌致有家歸不得的也是西拉雅族。這一族最先和中國接觸,受害也最深,不知道 該族的後代,還記得這段歷史否?或者已經如李登輝評二二八,只向前看不向後看了?回想起來,當時的平埔和山胞加起來至少有62萬人,鄭成功入台初期才有三 萬兵,若原住民團結起來,要趕走這個海盜之子並非不可能,歷史總是遺憾的多。

第3檢查點.清據初的1683年,平埔41萬,山胞30萬
  康熙22年(1683)滿州人打敗鄭氏,只佔領台南及半個高雄。此時,照
人口模型以0.7%的人口成長率估計,山胞約30萬,平埔36萬多,因戰亂關
係,平埔只估為35萬。山胞因不受影響所以不予減估。平埔和山胞相加有71
萬,這是第三個檢查點。而鄭時總共開墾田園18,454甲,依每甲3.3人估計,
閩籍平民應有六萬多,軍人及官員不算。但鄭亡之後,不分軍民或官員,全
都被滿清遣回中國,只留下平埔、山胞和平埔女婿。所以,清據初期,台灣
全是「蕃族」血統。這些事實,一五一十的記在文獻裡。
  康熙27年至乾隆21年(1688~1756),是閩客移民的決定時期。當時的開墾
土地累計甲數為:康熙32年26,460甲,康熙49年30,110甲,雍正13年50,517
甲,乾隆9年53,185甲,乾隆21年61,967甲。平均每年開墾數百甲至兩千甲,
乾隆年代比康熙、雍正年代多。在閩客血統方面,從文獻得知,直到雍正初
年,閩客有配偶者才一千多,其中配偶屬番的還不知有多少。雍正十年開放
閩客回閩粵攜眷,直到乾隆初年停止。之後又開放兩次,乾隆26年停止。前
兩次,來台眷屬僅有三萬人左右,包括父母兄弟妻子兒女。第三次(1761年
止)則僅兩百多人。眷屬來台遽減,顯見當時的台灣已非淘金之地。而接來的
眷屬當中,女性必然是少數,這是移墾社會必然的現象,估計在六千至八千
人之間。
  在這段移民的黃金時期,閩客婦女來台者不到一萬人,其中,根據記
載,還有嫁給蕃人者。就算閩客婦女有一萬,也全部嫁給閩客傳純種,就當
時(1756年)而言,原住民人口已有119萬,純閩客所佔總人口比例為2萬比119
萬,1.67%而已。1756年之後必然融入98.33%的原住民血統中,台灣有純閩
客血緣者,實屬鳳毛麟角。有人以為1789年設立官渡、廢止禁渡禁攜眷後,
閩客來台人數必然大增,事實不然。第一、1761年開放攜眷僅來兩百餘人,
透露台灣非移民的天堂。第二、人口統計顯示,1811年後的成長率,每年僅
0.3%,屬於自然增殖,沒有移民。第三、1834、1838年道光重申嚴禁偷渡,
而1874年沈葆禎的奏摺指出,「山前一帶,雖蕃息百餘年,戶口尚未充裕,
內地人民向不准踰越,近雖文法稍弛,而開禁未有明文」,所謂的廢止禁
渡、禁攜眷,只是「稍弛」而已,到1874年止,滿清對解禁仍不放心,閩客
血統僅為台灣全體的1至2%應可確定。對於血統有上述輪廓性的瞭解之後,
回頭我們再來檢視和血統有關的滿清文獻。
  「台灣省通誌」提及,早在入台前的1656年,滿清為實施對鄭經濟封鎖
而頒佈禁海令,「片板不許下水,粒貨不許越疆」。1661年鄭氏據台,滿清
更進一步實施遷界,北起遼東,南至廣東,所有海岸地區二、三十里的居
民,必須向內陸遷移,堅壁清野,以期鄭氏「海上食盡,鳥獸散」。因此,
本來多是光棍的鄭軍求偶更難,除非娶蕃婆,來台平民亦然。而鄭氏移交滿
清的田園有18,454甲,依每甲3.3人的估計,意味著可以養活六萬多。但實際
軍民只有3~4萬。據聞,這些人是「難民與流氓集團」,對台灣懷著五日京
兆之心,和荷蘭時代來台那批初無二致。想成家,結婚對象不挑剔,不結婚
也無所謂。因此,娶蕃女或是獨身是最普遍的現象,猶如現在的老芋仔,在
台灣留下純漢種的可能性相當低。

滿清一到台灣就把和佬趕回中國
  即使鄭時移民所傳純漢種,但因滿人來台之後,立即把鄭氏官僚、家眷、軍隊及漢人遣回其國內,斷絕反清禍根,可能一人也不留。據「華夷變態」敘 述,1688年的台灣,僅有數千漢人居住。這些漢人可能是1687年偷渡來台,想搶先佔有鄭氏所留下已開墾的土地的那一批粵籍亡命之徒,或者是娶了平埔妻 而獲准留台的閩籍移民,或者兩者都有,不得而知。但是可以確定的是1688年時,在台漢人僅數千人,而原住民已有七十多萬,加上禁止攜眷的聖旨,你認為這 幾千個漢人即使留下來了,他們的結婚對象會是誰?
  漢蕃的人口及性別比例有如上述,而土地開墾的情形在郁永河的「裨海紀遊」裡,有此記載:1697年時,台南縣佳里鎮以北的平地,全都是平埔人的部落, 幾無漢人足跡。可是1693年的「台灣府志」等卻記載著,嘉義縣開墾了8,866甲,這表示了平埔人(洪安雅或貓霧拺等)或被招贅入蕃地的和佬,為了生 存,不得不把原來打獵的鹿場、麻地闢為農田,因為他們的人口從荷蘭入台算起,已增加了五成以上。「台灣府志」的此項記載,也證明了前文所說,墾荒不是漢人 的專利,把所有開墾農田甲數都乘以3.3計算漢人口確是嚴重高估。因此,我們必須在本模型中扣掉平埔人所開發的才可糾正錯誤。

平埔族人被學者專家誤解
  文獻會統計,在康熙四十九年(1710)時,台灣的開發,除鳳山、台南、嘉義已完成之外,尚包括雲林、及一小部分的彰化、台中、苗栗、新竹、桃園等 地,面積共為3萬多甲;1717年,偷渡滲透的「先鋒」部隊到達台北。郁永河告訴我們,1697年時台南以北,除了平埔人的聚落(稱為蕃社)以外,都是一 片蠻荒的原始狀態,開墾不易,不見閩客蹤影。短短的13年間,不但滲入了嘉義、雲林,而且一路北上直到桃園,每個大聚落都有開墾的痕跡,七年之後到達台 北。依照中國學者的說法,這是偷渡犯大量湧入的結果。可是他們都忘了,1717年時的原住民人口,估計有九十多萬人,將近荷蘭時代的兩倍,即使中國流民不 來,他們的生活空間已經縮小了一半,若開墾全為漢民所為,則平埔的生活空間只剩四分之一。這是假定原住民也是以農為生得到的結論。若他們仍以打獵為生,山 胞可能還無問題,平埔族的蕃社因都已被墾完,動物也被趕走,生活空間等於零,他們大部分必然投入開墾。由滿清的記錄上只看到小規模的平埔族遷移,而且還是 1744年以後的事來看,平埔人必是留在原地漢化拓荒,因此被算為閩客人口,而事實上是平埔族。因為該族當時的人口有52萬以上,而且土地所權都在他們手 上,滿清政府也禁止漢人進入開墾。清乾隆朝巡台御史六十七所繪,「番婦負子操犁圖」、「番人插秧圖」等可為明證。

閩客無田可墾尚可回中國,蕃人不墾就沒飯吃
  假使平埔族自己不開墾,蕃社的鹿場、麻地,有可能像鄭成功時,被中國來的軍民當成荒地而被霸耕,台南西拉雅族有人退入山中討生活,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除此之外,鄭軍在恆春、鳳山、嘉義、斗六、彰化、台中、新竹、台北、基隆等地侵佔平埔人的土地謂之屯田的歷史,使嘉義的洪安雅族、彰化的貓霧拺、台中的巴 宰海、拍瀑拉、新竹的道卡斯、台北的雷朗、凱達格蘭等平埔族人,不得不提高警覺。因為他們還摸不清滿州人的底細,好歹先開墾了以後才有理由佔有,免得鹿場 荒著被徵收。因此,這些證據顯示,平埔人害怕田地被沒收才是台灣開墾的原動力,不是閩客。閩客在台灣無田可墾還可回去中國,平埔人若無田可墾就無路可走。 因此,中國學者的論點似乎是站在中國政府想強佔台灣的立場做出發點,不是根據客觀的事實做推論,實在使人感慨文人竟也無法保存學術良知。

康熙時華僑蕃人混居難分,但也佔不到總人口的10%
  若台地全為閩客所墾,則此時至少應有3萬餘閩客男子在台灣。然而我們知道,從1656年起至1732年第一次解除接眷令為止的76年間,他們除了和蕃女牽手之外,只有光棍到死。這個事實有藍鼎元1728年的「經理台灣疏」為證:
  當時的台灣「自北路諸羅(嘉義)、彰化以上,淡水、雞籠(基隆)、山後千有餘裡,通共婦女不及數百人;南路鳳山、新園、瑯嶠(恆春)以下四、五百里, 婦女亦不及數百人」。這兩個地區當時已開墾萬餘甲,每甲以3.3人計算,可能的漢人應有3萬餘光棍,因為婦女總數才一千多,約佔男性的3%。97%的男性 不娶蕃女不能傳宗接代,娶了蕃女,後代已不是純種漢人而是半蕃。所以我們得到的結論是,若地為蕃所墾,則依每甲3.3人所算出的人口應屬全蕃,若地為漢 墾,算出的人口屬於半蕃,都不是漢人,只是這些半蕃因為父親的關係而冠漢姓,如此而已。但是,據瞭解,半蕃及其後代都認為自己是漢人,殊不知身上蕃血可能 已有99%。

第4檢查點. 乾隆前期1756年,平埔69萬,山胞50萬,混合5萬人
  乾隆21年(1756)是本模型第四個檢查點。這一年,累計土地開墾並無確切數字,只含糊知道21年至27年為61,967甲,因此以6萬甲當做本年 的累計開墾甲數。而台灣的總人口,從1756年起才有官方的奏摺被發現(在此之前的人口數,似多只計算已婚成年男性),但只有總數,不分男女、種族,要為 台灣血統尋根,必須從總數中去分析。
  這年閩浙總督喀爾吉善有關台灣人口的奏摺這樣說:「台灣府屬實在土著流寓並社番共八萬四千六百一十一戶大小男婦共六十六萬一百四十七名口」。這是目前 最詳細的官方資料,男女、漢蕃各多少無法知道。而奏摺上所指的「社蕃」係已歸順的平埔族,未歸順的,以及山地蕃,人口奏摺並不計入。雖然如此,閩蕃人口從 本模型卻可分辨出來,那就是:以0.7%成長率估算此時的蕃口,得知平埔族有69萬,高山族50萬。此時的墾地已有六萬甲,乘以3.3,得到20萬(其中 屬平埔族開墾換算而得者確定為14萬,剩下的6萬才屬閩客),三族人口共計125萬,這應是當時台灣的人口數,奏摺所報總人口才66萬尚缺59萬,顯然是 未包括山胞的50萬所造成。漏列59萬的原因,或許是因當時的山胞只是歸化沒有薙髮,不能編入戶口吧。

第5檢查點. 乾隆後期1782年,平埔81萬,山胞60萬,混合9萬人
  公元1782年滿清據台百週年,是「人口模型」的第五檢查點。累計墾田估計為82,967甲。在人口方面,這年清國奏摺所列是91萬。而而本人口模型 估算出的人口為151萬,其中平埔81萬、山胞60萬、平埔閩客混合人口9萬多。奏摺所報人口與模型所估計者相差60萬,而此數剛好是山胞的估計人數。顯 然,到了1782年滿清奏摺尚未將山胞人口列入。由此可見,當時的山胞只是嘴巴歸化內心不歸化,故滿清未將之列入順民之列。經過上個和這個檢查點的檢驗, 證明本人口模型的正確性。

江八條的犯台理論基礎
  從人口血統分析的過程,我們發現,滿清人口奏摺包括蕃民的事實,最近才被公開。以前中國國民黨的教育是,除了現在住在山上的山胞以外,台灣人都是中國 人,中國共產黨也一樣。這兩黨的代表性人物沈君山和江澤民,1992年1月29日在北京的談話內容,證明兩黨的教育成功。沈說,台灣獨立派或許可以稱做台 灣民族主義者。江問:「什麼台灣民族主義?是不是高山族?除了高山族,不都是從中國去的中國人嗎?」沈答:「高山族不過35萬,也不搞獨立,現在台灣的居 民98%都是從大陸移民過去,但有人認為台灣原來是一片蠻荒之地,是他們祖先開發出來的」。沈、江兩人顯然故意假裝不知道,滿清時的台灣人就是蕃民,台灣 的土地是具有平埔、山胞血統者所開發的,不是中國人。

中國學者害怕台灣人皆蕃
  知道台灣人口就是蕃民的中、台兩地學者的態度又如何呢?刻意淡化、隱瞞。中共「學者」鄧孔昭,在其「清政府禁止沿海人民偷渡台灣和禁止赴台者攜眷的政 策及其對台灣人口的影響」的文章中,赤裸裸的說,奏摺的數字包括社蕃的人口,但皆算為漢族人口,他說,為方便比較人口的增長率,暫時不認定蕃族人口。其 實,從頭到尾,鄧文都未提及蕃口,故意抹煞。台灣的中國學者也都隱瞞事實,例子很多。有一篇以前述人口奏摺為主體,討論台灣人口的文章上承認,奏摺上的人 口包括漢人和原住民,但他的結論還是,「漢族人口在台灣的成長,立下台灣土地以漢族為主的基礎,雖經日本五十年的佔據,也沒有辦法改變這一事實」。他們應 該知道,1782年時,平埔和山胞加起來已經超過141萬,漢蕃混雜只有9萬,佔總人口151萬的5.96%而已。由此可知漢族人口是絕對的少數,實不必 等到把漢人從漢蕃混雜人口之中分出來就可知道。「漢蕃混雜」人口是由已墾甲數乘3.3得到的數字。本來全數計為漢族人口,後因發現平埔人可能才是開墾的主 角,因此以混雜人口處理,再根據事實,把這部分的「漢」蕃人口分開。

閩客混入蕃地血統難分,但也只佔總人口的9%以下
  把閩客從與蕃混雜人口之中分開的當時,我們發現有一大片灰色地帶,那就是漢蕃混血兒。混血的事實由來已久,嚴重的影響原住民人口。所以乾隆二年滿清頒 佈「戶律婚姻嫁娶違律主謀人罪附例」。它規定,閩客不得與蕃人結親,違者離異,並打一百大板。「蕃俗六考」對漢蕃婚姻的影響也有敘述:「納蕃女為妻妾,以 致蕃民老而無妻,各社人口日就衰微」。此處,蕃社的衰微,不就是混血嬰兒潮的明證嗎?這兩百多年前的混血嬰兒潮中的嬰兒,有多少人是當今自稱是「漢」的台 灣人的祖先?他們的子孫也和他們一樣,必須娶蕃女才能傳宗接代,使今之在台「漢人」血液成份,有75%到99%的蕃血。

平埔賜姓山胞不賜姓如何漢化
  有唐山公的蕃孫固然冠漢姓,沒有唐山公者也可有漢姓。乾隆23年對平埔族的賜姓前已提及。對山胞賜姓比較晚,因為山地開發的時間比較晚。山胞賜姓有案 可查的是在道光六年(1826)及光緒元年(1875)等。所謂賜姓,就是一種命令,不得不接受。潘姓的「潘」字拆開,有水、有田、有米最得青睞,平埔、 山胞皆然。道光六年賜姓桃竹苗地區的賽夏族,姓氏包括,高、朱、夏、樟、蟹、日、豆、錢、豐、潘、絲等。光緒元年賜姓恆春排灣族頭目漢名「潘文傑」。光緒 十二年,台中縣泰雅族頭目被賜姓「白」。其他山胞種族可能也被賜姓,只是未能一一收集而已。由此可見,不管原住民有沒有和閩客混血,最慢自乾隆二十三年 (1758)起就開始有人冠漢姓,所以光看姓氏很難區分閩客或平埔。1826年之後分辨山胞也開始有困難。既然一、兩百年前台灣原住民就被改裝成中國人, 後生的新人類或新新人類,怎會知道原來他們是平埔或山胞呢?

第6檢查點. 嘉慶時的1811年,平埔99萬,山胞72萬,混合17萬
  閩客與蕃混雜,但也只佔總人口的9%以下
  台灣人口成長模型的第六個檢查點為嘉慶16年(1811)。當年已墾土地的累計甲數沒有資料可查,不過根據其前後期數字(乾隆21年左右的6萬甲,以 及光緒19年左右的36萬甲) 來估計,累計開墾數字為118,057甲。台灣人口方面,其版本有三:連橫的200萬、文獻會的194萬、中國學者的190萬。本模型估出之人口為190 萬多,加上澎湖人口6萬後,和文獻會版本較接近。從這個總數來看,嘉慶16年已把山胞人口計入。

今日之主要鄉鎮係當年開發早
  為何乾隆時不計而他的兒子嘉慶卻計,理由何在?從日人伊能嘉矩所著「台灣文化志」下卷可知,全台195個鄉鎮(鄭、清時稱為堡或裡),有169個屬平 地鄉鎮,在乾隆時代就已開墾完畢,嘉慶以後所開墾的是南投、宜蘭、台東、花蓮、恆春等山地區域,或距離堡、裡較遠交通不便的「蕃地」。依大清會典(滿清法 律):「回、番(包括西藏及台灣山胞)、黎、猺、夷人等,久經向化者,皆按丁編入民數」。根據這條清國律令的規定,山胞進入台灣的人口統計之中乃勢所必 然。滿州人還算坦白,日本人、中國人等外來統治者故意隱瞞事實,用筆把原住民祖籍登記為福建或廣東,消滅
台灣原生血統,使台灣人永遠忘記自己的祖先,好供其驅使。

原住民薙髮就是漢化
  平埔人在乾隆時就已全部「向化」,是不爭的事實,最簡單的依據有二:一為所住西部平原的蕃社均被開發成堡或裡;二為乾隆賜姓。山地人何時全部向化則不 得而知。有案可稽者為光緒13年(1888)的14萬8千人,以當時將近有100萬人口的山胞而言,實屬微不足道。嘉慶16年時的人口統計把全部山胞人口 列入,莫非當時的山胞已經全數向化?或者只是清國官員好大喜功,把未向化者也列為向化,以向滿州人表功?從1871年的清日兩國交涉可瞭解,原因是官員浮 報。當年因有日本向清國抗議恆春蕃殺死在該地發生船難的琉球人,清國大臣毛昶熙回答:「生蕃既我化外,伐與不伐,惟貴國自裁之」。可見平埔人投降了滿清, 而山地人沒有。中國向以繼承滿清為理由,主張對台有主權。但若中國有權繼承滿清,台灣人為何不能收回被滿清所侵佔的土地?何況滿州人早在中華民國及中華人 民共和國成立之前,就將台灣讓給日本,中國有權繼承並非事實。

平埔族並未遷到山區而是留在故土
  談到平埔人,他們也不是全部投降滿清。台灣西部平原本來都是他們「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為鹿場或為麻地,都是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開墾之後, 必須以農耕為主,打獵變成休閒活動。過不慣新的生活方式,或因拒絕漢化受到政治迫害者往山區遷移。除前述受中國海盜林道乾,鄭成功迫害的西拉雅族大遷徙之 外,1744年前後,這些人的後代有的遷入高雄縣的杉林、荖濃、甲仙,把原住於此的山地曹族趕向深山;有的遷往玉井;有的遷往埔里。這是台灣南部的情形。 在台灣北部,1709年「漢人」進入之後,並未有平埔人遷走的記錄。在中部有些遷往埔里、宜蘭,再遷羅東、花蓮。台東的平埔人係在1829年,由屏東枋寮 越中央山脈而到此。這些遷移的規模都不大,多者千人,少者百人或數十人,守著原住蕃社或鄰近地區者居多,可能有九成以上。可見平埔人「務實派」多,「基本 教義派」少。由於平埔人不搬家,故西部平原的血統仍舊以平埔為主流。怪不得今日政壇上務實者多,基本教義派少;獨派少,而維持現狀者多。以平埔血統為主流 的現象,說明了在文化上他們被中國人強制同化,在血液上,漢人卻被平埔或山胞溶化,無知且虛榮的平埔、山胞後代,竟自稱是中國人。

第7檢查點. 光緒的1893年,平埔133萬,山胞97萬,混合24萬人
  馬關條約的締結前兩年(1893),是第七檢查點。當時清國檔案所示,累計墾田為361,417甲。人口統計為254萬,全部計算為「漢人」,但由本人口模型分析得知,平埔、山地人為230萬,「漢」蕃混合者的總數才24萬,純「漢」人口可能已經找不到了。
  由當時累計的墾田36萬甲,人口254萬計算,平均每甲可養活7人多,和本模型的計算基礎每甲3.3人相較,扶養力超過一倍有餘,是很明顯的錯誤。經查發現,這36萬甲在日人接收後清丈的結果是77萬甲,254萬人除以77萬,
約得3.29,證明每甲養活3.3人,直到清末仍然不變。

日人查出清末台灣隱藏性田地41萬甲
  清、日兩國對台土地資料所以有如此鉅大差別,原因在於清國禁止其民進人台灣蕃地,而當時台灣無處不是蕃地。滿清的土地登記只是對偷墾或蕃墾的追認,離 平埔蕃社較遠之地均視為蕃界,免稅,不計入開墾田園。康熙61年(1722)第一次立碑在「非蕃界」四周,禁止閩客(或混血半蕃)越界入墾蕃地。隨時間的 推移,蕃界越墾越多,界碑不得不向原蕃界移入,產生新界線,蕃界越縮越小。如此前後數次,直到乾隆55年(1790)。當時乾隆發現只有3,734甲越界 開墾沒有申報繳稅,可見未申報者到乾隆末年仍舊很有限。本模型以滿清登錄的土地甲數換算成閩客移民,只計算到嘉慶16年(1811),所以,縱有誤差也可 能只在10%以內,對依此估計出來的閩客人口的正確性影響不大。1811年之後人口成長遲緩,年成長率只有0.35%,顯示移民不再,新增墾地應是在地人 口開拓,不是閩客移民,所以不再依據開墾甲數換算移民人口。1811年已開墾農田,估計有11萬8千甲,以此算出之閩客蕃混雜待分者38萬人,與總人口核 對後應是24萬。

閩客無別於蕃,但也只有總人口的幾%
  根據以上的分析,台灣的人口當中閩客所佔比例甚微,為何史籍所載清初就有數十萬人來台?若這批移民以90萬計算,到現在其子孫就應有2,100萬,真 的如江澤民所說,除了2%的山地人以外,台灣人都是從中國過去的中國人了。到底問題出在那裡?主要是閩客來台多為流動人口。典籍記載,因滿人不准閩客來台 定居,所以粵籍流民來台只能扮演傭工的角色,「饑來飽去」,「人眾不下數十萬,皆無妻孥」,「春季赴台耕種,秋收回籍」。閩籍來台較早,和蕃女婚配而有田 可耕者不少,但羅漢腳更多,強者為盜,弱者為偷。所以,從康熙35年(1696)起到光緒14年(1888)為止,不到200年期間內,發生了73起民變 及械鬥,其中以朱一貴和林爽文之亂規模最大,查看事平之後叛亂犯的供辭發現,皆為單身男性,林爽文除外。

第8檢查點.日據末1943年,平埔315萬,山胞230萬,混合58萬人
  日本投降的前兩年(1943),台灣的人口為603萬,平埔315萬多,山胞約230萬,閩客蕃混合58萬多。所以,若把閩客蕃混合的部分全算為純閩 客,則閩客血統最多也僅為總人口的4%。事實上,閩客因長期的陽盛陰衰又和原住民族混居,混入台灣人血統是必然的。這是第八檢查點的情形。
  這時的平埔加山胞應有545萬,可是在日人的統計只出現山胞沒有平埔,而且只有16萬。在1935年的人口普查中,還有生番15萬、熟番5萬的字樣, 其餘標示為福建系人和廣東系人,可見平埔(熟番)人為消失之快。其實不管生番、熟番、福建系、廣東系,主要構成人種都是平埔和山胞,只因賜漢姓的滿清政策 成功,連精明的日本人也被瞞過了(或者故意愚民,使台灣人不知自己是在地血統,而接受日本外來民族統治)。以訛傳訛的結果,到現在知道自己真正祖宗的台灣 人百不得一。

閩客血統巳全部蕃化,疑似閩客人口最多4%
  1943年日本據台最後一次的人口統計指出,設籍台灣的中國女性有1萬8,男性3萬3。1949年蔣介石兵敗逃難到台灣,跟隨他一起來的中國人,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好像有200萬軍民。事實上沒有。
  1943年設籍台灣的中國人,大都不住在台灣,只是為了拿日本護照,回中國後,在日本租界及佔領區享有國民待遇,並且顯示,是比中國人高一等的「台灣 籍民」。就像現在有許多三流國家的人民拿外國護照的心理一樣。雖然「台灣籍民」不在台灣定居,不影響台灣血統的成分,但為了保守起見,仍將之入考慮。

第9檢查點.蔣據1956年,平埔412萬,山胞301萬,混合 209萬,(中國人94萬)
  第九檢查點為1956年,當年的「台閩地區戶口普查」指出,在台中國人只有94萬,包括軍隊,及大陳撤退的難民。這裡面,女性只有21萬,因此不少老芋仔必須往山上找配偶,否則面臨絕後。事實上,有相當多的蔣軍像當年的鄭軍一樣,娶蕃女以傳嗣。

第10檢查點.李政權1995 平埔951萬,山胞694萬,混合 358 萬,中國人124萬
  最後一個檢查點是1995年,平埔951萬,山胞694萬,混合 358 萬,中國人124萬。其中,有關「中國人」血統的計算,係根據前一檢查點(1956年)依性別析出之難民數,加上日據時代「滾存」的「台灣籍民」,男女配 對之後,依2.165%成長率核算,可能的龍種有155萬。若考慮到實際上可能有一成以上的龍女,下嫁蕃人或半蕃的台灣人後代,則純種中國人在今日只有 124萬,佔總人口的5.8%。至於閩客蕃混合部分的358萬人,因從1683年起累積計算,前後已有300多年之久,推定已經混血。
  前述「中國人」是以國籍為準,若以血統的標準來看,「中國人」必須是真正的漢人,生長於黃河中下游,河南、河北、山西、陝西四個省份,俗稱中原地區。 從這四省逃難來台的難民,依據1956年的戶口普查,女性有3萬5千,男性5萬3,但只能配成3萬5千對,其後代才是純粹的漢人。這樣配對繁衍出的真正漢 人只有9萬7千,只佔總人口的0.45%。而這些人的血統是否純漢種仍有很大的疑問,因為中原在四千年來一直為外族統治,中原血統非漢可能已是不爭的事 實。
  漢人的血統由漢人自己去尋根,台灣血統的今貌為,平埔和山胞合計達1646萬,佔77.4%的總人口數;閩客蕃混血358萬,佔16.8%,台灣的現 住人口中,有94.2%,不是平埔就是山胞的後裔,和沈君山、江澤民所言,除了2%的山地人以外,台灣人都是中國人的說法完全相反。只要你的祖先在清據時 就來台灣定居,那麼你是蕃族後代的能性非常高,例外很少,唯一的差別是蕃血百分比的高低而已。在台灣只有全蕃和半蕃之別並無閩、客之分。

結論:葛天之民被歐亞兩洲土匪驚醒
  從七千年的台灣歷史來看,平埔和山胞悠遊歲月六千多年,近四百年才受到外界的干擾。荷蘭、鄭成功來把他們的土地奪去,使他們學會了耕種。等滿清趕走鄭 氏及所有閩客之後,在台南、高雄的平埔先祖,趕快把鄭氏遺留的田畝接收過來,台南以北的平埔則開始墾荒,惟恐不開墾,滿州人會像鄭軍來把他們的荒地佔去屯 田。這是人類生存的本能,也是台灣全島開發的原動力。可是以漢族為中心所寫的歷史,卻說台灣為漢人所墾。然而對照中國所稱開墾出的堡裡名稱,正是昔日平埔 人所居住的生活領域。一直到滿清中葉所墾的195堡裡,個個莫不如此。
  例如,台南新化,鄭成功之前稱為大目降社,鄭氏開墾後改為大目降裡;西螺社改為西螺堡;南投社改為南投堡;八里坌社改為八里坌堡;大雞籠社改為基隆堡 等等。從舊社名就可知道新地名原來是什麼族人的土地。其他例子還很多,大部分和原始社名不同,不能一望便知其由來。大概這是外來政權統治台灣的共同手法 吧,目的在使平埔人忘記自己是誰。國民黨外來政權也一樣,來台後拚命把地名換新,好讓台灣人忘記自己的歷史。

西螺、南投等等是昔日平埔社名為歷史留下見證
  平埔人選擇蕃社為開墾地點實有其理由。第一,離住所近。第二,因為是蕃社,交通必然比較方便,運送笨重的農產品不成問題。離開蕃社就是一片蠻荒,徒手 走路都有困難,況且運送笨重的農作物。我們知道,乾隆末年,台灣蕃社大致開發,共195堡裡,10萬甲土地。很顯然,乾隆後的開發,必然由這195點,向 每一點的外圍發展,開墾到那裡,路就築到那裡。不管是點內或點外,土地多是平埔人的,原屬番界,開墾不由平埔人主導根本不可能,閩、客實居於被動地位,只 能偷墾,因為滿清禁止漢人入墾。漢人進入蕃地的最主要方法是娶蕃女而得到土地,其次用騙的。但用這些方式得到的土地,和總面積比較起來仍是少數,而且以閩 籍所取得居多。所以,古書記載,閩籍多有妻,而粵籍無妻。

1790年代台灣可墾之地已墾完淘金夢斷
  
支持這個看法的有力證明是,1732年藍鼎元所寫的「粵中風聞台灣專論」。他 說:「廣東潮、惠人民在台種地傭工,人眾不下數十萬,皆無妻孥」。另外,「論治台灣事宜書」中也提到,粵籍赴台當傭工者,每村落聚集千人或數百人。應是替 平埔或平埔的閩籍女婿打雜。在此必須挑出一個重要的問題:當滿清禁止接眷的命令仍舊有效時,為什麼閩籍移民有妻,而粵籍移民無妻?假使閩籍有閩妻,粵籍必 然也會有粵妻,一有一無的情形,唯有閩籍所娶的是蕃妻才有可能發生。此事證明了台灣血統以原住民為主流的結論無可懷疑。
  在這個前提之下,大福佬沙文主義變得很荒謬。因為在今日的台灣,不但是和佬,連客家也要到5.8%這一小群的「中國人」中去找才有,其餘的94.2% 都有蕃血,真正的和佬寥寥可數,那來「大福佬沙文」。但願山胞不要妄自菲薄,平埔族趕快找回自己的祖宗,有蕃人血統的假漢人也不要因染蕃血而自卑。
  種族沒有尊卑,人格才有高下,唯有自尊人家才會尊敬你。

統治者

荷 鄭

公 元

1624 1661 1683 1756 1782 1811 1893 1943 1956 1995
1成長率 0.7% 0.35% 1.74% 2.1% 2.165%
2官報人口

66

91 190 254 603 923 2130
3累計墾田
0.8 1.8 6.1 8.2 11.8 77.7
4平埔族 30 (38) 41 69 81 99 133 315 412 951
5山地族 20 25 30 50 60 72 97 230 301 694
6中國人
124
7混 血
2 0 5 9 17 24 58 209 358
 

*混血兒比率 3% 4% 6% 9% 9.5%
* 若澎湖計算在內,則1811年之官報人口為194萬。

說明:
1995年根據上表資料算出的結果,台灣人口之中,純平埔族血統應有951萬人,純山胞血統694萬人,純中國人血統124萬,混血358萬人。 但實際上只有124萬的中國血統係跟蔣介石來台可確定是純中國人之外,平埔、山胞共同生活在台灣已有五千年,必然混血;閩客單身來台和平埔、山胞雜居也有 三、四百年,純種閩客實在沒有。平埔族已自我消滅,純山胞只有30萬,今日的台灣住民顯然是混血種,不是和佬人,也不是客家人、平埔人,對自己最恰當的稱 呼應是台灣人。
3.地政資料否定台灣人是中國人

除無主荒地外鄭氏及滿清均禁止閩客進入,鹿埸在內
(1)鄭氏:不准混侵土民及百姓現耕物業。1662年楊英「從征實錄」。文武各
    官開墾田地,必先赴本籓報明畝數而後開墾。至於百姓必開畝數報
    明,承天府,方准開墾。如有先墾而後報,及少報而墾多者,察出定
    將田地沒官,仍行從重究處。
(2)滿清:
 康熙:
 不得進入生熟番地界(佔台灣土地總面積的98%以上)。將鄭氏之官私田園(1萬
 8千甲)改歸民業,其餘,在番界外者,准予耕墾,屬熟番埔地者,令與平埔
 族妥協,付與一定代價,交給墾照,准其墾耕,墾成一段時間後,報官陞科
 納稅。但不得私入番界,包括野外的鹿場。
 (a)大清兵律,私出外境及禁下海之罪則:「偷入台灣番境及偷越生番地界
  者,杖一百(打100大板);抽籐釣鹿伐木採稷者,杖一百,徒三年」。
 (b)大清戶律戶部則例:「台灣奸民私瞨熟番埔地者,依盜耕本律問擬,於生
  番界內私墾者,依越渡關塞律問擬,田仍歸番」。
 雍正:
 2年,藍鼎元「論治台灣事宜書」:「台北、彰化縣,地多荒,宜令民開墾 為田,勿致閒曠,前此昔以番地禁民侵耕,今已設縣治,無仍彊拋荒之理,
 若雲番地,則全台皆疆番,欲還不勝還也。宜先出示,令各土番自行墾闢,
 限一年之內盡成田園,不墾者聽民墾耕,照依部例,即為業主,或令民貼番
 納餉,易地開墾,亦兩便之道也」。
 3年,「戶部則例」:福建台灣各番鹿場閒曠地方,可以耕種者,令地方官
 曉諭,聽各租與民人耕種」。這是開放閩客可以進入番界的規定,但只能租
 不能買,而且為時很短,雍正7年又禁止了。
 7年,「戶部則例」:台灣南勢北勢一帶山口,生番熟番勒石分界,如有姦
 民偷越番界……,一將失察之專管官員降一級調用……。
 9年,減輕新墾田園賦率。
 乾隆:
 3年,嚴格禁止越界租田或購田。閩浙總督郝玉麟奏請立石,劃定漢番地
 界,翌年實施。飭令查明有契可憑,輸糧已久,各照契向所開四至畝數,立
 界管業;其漢人原瞨界內有未陛田園,應令開墾報陞,仍將原瞨買之契,示
 諭各業戶呈縣驗明蓋印。該縣設立印簿,照換內買賣本人及中保姓名,畝數
 價銀、輸糧額數、土名四至,逐一填明簿內。有不墾未陞若干,一併登明,
 毋許弊漏。仍照式彙造清冊,送同存案,將來倘有轉售,盡一呈驗登填。庶
 田地有冊可考,不致侵佔番業;倘有契外越墾,並土地強佔者,令地方官查
 出,全數歸番分晰呈報,嗣後永不許民人侵入番界,瞨買番業。令地方官督
 同土官劃界立石,刊明界限土名,仍將各處立過界址土名,造冊繪圖申送,
 以垂永久。
 31年,「戶部則例」規定,不僅租或買不可以,番地連用來抵債都不可以:
 台郡之安戢邊疆善後各事宜案內,重申禁令查番業一款,原卷內開:「立明
 從前界址,非有檔案可稽者,俱一清出,再為立界,如有侵越,即為追出,
 歸番耕管,其例後私瞨及剝債佔抵各田園,悉行還番將本人逐令過水,以杜
 滋訟」。
 北路理番同知史密「籌辦番(?)地議」:全台無非番地,一府數縣,皆自生
 番獻納而來」。
 53年,「戶部則例」:台灣東界內既墾埔地一萬一千餘甲,內民人租瞨之
 地,與番社田畝一體,同免其陞科,如有賣斷與民者,即照同安縣下沙科
 則,按甲計畝徵銀,免其納粟。至集集埔、虎仔坑、三貂、瑯礄等私墾田
 畝,俱立石為界,照民買番地之例,一體陞科,巡視台灣之將軍督撫提鎮,
 及該處地方官,不時巡查,如清查後再有越界私墾者,即行從重治罪,失察
 地方文武各官一體嚴參議處」。
 光緒:
 元年11月8日諭示開禁,從此閩客才能進入番境:「福建台灣全島,自隸版
 圖以來,因後山各番習俗異宜,曾禁內地民人渡台,及私入番境,以杜滋生
 事端,現經規制,自宜因時變通,所有從前不准民人渡台各例禁,著悉與開
 除」。
 由上可知,從1661年鄭成功入台,至1875年光緒解禁之後的214年間,只有
 雍正3年到7年閩客才能自由進入番境,其他的210年間,閩客只能在番境以
 外的2%土地(7萬多甲)活動,你若說台灣人都是漢人,有誰相信?

4.糧食供應否定台灣人是中國人
  以唐山的歲食穀量計算結果顯示,全台灣都不是唐山人:

  以荷日據台時的標準計算,當時1甲地所生產僅夠3.3人食用。雍正時有墾
地5萬甲,故僅能扶養16萬人。但光是歸化番當時就有100萬,未歸化者還不
算,這顯示墾地所產僅夠部分人口食用,閩客之外尚有人不靠墾地生活,而且
占人口的絕大多數。閩客人口很少,且多娶番女,後代混血。我們改以唐山的
歲食穀量法計算,結果也是「番」多漢少:

台灣水田,每甲每歲可收50餘石
  「重纂福建通志」云:台灣官佃田園盡屬水田,(每甲)每歲可收粟50餘
石。旱田產量約6成。但是為了保持地力必須休耕,故每甲水田平均只能以25
石(50 ÷ 2)計算。若是新墾地,依1717年的「諸羅縣誌」:「上者出粟六、七十
石,最下者亦三、四十石」,但第3年開始必須休耕,否則地力無法恢復。此
事1764年「重修鳳山縣誌」有所記載:「土性浮鬆,三年後則力薄收少;人多
棄其舊業,另耕他地」。因此最高也只能以每年35石計算 (70 ÷ 2)。長期而
言,清據時台灣的上等土地,每甲每年平均產穀在25石至35石之間。扣除購買
農具、副食及租稅,每甲每年可供食用者僅20至30石,平均25石而已,下則水
田更少,旱田最少,約6成。

乾隆5年(1740)開始一年兩穫
  乾隆5年(1740)始有雙冬早稻稻種,一年兩穫,帳面上看來好像可增產一
倍,但事實不然。因為地力關係,一年一熟的土地3年就要休耕,一年兩熟
者,勢必提早休耕,所以,長期算來,每甲的收穫量差不多。1900年伊能嘉矩
的「台灣踏查日記」中指出,有穀倉之稱的屏東一年兩熟,第1季每甲可收12
石谷,第2季9石,加起來,每甲年收穫量亦僅21石而已。可見不管一熟或兩
熟,從清據到日據,台灣的水田收成,每甲每年約20幾石而已,旱田收穫更
少。

古人「人日食米1升」「歲食米3石6斗」
  再依據中國說法,「人日食米1升」或「人一歲食米3石6斗」。3石6斗的
米以當時的稻穀去殼技術約需穀7石,亦即每人歲食穀7石。「台灣人口成長模
型」以每甲扶養力3.3人計算,等於是每甲產量23石 (3.3 x 7)以上,只有上則田
扶養得起這麼多人,若是下則水田、旱田就不可能了。可是當時的墾地旱田佔
7成,下則水田至少1成,總共8成。可見「台灣人口成長模型」以每甲3.3人計
算扶養力,只會高估閩客人口,不會低估。台灣土地開墾歷年累積統計如下:
荷據時期 (1658年) 8,403甲
康熙23年 (1684年) 18,454 甲
康熙32年 (1693年) 26,450 甲
康熙49年 (1710年) 30,110 甲
雍正13年 (1735年) 50,517 甲 流失2,369甲
乾隆 9年 (1744年) 53,185 甲
乾隆20-27年 61,967 甲
(來源:台灣文獻會)

  61,967 甲是終滿清之年漢人在台灣可能開墾的總數,加上侵越番界等被沒
收者約1萬甲,共7萬甲,是可能扶養漢人的經濟來源。其有不少是台灣人所開
墾不算,即使全數算為漢墾,頂多僅能養活23萬人,約為1/10人口,若台灣人
非閩即客,至少在清據時期就餓死了9/10,還有今天的兩千多萬人口嗎?可見9
成以上的台灣人的確不是中國人。

5.其他大小證據也證明台灣人不是漢人
  (1) 福建大姓陳氏,族譜記載留台人數很少。大姓都如此,小姓更不必說。
  福建南安縣陳氏族譜記載,從1624年荷據之前到乾隆60年(1795)為止的171
年間,該姓歷年移居台灣者(來又回去者不算)只有156人,平均1年不到1個。其
中53人終身未娶,17人妻子在福建改嫁,37人留籍未隨往,僅49人有妻(佔總
數的3分之1),而有妻的,不是娶台灣番婆還有什麼選擇?
  陳姓是大姓,在台約占人口的11%,南安屬泉州五縣之一,而依日據時代
台民向日人申報籍貫的結果,泉州移民佔全台總數之44%。假設此數為真,以
此估計,到乾隆60年時,累計中國對台移民也不過16,000多人。
  乾隆初是移民全盛時期,嘉慶以後因無良地可墾而遽減。黃金時期的累計
移民都只這一點,移民沒落時期更不必說了。這16,000人開墾土地,每甲3.3人
折算,墾地面積僅5,000甲而已。但是,滿清的統計,乾隆60年時,台灣已墾土
地約10萬甲,顯示有很多土地確是蕃人所墾,推翻了台地漢墾的說法,也證明
了以墾地折算閩客人口的方法沒有低估移民數目,反而是高估了。由於這
16,000人之中,有三分之二以上是終身光棍,只有4,000多人有配偶,其中還不
知多少娶「蕃婆」,台灣人那裡是中國人?
  (2) 福建「玉山林氏宗譜」顯示,來台者9成無後,而「在台出生者」恐係
乾隆23年被賜林姓的原住民及其後代。
  福建晉江縣「玉山林氏宗譜」指出,該姓族人渡台始於鄭氏據台,當時只
有2人,康熙年間亦僅11人,雍正至乾隆5年有26人,乾隆6年至25年43人,累
計82人。其中只有7人有眷屬,但在台都無後代,直至乾隆中葉才有1個後代出
生。「很巧」在這之後「在台出生者」就越來越多,至光緒20年(1895)間達到
最高點,為105人,之後又劇減至1921年的3人,相當戲劇性。
  林姓早在1680年以前就來台,但第1個「在台出生者」卻「恰巧」在乾隆
年間,和乾隆23年(1758)賜姓同一時期,這顯示,「在台出生者」恐係台灣原
住民被賜姓林的漢化番。
  由於滿清有「化生番為熟番,化熟番為漢人」的政策,台灣人被改成漢
人、灌輸中國思想200多年產生失憶症,自認是漢人。所以1895年台灣移交日
本,不願被「異族統治」而搬回「祖國」,因此「在台出生者」劇減。台灣林
姓如此,他族他姓也不會好到那裡去,都患了嚴重的歷史失憶症。
  (3)清國3次開放接眷,真正眷屬來者無幾,大多是冒名偷渡,說明在台長
住閩客根本很少,所謂移民湧進台灣是無稽之談。
  滿清官報指出,雍正時開放接眷1次,乾隆開放2次,總共3次。前兩次來
的很多,但事後查出很多係冒名頂替,鑽漏洞偷渡的男性,等於是開放合法的
偷渡。乾隆26年第3次開放台民搬眷,嚴格取締冒名頂替執行完畢時,廈門同
知張埰匯報「各廳縣給照搬眷到廈,配船過台民人共48戶,計男婦大小共277
名,其中查係漳泉民人在台灣大小衙門充當書辦衙役者居多」。假使在台閩客
移民真有幾10萬或上百萬,為何只有48人搬眷過台而且多為滿清政府的工友而
非移居的農民?乾隆26年時移民狀況都只如此,上述的陳氏族譜所記載,171
年滯台人數僅156人並不少得誇張。而玉山林氏宗譜指出136年間來台僅82人且
都無後代,更慘。

中方記錄顯示來台人少但被誇大
歷史記載使中國謊言現出原形

  由中國本身的記錄就可知道,閩客實際來台人數很少,但被官方及御用學
者誇大。而幾占人口全部的原住民,在原住地漢化成為假漢人,故「原住民」
大減,「漢人」大增。這個現象卻被說成,漢人移民湧入台灣,而原住民被趕
到山上,逐漸消失,台灣是移民社會,真是可笑。但這種拙劣的手法,已造成
了台灣人祖先都來自中國的錯誤印象。為了瞭解事實的真相,我們就從有歷史
記載的荷據時期開始檢查。荷據時期從1624年~1661年,當時在台閩客人數的
記載如下:
荷據時期 (1624~1661) 200人~1,550人

蝗災、旱災餓死漢人
1625年 200人。由「赤崁屋租漢人3、40間」的記載推估。
1640年 3,568人 漢人向荷蘭繳人頭稅的人數。
1644~1648年 25,000壯丁 逃到台灣以避清兵入關後之戰禍。
1648年 8,000人 滿清入主中國大陸大勢底定,難民回中國。
1650年11,000人 漢人向荷蘭繳人頭稅人數。
1652年16,000人 郭懷一叛亂,漢人被殺1,800人。
1653年 蝗、旱災。1654年 蝗、旱災,漢人餓死8,000人。
1655年 蝗災、旱災。一定有餓死的漢人,但未記載
1661年 蝗災。
   由這些資料可以知道,荷據末期在台閩客人數在 6,200人以下,絕大多
數是和佬人。若以1652年和1653年一次蝗災死去半數閩客的比例來估計,1655
年災後只剩閩客3,100人,1661年災後可能只有1,550人。可是當時的高山族及
平埔族人口,據估計已有60萬以上。

鄭據時期 (1661~1683) 兵2萬多,民1萬多。
根據1668年施琅「盡陳所見疏」等所記:
(1) 鄭成功帶去水陸偽官兵並眷口,共計三萬有奇;為伍操戈者不滿二萬。
(2) 鄭經復帶去水陸偽官兵並眷口,約有六、七千;為伍操戈者不過四千。此
 數年,彼處不服水土,病故傷亡者五、 六千。
  (1)(2)兩項合計然後減去病死人數,隨鄭氏來台者3萬多人而已,多數是和
佬人。可是中國學者卻假造歷史,說鄭據時期來台者有12萬人,浮報了3倍。

台地初闢,水土不服,病者即死
  又根據上述施琅所記,及1704年江日昇的「台灣外記」:「台地初闢,水
土不服,病者即死,故(鄭氏)至各島搬眷,俱遷延不前」。閩客既然怕死,搬
眷遷延不前,隨鄭氏來台的3萬多人,因死亡或逃回中國而減少的可能性大,
增加的可能性小,所以鄭據時期來台閩客為3萬多人應屬可靠。
  再根據鄭據時期開墾土地總甲數隻有18,454甲來看,頂多只能養活6萬人,
若鄭據時期來台人口有12萬,至少有一半的人會餓死,根本不可能。另外,
18,454甲雖能養活6萬人,但收成的一部分必須賣掉換錢買武器,故實際上不夠
6萬人吃,所以,鄭時在台閩客3萬多,是合理的數字。

清據時期(1683~1895),驅漢回中國,禁止自由來台。
  不管閩客是12萬或3萬隨鄭氏來台,但清據後全數逐回中國原籍,禁止自
由來台灣,「台灣人祖先大都是隨鄭成功來台」的說法不能成立。證據如下:
(a) 1684年施琅「諸羅減租賦疏」說得很清楚:「自臣去歲奉旨蕩平偽藩,偽文 武官員丁卒,與各省難民,相率還籍,近有其半」。
(b) 到了1688年,「華夷變態」上記載:「以前台灣人口甚為繁盛,漢人民兵
 有數萬人,自隸清以後,居民年年返回泉州、漳州、廈門等地,現僅有數千
 漢人居住」。1688年後驅漢行動並未因而停止,到了1690年漢人可能就全部
 清掉,還有幾個是台灣人的祖先呢?

唐山過黑水溝10去6死,到了台灣水土不服10個死8個
  在過去帆船或竹筏時代,台灣海峽的黑水溝是天然的障礙,民間傳說10去6死3留1回頭,上了台灣,瘧疾、霍亂、登革熱流行,據記載,10個死8個。詳見本網站 www.taiwannation.com.tw 「政治內幕」第6~7及11~12期新聞。
  即使大難不死,碰到台灣人的祖先,有可能被砍頭,真正留在台灣的閩客並不多。

閩客來台多數沒有後代
  即使有,早已溶入原住民血統,那來閩客在台生活的漢人不多,能夠傳純種後代的絕少,因為他們多數單身。娶原住民所生者為混血種,且居於台灣總人口的絕對少數,和原住民通婚兩代之後,血統上就溶入台灣,成為道地的原住民。這是「有唐山公無唐山媽」者最後的結果。
中國人來台「羅漢腳」居多,官、兵及依附他們的投機客是少數其共同點為,都不是好東西可是「有唐山公無唐山媽」者也不多,因為,根據檔案記載可知,閩客來台人數以「羅漢腳」居多,其餘是官、兵及依附他們生活的投機者,共分3大類。

官、兵能撈錢就撈,與今日相同
  當官及當兵的,加起來約有1萬人,3年1任,任滿回中國,也有連任1次的。滿清大官,例如,鹿耳門同知,淡水同知,台灣鎮總兵等,多貪官,因為來台可 能會病死,不貪白不貪,因此大撈特撈,3年官2年滿,貪汙很普遍(見本網站 www.taiwannation.com.tw 新聞第12期報導)。
  小官就是所謂的吏胥、胥役,其出身和操守也都令人搖頭。先談吏胥。「諸羅縣誌」記載:「內地稍通筆墨而無籍者,皆以臺為淵藪;訓蒙草地或充吏胥」, 「其姦猾而窮無依者,並為訟師。愚民一紙公門,惟訟師是主。訟師一經包攬,訟者雖欲自止而不能矣,更有唆使番夷,造端飾詐……遂為地方大害」。
  「胥役」也是壞蛋。「各處所有,台屬為盛。有室家者十之二、三,謹願者十不得一、二焉;皆遊棍望風夤緣而入也。一衙門而數百眾、一皂快而十數幫,非舞文撞歲、見事風生欺官以脧民之膏血,何以飽其蹊壑乎」!
閩客官商勾結炒地皮而非來台開墾而所謂的閩客「移民」,就是勾結大官、吏胥、胥役,獲得墾照(開墾許可)之人。關係越夠,所得墾照的甲數越多,從數十甲、 數百甲、千甲都有,當然要給回扣。這些閩客「移民」再把土地租給台灣人開墾,坐收租金,不敢親自下田,因為容易染病而死。而且,即使下田,一個人的能力頂 多耕一甲,所穫有限,冒死無意義。可是中國人編的台灣史都說,閩客是「移民」來台開墾,根本是鬼話。他們是來台剝削台灣人,賺飽了就回中國。1717年的 「諸羅縣誌」證實此事:「莊客佃丁,稍有盈餘者復其邦族(回中國)矣」。

公費開墾都不幹了,還會自費開墾?
既不開墾,漢人何來飯吃?

  閩客是來台炒地皮不是來開墾的事實,還有「台東州採訪冊」的記載為佐證:滿清設招墾局,以免費乘船,供給口糧、耕牛、農具、種子等等做為獎勵。在廣東 汕頭「招募潮民2千餘名,用官輪先載800名赴台灣,聞所招募半係遊手好閒之徒,不能力耕,1878年裁撤招墾局,停止招募」。
  由官府出資、出旅費,中國人都不認真開墾了,還會冒著極大的生命危險自費來台開墾?可見,來台之人不是亡命之徒就是投機客,正常人必不可能冒死來台,而亡命或投機這兩種人也必不可能安份的開墾。以下的記載證明了這個推測,先談投機客(亦即所謂的閩客移民):
1. 台灣文獻會:
 「墾民多屬浮浪之徒,為貪慕口糧(每日8分錢)而來弊端百出」。
2. 恆春知縣黃延昭於光緒3年(1878)說:「台灣後山之開墾,於茲3年終無成
 效。宜廣募島內農民,開拓荒土」。後來雖也「廣募島內農民」,但證實
 應募者意在搶上市炒地皮並非在開墾,記在下面第3點。3. 光緒13年(1888)
 ,恆春知縣程邦基說:「招墾應募者多係衙外胥吏及其親友,與衙役勾
 結,稔悉地理。於獲准開墾之後,轉賣他人,或僅壟斷權利。致膏腴之
 地,置諸荒廢」。這曝露了台灣漢墾的真相,台灣是台灣人自己開墾的,
 閩客只是土地捐客、剝削者,「稍有盈餘者復其邦族矣」,根本沒有在台
 生根傳後代。閩客多是無妻室的亡命之徒,那裡是台灣人祖先其次談亡命
 之徒。他們老早就「湧入」台灣,自1721年至1874年,記載不斷,詳細如
 下:
(1)康熙60年(1721)藍鼎元上書閩浙總督:「台民不馴特甚,皆內地作法犯科,逋逃萃止,豺心鼠性,隨處欲張」。
(2)嘉慶12年(1807)謝金鑾「續修台灣縣誌」:「惰游失業或負罪逃奔,名在士師之籍,謂海外可以藏奸,指此邦為利藪……莫不躍身以東,飄風而至」。
(3)道光13年(1833)北路理番同知陳盛韶「問俗錄」:「台灣有一種無田宅,無妻子、非士、非農、非工、非買、不負載於道路者,俗指稱為羅漢腳,嫖 賭、摸竊、械鬥、樹旂,無所不為,其所以稱為羅漢腳者,謂其單身遊食於四方,隨處結黨,且衫裾不全,赤腳終生也,大市不下數百人,小市村亦不下數十人,台 灣之難治在此,是為清莊之時,另造閒民一冊,使總理族長嚴加管束,分授執事,不令閒遊,不率教者,稟官逐水內渡」。
(4)同治13年(1874)丁紹儀「東瀛識略」:「羅漢腳,驅之不勝其驅,無復知有逐水事矣」。
唐山過台灣的人可分3大類,大小官吏、投機客及亡命之徒「羅漢腳」,而以第3類居多。官吏任滿就走、投機客賺飽就走,「羅漢腳」雖不走,但,無後代,死無人哭,死無人埋,萬應祠是其最後的歸宿。台灣有多少中國血統?實不難理解。

來台閩客乃棍徒流匪乞丐
全台皆然,屏東有碑文為證
其他縣市也一樣


  羅漢腳,是來台「閩客」的代名詞,無田宅,無妻子,當然也無後代,流竄於全台各地。此事,道光13年(1833)北路理番同知陳盛韶的「問俗錄」已有 談及。大市數百,小市村數十人,白天為丐、晚上為盜,史不絕書。在屏東一地就有3塊碑文,見證來台閩客乃棍徒流匪乞丐,可是屏東人和其他縣市的人一樣,認 他們為祖先,真是認賊作父。

嚴禁棍徒流匪侵擾碑記
(1)嚴禁棍徒流匪侵擾碑記
碑文時間:乾隆43年(1778) 5月。
現在存放地點:枋寮枋寮村德興宮。
內容:枋寮孤懸海角,居民雜處,每有無賴棍徒,潛往斯境…勾結匪類乘間
   為盜,賒借不遂,架詞妄控,捏名告害,難以枚舉,准街眾查寔呈稟
   究逐。
嚴禁開賭強乞翦綹碑記
(2) 嚴禁開賭強乞翦綹碑記
碑文時間:乾隆47年(1782) 6月。
現在存放地點:裡港大平村雙慈宮。
內容:照得阿里港街近有一種無藝之徒,聚賭釀禍;一種流丐,身無殘疾強
   乞圖賴;一種羅漢腳,混竊翦綹。合出示嚴禁,違者按律嚴究。
禁頑保蠹差藉命索詐諭碑
(3) 禁頑保蠹差藉命索詐諭碑
碑文時間:乾隆48年(1783) 7月13。
現在存放地點:屏東市天后宮。
內容:照得台地五方雜處每多游手失業或為飢驅...串謀鄉保裡差謀死外來流
   丐將屍抬於…套出無賴棍徒冒親告命…分肥種種弊害殊堪髮指本司正
   在嚴拿示禁。

中國棍徒流匪乞丐聚集台灣
3年1小反,5年1大反
每次死亡成千上萬都是為了錢


  由於台灣容納了太多中國垃圾,社會不安是必然的。本網站 www.taiwannation.com.tw 新聞第18號中提及,中國來台的訟師包攬訴訟,「訟者雖欲自止而不能」,煽動台灣人相告,而中國訟師從中取利。對台灣淳樸的風俗,影響甚大。而中國來的羅 漢腳,本質上是亡命之徒,手段更狠毒,不時發動械鬥,趁著社會動亂,混水摸魚,或偷或搶,比平時容易到手。這是清據時期,台灣社會3年1小反,5年1大反 (見下表)的重要動機。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誰說台灣過去的400年史不是悲情的歷史?要不要告別悲情,就看這一代的台灣人了。

謀反 械鬥 代表人物

謀 反 械 鬥
朱一貴 4次 康熙35~61年 1次
吳福生 1次 雍正 1~10 年 1次
林爽文 5次 乾隆35~60年 4次
蔡牽 10次 嘉慶 2~25年 6次
張丙 9次 道光 3~27年 9次
林恭 8次 咸豐 3~10年 5次
戴萬生 4次 同治 1~ 6年 2次
施九段 3次 光緒 1~14年 0次
合計 44 次 28次

*本文摘編自「台灣血統」每本300元,郵政劃撥:4061381-2 沈建德 帳戶。各鄉鎮及附近地區屬何族何社,請看本網站 www.taiwannation.com.tw 新聞第33~49號。

轉貼-台灣人來源探討:兄弟,墓碑上的祖籍有假(沈建德)

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4/today-o2.htm

兄弟,墓碑上的祖籍有假

◎ 沈建德

中國總理溫家寶說兩岸是「兄弟」,要統一,「讓利」是見面禮;中國台辦主任王毅也說,中國簽ECFA對台灣釋「善意」,是因為台灣的「本省人」多是福建、廣東渡台,都是炎黃子孫。這兩人的發言內容,已經違反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決議!

中共「血緣統戰」每年清明都有,而中國國民黨幾乎也都有立委跟著起乩,指著墓碑上的中國祖籍,像陳姓的穎川、林姓的西河、李姓的隴西、劉姓的彭城等,大罵台獨「數典忘祖」。

但,很諷刺的是,台灣人非中國血統不但是事實,且中共老早就知道!

一 九二八年七月,中共六全大會就決議,「福建之台灣人」和滿洲的韓國人一樣,是「中國境內少數民族」,有利用價值。原文為「中國境內少數民族問題(北部之蒙 古、回族、滿洲之高麗人、福建之台灣人,以及南部苗、黎等原始民族,新疆和西藏)對於革命有重大意義,特委託中央委員會於第七次大會之前,準備中國少數民 族問題的材料,以便第七次大會列入議事日程並加入黨綱」。

當年,中共為奪取中國政權,把不相干的台灣人列為「中國的少數民族」,使其雖非「漢族」也傻傻的為它賣命。現在,為奪取台灣,不顧六全決議,詐稱「本省人」多是「漢人」,騙台灣「團圓」、「統一」,誘拐台灣人投懷送抱。

台灣人長期受中國國民黨奴化教育,許多人以為真的「兩岸同文同種」,若非共產黨的六全決議露出馬腳,這些人仍然執迷不悟,台灣人該研究修改墓碑了!而且事實上已經有人開始用台灣的地名,刻在墓碑上了!

另外,改墓碑離不開族譜,但根據王世慶的《台灣公私收藏族譜目錄》,一二一八件現有族譜及九十三件功德榜之中,蔣介石在一九五一年後編印的有八三五件(佔六十三.七%),乾隆二十三年賜姓以前編印的只有二十二件(佔一.六%),可見台灣人的族譜,至少九十八.四%可疑。

例 如,蕭家是世居桃園宵裡(今八德)的凱達格蘭族,乾隆時漢化,被賜漢姓名、學四縣腔客家話。一九六○年代新做族譜,蔣介石根據蕭姓及講四縣腔,就指定其祖 先來自廣東梅縣,開山祖為蕭槐。所以,桃園宵裡的蕭家就被接到蕭槐世系,然後往上逆溯,如此,桃園宵裡的凱達格蘭平埔族,不但來自梅縣,和漢初三傑的蕭何 也有親戚關係,而黃帝是其祖先,祖籍「河南」。

是不是看起來很荒唐?說不定,你家也是這樣!(台灣血統真相詳見http://www.taiwannation.com.tw/topic015.htm,作者為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轉貼-反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捍衛言論自由:考試院,《不能沒有你》!(施達爾)

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4/today-o1.htm

考試院,《不能沒有你》!

◎ 施達爾

中央研究院近七十位研究人員再投書,把丙等的考績,送給考試院,抗議該院的抗拒與不作為,讓去年輿論一致批評的「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繼續危害到今天。該院的回應,令人聯想起電影《不能沒有你》裡的公務員。

考 試院送出了違反人權、剝奪公務人員基本權利的中立法草案,立委們三讀公布的版本,更加入了不合理的條款,直接限制學術自由,去年引起輿論及學界的一片撻 伐。考試院在社會壓力下,投書媒體說對修法「樂觀其成」,秘書長林水吉及銓敘部長張哲琛接連到中研院向翁啟惠院長「請益」。翁院長帶領該院學者,做出完整 的修法建議,向馬總統及考試院提出。據聞翁院長面見關中院長討論修法時,關中「熱誠接待」。但事後考試院把錯誤完全推給立法院,其餘的中研院建議則完全駁 回。然後不聞不問。

新任的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上週五接受採訪表示,法是立法院修壞的,請中研院自行找立法委員修法。考試院是中立法的主管機 關,先前在輿論壓力下,說樂觀修法,但事後自己不提出修法,卻把球踢給立法院。考試院高階官員,先後向中研院院長「請益」,壓力過後又完全拒絕建議,還要 中研院自己找立法院。這不是《不能沒有你》裡的公務員?考試院的院長、秘書長、部長如此的心態、作為,憑什麼改革基層公務員呢?

考試院的高 官都忘了,現在是國民黨完全執政,也號稱要「完全負責」的時代。難道考試院的政務官不是國民黨的政務官?立法院的多數黨不是國民黨?考試院送出、立法院通 過的中立法,要負責的不是馬政府整體?中研院學者的修法建議,考試院如果誠懇接受,還可望修補馬政府通過中立法時已經受傷的社會形象。考試院再推諉,堅持 學術自由的學者,一定會鍥而不捨。批評中立法的社會清議,下次大選時,會要誰負責呢?

中研院學者投書:「丙等的行政中立法」http://newsletter.sinica.edu.tw/file/file/36/3671.pdf

中研院修法建議http://newsletter.sinica.edu.tw/file/file/36/3670.pdf

「同仁們,你犯法了!」http://newsletter.sinica.edu.tw/file/file/25/2569.pdf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

轉貼-關於台灣主體意識:自己土地上的異鄉人(王美琇)

所謂的「國」並不是「統治機構」,而是指具有悠久歷史並名為「台灣」的土地風俗。那裡有我們喜愛的山川自然,有祖先和家人,有熟悉的社區。保衛這個國,就是保衛自己的家,也是保衛記錄著自己存在的歷史── 改自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

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4/today-p5.htm

《星期專論》自己土地上的異鄉人

◎王美琇

所謂的「國」並不是「統治機構」,而是指具有悠久歷史並名為「日本」的土地風俗。那裡有我們喜愛的山川自然,有祖先和家人,有熟悉的社區。保衛這個國,就是保衛自己的家,也是保衛記錄著自己存在的歷史。 ──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

今天是兒童節。每個小孩,就像是一棵大樹的幼苗,將會在這塊土地上慢慢成長茁壯。

凝 望著孩子天真的臉龐,我不禁想著:這些國家的幼苗,未來將成為什麼樣的人呢?是堂堂正正的台灣人?或者堂堂正正的中國人?他們未來將如何想像和描繪自己的 土地與國家?上一代和這一代的認同糾葛和錯亂,會不會又蔓延到下一代?這樣的痛苦能不能在我們這一代終止?我們究竟要給孩子什麼樣的國家圖像?

不了解台灣的異鄉人

不久前,年輕的姪女突然問我:「姑,你為什麼討厭國民黨?」我這樣回答她:「因為國民黨五十年威權統治的大中國教育,讓我成為自己土地上的異鄉人。」

姪 女又問:「這是什麼意思?」我說:「直到大學畢業後,我才開始認識自己生長的土地,包括台灣的歷史、地理和文學等。那時候的我,連台灣西部縣市從北到南的 排列都搞不清楚。這樣的大中國教育結果,讓我覺得自己簡直就像是個異鄉人,完全不了解台灣,我怎麼配稱自己是台灣人呢?所以我痛恨國民黨,痛恨這樣的殖民 教育。」姪女的頭低了下來,輕聲說:「我很愛台灣,但是我到現在也不很了解台灣呢。」看著她,我的心隱隱作痛。我知道,我們所受的痛苦已經蔓延到下一代 了。

因為不了解土地的珍貴,讓我們的國家之愛如此脆弱和錯亂;因為不了解鄉土的歷史,讓我們不知道身為台灣人的意義和驕傲;因為不了解台灣的獨特和優勢,讓我們如此容易被商業利益和大中國意識蒙蔽,看不清該全力保衛自己的國家——台灣。

請容許我在這裡,與你分享點點滴滴值得我們引以為傲的台灣奇蹟。

引以為傲的台灣奇蹟

你可曾知道,全世界僅存的二千多隻黑面琵鷺,有三分之二每年秋天都會選擇到台南縣七股鄉曾文溪口過冬?你可曾知道,在台灣一年四季都可以看到候鳥,清明前後南投埔里有六萬餘隻的家燕;秋季的墾丁有灰面鷲鷹和赤腹鷹群;以及成千上萬隻的鷸鳥大軍在春季時集結在各河口沙洲?

你可曾知道,至少有四百五十餘種的野鳥(包括留鳥和候鳥)出現或終生生活在台灣,單位面積的生物密集度幾乎是世界之冠?早在十九世紀台灣就已經是鳥類學的研究重鎮,歐美日學者絡繹不絕來台,台灣野鳥轟動國際。

你可曾知道,台灣是由兩大板塊撞擊而成?花蓮和台東以東是菲律賓板塊、以西是歐亞板塊,兩大板塊在幾百萬年前撞擊而成現在的台灣島,而撞擊擠壓隆起的台東海岸山脈,至今仍以每年兩公分的速度往上生長?這難道不是世界奇蹟?

你可曾知道,台灣超過三千公尺的山峰超過百座,海拔三千九百五十二公尺的玉山,正是東亞第一高峰?

你可曾知道,一千公尺以上的山地佔台灣土地的三分之一,由於從平地到高山的落差極大,加上洋流經過和季風影響,使得台灣孕育出熱帶、溫帶及寒帶的植物種類?台灣原生植物約有四千餘種,台灣特有種佔一千一百多種,其多樣性更是世界罕見。

你可曾知道,台灣從東北海岸到東海岸的地質地形,由於山脈逼近海岸,加上東北季風伴生的強烈波浪,以及岩石特性(頁岩和砂岩的軟硬節理),使得奇特無比的海蝕地形包括海蝕平台、蘑菇岩、豆腐岩等隨處可見?

這不僅是世界罕見的地理景觀,更證實大自然所形成的古蹟和陸地上升的近代史。這些古蹟是大自然耗費數百萬年的力量,逐漸侵蝕而成,她所具有的歷史意義和特殊性,不就是台灣渾然天成的世界奇蹟嗎?

被封箱的台灣近代史

以上我所簡述的「事實」,從來不曾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在教科書裡讀到,不是嗎?這就是中國國民黨的大中國教育課程裡,「刻意」疏漏掉的、有關我們生長土地的真實事跡。也就是這樣的教育,讓我們一代又一代地成為這塊土地上的異鄉人。

上述僅僅是自然景觀而已。關於台灣古代史、近代史和地區發展史,我們又可曾被認真教導過?

從去年十月開始,在辜寬敏先生的帶領下,我們在全國展開「國家危機與公民責任」三一九鄉鎮巡迴演講,至今已經走過四十個鄉鎮。上個月甫到台南縣麻豆鎮。整個工作團隊多是年輕人,他們第一次聽聞曾發生在一九五○年的「麻豆事件」,而他們正踏在歷史的場景上。

一九五○年五月,麻豆鎮鎮長謝瑞仁等三十多人,被國民黨當局以「意圖顛覆政府」罪逮捕並判死刑和無期徒刑。其他郭天生等十八人被判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這就是二二八事件後的「白色恐怖清鄉行動」,幾乎整個麻豆鎮的精英都被剷除殆盡。

了解這段歷史後,我們才恍然大悟:為什麼歷年來的選舉,麻豆鎮民進黨得票率始終居全國鄉鎮之冠?我也更篤定證實,為什麼國民黨至今不敢將二二八和白色恐怖的歷史真相寫進教科書?因為,讓人民知道真相,中國國民黨一定垮台。

台灣是我們永遠的歸屬

日本前首相安倍說:「要讓年輕人自然而然地疼惜自己生長的國家,首先,必須在社區、地方和學校培養鄉土之愛,對國家的歸屬意識就會在鄉土愛的延長線上醞釀而成。」

人必須有歸屬,才能確認自己的存在。是的。我們屬於這塊土地,而這塊土地也是我們生命的記憶。無論走到世界任何角落,我們的心永遠都有一個歸屬,那就是我們最深愛的祖國——台灣。

當我們愈了解她,我們對她的感情就愈深;當我們愈了解她,我們愈懂得身為台灣人的自信和驕傲。千萬不要做自己土地上的異鄉人。

人因為夢想而偉大。做為一個台灣人最偉大的夢想,就是要在我們生長的土地上,建立一個名叫「台灣」的國家。台灣——才是我們最深愛、也最名副其實的國家名字。我們要將她銘刻在自己的心靈版圖,以及這塊土地上;同時,更要讓她在世界版圖上發光發亮。

以「台灣」之名,我們引以為傲訴說她,我們抬頭挺胸行遍天下。 (作者為搶救台灣行動聯盟總策劃)

轉貼-廖玉蕙談閱讀,教寫作:認真生活、觀察傾聽、銜接一氣、真誠作文。

引用自
http://post.books.com.tw/bookpost/archive/author/%E5%BB%96%E7%8E%89%E8%95%99.htm

廖玉蕙談閱讀,教寫作一:「寫作之道無他,認真生活而已。」

廖玉蕙談閱讀,教寫作二:「對白的靈動,繫乎平日的觀察與傾聽」

廖玉蕙談閱讀,教寫作三:「續寫的優劣,檢視點在於其後的發揮是否和題幹的銜接渾然無間、一氣呵成」

廖玉蕙談閱讀,教寫作四:「有關學測作文的十二點叮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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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玉蕙談閱讀,教寫作一:「寫作之道無他,認真生活而已。」


第一輯〈文學行走〉

■ 看見生活裡的繁花盛景

「作文課真是讓人傷腦筋哪!」
每次去和中學教師切磋教學方法時,第一線的老師常常這樣反應。當他們設定題目時,學生常一邊哀號題目差勁、一邊寫出見證一言堂教育成功的相似文章;而當老 師決定開放學生自由命題,學生又總是抱怨每天上學、下課,生活單調、無趣,乏善可陳,想不出來有什麼題材值得寫。這樣的苦惱,在每回前去大學指考或學測閱 卷時,可以得到充分的驗證。考卷上大部分的文章不是缺少心意、言不由衷,就是人云亦云、鮮少新意。

要破除寫作題材貧瘠的困境,翁森的〈四時讀書樂〉裡有秘訣:「好鳥枝頭亦朋友,落花水面皆文章」,只要有一顆溫暖、好奇的心,就不愁找不到寫作的題材。一 般說來,能敏感地發現周遭環境的變化、對複雜的世態人情產生好奇,且偶而會抬頭看看天邊雲彩或樹葉光影的人,才容易找到落筆的材料。問題是,我們的學生往 往因為過度關注考試成績,捨棄基本的人生關照,跑到補習班去尋求速效,讓技術掛帥的補教老師傳授一套「以不變應萬變」的奧步:讓學生熟背一段詞藻優美的文 章後,無論考題為何,硬拗強拉,胡亂填塞,以乍看有理的華麗藻繪企圖亂人耳目。因為人數眾多,遂成厭套,蔚為考場奇觀,讓人啼笑皆非;甚至還曾經因此驚動 高層諸公,下條子要閱卷老師特別注意此種瞎掰胡扯。

讓我們平心靜氣想一想:對所處的社會沒有意見、沒有想法,怎麼寫議論文?對周遭環境不屑一顧、對人際關係漠不關心,怎麼寫記敘文?對親情、友情滿不在乎、對社會人群沒有同情的理解,又怎麼寫得好抒情文?

學校不該淪為填充、灌輸的機器,課堂上,老師得想法開發學生的情意,讓他們有機會回顧、整理自己的人生,並提供思考、討論的時間和環境,不要只是讓學生抄 筆記、畫重點,要鼓勵他們動動腦袋想問題,否則,看到題目當然只有發呆的份!提起筆來也只能人云亦云。而有些父母慣於嬌寵兒女,只要考試能拿高分,一切勞 役均免,所有需求都為兒女置備齊全,拿孩子當沒有行為能力的曾祖父母侍候,每天嚴加看管,甚至接送到校門口,除了考試,彷彿這世界再無其他,這樣子長大的 孩子,既看不到生活裡的繁花盛景,自然描繪不出美麗的天光雲影!

其實,寫作之道無他,認真生活而已。 想寫好作文,不要光想著走捷徑,而是要結結實實下功夫:一方面多閱讀,汲取別人的智慧,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往前看,讓自己的視野更寬、更遠;一方面老老實實 過日子,把眼光稍稍從課本上挪開,凝睇人間的美醜妍媸,好好地將看到的風景或人情在心裡過一過、在腦子裡想一想,再學著說個有情有趣的故事或歸納分析出一 番說得過去的道理。這樣,不但學好了作文,也連帶學會了做人。

--原載二○○九年十月十二日,《聯合報》四版「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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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玉蕙談閱讀,教寫作二:「對白的靈動,繫乎平日的觀察與傾聽」


第二輯〈文字結巢〉
■ 從極短篇看人生悲喜
▏以〈天使與軟糖〉和〈永遠的蝴蝶〉為例▕

文學的鑑賞角度多元,教學策略也該因應內容而有所調整。質樸的文章,不事雕琢,可能在情感的共鳴及思想的高度上有其卓越之處,教學上,可在情意開發、思維 條理上多所用心;若是詞章華麗、意象較為繁複的美文,則可以讓學生多加認識其謀篇裁章或字句鍛練之道。如此多方照應,日積月累,既體會了人情世故的微妙複 雜,也學會了讓文學越發豐瞻的美好手法,達到文學教育的多元目標。

其次,語文教學應該注重累進的功效,讓每一次的學習既能複習先前的學習成果,又能找出更多的新視野。然而,學校教材要照應的地方太多,或許在這樣延展上無 法有讓人滿意的呈現,這時,老師的重要功能性就出現了!平日有持續閱讀習慣的老師,就比較能配合課本內容,自行找到適當的相關課外教材,加以補充,讓從課 本學到的知識或技能,得到多方練習機會,進而開發出更多元的解讀技巧。

以下,就以網路徵文得獎作品C大調賦格的〈天使與軟糖〉和詩人渡也的〈永遠的蝴蝶〉兩則極短篇小說為例,談談美文教學可以採用的策略。

■ 極短篇範文一
天使與軟糖 ▏C大調賦格▕

到我掐斷那細嫩的脖子,其間也不過短短幾十秒而已。

幾十秒,就是那樣,她從我指縫永遠地溜走了,像隻初春的黃蝴蝶。

那時,秋天才剛降臨,我帶她上山,代價是一顆紅色軟糖。那天她穿藍白相間的小洋裝,綁鑲有彩色玻璃珠的髮圈。我牽著她的小手,「多麼可愛的小女孩啊!」路人說。是啊,多麼可愛的小女孩。她向我伸出手比了個「五」,我才和她差三十歲而已。

我像個初戀的少年牽著她的小手,在別人的眼裡,我們就像一對父女吧。秋天的太陽斜斜地映在她略帶金茶色的頭髮上,霎時山嶺彷彿成了童話中的城堡。我抱著她 坐在一片芒草前,「妳喜不喜歡叔叔?」「喜歡啊!」「為什麼?」「媽媽罵我。」「那就不要回去了。跟叔叔走,好不好?」天空漸漸變成灰色,夕陽綻放餘暉。

「我要回家了。」她推開我說。
「為什麼?妳不喜歡叔叔嗎?」
「我要回家吃飯了。」
「妹妹,別走......」
她甩開我的手,「我要回家!」
「妹妹,別走!」

就是那麼突然,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我抓住她的手,緊緊的。她開始掙扎,不知怎地我就放不開,「媽媽--媽媽--」她尖叫,我摀住她的嘴,一手掐住她脖子,「妹妹,不要叫......」

然後就是那樣了。周圍沒有任何人,我看見芒草慢慢、慢慢變成藍色。
後來,我同樣以一顆軟糖帶走了好幾個小女孩,但都沒有第一次那麼動人。該說的我都說了,其餘就交給法庭吧。你能相信嗎?沒有理由,沒有原因,就在初秋的公園,我遇見一位可愛的天使......

■ 解讀與討論練習
一、極短篇的定義與基本條件
極短篇是以最少的文字,表達最大的內涵,使讀者在幾分鐘內,接受一個故事,得到 一份感動和啟示的小說。所以,篇幅較諸一般的小說為短,約莫五六百字到一千五百字間。除了篇幅短之外,它還必須有一個讓人驚奇或震撼的結尾。〈天使與軟 糖〉文長五百餘字,結尾才揭曉是連續殺人慣犯的法庭陳述,因此,兼具「短」和「驚奇」兩個條件,是典型的極短篇。

二、寫作策略的分析
1用反差效果造成驚悚
文章選自《聯合報》網路徵文的得獎作品,主題是「我的第一次」。大部分的投稿者多環繞在上學、戀愛、生子及生離死別的議題上。這篇文章雖寫死亡,卻不是如大多數人所寫的和親人死別,而是反過來描摹置人於死地的連續殺人犯,題材上掌握了新意。

仔細端詳這篇文章的寫作策略,是由極歡樂寫到極慘痛、用極明朗襯托極灰暗。故事的起始,無論是變態男子自認的初戀的少年牽著女子的小手,或是別人眼裡的一 對父女攜手相偕上山,在類似童話城堡的山頭上聊天,畫面都十分溫馨感人,但隨之而來的卻是極為可怕的失手殺人,作者特意用甜蜜凸顯殘酷,用反差效果來造成 驚悚。

2用顏色變化醞釀氛圍
除了情感上的轉變外,顏色的變化也是關鍵。文章的前半部堪稱色彩繽紛:黃蝴蝶、紅色軟糖、藍白相間的小洋裝,綁鑲有彩色玻璃珠的髮圈、金茶色的頭髮;下半 部卻急轉而下,轉成暗沉的「天空漸漸變成灰色」,甚至是代表憂鬱的「芒草慢慢、慢慢變成藍色」。顏色由明朗而暗沉、憂鬱,正和文章的內容的氛圍相應和-- 由變態男子的絢爛狂想到殺人事件的灰色,到憂鬱的藍色。

3以關鍵句掌握文章的旨意
另外,詩有詩眼,文有文眼,掌握關鍵的文眼可以快速地抓住文章的旨意。通篇文章的關鍵句在「後來,我同樣以一顆軟糖帶走了好幾個小女孩,但都沒有第一次那 麼動人。」將殺人的感覺形容成「動人」,堪稱殘酷之至極,也揭曉怪叔叔之所以連續殺人,原來都是在追求第一次殺人的快感,技巧地拈出徵文「我的第一次」的 主題。

4用抓貓的方法起頭
文章以懸疑起頭,有吸引讀者追根究底的魅力,但起頭方法各異。這篇文章的起頭可以稱之為「抓貓的方法」,從事件發生時間的三分之二處--殺人的地方開始, 再從頭娓娓回敘過程,直到最後被捕到法庭陳述為止,就像我們抓貓時總抓貓脖子,正是貓的身體三分之二的地方。這樣的起頭可以破除循序漸進的單調,王禎和的 《嫁妝一牛車》的開頭使用的也是這樣的方法。

5以活潑生動的對白增色
對白的使用,也為這篇文章增色不少。對白的寫作,可以稀釋行文的稠密度,並巧妙地讓人物個性畢顯,讓閱讀增加明朗的快感。此文以女童和怪叔叔的對話推進事件的發展,嘔氣的童語與哄騙的花言巧語對映,各懷心事,各說各話,悲劇隱然而生,十分有特色。

三、討論及習作
1討論
此文描寫冷血的殺人事件,是校園安全防護的負面教材。除了寫作手法上美的鑑賞外,老師還可以針對文中所述的情節,和學生討論人身安全的防護方法,將文學帶入實際的生活裡,實踐「學習是為了讓生活更容易」的教學目標。
2習作
對白的靈動,繫乎平日的觀察與傾聽,老師可以趁此機會讓學生練習寫些對話,設定和學生生活相關主題的對話,請他們模擬雙方聲口,譬如幫同學勸架或遲歸時,父母的責備與自己的辯駁,這樣的練習對寫作和生活反省都有幫助。

■ 極短篇範文二
永遠的蝴蝶 ▏渡也▕

那時候剛好下著雨,柏油路面濕冷冷的,還閃爍著青、黃、紅顏色的燈火。我們就在騎樓下躲雨,看綠色的郵筒孤獨地站在街的對面。我白色風衣的大口袋裡有一封要寄給在南部的母親的信。

櫻子說她可以撐傘過去幫我寄信。我默默點頭,把信交給她。「誰教我們只帶來一把小傘哪。」她微笑著說,一面撐起傘,準備過馬路去幫我寄信。從她傘骨滲下來的小雨點濺在我眼鏡的玻璃上。

隨著一聲拔尖的煞車聲,櫻子的一生輕輕地飛了起來,緩緩地,飄落在濕冷的街面,好像一只夜晚的蝴蝶。

雖然是春天,好像已是秋深了。

她只是過馬路去幫我寄信。這樣簡單的動作,卻要教我終身難忘了。我緩緩睜開眼,茫然站在騎樓下,眼裡藏著滾燙的淚水。世上所有的車子都停了下來,人潮湧向 馬路中央。沒有人知道那躺在街面的,就是我的,蝴蝶。這時她只離我五公尺,竟是那麼遙遠。更大的雨點濺在我的眼睛上,濺到我的生命裡來。

為什麼呢?只帶一把雨傘?

然而我又看到了櫻子穿著白色的風衣,撐著傘,靜靜地過馬路了。她是要幫我寄信的,那是一封寫給在南部母親的信,我茫然的站在騎樓下,我又看到永遠的櫻子走 到街心,回頭望我。其實雨下得並不很大,卻是我們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場雨。而那封信是這樣寫的,年輕的櫻子知不知道呢?
媽‥我打算在下個月初和櫻子結婚。

解讀與討論練習
討論完前一篇作品後,接續下來看這篇〈永遠的蝴蝶〉,學生應該就能將前一篇文章的學習成果加以應用,老師不急著教導,讓學生先試著以前述的策略進行討論,老師可趁機檢驗教學效果。以下稍加爬梳:

一、承襲前文的積累練習
1極短的篇幅和驚奇的結局
它也是極短篇,字數少,也有一個驚奇的結局:造成死亡禍首的那封信原來是稟告母親即將結婚的喜訊,信的內容,甚至連女主角都未必知曉。

2用前半部的極歡樂映襯後半部的極傷痛
文章裡悲傷情緒的蘊釀,也是用前半部的極歡樂映襯後半部的極傷痛。男女朋友共撐一把傘,在雨中漫步,本來就是極浪漫溫馨的畫面,女友的那句「誰教我們只帶 來一把小傘哪。」更添憨癡的撒嬌,讓閱讀者不禁感同身受的油然而生甜蜜幸福。就因為這樣的甜蜜,一旦悲劇發生,就更讓人扼腕!女友像夜晚的蝴蝶般飛起,緩 緩地飄落在濕冷的街面,使得春天般的溫暖霎時變成秋深的蕭颯。

3色調的轉換
下半部之所以格外令人感傷,色調的轉換也是重點所在。起始便出現的青、黃、紅顏色的燈火和街對面的綠色的郵筒,形成彩色繽紛的世界;下半部卻只有恍惚看見穿著白色風衣的櫻子撐著傘,靜靜地過馬路。色調由彩色轉換為黑白,正凸顯歡樂乍逝、憂傷隨行的際遇。

二、開拓新的鑑賞視野
除了承自上文的複習運用外,老師還可以想法子介紹前文所沒有運用到的策略,開拓新的鑑賞視野,讓學習像源源而來的活水,映照出文學田地裡美麗的天光雲影。譬如:

1以雨勢大小及侵襲深淺經營意象
作者渡也是一位知名的詩人,詩的寫作通常最講究意象的經營,所以,詩人寫作小說或散文,通常也詩意盎然。此文有一個強烈的意象--雨,貫串全文,閱讀者不 能不察。由「那時候剛好下著雨」開其端,接著「從她傘骨滲下來的小雨點濺在我眼鏡玻璃上。」繼之「更大的雨點濺在我的眼睛上,濺到我的生命裡來。」直到 「雨下得並不很大,卻是我們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場雨。」雨勢由小轉大,循序漸進;甚至風雨侵襲的程度也越來越深:先是濺在眼鏡玻璃上,隔著一片玻璃;接著 濺到眼睛上、濺到生命裡來;最後是生命中最大的一場雨--風雨交加,讓失去戀人的主角被打擊得全然束手。這時的雨,既是當時下雨的實況描繪,更是主角被生 命中的狂風暴雨無預警襲擊的心境象徵。

2蝴蝶及櫻子的命名意涵
文章的命名別具匠心。題目叫〈永遠的蝴蝶〉,永遠指的是愛情的持久堅定;蝴蝶則讓人聯想起中國文學裡的粱山伯與祝英台,二人聯姻不成,化成雙飛蝴蝶,是傳 唱千古的悲劇,如今蝴蝶單飛越見悽涼。女主角命名為櫻子,也別有指涉。櫻花花期很短,卻開得燦爛,凋謝後委地,死相狼藉,以此比喻女主角短暫卻甜美的人生 和橫死街頭的狼狽淒厲,頗具加成效果。講到這兒,老師可以補充一些基本觀念。如:中國文學中,動植物常因詩人的吟詠形成一條沿襲套用的思想蹊徑,而產生約 定俗成的意義:譬如《詩經》上有「昔我往矣,楊柳依依」的惜別畫面,沿襲到後代,楊柳的依依牽人遂成惜別的象徵;「桃之夭夭,灼灼其華」起興少女的容色, 沿襲至今,桃花遂成為女色的象徵......。而我國小說中人物的命名,也往往有絃外之音。譬如:《紅樓夢》裏的命名往往取其背後意義的諧音,如甄士隱為 「真事隱去」、賈雨村為「假語村言」;秦鍾為「情種」;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取其首字為「原應嘆息」......。所以,作者將題目訂為〈永遠的蝴蝶〉 或將女子的名字命為「櫻子」,應該都隱含深意、別有用心,此說有傳統為証,端賴看門道的讀者從中體會更豐實的意義。

3反常合道的誇飾手法
誇飾手法的運用,也是這篇文章值得注意的地方。不管是「眼裡藏著滾燙的淚水。」或「世上所有的車子都停了下來,人潮湧向馬路中央。」以實況省視都不免言過 其實,然而,文學重視創意,容許有限度虛構,以「乍看出人意外,細看入人意中」的「反常合道」為最高境界。例如:李白〈秋浦歌〉「白髮三千丈,緣愁似箇 長」句,白髮固然不會留到三千丈,但以繞繚不斷的白髮摹寫剪不斷、理還亂的情絲,既明白顯豁又絲絲入扣,誰曰不宜!因此,前述兩則,看似誇大不實,但細加 尋思,又不無道理。因為珍視愛情,不捨女友,淚如雨下,使得內心傷痛猶如火灼、熱燙,難以承受。而也正因為心愛的女子遭遇不幸,個人情感上直覺乃世紀之大 痛,理當舉世同悲,所以世上所有車子都該停駐致哀、行人都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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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玉蕙談閱讀,教寫作三:「續寫的優劣,檢視點在於其後的發揮是否和題幹的銜接渾然無間、一氣呵成」


第三輯〈文字裁縫〉
■ 銜接無間的節奏掌握

▏續寫的策略▕
續寫是語文教學之一種,先給學生起個頭,起頭的節奏無形中會帶動學生的書寫韻律;起頭的語言則將引發續寫者的接續思考,去尋找一個和內容相符的故事。續寫 可以設定題目,也可以自由發揮。續寫的優劣,除了有否找到適合的動人內容外,很重要的檢視點在於其後的發揮是否和題幹的銜接渾然無間、一氣呵成,像是出自 同一人之手般的自然。

設定題目與否,對續寫者而言,各有利弊。有題目,雖然受到局限,但換個角度思考,也因此可省去海闊天空的搜尋題材,譬如,以下的〈遺忘〉,只要朝著固定的 方向蒐求即可,可將省下的心思朝特定主題的鋪敘上發揮。沒有設定主題,對程度好一些的學生而言可能是不受到束縛,可是,對一般程度的學生而言,則反而比較 難以掌握,往往覺得茫茫然不知從何下筆。

瑞芸寫的這篇〈遺忘〉,從因為怕遺忘,所以開始做筆記寫起。接著,發現因為記憶太多,反而受困於傷人的言行及擾人的惡夢,於是,又轉而開始學習遺忘。然 而,事實告訴我們:刻意背向的這些難過的事,卻常在無意間想起時,感覺格外的疼痛!成長的過程,就在記憶和遺忘間反覆。文章旨在強調遺忘的不易,人生實 難。珮琳的〈遺忘〉從一則停留在記憶中的恐怖經驗開筆,接著,探討生命中的荒謬--值得記下的常錯放在遺忘的黑盒子裡;記憶的白盒子空間又如此有限,不足 以塞進人一生中的所有瑣碎。遺忘和記憶兩相扞格,讓人生充滿遺憾。慕昀的〈遺忘〉,和前述兩篇的最大不同,是跳脫對遺忘的反覆探究,而直接以故事表述,是 有針對性的。因被背叛而就醫的女子,雖然從醫生那兒得知:「幫助遺忘的藥方是原諒」,但原諒談何容易,倒是未婚夫喜帖的翩然到來讓她絕望地痛下決心。於 是,從婚戒、電話、地址,甚至相關朋友的聯絡方式都徹底銷毀,遺忘變成追求幸福的另類良方。短短的篇幅,道盡一場痛苦的療癒過程,讓人閱之心酸。

三位作者在接續上的節奏掌握都十分順暢自然,不顯突兀。文字很抒情,而且很技巧地把握幾個關鍵辭:「生活中很多事物與人」、「隔段時間想起來」、「忽然找不著」續寫,不偏離主題,且和原題幹的節奏若合符節。

■ 寫作練習
續寫:接續以下字句,完成以「遺忘」為題的散文或小說一篇。
生活中很多事物與人,隔段時間想起來,忽然找不著了。......

範例一
遺忘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系 余瑞芸▕

生活中很多事物與人,隔段時間想起來,忽然找不著了。關於那些事物的回憶,模模糊糊的卻似乎有些頭緒,就好像在記憶和記憶的堆疊中,產生了夾層縫隙,讓完整記憶中的其中一角陷入其中,所以變得不完整了。好害怕這樣的事情發生,所以我總是做著許多筆記,希望自己能把事情記得詳細,任何蛛絲馬跡都不願意捨棄。

不只是那些實體的筆記,還有自己神奇的記憶力,在日常生活中的大事、小事都能記得比誰都詳細,雖然在課業上發揮作用不大。因為太詳細,於是,我開始學習遺 忘。試著不動手去記錄那些不好的話語、傷人的言行、擾人的惡夢,或是那些難過的離別。一開始,我天真地以為沒有具體描述,抽象的回憶會隨著時間沖刷,就像 老化角質那樣被代謝掉。但是,後來才發現,我辦不到。

原來不是沒有了文字或言語,那些真實的痛苦就會這樣被抹滅;原來不是我單方面地逃避,那些刺人的心事就會越加遠離。它們一直都在那裡,不因為我的刻意遺忘就灰飛煙滅。越是刻意背向它們,下次不經意地想起,越是痛得發覺自己滿身是傷。

是不是從來都沒有「遺忘」只有「想不起」而已?如果遺忘是這麼簡單,那就不會有著朦朧的影在腦中迴盪不去。如果遺忘這麼容易,那還會有誰因為聽了一支曲子,便流得滿臉淚?也許是從來都沒有遺忘,那些在心上留過痕跡的事物,只是隨著時間有所磨損,於是記不清、想不明。
原來,一直都沒有遺忘,只是想不起。

範例二
遺忘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系 徐珮琳▕
生活中很多事物與人,隔段時間想起來,忽然找不著了......
有過太多這樣的生活經驗,往往前些日子裡一度以為銘記腦海的事情或感覺,一段日子再想起來竟恍如隔世,不但諸多細節都已散佚缺漏,甚至連人事物地的存在真實與否,都無從確鑿。

如夢似真的,有個畫面留在記憶裡,不考據的歲月裡,孩提的我一個人被遺忘在人潮中,四處都是人,但是我卻毫無熟悉,陌生的臉孔在眼前打轉、圍繞,忘記有沒 有哭?最後,我走上一處很長的階梯,我不知道我在哪裡?又將往哪兒去......每回想起這些畫面,就不由自主重複一遍龐大陌生的恐懼不安。其實我完全無 法確定這曾是我哪一段兒時的記憶?又或者只是一次不愉悅的夢境?

忘記曾經在哪看過這樣的說法,記憶這種東西原本應是沒有保存期限,永久不會過期的。但我們必須走過太多、記載太多又難以負荷物是人非的惘然,於是上帝給我 們兩個盒子,白的是足夠承載快樂愉悅的過往,黑的盒子沒有底,並有個名字叫做「遺忘」。然而我們面對眾多無法取捨或者毫無秩序的人事物,卻經常把值得記下 的錯放在黑色的盒子裡,任憑時光與宇宙虛空帶走了一切,往往嘗試挽回,卻早已徒然。

簡媜曾寫道:「在不停變化的城市哩,我們必須開發的不是記憶的能力,而是遺忘的速度。」昨日去過的小店可能今日就貼出「租讓」的紅色告示,我們記憶的白盒 子空間有限又不足以塞進人一生中的所有瑣碎,我們亦抗拒事物變化,白雲蒼狗如此傷感,只好不停記得、不停遺忘,然而如果遺忘真能選擇,在人生最美的時刻, 能不能決定不按下刪除鍵,讓畫面永遠停格?

遺忘不想忘的,就像錯失了珍愛的如此憾恨,面對曾經淌血的傷痕,遺忘何嘗不是一種仁慈?忘了也就意味著永遠放下了。

範例三
遺忘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系 曾慕昀▕
生活中很多事物與人,隔斷時間想起來,忽然找不著了。
而找不著的原因,是因為在沒想起的那段時間,不小心或是順便的遺忘了。
當然也有刻意的、努力的遺忘。
出院以後,偶爾想起你,但你創造的那段回憶,就像煮燙太久的麵疙瘩,糊在一起、白茫茫的一片了。
甚至連小心翼翼收藏好的,你給的訂婚戒指,都再也找不著了。
其實我心裡不知道有多高興。
大學時的老教授說,遺忘是人類繼續活著最重要的機制。
竟然真的是這樣。
為了忘記你,我可是用盡我所有的力氣。
太遲才發現你不是港,我不是灣,沒有誰能被誰停靠。而她的出現就像河流中的汞金屬,逆流而上,把連她還未出現的回憶都一併污染了。
不忘掉不知道怎麼活下去,怎麼快樂的活下去。
住院以後,醫生說幫助遺忘的藥方是原諒。
你寄來的喜帖也幫不少忙。
直等到淚濕爛了那張卡片,我才笑了。
最近我想要寄喜帖給你,我的喜帖。可是被我牢記的、刻意刪掉的你的電話,我記不得了;曾經被我哭著撕碎的你的地址,也記不得了;而那些為了以防自己再次的窩囊而銷毀的所有你的朋友的聯絡方式,我怎麼想也想不起來了。
真是太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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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玉蕙談閱讀,教寫作四:「有關學測作文的十二點叮嚀」


第四輯〈文學調味〉
■ 有關學測作文的十二點叮嚀

寫作是一條長遠的路,除了前面所說的好好觀察人生,細細思考其中的奧妙,再斟酌著,以與眾不同的美好手法加以呈現外,其實是沒有捷徑可循的。但是,在學測或指考時,還是有一些不失分甚或增分的基本原則,可以提醒考生們注意:

一、少用立可白,不要在考卷上塗抹過度
塗抹過度除了白點處處,讓考卷像充滿補釘的衣服般缺乏美感外,也暴露了思慮不周的躁進。尤有甚者,塗上白粉,卻忘了補上正字,更讓人感覺作者漫不經心。所 以,先在腦中或草稿裡做初步構想,想好之後,再謹慎落筆,可以減少塗改率;接著,寫完之後,再次檢查是否有沒有補上的地方是很重要。一試雖然未必就此定終 身,但終究事關重大,還是以謹慎為上。

二、請再三斟酌是否有別字或錯字
大考中心雖沒有錯字得逐字扣分的規定,但明言可以「酌予扣分」,所以,在錙銖必較的考試裡,最好別甘冒大不諱。錯別字太多,的確會影響評閱者的觀感。

三、寫考卷時,字跡宜力求整潔
每一位閱卷委員都要看上千份以上卷子,字體若寫得太小,無異凌虐閱卷老師的眼睛;太大,字擠著字,也缺少美感,大小適中,乾淨整齊,視覺上的美感,會給評閱者留下比較好的印象。

四、要看清題幹,不要率爾提筆為文
很多考生不知是過分緊張抑或過度自信,還沒看清題幹,就信手拈來。雖洋洋灑灑,文字也非常流利,可惜疏忽題幹上的說明,空有美好文采,卻無法拿高分。譬如:

(1) 文不對題,沒有針對要點發揮。譬如:某一年學測,羅列一位老人從星期日到星期六的日記,請學生以星期五那天的日誌為對象,「並以老人原本所記二事為基礎, 鋪寫成首尾完整的文章。」好多學生都將尚未發生的星期六事件提前搬出,或將所提的兩段重點「幼稚園老師帶小朋友遊戲」及「外傭推老人出來聊天」漏失,犯了 這種錯誤,最多只得C+,算是嚴重失誤。

(2) 注意文長限制:沒注意字數、行數限制,寫得過多或過少,依規定都會被降級扣分。

(3) 注意寫作人稱。譬如:前述(1)的考題,希望「以老人為第一人稱,用他自己的口吻與觀點加以撰寫,務必表現出老人的心境與感懷。」結果有好多學生,都使用 第三人稱的敘述方式;又如:一次請學生閱讀晏子使楚的一段短文後,「試以楚國、齊國或第三國記者的身分,擇一立場報導此事件。」有人就忘記用記者身份報 導,而以晏子為第一人稱來敘寫;有一年以何義士修士的故事為題,要求學生「以其眼為眼、以其心為心,用第一人稱『我』寫出何義士生命最後一晚的所思所感、 所祈所願」,卻也有許多學生用第三人稱,大讚何義士的豐功偉業;而九十二年學測國文考題,先羅列一篇到胡志明市旅遊的文章,再要求學生:「用一位來自外地 旅行者的眼光,重新看待你居住的家鄉,發掘它的動人之處。」也有不少學生,顯然沒看清楚題幹,寫出個人對自己家鄉的期許,這些都屬嚴重犯錯,不予計分。文 章的議論再好,也是枉然。

(4) 若有要求「標明題號一、二、三」 者,也一定得照規定處理。有時有特定規定,如:「不得以新詩、歌詞或書信的形式書寫。」如果沒有依照規定,當然就無法得分。

(5) 有些續寫文章的題目,明言:「寫作時,為求文章完整呈現,上列引文務請抄錄,否則扣分。」還是有粗心的學生,忘了抄錄引文,白白被扣分,真是可惜。

(6) 九十六年學測以「走過」為題,寫一篇文章。題幹上清楚說明內容必須包含:生活空間今昔情景的敘寫、今昔之變的原因、個人對此改變的感受或看法。寫作時,就不要只就一點發揮,應同時關照三個部份,缺一不可。

(7) 請看清楚是語譯題,還是擴寫題。譬如:指考曾讓學生擴寫《史記?項羽本紀》項莊舞劍、意在沛公的原文。雖然考題是「擴寫」,題幹上說明希望學生以原有的材 料為基礎,掌握該材料的主旨、精神,運用想像力加以渲染。甚至還在史記原文之後,仔細加上一行「本題非翻譯題,請勿將原文譯成白話。」的提示,但不少學生 一見到文言文,就以為要將它翻譯成白話,又失去了好多分!

五、請務必斟酌幽默和輕浮的分界
考試是何等重大的事!有些學生在考卷裡滿不在乎地開些無聊且輕浮的玩笑,卻自以為俏皮,給人很壞的印象。譬如:提到外傭時,竟稱之為「黑鬼」、「黑奴」、「黑妞」等充滿歧視的字眼,或稱呼自己的爸爸為「我們家的那個老頭」便顯得輕佻無禮,給人沒有教養的印象。

六、應儘量避免一些陳腔濫調
譬如:
(1) 廢話贅句儘量避免。如「人人都喜歡追求快樂,當然我也不例外。」甚至演變成:「每一個人都有父母,當然我也不例外。」的讓人啼笑皆非的句子,
下筆之前,都請三思。

(2) 不要動輒跟人攀親帶故或用呼籲語詞:譬如「朋友!讓我們一起來努力吧!」或「親愛的朋友!難道你不想要有一個美好的家園嗎?」

(3) 倒裝句的使用請謹慎。譬如:「大家都應該注重環保議題,不是嗎?」或:「我們都希望國家強盛的,不是嗎?」等而下之變成:「誰會不喜歡可愛的孩子,不是嗎?」的雙重否定句,像是翻譯過來的句子,看起來相當滑稽。

七、不要過度仰賴成語
適度使用成語,可以達到言簡意賅的效果;但過度仰賴成語,往往會失去新意,缺乏吸引力。所謂「創作」,貴在創意,創意可以見諸結構、內容、精神、思想......,語言當然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環。

八、儘量以故事譬喻,莫要強行說理
說理需要較多的經驗或知識撐起格局,年紀較輕者,缺乏人生閱歷,很難說出不同的創見,如果只是人云亦云,或重複書上的說法,就失去寫作的意義。所以,平常 請多注意周遭環境,多閱讀,並培養深思好學的習慣,才能建構深刻的思想。否則,寧可以小故事來凸顯大道理,才不致引人生厭。

九、平常多觀察世態人情,說故事時才會生動
故事的情節,需要合乎情理,不要危言聳聽;或意圖以死亡或撞車等戲劇慣用驚悚情節取勝。故事人物若要栩栩如生,對白的傳神是其中的竅門。而有一些合理或活潑對白的加入,或許可以稀釋版面的濃稠,帶來閱讀文章的愉悅感,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十、請勿因循補習班的陳套,隨意牽扯
補習班會提供考生背熟幾套以蘇東坡或屈原的遭際為主題且看似充滿哲理、文采又美麗的套式,傳授勾連方式,無論何種題目出來,以不變應萬變,胡亂牽扯。既是 補習出來的,追隨者必多,很快便會在閱卷場合中被識破,這種現象,相當不可取。非但談不上創意,甚至惹人討厭,通常會被嚴重扣分。

十一、真誠的心意容易感動人
現今考場作文猶如說謊競技場,講實話翻為上策。在一片虛假的厭套裡,誠懇最容易被看見。

十二、切記不得在考卷上以任何方式透漏自身姓名
就算是虛構小說裡的對白或散文裡的真實稱呼都在嚴禁之列,否則以零分計算。


轉貼-台北霸權的迷思:有沒有常識啊

如果沒有認真思考,真的會被唬弄啊!

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today-o4.htm

有沒有常識啊

◎ 陳朝震

蔡正元說,「重病的往台北送,錢是我們在付,不能連一句謝謝都不說。」真是台北霸權意識,沒常識自私無知到極點。

常 常聽過台北人一句話:「你們南部人跑來台北抗議,害我們生活與交通不方便。」同樣是佔了便宜又賣乖。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全在台北市,不舟車勞頓到台北 抗議,不然抗議給誰看!同樣的,把最好的醫療設施與人才都放在台北市,這些設施是全國人民繳稅的,人才也是各縣市培養的。現在把最好的設施集中在台北市方 便台北人就近享受,外縣市老百姓重病不得已才敢到台北就醫。

如依蔡正元的說法,在台北縣的翡翠水庫為什麼要供水給台北市?雲林的蔬菜、 彰化的鮮花為什要運往台北?嘉義、台南生產的稻米,台北人也要吃;屏東的海鮮要用冷凍車送往台北;中油、中鋼、台肥在高雄市放了多少雞屎,所生產的雞蛋大 部分都是台北人在消費;穿梭在高雄港和市區供應全台物資的貨櫃車一年壓死多少個高雄市民,你知道嗎? (作者為退休人士)

轉貼文章兩篇-關於ECFA需要立法與全民監督:ECFA 笑裡藏刀 / 澄社評論/ECFA需要國會實質監督

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today-o6.htm

ECFA 笑裡藏刀

◎ 林進國

國 共密謀簽署兩岸經濟協議ECFA,笑裡藏刀一搭一唱,宣稱中國要讓利於台灣。另一方面憂心台灣經濟將被掏空,國家將亡的本土政黨與國人同胞,此刻也正如火 如荼的連署ECFA全民公投案。馬政府無視於中國對台飛彈威脅,宣稱中國讓利台灣更是天大的笑話與謊言。若無台商的投資會有今天的中國嗎?若說是台灣讓利 於中國也並不為過。已知失去民心的馬政府,如今只能加速降中腳步,寧與外人不予家奴的兒皇心態昭然若揭。

我們應該堅持,台灣未簽 FTA,拒簽ECFA,中國不得干預,台灣必須先與世界主要國家簽署FTA(自由貿易協定),在台灣未與主要貿易國家簽署FTA前,與中國簽訂ECFA, 勢必引發台灣產業連根拔起西進,因為中國早已與主要國家簽署FTA,台灣產業將亡,廣大勞工將面臨長期失業的危機。

馬政府若拒絕人民公投ECFA,執意與中國簽署有亡國危機的ECFA,在野的民進黨應向司法院提出馬英九外患罪之訴,以能制衡執政者的外患罪來制衡政府,才能為台灣築起一道防火牆。

(作者為科技公司營業部經理)

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today-o8.htm

澄社評論/ECFA需要國會實質監督

◎黃秀端

兩岸代表正在桃園進行ECFA第二次協商。這關係到數百萬台灣人民的協定,其內容為何政府至今仍說不清。似乎完全違反民主國家的決策程序而令人憂心。尤其當我們看到過去江陳會幾個協議的處理情況,此種擔心絕非空穴來風。

四 次江陳會所簽訂協議直接涉及國家重要事項或人民之權利義務且具有法律上效力,自應受國會監督。然而其所簽署之十二項協議及會談紀要,全未在立院完成審查甚 至備查就自動生效。二次江陳會的空運與海運協議因需要修法而送交立法院審議。國民黨欲以優勢人力通過,引發民進黨立委抗議而交付黨團協商。迄今未再處理, 導致未完成修法就已生效。三次江陳會簽訂三項協議,雖然立委嚷著要實質審查,卻因立院聯席審查會無法湊足法定議決門檻而散會。之後,委員會未完成審查程 序,該三項協議也已自動生效。

ECFA對台灣產業未來的發展以及勞工的工作權益有重大影響,有受國會監督必要。立法委員不應光搖旗吶喊,真 正要監督時,卻又沒有人願意付出心力來做實質的審查與把關。立法院民進黨團要求恢復「兩岸小組」運作,王金平院長似乎並不反對,但在國民黨反對下又縮了回 去,令人惋惜。

立法院有權根據需要設立各種委員會。兩岸小組可密切觀察整個兩岸政策的發展,並要求政府做各種政策評估,而不因分散在各個委 員會中,導致無法監督與整體評估。美國政府為了讓條約得以在國會批准,在談判過程中會讓參議員參與或隨時徵詢意見,事前讓議員充分參與,事後審查自然順 利。ECFA之簽署影響民眾利益甚巨,依釋字五二○號解釋,立法行政兩院有「共同決策權」,國會不應形式參與,而該實質監督。

代表「國民主權原則」之立法院,在締約過程中無疑應適度介入與監督。ECFA的談判與簽訂其所涉外部風險與內部疑慮相當高,若立法院無法監督恐非台灣社會之福。立法委員們請扮演積極的角色,我們需要國會強有力的監督,請不要再自廢武功,讓行政部門任我獨行。

(作者為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

軟體網路活動監視-Process Monitor

http://www4.eyny.com/thread-4253136-1-1.html
下面隆重推出免費軟件 Process Monitor v1.26(1.1MB)

http://download.sysinternals.com/Files/ProcessMonitor.zip
這是一個微軟技術支持網絡推薦的小工具,正是憑借他的全面監視功能,我才發現了迅雷背著用戶干的「好事」。你可以用一下Process Monitor,用親自嘗試和自己的判斷來評價迅雷的所作所為。
三:你還敢抵賴?!
運行Process Monitor,設定只顯示Thunder.exe(迅雷主程序)的文件操作行為。迅雷幹了些什麼事情就一目瞭然了。

霹靂震寰宇之龍戰八荒 19 20

原來三龍聚集的力量,竟然有如銅牆鐵壁一樣的堅強,讓佛獄的邪狩,完全無用武之地;如果三條龍實力如此,那麼五條龍聚集,那真的會有龍戰八荒的實力了,簡直撲天蓋地的神威!

刀無極趕來幫極道先生護航,看來反叛刀龍的心態,已經有了轉變。

最奇妙的就是楓岫和拂櫻雙雙聯手,對上雙身,楓岫到底立場如何?反來反去,真是半夜吃西瓜,總覺得實力高強,正面對決即可,何苦犧牲了那麼多正道的助力呢?

南風這個怪咖的高人,醫術精湛,實力高深莫測,集境高手逐漸浮上檯面。

佛魔遭受萬古長空、十鋒、以及泡湯俠合力一擊,瞬間爆體,爆體,似乎成了現在領便當的流行趨勢。

下兩集就是準備看佛業雙身遭到圍剿的好戲了!

轉貼:速審法能解決台灣司法沉痾?-司法改革的異化 / 殘缺的自由 雙倍的責任-性別平等議題

引用自

[JRF Newsflash] 民間司改會剪報 電子報


速審法能解決台灣司法沉痾?
2010-04-07 中國時報
張升星/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速審法》的朝野協商決定,未來案件審理超過八年,如果最後有罪確定,被告就可以聲請「酌減其刑」作為救濟。因為台灣長期遭受統獨的政治綁架,所以只要藍綠政客達成「共識」,社會往往不加思索而照單全收。殊不知,即使「白蓮教」和「義和團」達成「神功護體」的共識,最後仍然敵不過現實的洋槍大炮。

 二十多年前,台灣尚未解除戒嚴,但是司法風紀敗壞,法官索賄猖獗,當時司法院長林洋港為了整飭司法風紀,指示幕僚研究如何杜絕法官貪汙。後來司法院提出一個史無前例的辦法,叫做「兩階段分案」。該方案主張把案件審理分成兩個階段:從調查證據到辯論終結為止,都由甲法官進行;一旦辯論終結之後,就將案件重新分案,改由乙法官撰寫判決。

 「兩階段分案」的理論認為:因為開庭審理和撰寫判決的法官不同,送錢給甲法官,乙法官不一定買帳,所以能夠消除當事人行賄法官的可能,司法風紀因此得以改善。這個舉世無雙,台灣獨創的「兩階段分案」,其離譜的程度就如同「相親的是甲,上床的是乙」一樣荒謬,明顯違反訴訟法規定的「直接審理主義」,最後在輿論強烈質疑聲中,司法院承認政策錯誤,懸崖勒馬。

 回顧歷史,所謂的「兩階段分案」確實令人匪夷所思!明知司法風紀敗壞,就應嚴厲檢肅貪汙,徹底執法絕不護短。不此之圖,卻搞個「兩階段分案」的旁門左道,能解決問題嗎?社會最有力的質疑就是:既然司法風紀敗壞,「兩階段分案」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治絲益棼。如果真的實施,當事人恐怕不只送一份紅包,而是要送兩份才夠!

 二十年後,司法院又用相同的手法推出「妥速審判法」,企圖用「推動立法」來掩飾「執法不力」的政治責任。十二年前的全國司改會早就對「妥速審判」提出政策願景和執行方法:司法院應該精簡最高法院,讓法官人力反應審判系統金字塔化的理想,建構堅強的「事實審」,讓案件在一、二審就調查清楚。結果呢?司法院忌憚既得利益,不但不敢精簡最高法院,反而為了滿足法官的「陞遷需求」而持續增員。連當年自詡「改革派」的楊仁壽大法官和「民間司改會」的先驅范光群律師,分別擔任最高法院院長和司法院祕書長,請問到底改了什麼?套句蘇友辰律師的名言:「司法改革,改個屁!」

 而最高法院,有什麼成績可以說服社會呢?就以許多法官貪瀆的案件為例,歷經纏訟十二年到十五年不等,高院每次都判決有罪,但是不管更審四次、五次、七次還是十次,面對昔日同僚,最高法院就是有辦法「撤銷發回」,不讓案件確定!《速審法》草案認為案件長期纏訟,被告忍受痛苦煎熬,所以應該「酌減其刑」。但是依照最高法院的操作手法,這些纏訟的被告,到底是因此「受益」還是因此「受害」?

 如果真要減刑那也可以,但是減輕的刑期應該由法官代替入監才符合社會公義!否則既然被告最後判決「有罪」確定,竟然任憑法官長期鬼混,找些雞腸鳥肚的枝微末節拖延不決,最後還要全民埋單「酌減其刑」,這到底是什麼法理?可惜鄭太吉死得太早,否則他也是因為「十四槍還是十六槍」、「七支槍還是五支槍」而飽受煎熬,因此得以聲請「酌減其刑」!

 相反的,蘇建和等的再審案,判無罪,最高法院之一撤銷發回;判死刑,最高法院之二也撤銷發回,而最高法院一共有之十二,如此員額龐大,舉世唯一的最高法院組織,要如何「妥速審判」?《速審法》和「兩階段分案」的思考脈絡,都有「轉移焦點」的巧合。只不過當年的司法院懂得察納雅言,聞過則喜;如今的司法院則是指鹿為馬,一意孤行,這倒是有今不如昔的遺憾。 


殘缺的自由 雙倍的責任
陳宜倩/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助理教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


殘缺的自由 雙倍的責任

【本圖轉載自中時電子報】

「三十歲了,我該辭職了!」
(北市國父紀念館懷孕、結婚、滿三十歲自動離職的舊工作規範)

「良家婦女深夜不外出!」
(1995年桃園火車站站務公告)

「十一點四十五分了, 我該回宿舍了!」
(輔大女性宿舍門禁)

「校門口到了 ,我該將短褲換回長褲了!」
(北一女中服裝禁令 )

「女生上課 一定要穿裙子」
(開平高中餐飲實習課)

「夜間婦女候車(監視)區」
(北市捷運月台地上英文標語)

「九點到了,我不能喝酒了,我該回部隊了!」
(國防部最新禁令) ……


台灣每天有許多的女性在一生中於一定的時間會提醒自己作該作的事,該穿的服裝、該待的位置。她們是高中學生、大學生、軍官、士兵、公務人員、工人,一同分擔這個社會的各種角色,卻享有不完整的工作自由 、 人身自由、休閒娛樂自由 、著裝自由(有時一定要穿裙子 ,有時一定不能露出膝蓋與小腿)。理由呢?這是對女性的「保護」

參謀總長最近召開的軍紀檢討會中指示,為加強要求兩性營規管理,將「嚴禁夜間邀約女性同仁營外餐敘」,以建立性別平等規範;未來女性官兵若自願參與聚餐,在餐敘現場不能超過晚間九點,這是對女性官兵的「保護令」。嚴禁夜間邀約女性同仁營外餐敘,如何能以此建立性別平等規範? 這樣規範的前提假設、邏輯與解決途徑,受過「性別與法律」課程基本訓練的大學生一眼就看出破綻。

「如果擔心男性藉酒壯膽加害女性,也應該是喝酒失態的男性早早回營睡覺吧?」大學生不解的問。如此大膽假設擁有保疆為國專業之成年男性喝酒後可能無法控制自己行為,有何根據?這個思維讓人想起美國奠定以性別作差別待遇案件必須適用中度審查標準之1976年的Craig v. Boren案,當時奧克荷馬州立法禁止將酒精含量百分比3.2 的啤酒賣給二十一歲以下的男性,但允許年滿十八歲之女性購買。立法理由認為男女性喝酒之習慣與後果不同因此根據性別做了差別待遇,此理由遭最高法院駁回並認為州政府無法證明此立法與交通安全之實質關聯性, 此以生理性別作為差別待遇之立法違反美國憲法第十四條平等保障條款。

國防部必須嚴肅回答起碼三個問題:第一,以男性女性為差別待遇之理由為何?第二,營外餐敘喝酒與性騷擾性侵害之因果關係;第三,如果真有關聯,為何不如美國被宣告違憲的規定或者上述大學生提出的,應該規範潛在的加害者、酒醉肇事者不可購買酒精飲料或者九點就該回營了,門禁為何總是對潛在的受害人,禁令為何總是針對潛在的受害人?

國防部說如果女性官兵自願繼續留下來或續攤,那引發問題自己也要負責。每天不斷發生的性搔擾、性侵害、與性別暴力,包括法院、立法院、軍隊、學校,難道都是因為受害人在不對的時間出現在不對的地點或穿著不適宜的服裝? 當女性擔任黨主席、軍警執法人員、法官律師等公職之際,一方面承擔公民責任之際,我們又單方面要求女性要負起潔身自愛的責任,待在該待的地方,才能惹人疼愛。

國防部又說了軍方已律定男性長官不得強迫女性官兵參與聚餐,難道男性長官就可以強迫男性官兵參與聚餐嗎? 女性長官呢?(忘了她們的存在?)問題不是男性女性,重點應是長官與官兵之間的權力差異,必須要求擁有權力者自省自身的權力位階,與可能之濫用。

筆者就先不提高中課本「公民與社會」的第一冊的所教授的「性別工作平等法」與「性別平等教育法」,以及馬政府十分引以為傲的兩國際人權公約簽署以後之國內法化了,只想提醒國防部有睿智的長官們,如果用這個簡單邏輯,該不會在台海有衝突甚或戰事時,要求潛在的受害人(全國同胞)節制不要給加害人機會當炮灰吧?

最近受到台南女中學生極有創意的反禁穿短褲事件鼓舞,她們集體行動表達了新世代對層層限制的不解與其盡一己之力的面對問題,不膽怯退縮,給近來沈悶的社會倡議運動帶來一絲希望,反觀我們的國防專業面對軍中層出不窮的性騷擾與性別暴力問題,不但無法辨識問題核心源於自身性別權力結構存在長久問題,其明顯外露之性別角色刻板印象與偏見、粗糙之決策,與不願面對問題之態度,在在令人擔心。 當女性除了「齊家 」,還要治國、平天下時,台灣社會準備好了嗎?擁有保國衛民專業之國家軍隊看來是還沒準備好。

(本文部份刊登於2010-04-07 中國時報,此為完整全文)

轉貼:〈阿扁札記〉由Google看台灣人的靈魂與尊嚴

脫亞入歐,講得很好啊!脫離醬缸文化,才能尋求自由脫離殖民的命運。
台灣人要有像GOOGLE一樣的勇氣和骨氣!

引用自
http://neoformosamagz.blogspot.com/2010/04/google.html

〈阿扁札記〉由Google看台灣人的靈魂與尊嚴

Posted: 06 Apr 2010 08:24 PM PDT

上個月中旬,全球知名的網際網路搜尋引擎Google,
為抗議中國對新聞自由的箝制及放任駭客的惡意攻擊,正式宣布全面退出中國,等於放棄了全球網路用戶成長最快,也最具有發展潛力的市場。

兩、三年前,Google為了迎合中國的要求,曾在「Google中國」的部分設置自我篩選的機制,所有不利中國,甚至是不為北京當道所喜的新聞資訊,在「Google中國」的搜尋系統之下,完全不會出現,簡單的說就是「報喜不報憂」。引來美國國會一陣撻伐,甚至有參議員公開譴責Google是科技的巨人,道德的侏儒。

這次Google為了捍衛新聞自由、媒體自由,強硬的不再與中國妥協,毅然撤出中國。美國國務院及白宮隨即對Google的決定表示高度肯定,顯示美國政府雖極力推動與中國的經貿交流,但對自由、民主、人權和公義等普世價值的堅持絕不動搖,這正是美國能長久維持民主世界領袖地位最重要的原因。反觀馬騜政府一味「向錢看」的兩岸經貿政策,只要有錢賺,甚至可以認賊作父,把敵國當成祖國,真是丟透了台灣人的臉。馬騜和歐巴馬都是哈佛大學的法學博士,但為什麼這「兩匹馬」水準差這麼多?

或許有人認為Google的問題,是美中兩國的商業糾紛,與台灣又有何關?其實Google在中國所受到的粗暴對待,同樣發生在你我每一個人的身邊。去年9月中旬《蓬萊島雜誌.net》正式復刊,網路電子版上線的第一天就出現中國的山寨版《蓬萊島雜誌.net-美麗島新聞》。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在電腦輸入「蓬萊島雜誌.net」這幾個字,結果出現的是中國的五星旗和一大堆吹捧馬騜政績及主張「一個中國、終極統一」的文章。連《蓬萊島雜誌》的網站都敢這樣大棘棘的公然做假,中國共產黨愚昧、反智、反民主、反人權的極權統治本質,可說是醜態畢露。

網際網路是人類在二十世紀最偉大的發明之一,提供一般民眾探索知識、追求真相最大的可能。只因為政治的需要就對網際網路進行管控,就好像當年中國國民黨威權統治之下的禁書和禁歌一樣,只要是當權者不喜歡聽的、不願意聽的,就要把它查禁、沒收,想要愚弄人民以為這些都不存在的。唯一的不同,禁書和禁歌是發生在二十年前的台灣,而為網際網路的箝制與管控卻是發生在今天的中國,請問各位聰明的台灣人,你願意放棄今天在台灣自由民主的生活,選擇跟中國統一,回到過去威權專制的慘澹歲月嗎?

當我在做總統的時候,很多人不斷要求我一定要把TVBS給關掉,但我堅決反對這樣做。甚至到今天還有人指摘我會被統派媒體害得這麼慘,完全是自作自受,一點也不值得同情。但我堅信從威權走向民主,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媒體自由,寧可過,不可不及。今天可以因為某一件小事把一家電視台關掉,明天就可以查封另一家報社,這就是走回極權獨裁的第一步。

馬騜政府上台還不到兩年,台灣新聞自由、媒體自由於世界的排名不斷大幅滑落,再加上馬騜一味傾中媚共的作為,很多國際的政論家甚至智庫,已經開始懷疑台灣做為全球自由民主社群一員的誠意與堅持。日本明治維新時曾提出「脫亞入歐」的口號,就是要擺脫中國封建、專制與父權的陳腐政治思想,積極擁抱西方民主立憲、自由與人權的風潮,才奠定了日本今日繁榮與進步的宏基。

台灣與中國擁有相同的語言,文化背景,甚至有著密切的血緣關係,但台灣人民過去半個世紀以來對民主憲政的渴望,以及對自由、民主、人權及公義等普世價值的堅持,始終是台灣有別於中國最重要的差異,也是台灣能立足於世界並贏得世人尊敬的基礎。今天如果為了要賺中國的錢,就把這些價值、理念拋在腦後,全面的向中國一面倒,甚至盲目擁抱著「凡是中國的就一定好,凡是中國的就一定對」的「兩個凡是」政策,台灣所失去的將不只是國家主權地位,更徹底喪失身為台灣人的靈魂與尊嚴。

轉貼:【法治教育】電話詐欺之一:被害人篇

女老師易騙,其實應該是老師易騙,老師因為工作關係,長期和社會脫節,只面對涉世未深的學生,以及稍微社會化的行政人員,所以社會知識反而遠不如其他領域的人士。

另外本篇也強調法治教育的重要,有限政府、人權教育,才不會變成所謂的金融、法治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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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牛奶瓶報報
劉亞平電子報

【法治教育】電話詐欺之一:被害人篇
作者:林孟皇

●●●990303林孟皇:電話詐欺之一:被害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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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詐欺之一:被害人篇
林孟皇

高雄市一名現職國小女老師接獲冒稱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的歹徒來電,指其銀行帳戶遭詐騙集團利用,要她配合一起打擊犯罪,否則會因犯罪被抓進去關。女老師信為以真,不僅交出九百萬元現金,還抵押房屋、向親友借貸一千多萬元匯出,期間一家銀行發現不對勁、強力阻止,都動搖不了女老師「協助辦案」的決心,因為歹徒再三叮嚀女老師必須遵守偵查不公開的原則,「連親人也不能洩漏,否則不僅無法功過相抵,還要去坐牢。」直到歹徒失聯,女老師才如夢初醒,但已被騙了二千一百多萬元。

●女老師易騙
對此,蘋果日報社論以「女老師易騙」為題,指稱被電話詐欺的人以女老師為最多,原因是女老師或高知識份子生活單純、缺乏社會歷練,相信人性本善,才會容易受騙。該報並批評:「國小老師難道不看報、不看電視、不聽廣播嗎?」「老師如完全不理世事,七竅封閉,那怎麼啟發學生的想像力?怎麼教導學生社會的現狀?怎麼訓練學生適應社會的能力?」這樣的批評可謂嚴厲,卻也指明這些遭電話詐欺的被害人,或多或少是金融文盲、法治文盲。

事實上,年歲已高、從未讀過書的真正文盲,因為不識字無法使用提款卡或抄錄電話號碼,詐騙集團根本無法詐騙得手,只有那些識字、有能力使用銀行帳戶、提款卡匯款、提款,卻又缺乏金融、法治素養的人,才可能成為被害者。

雖然利用銀行帳戶、提款卡轉帳或交易,已成多數國人的習慣,卻有不少人根本不知道個人資料的重要性,不知道金融機構基於交易的便利性及人事成本考量,以往許多必須親自臨櫃辦理的業務,已可透過電話確認個人身分後,直接在電話中完成變更事宜。因此,像個人電話號碼、生日、聯絡親友姓名、任職單位等,都成為重要的隱私資料,成為詐騙集團得以施用詐術得逞的重要憑藉,更別說距離一般人民生活較遠、容易遭誤解的司法運作事宜。

●人民並無協助辦案義務
以「偵查不公開」原則為例,該原則是指犯罪偵查機關所主導的偵查程序應秘密行之。因為檢警人員不像法官「不告不理」,而是負有積極主動偵辦犯罪的權限,只要發現有犯罪嫌疑,即可發動偵查作為。由於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尚在未定之天,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或關係人的名譽、隱私,避免輿論審判,或擔心偵查所得資訊外洩,以致偵查人員在缺乏資訊優勢下失去破案的先機,才有偵查不公開的要求。

是以,負有偵查不公開義務者,是執法人員或律師,而非被告,該國小女老師顯然誤解偵查不公開的意義。何況人民只有依法作證的義務,並無協助辦案的責任。過去傳統中國法強制人民有舉發犯罪的義務,否則應連坐的規定,已為強調個人主義、自負其責的現代法治思潮所揚棄。按照這位老師的年齡、智識經驗,顯然中了過去威權統治時代「檢舉匪諜,人人有責」的遺毒。

●電話詐欺是民怨前幾名
關於電話詐欺的問題,應該是這幾年來多數國人的共同經驗與感受。依吳敦義院長指示所作的十大民怨調查結果中,電話詐欺即高居前幾名。不僅許多知名公眾人物遭到詐財(如名醫、舞蹈家),多數市井小民也因報案無效而自認倒楣,犯罪黑數不計其數。更甚者有不少退休人員將自己一生幾千萬元的積蓄,捧去匯給詐欺集團,當銀行人員、員警提醒不要遭騙時,還嫌員警「妨害提款自由」。筆者即便身為司法人員,也曾在辦公室接到自稱台北地方法院官員的詐欺電話,要求筆者匯款。到底是什麼樣的社會、人民,讓我們的電話詐欺問題不斷?

其實,就像社會進化一樣,電話詐欺手法也推陳出新,不斷的進化。最早大概都是以「香港馬會」、抽獎集團或退稅理由等名義,利用人性貪婪的心理;其後,主要冒稱具有管束人民自由權力的司法人員名義,表示被害人疑涉洗錢或其他罪名,要求監管被害人的財產;最近,則以網拍、電視購物為由,表示被害人匯款帳戶錯誤,或分期付款設定有問題,必須重新設定等等。

當然,各種詐欺手法可能交叉運用,很難切割使用時期,完全視被害人智識程度而定。因為在行政部門、媒體不斷宣導下,誤以為抽中大獎須先繳稅或退稅的手法,已難以詐欺,反而是利用被害人對於金融知識、法治理念的懵懂,擔心自己被司法人員追訴、帳戶款項被誤扣的情況,較為多見。

由於電話詐騙者的詐騙工具都是人頭帳戶、人頭手機,查緝後大多只能追到提供帳戶、手機的人或取款的車手,至於遙控的首腦,則少有緝獲者,因此詐騙手法一再推陳出新,綿延不斷,反正出事時只能抓到下游。是以,電話詐欺犯罪的氾濫,主要是資本主義、資訊化社會的產物,是金融、電信自由化高度競爭的結果。問題是同樣是資本主義、資訊化的社會,為何這類犯罪在東亞的日本、韓國及台灣等國特別氾濫?

●金融、法治文盲
原因所在,可從幾個方面加以說明。首先,這些東亞國家人民多深受儒家文化薰陶,有勤奮、節儉的美德,因此帳戶有些儲蓄,才會擔心遭檢調單位凍結、監管,或擔心網拍後匯款、分期付款設定錯誤時會遭扣款。如果像其他東南亞國家人民還在追求三餐的溫飽,或歐、美國家因社會福利發達、儲蓄率普遍不高的情況下,帳戶可沒多少存款,怎會擔心遭監管、扣款?

其次,個人主義、人權保障、有限政府、理性法治等理念發源自西方社會,經過幾百年的啟蒙、實踐,法治文化深植歐、美國家人民的心中,而這些國家的學校教育又自小即施以憲法、法治教育(如好萊塢電影中常有學生在話劇中排演美國立國精神的情節),人民對於自己的權利、義務知之甚詳,知道自己沒有協助檢警機關辦案的義務,政府部門也不會沒緣由的凍結個人金融帳戶,則假冒檢警人員的詐騙手法,怎會得逞!

反觀深受儒家文化薰陶的人民,自古存在官尊民卑的現象,又一向奉行團體主義,凡事要求齊一、標準化的答案,加上不重視法治教育的結果,多數人民缺乏獨立思考、自主判斷的能力,習慣於服從權威,不僅對於自身權利義務茫然無知,即便對於司法機關的功能及其運作模式,也是一知半解。因此,冠上幾個「偵查不公開」、「洗錢」、「執行命令」等專有名詞,也就唬得被害者一愣一愣的。即使是高級知識份子,未受過人權、法治理念的啟蒙,只活在自己的象牙塔中,難怪醫師、教師、科技人員被騙者一堆。

最後,即是資本主義、資訊化社會發達的結果。由於商業競爭的急速發展,金融機構的商業手法推陳出新,不僅高槓桿、高風險的衍生性金融商品氾濫,即便是跨行轉帳、現金卡、網路銀行等行為,也是近十年來才盛行。如果說長期負責證券、金融監理業務的美國證管會人員,都會因為對於現代金融交易的缺乏認知,而容任那斯達克交易所前任主席馬多夫犯下史上最大的金融詐騙弊案,因而被批評為「金融文盲」,則不少的人民更應被歸列為金融文盲。

●加害人與被害人只在一線之隔
怎麼說呢?司法實務上許多提供金融帳戶而被判幫助詐欺的加害者,其實也是被害人,或因應徵工作或因親友借用而將帳戶提供給他人,也有不少是遺失者。筆者問他們何以將密碼提供他人?何以發現遺失不報失竊或辦理提款卡掛失手續?多數的辯解是:反正帳戶又沒多少錢。可見這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身分證件資料、銀行帳戶、密碼涉及一身專屬性及隱私,很容易被利用為詐騙工具。

加害人是如此,被害人亦然。因此,常可見路面上有人接受陌生人要求填寫問卷資料,只為了獲得價值不高的贈品,或在網路上隨便提供自己的身分資料,殊不知如此已成為歹徒覬覦的潛在目標。個人基本資料都不懂得保護,對於金融知識的缺乏認識,更是如此。當年許多年輕人因禁不住金融機構的廣告誘惑,相信「借錢是高尚的行為」的結果,手中信用卡、現金卡一堆,如今少有不成為卡債族、卡奴者!

近來金管會、法務部倡議要在學校教育中推廣理財教育,結果引來不少學生、教師及家長團體的批評。之所以有這些批評,主要是這是由金融機構團體所倡議,其中是否披著羊皮的外衣,而打算作其他的促銷行為,當然令人生疑。不過,平心而論,我國確實需要在中小學推動理財或金融教育,一方面讓學生瞭解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各種金融商品都有其成本;他方面則是瞭解各種金融工具的操作手法及自身的權益,少讓自己成為潛在的被害人,並知悉金融帳戶是具有專屬性,即便是司法人員也不能隨便凍結。

青少年可以透過學校施以金融、法治教育,廣大的士農工商族群又該如何自保。俗話說「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沒有常識,就要常看電視」,確實有其道理。現代政府常透過媒體公布政令或發布重大訊息,而新聞媒體也常有類似反詐騙的報導或廣告,尤其報紙常有相關司法案件、法律制度的分析報導,如果多加閱讀、汲取,就不致因二、三句法律專有名詞,即輕易相信而淪為被害人。

切記:為了避免自己成為電話詐欺的加害人或被害人,別將涉及自己隱私的個人資料隨便洩漏與他人;遺失或失竊個人金融帳戶、手機、身分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時,應向銀行辦理掛失或向警局報案,這是你的權利,員警無權拒絕;疑似受到電話詐欺時,迅速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總之,別期待政府隨時在你身邊、歹徒會良心發現,唯有加強自己及家人的金融、法治素養,才是自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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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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