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ljhta.blogspot.tw/2014/09/3.html
絕望的年金改革!
文/總幹事
這是朋友參加年金改革研習,轉貼給基層軍公教夥伴參考:
105年軍公教退休要小心哦!退休新制出爐了。
以下簡單說明:
銓敘部公布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 。(102.02.04) 依銓敘部公布方案 105年以後退休且有舊制年資者,至少會被砍三刀,最多可達四刀:(已退休人員除了免砍第一刀外,其餘各刀一律比照)
一、第一刀:
(1)計算退休金之基準:本(年功)俸,由目前之最後在職俸額,修正為最後10~15
年之俸額平均數。
(2)105年採最後在職10年平均數,106年採11年平均數;依此類推,至110
年以後,採15年平均數。
二、第二刀:
(1)現行新制退休金計算基準為本(年功)俸之2倍,未來除本(年功)俸必須採最
後10~15年平均值外,數還必須逐年調降為本(年功)俸之1.6或1.7 倍。(2)105年仍為2倍,106年為1.9倍,107年為1.8倍,108年為1.7倍,109
年為1.6倍。但年資如屬全部新制者,則調降至1.7倍後,不再調降。
三、第三刀:
(1)公保養老給付由現行18%,逐年調降至7%~ 9%
(2)105年立即降為12%,106年為11%,107年為10%,108年為9%,109年以後
改為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加上7%,但合計以9%為上限。
四、第四刀:
(1)「退休所得」不得大於「現職所得」之80%,如大於80%,請把頭伸出來再加
砍一刀,因為優惠存款(或公保年金)必須再砍一次。
其中:退休所得= 月退休金+優存利息或公保年金現職所得=本(年功)俸+
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2)106年起,月補償金、一次補償金等年資補償一律取消(尚不知已退休者是
否適用)。
(3)上述80%之百分比,究屬上限或固定值,尚不明朗;如為上限,會砍得更兇。
第四刀是中華民國退休金史的恥辱,我們的退休金是我們每個月提撥相對比例而來。如果以所得替代率來看問題,就產生一個非常不公平的"肥大官瘦小吏"的現象。我們領的退休金應該與我們繳的退撫金和公保成比例。可是我們使用本俸來算繳的錢,卻以所得來算領的錢,造成大官繳的錢和中小學老師繳的錢差沒多少,可是中小學老師領的錢大幅縮水。
不管大官小吏繳退撫基金或公保時,都是以本俸來算。可是薪水是本俸加上工作津貼(或學術研究費),本俸相差並不會很大,可是工作津貼(或學術研究費)卻相差很大,中小學老師只能被迫領較少的退休金。這違反一般金融保險的原則(保額越多,日後領得越多)。
去年二月參加公聽會,對於政府的退休金改革,在場的所有新北市中小學老師無不憤怒不已,但是教育部官員報告完立刻走人。美其名為公聽會,可是主講者(人事處陳主任)也無法自圓其說。
搶退者無非是為了免第一刀。
第二刀破壞法律的尊嚴,以後誰還要相信法律,可以隨意給,也可以隨意砍。
第三刀是偷天換日,18%本來只是考試院的一紙命令,隨時可以拿掉的,卻得到
更有力的保障。
第四刀荒謬至極,繳錢和領錢用不同的標準,鬥爭中小學老師的心態不言而喻。
若按造銓敘部規畫正式實施,若新制年金實施,105年之後退休夥伴其退
休金將比舊制減少15000元上下吧!
教師團體不是反對政府的年金改革。而是,改革要有公平正義及信賴原則!去年525我們一起上街頭遊行抗議,還是沒辦法喚起政府相對的尊重(我們應該得到的酬勞,且得的很有尊嚴!)。為什麼任何教育改革亂象,沒減輕學生學習壓力、老師的教學也沒減輕,反而受到更大的教學干擾呢?這些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老師萌生提早退休之意,我們的教育部單位有做反向思考嗎?
我們這些苦幹實幹的基層軍公教人員,在工作崗位上付出大半青春歲月,在人生最後階段-----退休生活,所得到的結果是被政府再補一刀-----不公平的年金亂改革!我們真的很不值得!也非常的不爽!絕望的年金改革!
文/總幹事
這是朋友參加年金改革研習,轉貼給基層軍公教夥伴參考:
105年軍公教退休要小心哦!退休新制出爐了。
以下簡單說明:
銓敘部公布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 。(102.02.04) 依銓敘部公布方案 105年以後退休且有舊制年資者,至少會被砍三刀,最多可達四刀:(已退休人員除了免砍第一刀外,其餘各刀一律比照)
一、第一刀:
(1)計算退休金之基準:本(年功)俸,由目前之最後在職俸額,修正為最後10~15
年之俸額平均數。
(2)105年採最後在職10年平均數,106年採11年平均數;依此類推,至110
年以後,採15年平均數。
二、第二刀:
(1)現行新制退休金計算基準為本(年功)俸之2倍,未來除本(年功)俸必須採最
後10~15年平均值外,數還必須逐年調降為本(年功)俸之1.6或1.7 倍。(2)105年仍為2倍,106年為1.9倍,107年為1.8倍,108年為1.7倍,109
年為1.6倍。但年資如屬全部新制者,則調降至1.7倍後,不再調降。
三、第三刀:
(1)公保養老給付由現行18%,逐年調降至7%~ 9%
(2)105年立即降為12%,106年為11%,107年為10%,108年為9%,109年以後
改為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加上7%,但合計以9%為上限。
四、第四刀:
(1)「退休所得」不得大於「現職所得」之80%,如大於80%,請把頭伸出來再加
砍一刀,因為優惠存款(或公保年金)必須再砍一次。
其中:退休所得= 月退休金+優存利息或公保年金現職所得=本(年功)俸+
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2)106年起,月補償金、一次補償金等年資補償一律取消(尚不知已退休者是
否適用)。
(3)上述80%之百分比,究屬上限或固定值,尚不明朗;如為上限,會砍得更兇。
第四刀是中華民國退休金史的恥辱,我們的退休金是我們每個月提撥相對比例而來。如果以所得替代率來看問題,就產生一個非常不公平的"肥大官瘦小吏"的現象。我們領的退休金應該與我們繳的退撫金和公保成比例。可是我們使用本俸來算繳的錢,卻以所得來算領的錢,造成大官繳的錢和中小學老師繳的錢差沒多少,可是中小學老師領的錢大幅縮水。
不管大官小吏繳退撫基金或公保時,都是以本俸來算。可是薪水是本俸加上工作津貼(或學術研究費),本俸相差並不會很大,可是工作津貼(或學術研究費)卻相差很大,中小學老師只能被迫領較少的退休金。這違反一般金融保險的原則(保額越多,日後領得越多)。
去年二月參加公聽會,對於政府的退休金改革,在場的所有新北市中小學老師無不憤怒不已,但是教育部官員報告完立刻走人。美其名為公聽會,可是主講者(人事處陳主任)也無法自圓其說。
搶退者無非是為了免第一刀。
第二刀破壞法律的尊嚴,以後誰還要相信法律,可以隨意給,也可以隨意砍。
第三刀是偷天換日,18%本來只是考試院的一紙命令,隨時可以拿掉的,卻得到
更有力的保障。
第四刀荒謬至極,繳錢和領錢用不同的標準,鬥爭中小學老師的心態不言而喻。
若按造銓敘部規畫正式實施,若新制年金實施,105年之後退休夥伴其退
休金將比舊制減少15000元上下吧!
教師團體不是反對政府的年金改革。而是,改革要有公平正義及信賴原則!去年525我們一起上街頭遊行抗議,還是沒辦法喚起政府相對的尊重(我們應該得到的酬勞,且得的很有尊嚴!)。為什麼任何教育改革亂象,沒減輕學生學習壓力、老師的教學也沒減輕,反而受到更大的教學干擾呢?這些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老師萌生提早退休之意,我們的教育部單位有做反向思考嗎?
我們這些苦幹實幹的基層軍公教人員,在工作崗位上付出大半青春歲月,在人生最後階段-----退休生活,所得到的結果是被政府再補一刀-----不公平的年金亂改革!我們真的很不值得!也非常的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