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2011年1月12日

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

轉貼:魚夫在學校裡傳授給學生的十八堂課

引用自
http://www.yufulin.net/2011/01/blog-post_4289.html

前言:

自從我當教授後,有許多學生聽到我的名字,以為是要來教媒體或漫畫什麼的,來上課後,才知道這門課真是目不暇給,我的課程其實包含四大項:

一是「雲端預算」。這是當前夯的議題,能夠參考的相關書籍也幾乎付之闕如,而且又瞬息變化萬千。我是少數具有完整工作經歴,深知社會需求的老師,雲端預算 我講了好多年,2005年,在華視任執董時,更是全力推動,我常這樣想,我的學生畢業後,沒有人脈或金脈,所以如何利用雲端預算的免費資源,成為行銷的利 器,就是課堂的一項重點了。

其次是「科技藝術」。我對畫漫畫到製作動畫乃至於數位媒體的製作,涉獵甚深,大部份應運用的相關軟體也率皆能獨立操作,但我不是電腦補習班的老師,所以在數位科技藝術上則希望學生能夠開光點眼,儘量讓他們接觸到不同的藝術視野,打開眼界。

再則是我對文化創意的認識。我的工作,大半和文化創意有關,也經常是政府諮詢的對像,到國外去旅遊,對於文創個案也勤加研究,因此儘量介紹各國文創個案,希望從這些案例裡,啟發學生在文創產業上的創意。

其四,我唸的是建築博士,當代建築思潮也是我教學的重點之一。

教書對我也很有幫助,這幾年來,我每天憚盡思慮的為學生尋找好教材,自已在學問上也長進了不少;過去,我總是不太願意條列課程,因為新知不斷的在發展,能 編成教科書的,率皆是過時的學問,我不能忍受照本宣科,總是和制度格格不入,所幸校方也能體諒我的教學方法,不過,為了讓學生清楚知道我教學內容的粗略輪 廓,我還是努力的整理出來,也就教於網友,如有不善之處,一定力求改進,以免誤人子弟。

十八堂課中,扣除期中、期末報告,總計十六堂,這十六堂的內容,並非一成不變,若有新知或新思潮,將隨時更新。最後,在文章的標題裡,容或有政治語言,那是我寫部落格時的用語,上課時,我不會談政治,我希望學生能夠獨立思考,畢竟未來是他們自已決定的。

第一堂課

1.夫子自述:
http://0rz.tw/7oQEV

2.你的現在及未來
http://0rz.tw/Ji2ir

3.魚夫的動畫公司所製作的動畫:泰雅族射日傳說
http://0rz.tw/CgmDX

4.蛇郎君(台語版)
http://0rz.tw/7bwSy

分組

第二堂課

1.認識Google。

2.Google Labs
http://0rz.tw/FED1j

3.Google image-wirl
http://0rz.tw/LoCRB

Google Goggle
http://0rz.tw/Y9hQF

Google 街景攝影車拍到裸女不稀奇啦,還有更多更精采的!
http://0rz.tw/98KUE

4.飛行台北:怎樣運用Google地球,讓你腦海裡的建築影像更為清晰
http://0rz.tw/Bl9jr

第三堂課

一、社群網站及微網誌
1.認識Facebook。
什麼是Facebook的「讚」(Like)

2. 認識Twitter

3. 認識Plurk
15招噗浪密技!
http://0rz.tw/WpjlZ

4.加入魚夫老師粉絲專頁:
http://0rz.tw/4HwZU

二、科技藝術

1.線上編輯照片工具大全
不用把相片放在個人電腦裡,不用安裝任何程式修照片:
http://0rz.tw/98lot

2.魚夫版的完全自修剪輯大全
http://0rz.tw/ZFSvN



第四堂課

一、網路新知:搜尋引擎介紹

1.第八個搜尋Flickr的超級引擎﹣﹣Colr Pickr
http://0rz.tw/65ias

2.10個Youtube影音網站搜尋引擎,10個幫你挑好的套餐網站
http://0rz.tw/8HYCQ

3.只怕你不看,要看,看到目睛脫窗:網路影音分享網站一覽表
http://0rz.tw/VwMTN

二、科技藝術:

1.攝影:
我不是LKK,人家也會玩LOMO攝影哦!
http://0rz.tw/lSKwn

2.好炫、好吸晴的「逐格動畫」(Stop Motion),怎麼做?
http://0rz.tw/byrzI

3.您現在就可以圓了孩子的夢﹣﹣逐格動畫(stop Motion)精選15支
http://0rz.tw/7aGPt

三、文化創意:

1.東京、台北、上海:誰經營文化創意的手段高明?
http://0rz.tw/kKDVL



第五堂課

一、網路新知:雲端預算與虛實合作

1.你不需要很好的電腦,只需要很好的瀏覽器:談Chrome Web Store
http://0rz.tw/kVRum

2.魚夫推薦:你的Google瀏覽器(Chrome)上應該安裝的應用程式
http://0rz.tw/4vC0J

3.出門不必帶電腦,有了Google瀏覽器,一切免煩惱
http://0rz.tw/gyZot

二、科技藝術:

1.怎樣把城市拍成小人國?移軸攝影(Tilt-shift photography)研究
http://0rz.tw/FIGiX

2.虛實合作QR Code

談虛實合作的介面QR Codes
http://0rz.tw/SeIYD

QR code 越來越熱了!QR Code 各種生活應用
http://0rz.tw/Lo3XB

QR Code製作教學
http://0rz.tw/iuNsp

三、網站介紹:

20個Bling-Bling粉吸睛的海報設計網站,純欣賞也可以
http://0rz.tw/N2xuM

四、文化創意:文化園區的打造:
加拿大多倫多Distillery District
http://0rz.tw/MJDaS


第六堂課

一、網路新知:人機介面的衍化

1.無任何控製裝置的人機介面
http://0rz.tw/mWwTJ

2.網路可以摸乳了?笑看人機介面(Human-Computer Interaction, HCI)
http://0rz.tw/GGMIp

3.費邊·赫墨特(Fabian Hemmert):未來手機的形狀變化
http://0rz.tw/qYIpg

二、網站介紹:


想多賺Google廣告費的,看這裡!
http://0rz.tw/DK2Lx


三、科技藝術:

1.用你的相機放煙火:曝光變焦拍攝法(Zoom Burst Photography)
http://0rz.tw/Z6QfU

2.懷念的8-bit像素動畫,在HTML5可以精彩重生了!
http://0rz.tw/DmqYf

四、文化創意:

中南部賣藥電台要抗爭,何不請出「素蘭陣」!
http://0rz.tw/ZQDCY

五、建築:

1.人定勝天是建築界最不該遵守的原則:紐西蘭的夢幻豪宅月亮山莊
http://0rz.tw/CZPP8

2.通透與隱密,解放而不開放﹣﹣日本兵庫縣寶塚市Mountains & Opening House
http://0rz.tw/PpGxM

3.弱建築、微建築、負建築、怕建築
http://0rz.tw/brRlG



第七堂課

一、網路新知:AR擴增實境的運用

1.魔獸世界的未來玩法
http://0rz.tw/IlS2N

2.擴增實境AR的遊戲
http://0rz.tw/qEevD

3..自動販賣機變成你的親善大使﹣﹣可以分享快樂的擴增實境
http://0rz.tw/e4Fx4

二、網站介紹:

魚夫寫給設計界看的25個設計靈感來源的網站
http://0rz.tw/ZpvMA

三、科技藝術:

1.我好像在夢中看到了妳!Bokeh散景攝影欣賞
http://0rz.tw/zRBiu

2.宮崎駿作品裡的蒸汽叛客(Steampunk)
http://0rz.tw/wu2TI

四、文化創意:

社區營造的鼻祖:西雅圖佛利曼共和國--Fremont, Seattle
http://0rz.tw/gQq20

五、建築:貝聿銘專題

1.貝聿銘日本美秀博物
http://0rz.tw/46W7q

2.貝聿銘中國蘇州博物館
http://0rz.tw/HQ3TM

3.貝聿銘作品--美國邁阿密中央信託大樓
http://0rz.tw/5kWeH

4.達文西密碼之羅浮宮及其蒐藏賞析
http://0rz.tw/LZh9s


第八堂課

一、網路新知:雲端預算大觀

五分鐘練成雲端運算大神,供人膜拜:300+線上應用取代桌面軟體的網站
http://0rz.tw/Xf3pM

二、網站介紹:
你不能錯過的25個漢文繁體網路與科技新知網
http://0rz.tw/jIJXh

三、科技藝術:

1.怎麼拍到超人正在飛行?追蹤攝影(Panning Shots)
http://0rz.tw/QGe76

2.大部份的醫生開刀,眼中有藍綠﹣﹣追逐紫丁香,錯視研究及十個網站
http://0rz.tw/uQJrw

3.讓你孩子的小公仔活起來吧!談Tiny People的藝術創作。
http://0rz.tw/mgv23

四、文化創意:

1.從一頓日本會席料理說起
http://0rz.tw/DbLa8

2.城市創意的未來
http://0rz.tw/5Z4B1

五、建築:安藤忠雄專題

1.安藤忠雄(Tadao Ando)日本大阪府立狹山池博
http://0rz.tw/JxZHS

2.安藤忠雄(Tadao Ando)自述日本東京國際兒童圖書館
http://0rz.tw/2ZKnc

3.淡路島夢舞台百段苑紀念公園
http://0rz.tw/bktIx

4.李登輝接見安藤忠雄
http://0rz.tw/l2ver



第九堂課

一、網路新知:Web2.0網站大觀

1.只消兩招,讓您搜遍全世界你所需要的網站,受粉絲們萬年膜拜!
http://0rz.tw/3CVqO

二、網站介紹:

您怎麼還在買那些貴參參的建築書?魚夫寫給喜歡建築和建築界參考的25+建築網站
http://0rz.tw/rg35v

三、科技藝術:

1.怎樣把自已拍得像法力無邊的巨人,而別人卻像哈比人?強制透視攝影(Forced Perspective Photography)
http://0rz.tw/t9rrD

2.怎樣把你的照片變3D?視知覺Animated Stereo照片研究
http://0rz.tw/QRkoW

3.Gif檔動畫能玩的,絕對比你想像的多!
http://0rz.tw/m1xxU

四、文化創意:

1.文化是藝術還是商品:我看高雄「義大世界」
http://0rz.tw/WPKDZ

2.名牌經營維基解密:法國Lutétia酒店「愛馬仕」旗艦店
http://0rz.tw/kWGYE

3.中國上海滑板史
http://0rz.tw/E4AXX

五、建築:Renzo Piano專題

Renzo Piano 荷蘭新大都中心
http://0rz.tw/hIiYK

Renzo Piano 龐畢度中心
http://0rz.tw/urh6z

Renzo Piano關西國際機場
http://0rz.tw/zIW1X

愛馬仕銀座店Maison Hermes Ginza
http://0rz.tw/8Elas



第十堂課

一、網路新知:電視典範的移轉

1.從網路看電視TVU
http://0rz.tw/DaTjZ

2.未來的3D直播
http://0rz.tw/YVxIN

二、網站介紹:

寫給喜歡科幻與未來學的朋友看的15+網站與精彩文章
http://0rz.tw/fhFBH

三、科技藝術:

1.經過HDR攝影整容手術,保證每張照片美得如夢似幻!
http://0rz.tw/wIbLO

2.五分鐘看懂色彩學(一):什麼叫色立體(Color Solid)
http://0rz.tw/4PN2b

四、文化創意:

旗艦策略──記東京六本木Hills
http://0rz.tw/EfAh1

五、建築:柯比意專題

1.柯比意東京國立西洋美術館主館
http://0rz.tw/s36p6

2.柯比意巴黎瑞士學生會館(Pavillion suisse
http://0rz.tw/C4wCk

3.柯比意 巴黎救世軍旅舍
http://0rz.tw/onI5O

4.前川國男 東京文化會館
http://0rz.tw/fhmE1

4.日治時期台南現代主義的建築趣味
http://0rz.tw/s0M0L



第十一堂課

一、網路新知:沒有總編輯的時代

1.iPad報到,傳統媒體末日來臨!
http://0rz.tw/EuoZ6

2.廖小貓不要退出江湖啦,做內容可能有錢賺了﹣﹣再談什麼叫電子書?
http://0rz.tw/XC5Sl

3.紙本絕種,總編失業﹣﹣談Paper.li加入FB的內容
http://0rz.tw/Pdvp1

二、網站介紹:

弱水三千,何必獨取一瓢飲:徹底和Microsoft說再見的必殺秘技
http://0rz.tw/6qddm

三、科技藝術:

1.上帝之眼:空中攝影+12個網站精選照片集
http://0rz.tw/o0F9E

2.五分鐘看懂色彩學(三):知名網站的主色調
http://0rz.tw/FbNcc

四、文化創意:博物館和百貨公司

1.你可以約會的Cesar Pelli之大阪國立美術館
http://0rz.tw/KqPqQ

2.和米其林三星級餐廳合作的東京國立新美術館
http://0rz.tw/e5cWp

3.Norman Foster英國倫敦大英博物館大展苑 Great Court
http://0rz.tw/9gMG4

五、建築:妺島和世專輯

1.妹島和世表參道Dior建築
http://0rz.tw/zDMdM

2.被擺爛的建築﹣﹣妹島和世古河綜合公園飲食設施(茨城縣古河市)
http://0rz.tw/Q0gNO



第十二堂課

一、網路新知:略,視最新發展加入課程。

二、網站介紹:

1.10個免費下載向量圖檔網站。
http://0rz.tw/chdPc

2.給醫界看的5個人體3D網站
http://0rz.tw/6uLJf

三、科技藝術:

1.萬綠叢中一點紅﹣﹣可擇式顏色(Selective color)攝影賞析
http://0rz.tw/CSFMH

2.虛實合作的聰明創意:介紹荷蘭的QR Codes公共藝術
http://0rz.tw/TX7Ni

3.想塗鴉嗎?拿iPhone來!
http://0rz.tw/OWDwz

四、文化創意:

1.把家鄉的泥土,收進香火袋裡,祈開枝湠葉!
http://0rz.tw/vyQsy


五、建築:北京建築專題

1.還要再蓋多少體育場?中國鳥巢兼談世足賽的主場:南非Moses Mabhid體育場
http://0rz.tw/23yz4

2.專人影音導覽:中國北京水立方
http://0rz.tw/Xs40k

3.你見過暴發戶花錢嗎?中國北京國家大劇院
http://0rz.tw/Mwv56


第十三堂課

一、網路新知:略,視最新發展加入課程。

二、網站介紹:

1.五年內真的可以不用再去學校上大學了嗎?寫給教育界看的30+個網站
http://0rz.tw/p0WRN

2.70+招Photoshop教學,讓你到電腦補習班當老師,開展「補教人生」
http://0rz.tw/oaJeV

三、科技藝術:

1.我要把你凝結在半空中﹣﹣高速攝影(High Speed Photography)
http://0rz.tw/hBQbX


2.百年生命,濃縮一朝:縮時攝影(Time-lapse Photography)介紹
http://0rz.tw/Wffuf


3.人生是黑白的?看過我這張照片後,人生就是彩色的了!殘影研究
http://0rz.tw/UiaP7

4.15款Bling-Bling超吸睛滑鼠欣賞,以後大概不會有了。
http://0rz.tw/mii9w

四、文化創意:

1.中國張江上海動漫博物館
http://0rz.tw/iII7W

2.東京三鷹市宮崎駿吉卜力工作室﹣﹣漫畫家魚夫之旅
http://0rz.tw/jAipJ

3.新竹內灣行
http://0rz.tw/C0x3b

五、建築:綠建築

1.隈研吾日本那須石頭博物館
http://0rz.tw/oJtVS

2.那須歷史探訪館
http://0rz.tw/SWDTN

3.台灣人必看!荷蘭「從搖籃到搖籃」的綠能設計
http://0rz.tw/dNs3U


第十四堂課

一、網路新知:略,視最新發展加入課程。

二、網站介紹:

1.寫給兒童父母和老師看的雲端預算
http://0rz.tw/jwUyw

2.在家免費學好英文的十五個網站
http://0rz.tw/9Fcm7

三、科技藝術:

1.怎樣製作超現實照片及您可能錯過的魚夫談攝影的11篇文章
http://0rz.tw/uYyD3

2.想見鬼嗎?做給你看:談佩珀爾幻象(Pepper's ghost)
http://0rz.tw/GI4oN


3.高雄3D地景海洋龍宮是怎麼做的?視知覺研究Anamorphosis
http://0rz.tw/9Pmjw


四、文化創意:

建築是文化創意的龍頭
http://0rz.tw/KCgxz

五、建築:伊東豊雄專題

1.伊東豊雄(Ito Toyo) 表參道(Omotesando)TOD’S建築
http://0rz.tw/OpbBI

2.伊東豊雄 Mikimoto Ginza2.
http://0rz.tw/KFHPB



第十五堂課

一、網路新知:略,視最新發展加入課程。

二、網站介紹

1.宅男把妹秘技30+招
http://0rz.tw/0PiJe

2.一百個Google地圖運用大解碼!
http://0rz.tw/97UJL


三、科技藝術

1.別浪費時間,看這裡﹣﹣1x.com攝影專業網站介紹
http://0rz.tw/oXH4I

2.從「機動藝術」到「動態建築」
http://0rz.tw/oYT9c

四、文化創意:
來場「跑酷」(parkour)吧!﹣10種跑酷的藝術表現
http://0rz.tw/xUsSg

五、建築:

俯首甘為孺子牛:談「蘭陽博物館」
http://0rz.tw/zepbp



第十六堂課

一、網路新知:略,視最新發展加入課程。

二、網站介紹:

1.魚夫版論文寫作網路工具應用大全
http://0rz.tw/pMg8w

2.台商、台勞必讀:中國網站山寨版大全
http://0rz.tw/4XEWK

三、科技藝術:

1.您真的愛攝影?這個Woophy網站錯過了,就算沒有被開光點眼過了!
http://0rz.tw/PFTUO

2.您可以把鼻子貼到米開朗基羅的作品上了!
http://0rz.tw/pViw7

3.你未曾見過的深海漁礁公共藝術:加勒比海「沈默的演變」
http://0rz.tw/8FWcp

四、文化創意:

文化創意的經營跟廟公學--南投竹山鎮紫南宮
http://0rz.tw/2LFHd

五、建築:

咱們不能錯過的全球精選20處玻璃帷幕建築
http://0rz.tw/r51Ym

轉貼:臺北縣教師會電子報:教師告官府:別逼孩子活化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_9413.html

引用自

臺北縣教師會電子報

教師告官府:別逼孩子活化

更新日期:2011/01/04 00:07 游婉琪 【記者游婉琪台北報導】

教育部技職司司長林騰蛟轉任新北市教育局長,新官上任,他期盼新北市能與台北市有共同教育發展目標,致力推動國際化教育。然而,擺在林騰蛟眼前的一大考驗,是備受爭議的英語活化課程,究竟該不該持續辦理?

新北市忠義國小老師陳書瑋因為不滿活化課程實驗方案推動程序充滿瑕疵,向教育局提出行政訴訟,案件3日開庭。

陳書瑋表示,教育局強調活化課程能減輕教師負擔、紓解英語雙峰現象、讓更多學生喜歡英語,卻遲遲提不出實證性的研究數據。

法庭上,法官問及教育局代表時,教育局僅以「內部資料不便公開」為由塘塞。活化課程家長自救會總幹事劉嘉琳氣憤地表示,教育局在法庭上的說辭根本是睜眼說瞎話,她質疑這些高高在上的公僕,到底把老百姓當成什麼?

用計勸退不參加家長

教育局在答辯狀中宣稱,申請不參加活化課程實驗方案的學生不到1%。陳書瑋反擊,他任教的忠義國小教務處開學前發給老師通知單,要求老師「矇騙」家長,如果有家長想提出申請不參加活化課程,導師必須先「鼓勵」家長讓孩子參加,然後宣稱學校無法集中排課,更無空間提供不參加的學生集中安置,企圖利用老師勸退不想參加的家長。

陳書瑋更指出,家長日發給家長的資料中,只有簡單提到「北縣活化課程本學年度全面實施」,關於教育部所要求的家長選擇權,甚至是方案的「實驗」二字均未提。他不解,教育局連「縣長的封信」這類文件都會要求學校印給學生每人一份,關學生家長權利的「『活化課程實驗方案』修正計畫」公告,為何僅公佈在學校網站?

社團與師資大受衝擊

陳書瑋說明,受活化課程直接衝擊的是學生社團,忠義國小原先利用週三下午進行練習棒球隊、田徑隊、舞蹈團、管樂團、合唱團、童軍團的活動,只得改在晨間、午休等零碎時間練習,甚至必須佔用週六原本屬於家長與孩子的家庭時間。

他進一步提到,活化課程的負面影響還包括授課師資。校內原先擔任英語師資的同仁均是合格教師,持有教育部許可的英語教師資格。但因活化課程而增聘的代課教師,是招考了56次才找到的人,其中有2位教師連正式教師證都沒有

全校任用的43名代課老師中,只要持有教師證或具有英語教師專長的老師,優先負責教授英語活化,讓其他科目的短期代課老師,有將近20只是一般大學畢業,未曾修過教育學程,更沒有合格教師證。

忠義國小是位於捷運站3分鐘路程的鬧區學校,對面就是公車總站,交通便利且設備良好,理應擁有充足師資。陳書瑋感慨,如果連校內的代課老師素質均如此參差不齊,難以想像其他學校會多糟

選擇站在法庭,代表部分家長及老師指控教育局,陳書瑋坦承,內心承受相當大的壓力。校內主任告知他,教育局已來電關切,要求校方提供他和另一名老師的課表。

陳書瑋表示,即使回到校內,他會被其他人貼標籤,成為教育局的眼中釘,他仍秉持教育專業和良心,挺身伸張正義。

市府買新聞掩蓋異議

劉嘉琳表示,政府花錢買媒體版面刊登的業配新聞已經到了把官場「厚黑學」發揮到淋漓盡致的程度。令新北市家長感觸最深的,是市府團隊不斷在報紙上刊登諸如「我喜歡這樣的英文課」之類的文章,試圖掩蓋反對聲浪。

她感慨,人民辛辛苦苦繳納稅錢,被政府輕輕鬆鬆拿來購買洗腦的業配新聞、大量印刷歌功頌德的「政績寶典」。

身為一名不願讓孩子參加活化課程卻飽受刁難的小老百姓,劉嘉琳說,業配新聞讓她再度深感「無語問蒼天」。

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上任後表示,活化課程暫時不會停止,會在大方向不變的前提下,做「技術層面的調整」。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則呼籲親師放下既定成見,支持對孩子學習成果有益的事。他表示,政策執行很難一次就讓所有人都滿意,面對家長老師的反彈聲浪,相關當局應設法解決。

趕著新北市府團隊走馬上任熱潮,家長們在網路上發起連署,一人信要求教育局統一發放家長意願調查表,期盼新任局長的「技術調整」,能讓想參加英語活化課程的學生得到更多資源,不想參加的學生也能擁有自由活動時間。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04/131/2k6xv.html

轉貼:給賴院長的一封公開信─《我國司法改革芻議》[林孟皇]

引用自
JRF Newsflash 民間司改會剪報

給賴院長的一封公開信─《我國司法改革芻議》
2010年12月30日
林孟皇/台北地方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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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院長您好:

  歲末年終之際,先跟您拜個早年,並祝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我國當前司法的最大問題,在於司法院組織變革與法官人事問題。您就任司法院院長一職,已經二個多月了,而且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才第一次召開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法官人事事宜,想必對於相關問題所在,已經了然於胸。不過,作為長期關心我國司法改革的我,仍不揣譾簡陋,試著對相關問題提出看法及建議,還請院長體察並惠予答覆。

法官人事問題的重要性

  首先,我要指出法官人事問題的重要性。大家都知道違憲審查機制是從美國發展出來的,其實美國憲法沒有明文規定,而是是透過聯邦最高法院在一八○三年的一個案件(Marbury v. Madison)確認下來,這個案件涉及法官任命的問題。在一八○○年左右有共和派跟聯邦派,這二派對憲政的思維是不同的,一八○○年聯邦派的亞當斯(Adams)總統競選失利,換了一位共和派的傑弗遜(Jefferson)總統當選,亞當斯利用未卸任前所屬政黨掌握多數的議會通過了一個法案,要增派司法人員,亞當斯不放心共和派的總統,所以卸任前就發布了一個人事案,派了幾十位的法官,馬伯瑞(Marbury)就是其中一位,可是傑弗遜上任之後就拒絕簽人事命令,因為他怕法院成為聯邦派的堡壘。這個案子告訴我們,法官人事案是非常重要,為什麼?因為法官是社會價值秩序的最終決定者,也是人權捍衛者、更是政府部門的異議者,所為的判決有影響政策形成的功能。

  最近發生法官貪瀆的問題,讓不少國人誤以為我國法界貪污盛行。事實上這只是少數的特例,目前台灣的司法已經走過獨立、貪瀆的問題,要面臨的是裁判效率、整合多元價值的層面。淘汰不適任法官固然重要,但是如何選任適任法官,建立能夠適才適所的法官人事制度更重要,因為選對了人,把對的人擺在適當的位置上,再配合法官自治,自然能夠形成新的審判文化,這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初步看法。以下我用三個案例說明我國司法人事的問題,分別是性侵女童案、候補法官書類送審案及最高法院人事派任案。

最高法院在性侵害案件法律適用的不當

  關於前陣子引爆「恐龍法官」批評的性侵害案件,最高法院在九十五年台上字六二二一號判決特別提到一段論述:「若僅利用未滿十四歲之男女懵懂不解人事,可以聽任擺佈之機會予以猥褻或姦淫,實際上並未實施強暴、脅迫等行為者,則僅能成立對與稚童性交罪,而與強制性交罪之構成要件不合。」最高法院前後作了相當多關於這類法律解釋的意旨,這些意旨把所有法官審理性侵害案件的空間綁住了。

  因為有這樣的見解,引起爭議的高雄地方法院六歲女童性侵案判決中,判決理由遂提到「未違反意願」字樣。問題是依一般社會經驗,六歲女童怎麼可能有同意性交意願能力?判決出來後社會嘩然。不久,最高法院又把另一個案子撤銷發回,犯罪事實是被告對一個未滿四歲的小女孩作強制性交的行為,女童一度哭喊「不要」,但最高法院在九十九年台上四八九四號仍將原判決撤銷,然後抄了一段九十五年台上字六二二一號判決意旨。因此,問題其實出在最高法院。

  民國八十八年刑法修法之後,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章是新制定的,顯見立法意旨已經改變原有的設計,如果以強制性交這個行為來看,基本上涉及到一個性交行為、一個強制行為。強制行為可以用兩個部分來看:一是違反其意願,這個適用刑法第221條或第222條;另一是未違反其意願,這個適用刑法第227條。在這光譜兩個極端的中間還有三個行為態樣:利用權勢性交、施用詐術性交及乘機性交。我們回來看這些條文,舊刑法221條第2項原來是說姦淫未滿14歲女子以強姦論,不管有沒有意願,只要是未滿14歲以下都以強姦論;新法的話,對於14歲以下的小孩有很直接強制的行為就是第221條或第222條,即便不該當,亦即沒有很明確的證據證明有強暴脅迫違反其意願行為時,也不可能解釋到第227條未違反其意願的問題,有可能構成這三種其中一種,最有可能的是第225條乘機性交。

  最高法院作為法律審,本來應該負責法律續造的工作,法律條文有不確定法律概念時,應該透過一些個案的詮釋去讓它更明確化、更細緻化,但我們的最高法院不這麼作。事後最高法院在輿論壓力下作了一個決議,只要跟未滿7歲的孩童為性交行為就一律用刑法第221條、第222條,這個符合法律構成要件嗎?這是立法文義可涵蓋的範圍嗎?這有沒有違反罪刑法定原則?這是很有問題的。最高法院不檢討自己判例文化的問題,反而把一個應該是立法院立法的行為,用一個決議改變,違反構成要件明確性。其實這不是特例,九十七年間最高法院也曾在壓力下做成決議認為襲胸即屬猥褻。最高法院法律審這樣一個運作模式,功能發揮是有問題的。

最高法院透過判例箝制法官獨立審判空間的不當

  第二個問題涉及判例制度,這與桃園地方法院錢建榮法官有關,我很感謝他同意以自身案例,用來檢討我國的司法制度。我國法官成為實任法官之前須經過候補、試署法官的階段,錢法官是一位很認真的法官,但他的候補書類送去審查時被評為不及格,主要因素就是他在判決中批評最高法院判例。保訓會多數意見基本上仍尊重司法院的決定享有判斷餘地,但還是肯定錢法官在審判上的用心,保訓會委員有幾位提出不同意見書,他們除了很肯定錢法官的認真負責之外,更特別提到說最高法院用判例去評人家書類不及格是有問題的。

  以比較法而言,歐陸法系國家因為採取成文法模式,歐陸各國法院在處理案件時,須嚴格遵守法典中有關規定,不得依據過去所為的判決先例作為裁判依據。而英美法系所採的判例拘束力原則(the doctrine of stare decisis ),是指對某一個案的法律問題一旦獲得解決,經由個案找出具有一般性拘束力的 規則後,則在將來如有類似案件含有相同法律問題時,即須依照先前案件所達成的結論來處理,顯見判例拘束力的功能,在於謀求「法之公平」與「法之安定」。因為相同或類似的情形,必須適用相同的法則,以達成相同的結論,方屬公平;同時,對相同或類似的情形,如法院所宣示的結論前後不同,人民必然無所適從,即無「法的安定」可言。

  我國判例制度雖有其法律依據,卻是由最高法院判例編輯委員會將該院所作的判決中,經過選取,再加以編輯、更改原判決且與事實分離的抽象法律見解而成。如此作法,與判例拘束力原則強調判例是法院對於具體個案的裁判,而且是「附著於具體事實上的裁判」的理念,明顯有異。因為英美法系的判例並不是經過法院選擇、編輯、更改過的法律見解,更不是終審法院所精心製作的一般性、抽象性法規範或法原則;而日本判例的製作,也是案例事實與法律見解一律公布,並沒有將法律見解單獨抽離,而成為所謂的「判例要旨」。因此,從我國現行判例產生的過程來看,已屬最高法院的「立法行為」,而非裁判作用。

  何況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所以應受判決先例原則的拘束,參照前述說明所示,在於維護法的安定性與可預測性,並遵守相同事件必須相同處理的形式上公平審判要求,從而法院受其曾經表示之法律見解的自我拘束,對於相同的案件事實,應給予相同的裁判結果。是以,我國現行之判例制度,既由不具民主正當性的最高法院對具體個案所表示的見解,這個見解只有對案例事實相同者才有拘束力,案例事實不同則沒有拘束下級審的問題。司法院釋字五七六號解釋中,林子儀、許宗力、楊仁壽三位大法官曾寫一篇協同意見書要求檢討我們現在的判例問題,但最高法院仍置之不理。

最高法院人事決定的不當

  第三,我要談最高法院的人事遷調問題,誰可以遷調最高法院?有一位高院周○○法官於九十九年七月五日在法官論壇寫了一篇文章,大意是說:他比別人更努力打拼但十幾年都無法從博愛路走到長沙街,去不了最高法院,很多人認為是因為他多年前當人審委員做院長評鑑時得罪了人,因此引來挾怨報復。

  我們看另外一個例子,羅紀雄法官貪瀆的案子最高法院花了十幾年一直沒有辦法確定,直到九十九年七月高院法院集體貪瀆案爆發後,臺中地方法院張升星法官把該案中最高法院歷年來撤銷發回意旨的理由寫出來,發表在報紙民意論壇上,大家才知道最高法院都在挑雞毛蒜皮的事情,因為被批評,九十九年九月終於確定了。這個案子當中更審七次有數十位法官審過,唯一一次曾經判決無罪的,就是高院九十三年重上更四字第九一號。該案審判長目前因為貪瀆案收押在看守所,當中有一個陪席法官蔡○○,九十九年七月份有一個人事審議委員會的決議,這位蔡○○法官調到最高法院,就一般行政人事案,這樣的人會被派到最高法院是有問題的,為什麼?每一審都判有罪,只有這一庭判無罪,審判獨立權限沒有這麼大吧?該不該問責?

  或許有人會說他可能有寫不同意見書,這可以在判決確定後查評議簿啊!在這個案子沒有確定前,根本不該通過他的人事案,因為無法彰顯是非。為什麼蔡○○可以遷調?因為他是最高法院要的人,所以派到最高法院當法官。我們目前有一個內規,你要派到最高法院要經過該院庭長會議的同意。九十七年有一個人事案,司法院院長想要派三位法官到最高法院,結果被封殺,因為沒有經過最高法院庭長背書,其中一個很重要的人叫呂○○法官,因為他在作司法改革時,得罪了高院、最高法院一票人,所以就沒有過。

目前法官人事制度面臨的問題

  我用這幾個案例,是要說明有關法官進用、遷調、考核的問題。首先,要說明的是,考試沒有辦法篩選出一個人的人格特質是否適合審判工作,一個沒有經過民主正當性洗禮的法官,人們無法對法官產生信賴,目前司法官訓練所集中學習訓練的制度造成期別排序的文化,連帶影響機關內部的問題。司法官訓練所基本上由最高法院、檢察總長這些實務界人士來作課程安排、訓練,會比較傾向複製司法機關的文化,重視裁判書類格式的撰寫、群體性的養成,少有司法改革的課程,而要成為終身職的實任法官,必須經過候補、試署的階段,目前書類審查委員會主要是由最高法院的人擔任,他們透過判例來控制法官,法官基本上寫判決書是寫給上級審看,而不是寫給人民看的。

  其次,是法官遷調的問題,法官不應該有升遷的觀念,因為法官職務沒有高低之分,升官意圖會阻礙法官人格的獨立自主,目前司法院人審會是採法官本位主義,也就是說所有的成員都是法官,這樣的情況會造成年資期別成為法官人事決定的因素。另外特別要解釋的是,最高法院法官的選任由不具民主正當性的人審會審議,容易形成法官專業本位主義,無法發揮法律續造的功能,因為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而非單純邏輯論證;而目前人選要經過最高法院庭長會議通過才算數,更有近親繁殖的問題。

  第三個有關法官的考評、評鑑問題,怎麼設計會牽涉到法官到底用什麼方式產生,我國目前有自律、評鑑還有人審會獎懲的機制,我認為疊床架屋、功能不彰,尤其機關內部的自律事項,外人無從參與監督,加上懲處大多輕微,難免有官官相護之譏。其實自律委員會的職責重大,不只負責自律還負責考績事宜,為什麼有法院法官在選任自律委員會時會拉票?因為要確保自身的權益,所以官官相護是理所當然。

給賴院長的建議

  針對前述司法人事的問題,我有二點建議。第一項是徒法官法不足以改革司法,要通過配套措施的法官法草案,而非著重在淘汰機制。我們提出的建議有:一、應通過具有多元代表性的司法院人審會條文;二、院長庭長採任期制並送人審會審議;三、法官遷調事宜應訂定辦法;四、終審法官選任應提出倍數人選供人審會審議;五、人事審議規則應經人審會通過;六、司法官集中訓練的制度應加以變革。目前審議中的法官法草案,民間版有提出類似建議,還請賴院長採納這項提案。

  第二項是光制定法官法是不夠的,因為司法院組織定位沒有完成,最高法院人數過多、判決歧異這些問題沒有辦法解決,應該通過司法改革配套法案,包括司法院組織法、法院組織法等等,這些涉及到行政院、考試院等權力部門,必須凝聚全民的共識才能夠改革。賴院長您之前對外發言所提的「在司法院設一個全民司法改革委員會」,個人認為無法解決當前司法的問題,應該要在總統府下籌設一個司法改革委員會,才能調和五院的權限。另外,改革委員會要由多元代表委員組成,而不是都由法律專業人士組成,因為這些法律人包括教授有時都是背離人民法律感情,而且應該一年或是二年為期提出各項改革方案,而非大拜拜、國是會議式的司法改革會議。

  以上是個人淺見,還請賴院長參酌。同時,包括我在內,有不少法官同仁對於您的司法改革政策並不瞭解,還請您針對前述問題惠予釋疑。謝謝!

順祝      安祺

職 林孟皇(台北地方法院法官) 敬上

2010年12月30日


轉貼:【新聞疑義202】霸凌,千萬不可!小心,刑責伺候!

引用自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188,&job_id=167905&article_category_id=1954&article_id=93832

【新聞疑義202】霸凌,千萬不可!小心,刑責伺候!
文 / 楊春吉(故鄉) 【台灣法律網】

【新聞】

台 北市一名輟學少女因說話麻辣,喜歡講人閒話,造成朋友間感情不睦,她的8名朋友決定教訓她,聯手對她霸凌,針戮她的嘴角,在她傷口上灑鹽、以異物刺她的下 體,還將她關進冰箱,用盡一切凌虐用段懲罰她的多(聯合新聞網99年12月28日報導:少女愛講人閒話 被朋友關冰箱刺下體)。


【疑義】

一、將她關進冰箱,妨害自由!

按 刑法第302條第1項規定,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又刑法第302條第1項所謂其他 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係對於同條項私行拘禁之補充規定,上訴人將人私行拘禁,同條項既有明文,按之主要規定優於補充規定原則,自不應宣告補充規定之 罪名(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1693號判例參照),且刑法第302條第1項之罪,原包括「私行拘禁」及「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所謂「以其他 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係對於「私行拘禁」之補充規定,如犯罪行為已符合「私行拘禁」之規定,即無論處「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罪名之餘 地(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1693號判例、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重上更(二)字第224號刑事判決參照)。所以,刑法第302條第1項妨害自由罪,係以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為其要件。而私行拘禁,係為非法方法之例示,只要以非法方法,不論是否為私行拘禁,剝奪人之行動自由,即 得依刑法第302條第1項妨害自由罪論處之。從而,將人關進冰箱,會被依刑法第302條第1項之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二、以異物刺她的下體,強制性交!

按 刑法第221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亦罰之),且刑法稱性交 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或「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 合之行為」之性侵入行為(刑法第10條第5項參照),所以,依刑法現行規定,「口交」、「肛交」、「異物插入性器或肛門」等行為,均列入性交行為之範疇 (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385號刑事判決參照)。從而,以異物刺他人的下體,會被依刑法第221條之規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以針戮她的嘴角,在她傷口上灑鹽,傷害!

按 刑法第277條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兼具傷害身體或健康兩者而言,應予注意),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第1項);犯前項之罪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稱重傷者,謂下列傷害: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二、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三、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四、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五、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六、其他 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刑法第10條第4項參照)。從而,以針戮人的嘴角,在其傷口上灑鹽,至少,會被依刑法第277條之規定,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四、施暴者,雖係少年,但少年法院,仍等著妳(你)!

按刑法第18條第1項雖規定「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但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條規定所稱少年,謂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所以,施暴者雖僅係少年,仍會被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少年法院審理。從而,所有霸凌者,都要小心啊!以免觸法,那就後悔莫及了。

【新聞疑義202】霸凌,千萬不可!小心,刑責伺候!

引用自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188,&job_id=167905&article_category_id=1954&article_id=93832

【新聞疑義202】霸凌,千萬不可!小心,刑責伺候!
文 / 楊春吉(故鄉) 【台灣法律網】

【新聞】

台 北市一名輟學少女因說話麻辣,喜歡講人閒話,造成朋友間感情不睦,她的8名朋友決定教訓她,聯手對她霸凌,針戮她的嘴角,在她傷口上灑鹽、以異物刺她的下 體,還將她關進冰箱,用盡一切凌虐用段懲罰她的多(聯合新聞網99年12月28日報導:少女愛講人閒話 被朋友關冰箱刺下體)。


【疑義】

一、將她關進冰箱,妨害自由!

按 刑法第302條第1項規定,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又刑法第302條第1項所謂其他 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係對於同條項私行拘禁之補充規定,上訴人將人私行拘禁,同條項既有明文,按之主要規定優於補充規定原則,自不應宣告補充規定之 罪名(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1693號判例參照),且刑法第302條第1項之罪,原包括「私行拘禁」及「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所謂「以其他 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係對於「私行拘禁」之補充規定,如犯罪行為已符合「私行拘禁」之規定,即無論處「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罪名之餘 地(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1693號判例、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重上更(二)字第224號刑事判決參照)。所以,刑法第302條第1項妨害自由罪,係以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為其要件。而私行拘禁,係為非法方法之例示,只要以非法方法,不論是否為私行拘禁,剝奪人之行動自由,即 得依刑法第302條第1項妨害自由罪論處之。從而,將人關進冰箱,會被依刑法第302條第1項之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二、以異物刺她的下體,強制性交!

按 刑法第221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亦罰之),且刑法稱性交 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或「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 合之行為」之性侵入行為(刑法第10條第5項參照),所以,依刑法現行規定,「口交」、「肛交」、「異物插入性器或肛門」等行為,均列入性交行為之範疇 (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385號刑事判決參照)。從而,以異物刺他人的下體,會被依刑法第221條之規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以針戮她的嘴角,在她傷口上灑鹽,傷害!

按 刑法第277條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兼具傷害身體或健康兩者而言,應予注意),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第1項);犯前項之罪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稱重傷者,謂下列傷害: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二、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三、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四、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五、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六、其他 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刑法第10條第4項參照)。從而,以針戮人的嘴角,在其傷口上灑鹽,至少,會被依刑法第277條之規定,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四、施暴者,雖係少年,但少年法院,仍等著妳(你)!

按刑法第18條第1項雖規定「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但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條規定所稱少年,謂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所以,施暴者雖僅係少年,仍會被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少年法院審理。從而,所有霸凌者,都要小心啊!以免觸法,那就後悔莫及了。

轉貼:臺北市教師會對於十二年國教政策的建議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_4241.html

引用自

臺北市教師會tta@tta.tp.edu.tw

台北市教師會新聞稿【敬請公告】

發稿日期:100年01月03日
聯絡人:理 事 長:張文昌 02-25960780-100 0980035718
文宣部主任:江文隆 02-25960780-108 0935020476
臺北市教師會對於十二年國教政策的建議
針對總統馬英九先生元旦文告,十二年國教將分階段實施,台北市教師會表達以下看法:
對於十二年國教的分階段實施,本會樂觀其成,唯經費與配套是十二年國教成功與否的關鍵,在總統宣示十二年國教政策的同時,更要有確切的規劃力與執行力,才能落實百年樹人的宏願與理想,本會主張如下:
一、國民教育延伸到十二年,高中職、五專前三年的學費全都由國家負擔,錢從哪裡來?敬請行政院提出試算,並確立財源,否則勢必排擠其他教育預算。
二、免試入學為十二年國教的關鍵配套,目前規劃在於七成以上的國中生可以免試升學,免試入學的目標在於抒解升學壓力、引導適性升學、縮小教育落差。然而在去年首度實施免試入學方案中,卻有多數縣市採計在校成績作為免試入學之依據,令人質疑國中升學壓力是否真正減輕?以免試入學方式升學進入高中職之學生其學習適應情形亦需進一步追蹤了解。教育主管機關應針對此進行深入研究與探討。
三、另外規劃三成特色學校仍會保留固定比例名額,讓學生透過學科或術科考試進入特色學校就讀。試問,三成比例如何得知?特色學校又該如何認定?在部分家長及學校仍存有「考上明星高中才是教育成功」、「考不上高中才去念高職」之錯誤觀念之下,這非免試入學的學校,會不會又被界定為所謂明星學校而造成更激烈的競爭現象?
四、在社會智育掛帥的思維之下,很多家長以子女擠進明星學校標榜其教育成就,卻忽略孩子更重要的心理需求與生涯發展,免試入學的另一個關鍵配套在國中端的「生涯發展輔導」與「性向探索」,以使學生充分了解其興趣性向,輔導其適才適性進入其合適之進路,方是國民教育之首要。
五、至於高中職端,是否已達成均質化、優質化目標?公立與私立、高中與高職、城鄉之間,即使免收學費,其教育資源是否已拉平?否則對升學進入弱勢學校的弱勢學生依然造成不公平。
十二年國教,旨在減輕家長負擔及抒解學生升學壓力,政策要成功,有待持續宣導溝通與對話,臺北市教師會將持續關心重大教育政策,代表基層教師與各界建立溝通對話平台,並適時提出教師專業建言,以利政策之推動。

轉貼:去除補習迷思,輔導學生有效學習[臺北市教師會]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_8226.html

引用自
臺北市教師會tta@tta.tp.edu.tw
12.28教育新聞及評論
【本會評論】去除補習迷思,輔導學生有效學習
補習多並不一定表示成績就會進步,北市的國高中職生多有補習的習慣,但新聞中顯示:負責基測的台師大心測中心的調查,PR六十以上國中生有無補習的基測成績其實差異不大,補習愈多的成績不一定愈好。如文中的專家表示,學生應針對較弱的少數科目進行補救或補習,不要盲目的各科都補,補習太多,有時反而會影響正常的課業,成績要進步,關鍵在於學生的有效學習及時間的管理,下列新聞資料可為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參考。
以下節錄自12.27自由時報
公關文宣部主任江文隆 TEL:02-2596-0780 Email :cyhsjohn@yahoo.com.tw
心測中心調查 補習多≠基測成績好
PR95以上考生 有無補習與基測成績分析
99.12.27【自由時報】〔記者胡清暉/台北報導〕國中生補習風氣盛行,負責國中基測試務的台師大心測中心調查,約七成至七成五的國中生都有補習,然而,PR六十以上國中生有無補習的基測成績其實差異不大,補習愈多的成績不一定愈好,因此,心測中心建議學生針對較弱的少數科目進行補救或補習,不要盲目的各科都補。
逾七成國中生都有補習
台師大心測中心昨發表「二○一○年國中基測研究成果」,根據近兩年第一次國中基測考生的考後問卷資料,調查補習時間與基測成績的關係,總計取得超過一萬四千份有效問卷。
心測中心分析,PR六十以上國中生補不補習的基測成績差異不大,以PR九十五以上考生為例,六成三補數學科最多,補自然科占五成六,英文科有五成,有沒有補習分數都很接近,各科量尺分數都相差不到○‧三分。
調查顯示,PR四十至七十九的考生補習天數較多,壓力較大,約三成每週補習五天以上,整體的平均感受壓力超過PR八十以上的學生。尤其是PR七十至七十九的國中生補習天數最長,平均每週三‧○三天。另外,PR九十以上考生最會利用假日安排時間補習或K書,進行有效學習。
心測中心主任宋曜廷認為,學生針對較弱的少數科目進行補救或補習,不要盲目的各科都補,學校老師也應該幫助中後段學生進行補救教學。
心測中心副主任曾芬蘭表示,近幾年觀察發現,只補一天的考生成績表現最好,補習天數愈多不代表成績會進步,有時反影響學校正常課業及隔天考試。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林文虎指出,高分群、超低分群學生去補習多半是為了安心,PR七十至七十九的中段學生則希望補習能幫助拚上公立高中,因而壓力大。
台北市弘道國中校長陳今珍建議,時間管理很重要,每週補習不要超過兩天,有些學生為避免影響平日上課,選擇週六日補習。
另外,心測中心調查也發現,近六成高職生出現生涯期盼落差,且高職三年級的落差明顯大於一、二年級,若學生單靠基測成績作為選擇科系的依據,未來學生的工作期望落差愈大。因此,建議高職生選志願時,要同時考量成績與自身興趣。

轉貼:代轉全教會訊息: 強烈抗議教育部欺騙辦總結性評鑑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_12.html

引用自

台北市教師會tta@tta.tp.edu.tw

代轉全教會991227行文教育部有關「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將辦理「總結性評鑑」表示強烈抗議,如附件,謝謝。

下載「發文-99828號-教字-強烈抗議教育部欺騙辦總結性評鑑.pdf」

轉貼:我們需要一個客觀中立的新聞環境[台北市教師會]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html

引用自
臺北市教師會tta@tta.tp.edu.tw

12.27教育新聞及評論
【本會評論】我們需要一個客觀中立的新聞環境
日前中國時報記者黃哲斌以辭職方式,抗議政府置入性行銷,並發起「反對政府收買媒體,以置入性行銷欺瞞人民」連署,本會已於十二月十五日響應連署並公告會員,鼓勵連署。
教師團體在參與公共事務時,經常遇到教育主管單位置入性的反對及攻擊,且結合附屬的外圍團體,對教師團體做出不友善的報導,最明顯者,無非台北縣教師會反對英語活化課程方案,並接連受到媒體不斷的安排所謂投書及報導,甚至塑造所謂會務假侵犯學生受教權的氛圍,為北縣教育局剝奪北縣教師以公假或減課辦理教師會相關會務的秋後算帳行為,尋找合理性。
所以本會對於政府單位在新聞界的置入性行銷深感不齒,亦積極反對,並鼓勵響應反對政府收買媒體的此項活動,活動參考文章如下:
「乘著噴射機,我離開《中國時報》」,連署網頁如下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0121202365800
敬請大家熱烈連署,表達對客觀中立的新聞環境之期望。
公關文宣部主任江文隆 TEL02-2596-0780 Emailcyhsjohn@yahoo.com.tw
以下節錄自12.27自由時報頭版
『政府收買新聞 學界怒吼』
【自由時報】99.12.27政府置入性行銷氾濫成災,引發全國傳播學界怒吼!四十一個傳播、新聞、廣告、社會相關系所一百二十八名教授連署表態,強烈反對政府收買新聞。國民黨提名的首屆NCC委員、台師大社科院院長林東泰昨點名質疑馬總統,政府置入性行銷是為所當為嗎?他並疾呼監察院糾彈行政院長吳敦義,因為各部會大買特買新聞!
學者連署反置入性行銷
中國時報記者黃哲斌日前以辭職方式,抗議政府置入性行銷,並發起「反對政府收買媒體,以置入性行銷欺瞞人民」連署,獲得熱烈回響;其後,前中視新聞企劃室主管劉蕙苓也在臉書上踢爆,中視的選舉新聞專題曾遭國民黨文傳會干涉,螢光幕後「業配」的黑幕重重。
這些事件引發學者、媒改團體的高度關注,學界並發起「反收買、要新聞:傳播學界反對政府置入與業配新聞」連署,獲一百二十八位教授支持。包括政大傳播學院院長鍾蔚文、輔大大傳學院院長吳宜蓁、世新新聞傳播學院院長陳清河、台師大社科院院長林東泰等四名院長,和兩名所長、十三名系主任。
連傳播界最大學會、中華傳播學會榮譽理事長陳世敏及現任全體理監事也挺身而出,馬政府首任教育部長鄭瑞城及首屆NCC兩名國民黨提名的委員林東泰、政大廣電系教授劉幼琍等人都在列。
要求監察院糾彈吳敦義
昨天記者會上,政大新聞系主任林元輝痛批,執政者、政府不努力做事,為贏得掌聲,拿錢收買媒體,是「下三濫」的行為,拿的還是納稅人的錢、是偷來的錢!
林元輝羅列驚人的數據指出,AC Nielsen去年底公布前五十大政府單位的廣告總量逾十二.四四億元,成為最大廣告買主;今年陸委會編的廣告文宣預算就高達一.八億元;根據議員的資料,台北市府九至十一月,用在花博文宣就高達一.三億元,北市亂撒錢,買廣告、買新聞自誇做得有多好、一棵九層塔值兩百、四百元,卻對三審定讞敗訴、積欠的健保費賴著不還,豈不荒謬!
林東泰也痛斥,馬總統聲稱「為所當為」、「不該為的」他不做,有不沾鍋的理念,「但政府置入性行銷可以做嗎?他竟然毫無反應,還變本加厲,甚至執政黨秘書長(金溥聰)學新聞傳播的,也未面對這個現象,這是很嚴重的問題!」美國「自由之家」就直指台灣政府置入性行銷嚴重,假使馬總統再不重視,以後年輕一輩將不再尊重記者這個行業。
林東泰說,首屆NCC委員擬定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明訂新聞及兒童節目不得置入,但到了第二屆就不見了。想做大事的監察院應糾彈吳揆不盡責,相信吳會坦然接受,因為他也曾是一名優秀記者,應最了解政府買新聞的惡果。林元輝則揶揄林東泰想法太美妙,他認為馬政府就算聽到批判,可能還是會「裝死」。
政府不該帶頭「犯罪」
台大新聞所所長林麗雲也呼籲,政府不應帶頭「犯罪」,應加速在預算法、政府採購法、公務人員法明文規範,也疾呼媒體老闆勿為了短期利益,自甘墮落、作踐自己,更不能要求記者寫業配、拉廣告。
針對政府置入性行銷的問題,馬英九二○○八競選總統時在政見中條列多項主張,包括「政府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置入性行銷」、「不得從事含有政治目的的政令宣導」、「政府廣告預算應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機制」、「不得偏好具有特定政治立場的媒體」、「徹底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當選後,更曾向記協與媒改團體簽署一份「反政治性置入性行銷」的承諾書,但馬在選後並未落實執行,也引發傳播學者的大反彈。
行政院發言人江啟臣昨回應表示,政府會尊重各界提出的意見,也會請各部會依照馬總統所指示的原則,就目前執行宣傳預算的情況深入檢討,若有需要調整的地方,會要求各部會改進,以符社會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