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2012年11月23日

2012年11月23日 星期五

桃園縣常態編班評鑑訪視[2012/11/19教育桃源電子報]



【2012/11/19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觀察報告】本會參與本學年度(101)桃園縣常態編班評鑑訪視
文/莊景旭(本會專業發展部主任)

我國自1999年6月公佈實施的「教育基本法」中第八條第二項明訂「學生之學習權及受教育權,國家應予保障」,立法院於2004年9月國民教育法修正案中,正式賦予了常態編班的法源依據,教育部據此於2005年制訂了「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本學年度(101)桃園縣依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統合視導項目,國中小常態編班實地評鑑應60校以上,因此規劃了「桃園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評鑑計畫」。

今學年度評鑑小組成員包括督學、國中小校長、家長會代表及桃園縣教師會【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以下簡稱本會)代表。本會派出國小教師代表:彭如玉老師、林奕均老師、李自強老師,國中教師代表:羅焜榮老師及筆者本人,共計五名。

第一次會議討論主要內容:
1.訂定評鑑計畫2.受評學校之選定,其中受評學校的選定,備受關注及討論。
去年度有三所國中違反「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規定,情節較重,有委員認為今年應將此三校納入評鑑,也有委員持不同意見,認為應該公平抽籤。經討論,最後委員會採公開抽籤決定,奇妙的事情發生了,這三所國中依然中籤,更驗證了「歹路不可行」

第二次會議討論主要內容:排定各校的訪視時間及訪視委員。本會代表雖不若其他類委員支領教育局所發給的高額出席費、車馬費,但我們依然兢兢業業、恪衷職守,逐一審視學校送交的評鑑資料,並詳實填寫初審評鑑記錄表,方便讓學校知道實地評鑑時,要補呈的資料,必要時提出相關說明。
101.10.8.~101.10.19.這兩週的時間,本會共出動21人次,實地評鑑42所學校。依教育局安排的訪視日程表,筆者訪視學校的地理位置,最北邊是大崗國中、迴龍國中小(近新莊),最南邊是富岡國中(近湖口),最西邊是大坡國中(靠海),所幸復興鄉皆為小校小班,新生班級數皆不超過兩班,不必受評,不然就真的涵蓋整個桃園縣地圖了。

受評學校對初審評鑑記錄表中提及的各項缺失,皆補上最新資料和說明,對於不甚清楚的地方,也適時地做了雙向意見交流。
以下是筆者對於常態編班評鑑的幾點建議:
1.實地評鑑應於開學前完成,讓違反「常態編班準則」的學校得以修正(重新編班),以維護學生的受教權之平等。
2.多數學校都是採智力測驗或學科成績,以S型排列編班。學校通常將成績由高至低排列後,採手動編排班級,為了方便,起始班級通常為1班。起始班級一旦固定為1班,S型編排的結果,只可能是1種,人為的操作易於出錯而且難以防弊,最好能用程式去自動完成,教育局曾經做過「桃園縣國民中小學學生電腦編班作業平台」,網址http://learn.pmes.tyc.edu.tw/high/。裡頭有程式採S型編班,亂數安排起始班級,編排完成後名單不可更動,以杜絕人為操作失當或人為調整的可能性。
3.落實考核獎懲。對於完全符合評鑑標準的學校,應給予相關承辦人員獎勵。另依準則第12條規定,「公立國中小實施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情形應列為校務評鑑、校長成績考核及校長遴選之重要參據,學校違反本準則規定者,校長及學校相關人員應依法令規定議處。」。
4.地方政府應舉辦常態性的說明會,廣邀社會大眾、家長、學生、教師參與,宣導「常態編班」的理念及作法。

整體來說,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將在103年8月正式上路,國中的教學現場勢必面臨一場變革,社會是多元性的,我們應該讓不同的人相處在一起,才有機會認識彼此、相互合作、學習尊重對方,這就是常態編班的精神。尊重學生的個人特質,透過適性輔導,讓學生得以發揮個人所長,做到「適性揚才」。常態編班是重視人權、積極維護平等受教權的表現,對違反準則的學校應予以譴責,公平、公義的教育環境是有賴大家共同努力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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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桃園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議程
一、 時間:101年9月19日(星期三)下午2時00分
二、 地點:桃園縣政府801會議室
三、 主持人:吳局長林輝
四、 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五、 業務科報告:
(一)101年6月29日桃教中字第1010029359號函到校,請各校辦理本學年度常態編班相關注意事項。
(二)各校於101.7.11~101.8.10.間擇定乙日,辦理新生常態編班及導師編配作業,務必邀請聘任督學督導。
(三)101.8.13.前送達書面審查資料到局,目前統計:國中小到齊(除部分1~2班小校)。
六、 討論:
案由:有關「本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評鑑計畫」草案,提請討論(如附件)。
說明:
(一) 依101年度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統合視導項目規劃,國中小實地評鑑應60校以上,基此規劃前揭評鑑計畫。
(二) 評鑑學校名單確定後,將先行通知受訪學校,俾便準備評鑑資料。
決議:





七、 臨時動議
八、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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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桃園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議程
一、 時間:101年9月25日(星期二)下午2時00分
二、 地點:桃園縣政府1501會議室
三、 主持人:吳局長林輝
四、 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五、 業務科報告:
(一)上一學年度評鑑未達標準學校後續處理情形
1.內壢國中、新屋國中:辦理分組學習違反準則部分,已列入校長100學年度成績考核作業辦理。
2.自強國中:辦理教職員子女未以隨機原則違反準則部分,已列入校長100學年度成績考核作業辦理。
3.自強國小:因編班平臺操作問題,已由設計者更改程式解決之。
4.北勢國小:已由委員到校專案輔導解決。
5.過嶺國中、幸福國小、大竹國小、興國國小:違反準則部分已書面糾舉學校,並函請學校確依複評意見改進。
(二)受評學校送局書面資料已陳列於後,請委員審視並做成記錄,以便通知學校於訪視前補正或改進。
(三)本次委員出席費與車馬費於核銷後,將匯入委員帳號。
(四)評鑑時程確定後,委員公(差)假公文將迅速發文到校,俾便辦理相關事宜。
六、 討論:
案由:有關「本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評鑑」訪視時程表,提請討論(如附表)。
說明:
(三) 訪視時程預訂於101.10.8.至101.10.19.間辦理。出席會議之教育局代表容後再補上。
(四) 委員時程表盡量以不變動為原則,如有異動者務必知會承辦人員。
(五) 委員得就各自訪視學校,查閱書面資料與意見交換。
(六) 本表經確定後,將先行函知受評學校,俾便準備評鑑資料。
(七) 受評學校若有事務不克配合預訂時程,將再行協調受評日期,以不影響該校校務經營為原則。
決議:


七、 臨時動議
八、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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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桃園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議程
一、 時間:101年10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時00分
二、 地點:桃園縣政府505會議室
三、 主持人:吳局長林輝
四、 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五、 業務科報告:
(一)101學年度常態編班實地評鑑已於101年10月8日至101年10月19日辦理完畢,共計20所國中、40所國小、240人次(每次4人,含聘督、兩位委員與教育局代表)。
(二)實地評鑑執行皆按日程表順利進行,由衷感謝所有參加人員。
(三)實地評鑑之委員出席費與車馬費將於核銷後,將匯入委員帳號。
六、 討論:
案由:有關本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實地評鑑」評鑑委員記錄一覽表,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次實地評鑑國小組19所完全符合標準、13所待改進、3所未達標準(5所委員未勾選綜合意見);國中組4所完全符合標準、15所待改進、無未達標準(1所委員未勾選綜合意見)。
(二)請討論確定綜合意見,以便函知受評學校據以改進或進行追蹤輔導。
(三)未完全符合標準提改進計畫報局之格式供参(如附件二)。
(四)未達標準學校之後續複評(或專案報告)方式請討論。
決議:






七、 臨時動議
八、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