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03/01/2011 - 04/01/2011

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

Sendoid 不限容量!超大檔案 P2P 私密對傳[重灌狂人]

http://briian.com/?p=7514

透過 Sendoid 傳檔的方法很簡單,要傳送檔案的人先在 Sendoid 網站中按一下按鈕並選取你要傳送的檔案,接著便可取得一個檔案下載網址,接著你只要把網址傳給要接收檔案的人,當他開啟網頁後,即可選取檔案並儲存到自己 的電腦中。在檔案傳輸的過程中,由於是以 P2P 的形式,所以在傳檔完成之前,雙方電腦都不可關機、原本的 Sendoid 傳檔頁面也都留著不要關閉。

  • 網站名稱:Sendoid
  • 網站網址:http://sendoid.com/
  • 教育論壇:親師生有一致的利益[羅德水]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1/03/blog-post_31.html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5660

    教育論壇:親師生有一致的利益

    台灣立報2011-3-29 20:59 作者:羅德水

    ■羅德水

    此刻距離《工會法》預定生效日期僅剩一個月,全國教師會與各縣市教師會正積極展開各級教師工會籌組工作,對台灣的教師來說,依法組織工會是一個全所未有的經驗,籌組過程難免面臨以下問題:

    到底要籌組什麼類型的工會?職業工會?產業工會?或者同時籌組?如何說服教師加入工會?要向會員收取多少會費?原有之教師會如何定位?短、中、長期的會務發展計畫是什麼?團體協約的項目與具體內容為何等?

    這些問題在教師工會籌組過程中確實無法迴避,但經過反覆的思索與討論,組織幹部應能提出可行的策略與方案,在教師工會成立進入倒數計時的此刻,我們反而以為,組織幹部與會員教師均應再三思考:為什麼要成立工會?教師工會的基本任務為何?教師工會可以為台灣教育做出什麼貢獻?

    無可諱言,受者組織工會自然以維護、增進勞工權益為主要目的,觀諸《工會法》第5條亦可佐證。

    工會之任務如下:

    一、團體協約之締結、修改或廢止。

    二、勞資爭議之處理。

    三、勞動條件、勞工安全衛生及會員福利事項之促進。

    四、勞工政策與法令之制(訂)定及修正之推動。

    五、勞工教育之舉辦。

    六、會員就業之協助。

    七、會員康樂事項之舉辦。

    八、工會或會員糾紛事件之調處。

    九、依法令從事事業之舉辦。

    十、勞工家庭生計之調查及勞工統計之編製。

    十一、其他合於第一條宗旨及法律規定之事項。

    然而,我們已經多次指出,不該僅以維護會員權益小覷教師工會,無論基於教育的公共意涵,基於教職的特殊性,基於師生權益的性,基於破除反工會者巫化教師工會的企圖,教師工會毫無疑問必須將學生權益置於重要地位,這也是籌備中的「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於章程明訂,「本會以團結全國教師暨其他教育人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保障教育勞動者權益、改善教育環境、提昇教育品質及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為宗旨」的根本原因。

    然則,教師工會應以什麼具體行動維護學生權益呢?

    促使教育資源合理分配:有關教育經費之分配,法制上雖然業已有《教育基本法》與《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之規範,然而,如何進行更為合理的配置,顯然需要更強而有力的監督,要言之,教師工會應結合各種進步力量共同扭轉現階段重高教、輕國教,以及獨厚少數大學的經費分配方式,能從根本上提升台灣總體教育品質。

    減輕家長經濟負擔:此前在教師會率先發難後,監察院已對各級主管機關巧立名目收取國民教育雜費一事提出糾正,未來教師工會應再接再厲,促使國教階段回歸憲法所稱義務教育性質,並應提出各種可行措施,要求教育部逐步降低大學學費,以減輕家長經濟負擔。

    監督教育政策:十多年來,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時提出違反專業之教育政策,直接影響、侵害了學生的受教權,諸如:名列世界前茅的學生總體學習時數、假借提升競爭力為名的加課、嚴重扭曲的教師評鑑等,無不需要教師工會扮演專業的教育守門員角色,以確保學生的適性學習並提升教育品質。

    專業管教落實友善校園:「零體罰」已經入法,《兩公約》暨其施行法更宣稱要落實人權校園,惟顯然仍有諸多配套措施必須儘速到位,教師工會除應監督政府落實教育法制,更應提升會員教師的專業素養,以具體行動落實友善校園。

    改善教師工作條件:反工會者宣稱,教師工會只維護教師權益,意圖藉此分化教師與學生、家長,事實上,親師生之權益不僅難以切割,甚至有明顯的體性,改善教師工作條件恰恰是維護學生權益的必由之路,諸如:大學教師應團結起來改變不當的評鑑機制,以提升大學教學品質;中小學則應逐步降低每班學生數與教師授課節數,以落實精緻教育。

    毫無疑問,想要落實以上任務,有的需要透過修法加以保障、有的需要經由談判加以監督,有的則需要團體協約的簽訂方能落實,教師工會的挑戰才要開始,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教師)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5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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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伸閱讀:

    1. 用 Dropbox 交換超大檔案,不要再用MSN傳檔了!
    2. 16個分享「大檔案」專用的網路硬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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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Undelete Plus 救回被刪除的檔案 (v2.94免費軟體)

    FinalData 拯救被誤刪的照片、文件、檔案,還原被格式化的硬碟或記憶卡

    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轉載:【救救高中生】反對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列入非考科選修!!-歡迎「反對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列入非考科選修」者熱情參與連署

    歡迎「反對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列入非考科選修」者熱情參與連署

    【救救高中生】反對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列入非考科選修!!
    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116168931793559



    參考文件:
    1.
    反對中華文化基本教材框定必選6學分-新聞稿
    2.
    中國時報花蓮報導

    參考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site/99course/


    全國教師會高中職委員會 敬上
    100.03.28


    全國教師會-新聞稿100.3.17



    政府課綱修訂不走正道、要學生捧「四書」陶冶品德?

    重新檢討、審慎規劃中華文化基本教材的必要性與實施方式

    反對中華文化基本教材框定6學分必選



    高中課程之規劃與課綱之修訂,應有專業研究機構深遠的規劃,才有看到預期果實之可能。99課綱各科規劃與修訂歷經近4年,而國文課綱更經98年重組專案小組,延至99年9月8日公佈101學年度才實施,研議長達5年。完善課綱之修訂,才是國家、人民之福,學生亦才有受惠之機會。

    國文課綱雖然已於去年9月課發會通過及公告,今年農曆春節前教育部卻又倉促籌組「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兼「國文課程綱要」專案小組(資訊來源:3月4日教育部公聽會資料),並於小組會議中明示「教育部既定政策」,造成修訂小組成員憤而辭職。專案小組更自100年1月20日至至2月26日密集召開5次會議,扣除春節假期不到三星期時間,竟然快速通過短短兩頁之「普通高級中學中華文化基本教材課程綱要(草案)」(以下簡稱文教課綱)訂定之草率達到空前,接著立即於3月4日至10日召開4場公聽會,趕進度的方! 式,只能以「文教課綱要於101學年度實施」來解釋。

    完善課綱之修訂,遵守基本之行政程序,廣邀基層教師、家長、學生及企業界、學者專家代表共同研議及擬定,為必要條件。下面是我們的分析及提問:

    壹、觀察此次文教課綱草案之擬定及公聽會之辦理,其所以爭議不斷,全國教師會分析歸納出幾個問題:

    (1) 新增「文教課綱」,未先提送教育部課發會研議。

    (2) 未召開課發會通過成立「文教課綱」專案小組。

    (3) 涉及總綱「科目與學分數表」之修訂,並未召開總綱小組研議。

    (4) 修改總綱,未廣邀各科參與,各科專業意見未受重視。

    (5) 直接以原國文課綱小組擬定「文教課綱草案」,擬定過程及資訊皆未公開,公聽會亦未邀請高中各科教師參與。

    (6) 公聽會各科皆表達反對「框定6學分必選」之設計,卻有專案小組並自稱學者專家者,以「多數有共識」無厘頭結論。

    貳、文教課綱內容規劃及必選設計,產生爭議的主要關鍵:

    (1) 未有專案研究與分析,即框定新教材6學分必選,難以服眾,更造成基層學校課程安排之困境。違背「強化選修激勵學校發展特色」之課綱精神。

    (2) 壓縮學生選修空間(請參考記者會附表),輕視學生受教權益,並戕害學生多元學習之機會。剝奪學生基本學習權,有違反教育基本法之虞。違背「減少必修科目」之課綱精神,更違反國際潮流。

    (3) 實質排擠非升學科目之開設,造成非國文科教師之恐慌。違背教育部公告99課綱時,所強調之「高中課綱以不變動為原則」。

    (4) 本是「語文類」選修之一部分,強制列為「其他類」選修科目,又說是「必選修」自我矛盾。更違反99年4月14日課發會決議:學校所開設選修課程之科目名稱、教材綱要及教學內容無法歸屬於「語文類」、「數學類」、「社會科學類」、「自然科學類」、「第二外國語文」、「藝術與人文」、「生活、科技與資訊」、「健康與休閒」、「全民國防教育」、「生命教育」、「生涯規劃」等11類者,始得列為「其他類」。

    (5) 課綱修訂理念說明:包含「生活素養、生涯發展及生命價值」,與生涯規劃類、生命教育類課綱產生重疊,違背「橫向統整落實學生主體」之課綱設計理念。

    (6) 以「其他類」必選修,另立巧門?各升學科目可仿照改列「其他類」開課,形成升學主義復辟,更造成非升學科目無開設空間,違背「保障非升學選修科目」之課綱設計理念,亦與教育部說「對選修空間影響最小」矛盾。

    參、我們要問:

    (1) 「其他類」選修原屬非升學科目,四書選讀是否完全不考?又說「論孟選讀」要考,勢必「增加學生升學考試負擔」!

    (2) 「文教課程」如此重要,為何另一半高職生不用讀?

    (3) 12年國教即將啟動,屆時課綱是否需要再修改?

    (4) 各科是否可以仿照文教課綱,設定「其他類」必選修?

    (5) 由誰教授文教課程?教授文教課程教師,是否需要課程教師證?是否有一個認證課程?要補修多少學分?

    (6) 「生命教育」+「生涯規劃」+「文教課程」共計8學分,足夠畢業,是否無需開設「第二外國語文」、「藝術與人文」、「生活、科技與資訊」、「健康與休閒」、「全民國防教育」5類課程?

    未有專業之研究與分析,就說「品格教育」只要以「論孟、四書選讀」來陶冶即可,令人質疑。課綱之制定未廣納建言,不尊重程序、不尊重各科,沒有基本尊重,會有「文化」嗎?會有「品格」嗎?這樣的「品格教育」,令人擔憂。是以我們認為「文教課綱」無單獨設科之必要,亦就無必選6學分之問題。

    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深化高中基礎教育,提升學生之社會適應力及國際競爭力,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與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中華民國全國家長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高中高職家長會長協會(依名稱筆劃序)共同建議教育部「重新檢討、審慎規劃中華文化基本教材的必要性與實施方式」,並「反對中華文化基本教材框定6學分必選」。



    採訪聯繫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理事長 劉欽旭老師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高級中等學校委員會主委 黃文龍

    聯絡電話:25675117#32

    E-mail:alex53.huang@msa.hinet.net

    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副秘書長陳啟利

    中華民國全國家長會理事長劉琴滿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

    全國高中高職家長會長協會副理事長陳鐵虎

    (依名稱筆劃序)


    中國時報【陳惠芳/花蓮報導】2011/03/22

    國立花蓮女中配合普通高中課程綱要,實施選修課跑班機制,九十九學年度起高一、高二學生選修課程,學生可依個人興趣、性向,利用網路系統自由選課,實施以來學生反應不錯。

    校長陳修平表示,學校注重培養學生的基礎能力,因此除了學科知識,也重視人文素養、語言應用、生活技能、肢體表達的啟發教育等。為開啟學生多元的學習和興趣,學校開設各種選修課,延請專業師資,讓學生自由探索性向,發展出獨特的專長。

    規畫的課程分成升學及非升學類,上、下學期各開設廿門及廿六門課,其中多項課程又分成A、B班在不同時段授課。例如語文類開設「口語表達」、「花蓮文學導讀」、「電影與文學」等課。第二外語類包括日、德、韓、法文等,聘請外籍老師教! 授,授課老師常讓學生練習基礎會話,對學生未來推甄也有助益。

    而健康休閒類的選修提供對有氧韻律、流行舞蹈有興趣的學生,藉由手舞足蹈舒展肢體,課程也安排舞蹈創作教學,讓學生學習運用音樂感知帶動身體,發揮個人創意。

    2011年3月26日 星期六

    霹靂經武紀之梟皇論戰 39 40

    阿多霓,慕容情重出江湖,身挾雷電之力,武功大進,隨隨便便就秒殺末世聖傳的二流角色,甚至連易子娘的子彈也可以讓它灰化,實力暴增!而且又拿著劍之初的解藥,讓劍之初得以和其聯袂,共同對上魔王子,雙雙對決,真的是精采可期啊!

    魔王子殘忍地玩弄屬下,讓九尾妖姬自殺身亡,十分地殘酷,實在是令人髮指啊!角色的邪惡程度,真的勝過所謂的大魔頭,至少大魔王都還愛護自己屬下;而魔王子只在乎自己感受而已,而將所有人當成玩物!看來下個劇集聖魔戰印,將是魔王子終結之時。

    戢武王身懷六甲,竟然態度不見收斂,真不知道她自信從何而來,連殢無傷都打不過的人,還奢望在武林中立足,甚至還擄走了素還真的泡茶好友,結果被妖后盯上了,來個圍魏救趙之計,殺戮碎島的救贖,即將毀於一旦。

    末世聖傳搭配著先進狙擊槍,真的很有趣,而且還有左輪手槍,但是都打不過快速移動的X戰警,如果人類可以移動的比子彈還快,威力可比砲彈的話,那的確是有可能的,當然,霹靂武俠,絕對不可能讓子彈勝過氣勁的!

    師尹為了取得邪血,將逸蹤的小師弟擊殺,還真是正邪不分,不擇手段,可憐的擊珊瑚得了艾茲海默症,不過,終於讓擎海潮出現英雄救美了,師尹和擎海潮的對決,後者勝算較大,但師尹的暗箭傷人可能會是關鍵。

    原來孔雀就是御神風的傳人,骷顱頭也可傳功?總之就是內幕重重。無惑、帝如來和孔雀三人聯手,能將號天窮終結嗎?我想很難吧!因為佛刑禪那尚未出鞘,而且看預告,一頁書可能會從佛之原鄉中取得一把絕世神兵,可以和禪那匹敵!而且號天窮應該沒那麼遜才是!

    新的劇集,果然就是帶來新的武打震撼,剛開始的前幾集,一定又會有大咖出現,魔頭的消失與新生,正邪消長之中帶出高潮,魔王子,史上最強最壞的丑角,真的要收了嗎?還是有如劍之初和嘯日猋說的,我不在之後,魔王子就交給你了嗎?我想慕容情應該不會造成這種悲劇吧!

    2011年3月25日 星期五

    轉載:我見我思-普世價值擋不住[莊佩璋]-廢除死刑,修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我見我思-普世價值擋不住
    2011年03月10日 中國時報
    莊佩璋

    台灣人看到對岸養熊插管抽膽汁,大多會罵「夭壽」、「殘忍」。不過,我們脫離「野蠻年代」其實也不算久。

    我剛進新聞界時,台灣還常當街殺虎,泡虎鞭酒、虎骨酒、吃虎肉,殺猴煉猴膠,殺狗吃香肉。幾千年來,華人看所有動物都只是「一盤肉」或是「幾味藥」,就像張獻忠所言「天生萬物以養人」,我們唯我獨尊,從不尊重「畜牲」。

    當年,一小撮「吃飽沒事幹」的知識分子說,人類應尊重動物,動物也有動物權。社會把他們當瘋子,把「動物權」當笑話。那時不流行民調,否則應有九成民意贊成凡動物皆可殺。

    但,與「畜牲」站同一陣線的菁英竟與絕大多數台灣人為敵,拍下殺虎、殺狗照片,告洋狀,登上國際主流媒體。歐美群情激憤,揚言抵制台灣貨,我們則以「國情不同」辯解…。

    幾番「家醜外揚」後,社會終於認清「國際趨勢」,接受「動物權」的觀念。現在,我們有《動物保護法》,別說殺虎、殺狗,連倒吊待宰的肉雞都不行。

    不光是「動物權」,其實,「人權」、「民主」等價值,也是一小撮「崇洋媚外」的菁英,「橫眉冷對千夫指」所爭出來的。

    戒嚴時代,在愚民教育下,一般人贊同「穩定壓倒一切」,把民主當做破壞安定,把人權視為縱容壞人,把自由看成不負責任。爭取民主、自由、人權的人,被抹黑成破壞團結的異議分子。

    還好,台灣的安全,仰仗美國;經濟,依賴國貿;強人無法為所欲為。「黨外」一方面以民主運動啟迪民智,一方面援引國際勢力施壓,終於扭轉了威權體制,成功民主化。

    我們的傳統,並沒有「動物權」、「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國情不同」也因此總成保守派的藉口。幸好台灣是靠貿易生存的海島,也沒大到足以力抗國際潮流,所以最終都接受普世價值,進入國際主流。

    廢死,也將如此。

    去年三月,國際特赦組織的全球死刑報告指出,持續執行死刑的國家只有十八國。其他一百卅九國已廢死或不執行。當時,台灣已三年沒執行死刑,是華人社會的模範。

    現在,一年內槍決九人,台灣反成國際笑柄。過去,「國情不同」、「反對干涉內政」,都沒擋住國際潮流進入台灣。廢死,哪可能例外?

    轉載:死刑與體罰[林峰正]

    死刑與體罰
    2011年03月11日
    林峰正/民間司改會執行長、律師

    前一陣子,校園霸凌事件引發台灣社會集體震撼,民眾紛紛關切台灣的校園安寧竟已崩毀殆盡,有關當局倘再因循苟且,企圖掩蓋真相,將對台灣的教育環境造成不可逆轉的危害,終於迫使教育官員繃緊神經,效果如何尚未可知,但至少營造出解決問題的契機。同時間,民間也有另一股檢討的聲音,認為校園霸凌問題何以至此,與近年來教育部執行反體罰政策有關,意謂禁止師長體罰,校園基本秩序無以維持,正反意見形成一場論戰。

    所幸,最終教育部並未取消反體罰的政策。顯然,多數的民眾還是認為不宜走回體罰的老路。記得三十多年前,我們這一代正在接受中、小學教育,不僅行為不端的學生可能遭到師長體罰,就連學業成績未臻師長「期待」也會遭到教鞭伺候,所謂嚴師出高徒,棒下出孝子的背後不知有多少體罰的辛酸故事。時至今日,我們都已為人父母,卻再難看到以往習以為常的打罵教育,顯見歷經長時間的洗煉,反體罰的觀念確已深植人心,成為多數人共同的價值,即使在校園霸凌事件成為社會焦點,連帶波及反體罰政策是否助長霸凌現象的討論時,仍未放棄。原因無他,眾人多不希望運用暴力來達成教育的目的,暴力會有傳染效應,不但不會真正解決問題,可能還會埋下更多暴力的種子。

    有關刑罰的討論也極為類似。主張廢止死刑的人並非要寬容犯罪,我們與支持死刑的人一樣,都譴責犯下不可饒恕罪行的死刑犯,差別在於到底要選擇什麼方式來對待或懲罰他們。

    早期的處死方式極度血腥,如凌遲、斬首等,而且選擇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執行,以昭炯戒。如果換到現今的場景,大概就是商請公共電視全程實況轉播執行死刑的過程,以達成懲兇除惡的目標。現在,就算是最支持不能廢止死刑的人,也還不至於要求公共電視要轉播槍決死刑犯的過程,也沒有人抱怨槍決死刑犯的過程不夠公開,不足以彰顯社會正義。到目前為止,在中東的伊朗還有以石頭丟擲死刑犯的「石刑」,就連新加坡對一般罪犯的「鞭刑」也一再遭到國際社會的譴責。其理由無他,惟殘忍二字而已。

    殘忍是一種不確定的概念,取決於主觀的感受。筆者就讀中小學時,老師動輒以考試成績不佳為由,以藤條打學生的手心,多打幾下極易造成紅腫瘀青,當時視為理所當然,甚至有身強體壯的男老師或訓導人員,對於行為不檢的國高中學生直接拳打腳踢,對於因此造成的傷害,從未聽聞有家長到學校興師問罪的例子,反而認為那是合理管教的一部分。多年以後,家長狀告老師傷害不乏其例,甚至對於老師的管教語言稍有脫序也常見追究到底的事例。其中除了那些行為能否發揮教育功能的思考以外,殘忍與否也是重要的判斷因素。

    殘忍觀念轉變的例子俯拾皆是,例如早期冬季街頭倒吊白色水桶點燈作為招牌的香肉店,現在早已不見蹤影,因大家都認為吃狗肉野蠻又殘忍;台灣西部沿岸早年有吃海豚肉的習慣,現在也極為罕見,除了立法保護野生動物外,相信覺得吃海豚肉殘忍也是極為重要的因素。

    體罰與死刑都是暴力與殘忍的具體展現,台灣社會歷經數十年以後終於得到反體罰,不吃狗肉、海豚肉的共識。死刑真的不能改嗎?

    2011年3月24日 星期四

    windows 7不能玩連連看-將MSVBM50.DLL複製到C:\Windows\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1021601305

    不好意思我有以下問題
    我非常喜歡玩的神奇寶貝連連看但他居然不能玩
    讓我覺得晴天霹靂
    之前我的電腦是
    windows xp
    後來用了windows 7 連連看就不能玩了
    我下載完連連看 按開啟

    卻出現
    C:\Windows\MSVBM50.DLL不是設計為在Windows
    上執行,就是他包含錯誤。請嘗試使用原始安裝媒
    體,再次安裝該程式,或是聯絡您的系統管理員或
    軟體廠商以取得支援。

    然後我到其他地方看到的回應
    既然如此,大大可利用以下網址進入下載msvbvm50.dll,下載之後放到Windows的資料夾之中就可以玩了:
    http://www.xun6.com/file/e51367102/msvbvm50.dll.html

    轉載:【3C】Tango 免費網路視訊電話 for Andorid & iPhone

    http://tango.me/

    http://www.wretch.cc/blog/hotgun/10439194


    Tango 是一套免費的視訊電話軟體 , 拜現今的網路普及&智慧型手機暢銷 ~
    只要有Andorid 與iPhone 手機 就能透過 3G網路或Wifi網路 進行通話及視訊 ~


    Tango 軟體介紹
    系統支援:Andorid 2.1以上 or iPhone OS 3.x or 4.x
    費 用:免費
    語 言:英文
    開發公司:http://www.tango.me


    今天A先生利用手上的手機來個連線測試及分享 ~

    今日手機有 :
    Android : SAMSUNG i9000 ( Andorid 2.1 )
    iOS : iPhone 4 and 3GS (均為iOS4.1)


    Andorid 系統的玩家 , 最近在 Market 也可找到這套 Tango 軟體 ~




    重點在於 Free ~ 可以透過 3G 播打網路電話 ~ 也可視訊喔 ~




    安裝完成後~ 第一個步驟是設定你自己的個人資料~ 這邊會將你的資料送到 Tango 的Server 登記
    千萬要寫正確的喔 ~ 這樣別人也才可以找到你~








    Tango for Andorid @ i9000


    Tango 是透過你的手機聯絡人資料 比對 Tango 資訊~ 有對應的 就會在 Tango 聯絡人出現
    (如果手機聯絡人中沒有資料~ 就算對方有裝~ Tango 軟體中不會出現 )




    推薦功能~ 透過E-Mail or 簡訊推薦對方一起用~




    資料設定~ 如果資料不正確也可透過這邊修改喔 ~





    來排排隊~~ 從左至右 ~ i9000 , iPhone4 , iPhone3GS


    i9000 及 iPhone4 有前後鏡頭 , iPhone 3GS 只有後方鏡頭 ~

    i9000 Call out to iPhone 4 畫面 ~
    Tango 神奇的地方是 ~ 並不需要雙方同時都要執行軟體 ~ 有人Call 就會出現 ~
    按Answer 就可進入軟體進行連線通話喔  ~



    iPhone4 Call out to i9000 畫面 ~


    Andorid 版本的比 iPhone版的 在聯絡人部分多了照片 ~
    也比較好看多了 ~


    如果沒接到的話呢~ 也會出現 未接Tango來電顯示 ~





    也會問你要不要回摳喔 ~



    成功連線後是先採用 單純網路電話 ~
    兩個系統在功能上差不多  ~ 
    分別有掛斷 , 擴音 , 靜音 , 視訊 ( T符號 )



    來試看看視訊能力吧~ 兩隻手機均用3G上網

    i9000 -> 台哥大
    iPhone 4 -> 中華電
    有請OPEN醬來表現~ ( 怕Lock 醬會掉褲脫序演出.. )




    先來個 i9000 的畫面


    左下小圖是 自己的視訊鏡頭 ~ 雖然i9000 有前後鏡頭硬體裝置
    但目前在Andorid 版本 只能使用背後鏡頭部分 ~




    iPhone 4 視訊畫面 ~ 跟 i9000 差不多 ~ iPhone 4 也是有前後鏡頭~
    所以右上角有出現交換圖示 ~ 按下去後就可切換鏡頭喔 (約 3~5秒)



    切換時 ~ " 對方 " 的畫面換顯示切換鏡頭中 ~




    最後一張~ 是 在 iPhone 3GS 上面的畫面 ~ ( iOS4.1)
    因iPhone 3GS 只有後方鏡頭~ 所以比iPhone 4 少了切換圖示 ~




    非常好用的一套軟體~ 現在沒事就用Tango 與遠在海外的朋友們通話~
    順便通話時還可以 來個 魯肉飯大餐即時轉播~ 來個一解相思愁呀~ (好像加重病情 )



    看來電話費會用來越少之簡單介紹完畢 ~ (有沒有公司會開發立即去背的視訊呀...)

    轉載:【2011/3/23牛奶瓶報報】-「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7點規定:「各機關學校有關員工待遇、福利、獎金或其他給與事項,應由行政院配合年度預算通案核定實施,非經專案報院核准,絕對不得於年度進行中自訂標準先行支給」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1/03/2011323.html

    【2011/3/23牛奶瓶報報】

    【1000323高雄縣教師會新聞稿】

    內容摘要

    「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7點規定:「各機關學校有關員工待遇、福利、獎金或其他給與事項,應由行政院配合年度預算通案核定實施,非經專案報院核准,絕對不得於年度進行中自訂標準先行支給」。

    「高雄市高級中等進修學校實施要點」規定:『教育局核准由校務主任、組長、教官兼任者,比照高中職學校導師費標準支給導師費』,違反「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7點規定。

    「政府資訊公開法」開宗明義第1條:「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特制定本法。」第5條:「政府資訊應依本法主動公開或應人民申請提供之。」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0年第6次局務會議擬將「高雄市高級中等進修學校實施要點」第9點修正為:「進修學校導師以教師兼任為原則,惟若有特殊情形,應報請教育局同意之」,刪除支給導師費之規定。

    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轉載:【教師申訴】1000321立報新聞--解聘不符行政規定 教師上訴屢遭刁難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1/03/1000321.html

    重點摘要

    陳冠州已向屏東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但自去年7月6日提起申訴後,該會遲遲未召開評議會議。根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19條規定:「應於3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予延長,並通知申訴人。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2個月。」事情過半年,屏東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做法,顯然違反規定。

    上訴過程中,基於審議公平與答辯需要,陳冠州向評議委員會申請閱卷(含影印、攝影),然而承辦人員只准閱覽、抄寫,有違司法慣例。行政程序法第46條明文規定,「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事發至今,儘管教師團體一再抨擊,但從學校到縣府教育單位,還是遲遲不肯提供陳冠州詳細證據。

    -----
    2011/3/22牛奶瓶報報

    【教師申訴】1000321立報新聞--解聘不符行政規定 教師上訴屢遭刁難

    陳冠州老師,由高雄縣大寮國中,調屏東縣萬新國中,大寮和萬丹,

    跨一條高屏溪,隔一座萬大橋,教師權益和尊嚴,卻是兩個世界。

    ●●●1000321立報新聞●●●
    ================================================================================
    解聘不符行政規定 教師上訴屢遭刁難
    【特約記者宋紘廣採訪報導2011-3-21 22:13 】

    「看長官的時間」、「以後不要再打電話過來問了」。遭爭議性解聘的屏東縣萬新國中老師陳冠州表示,當他向屏東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承辦人員索取資料準備答辯內容時,得到的卻是如此令人錯愕的答覆。

    藉行政權力踐踏專業
    去年10月5日,屏東縣教師會與全國教師會召開記者會,指控屏東縣萬新國中在解聘數學老師陳冠州的過程中,校方充滿行政濫權,踐踏教師專業。

    當時校長陳敏哲解釋,因接獲家長舉報,質疑陳冠州改考卷放水,可能造成免試升學制度的不公平,把陳冠州任教的3個班級數學考卷交給其他老師重新閱卷,在發現種種錯誤後,才經該校教評會決議解聘。

    然而,屏東縣教師會與全國教師會嚴詞反批,指出萬新國中在毫無預警與書面通知的情形下,沒收陳冠州老師已跟學生檢討完,並且學生也都塗改過答案的考卷,始終不讓他確認錯誤為在,不依法令規定給予改善的機會,違反行政規定。

    況且當時校長陳敏哲正控告陳冠州妨害名譽,卻不迴避利害關係,於該校教評會審議該案時全程擔任主席,又不通知陳冠州到場說明。種種不當作為讓教師團體推論校長藉行政權力挾怨報復。

    陳冠州已向屏東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但自去年7月6日提起申訴後,該會遲遲未召開評議會議。根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19條規定:「應於3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予延長,並通知申訴人。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2個月。」事情過半年,屏東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做法,顯然違反規定。

    上訴過程中,基於審議公平與答辯需要,陳冠州向評議委員會申請閱卷(含影印、攝影),然而承辦人員只准閱覽、抄寫,有違司法慣例。行政程序法第46條明文規定,「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事發至今,儘管教師團體一再抨擊,但從學校到縣府教育單位,還是遲遲不肯提供陳冠州詳細證據。

    教師權益屢遭犧牲
    在教師解聘爭議案件裡,拿不到控訴自己罪證的當事人,陳冠州不是第一個。2008年北市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解聘案,蕭曉玲接受立報訪問時即表示:「一些同事私下透露,校方在短短3個月拿出我教學不力的證據多達4百頁,但我去市府申請閱卷,只有70幾頁,而且完全沒有證據,只有公文。」

    由於諸多程序正義問題,陳案與蕭案都引發教師團體不同揣測。解聘前,陳冠州因舉發學校合作社制服未依規定公開招標,遭校長控告妨害名譽,教師團體疑為「挾怨報復」,至於蕭曉玲被學校懷疑舉發積欠測驗卷費用,前北市教師會理事長羅德水曾表示,距離解聘時間太近,學校應將爭議交待清楚。

    先前媒體報導,「教師會擔心,已經有很多校長開始利用這種方式威脅老師,主管機關如果不介入處理,陳冠州恐怕只是第一張骨牌。」如今屏東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遲未動作,教師權益問題令人憂心。

    2011年3月22日 星期二

    轉載:腳踏土地,迎向未來! ---蘇貞昌2010總統初選參選聲明

    http://eball.tw/eball/blog/22109

    各位貴賓、好朋友,電視機、網路前的國人同胞、總統的頭家,大家晚安,大家好:

    我懷著無比謙卑、感激的心情,感謝大家撥出時間,讓我們一起來關心台灣的現在與未來。

    回顧歷史,從荒涼的小島到繁榮的國家,從貧苦到富裕、從威權到民主,台灣包容了每一代人的夢想,承擔了每一代人的挫折。一代代移民,從四面八方來,追求一 個安身立命的新天地;一代代打拼,讓台灣在世界擁有一席之地。在世人的眼裡,台灣從來就是一個成功的故事;不畏困難,勇敢打拼,就是最珍貴的台灣精神。

    幾天前,我到大學演講,一位女學生告訴我,她只希望總統為她做三件事,一,畢業能找到工作,二,出入能夠安全,三,不要讓台灣丟臉。她的夢想不大,但這已經是許多國人同胞目前僅有的卑微期待,這幾年來,這樣的夢實現的機會卻越來越渺茫。

    我看到年輕人求職到處碰壁,高學歷就是高失業率,找不到工作的人貧困,物價高漲,薪水變薄,有工作的人也脫離不了貧窮;過去三年,政府負債更超過一 兆三千億,我們的未來快被花光了;不只住家不安全、交通不安全,公共場所也不安全,女生不安全,孩子被霸凌,老人被詐騙,毒品更擴大蔓延;我們的國家代表 團參加東京影展被趕出來,我們的體育國手哭坐在比賽場上,政府高官卻只叫她吞下來,這就是女學生說的丟臉。

    60年前,台灣一個媽媽平均生6個小孩,現在卻連1個小孩也不到,我們的出生率全世界最低,不到美國的一半,比歐洲、日本都低;少子女化讓台灣老化的速度全世界最快,老人家更沒有完善的照顧制度,年輕人不敢結婚、不敢生,生了也養不起,這樣的社會有溫暖嗎?會安定嗎?

    前年八八水災那天,清晨六點,我就從台北趕回家鄉屏東,根據經驗,我一聽到那種雨量,就知道災情必定很慘,到了災區,眼見堤防斷裂,大水淹沒了房舍、農田上全是很大很大的石頭,一個滿臉白鬍渣的阿伯一把抱住我,哭喊:「老縣長啊,以後我要怎麼辦?」

    這幾年,國家負債、人民貧窮、新生兒越來越少,社會老了、亂了,台灣好像漂流在大海中,國家失去方向,政府提不出政策,困苦的人民望治心切,期待有人能關心他們的痛苦、解決他們的問題。

    我是一個平凡的人,和絕大多數台灣人都一樣,但我很幸運,正好和台灣同步成長,當要衝破威權、民主改革時,我有機會站在第一線;當需要有人為民喉舌 時,我從省議員當到立法委員;我當過最南部農業縣的屏東縣長,也當過最北部工商大縣的台北縣長,又當到行政院院長、做過民進黨主席。一路走來,國家栽培 我,人民給我機會,黨讓我歷練,正好讓我清楚人民的需要和政府的運作。

    就像眼前的這一畝水田,站在田邊空談容易,下了田會不會幹活,馬上清清楚楚。鄉下阿伯說:「會做不會做,下田就知!」,客家鄉親說:「灶下搵三年,方知鹹酸甜!」這三年來,許多事不就是讓人民大失所望?

    來自偏遠的鄉下,成長在貧窮的角落,對窮苦的滋味,我不必設身處地,因為我親身經歷,所以,我下定決心,絕不能讓台灣變窮,絕對要縮小貧富差距,照顧弱勢,建立公道的社會。

    談兩岸,不必標新立異。台灣是自由、民主的國家,這是台灣社會的最大共識,從台灣共識出發,堅持主權與民主價值,才能凝聚台灣成為命運的整體。我們 是全球經濟體系的一份子,面對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我們無法迴避,更必須積極面對。但甚麼都可以買賣,民主和人權不容退讓,少數人賺錢、全體國人賠錢,一時 賺錢、未來賠錢的生意更不能做。

    總統必須是強有力的三軍統帥,能讓軍人建立起自己的榮譽,讓國人能敬軍,但也應嚴格治軍,使國家有一支訓練有素的軍隊,平日是親民的一家人,災難來時,能在第一時間有效救災,外敵侵略時,是有決勝心的鐵衛隊,將士用命,保家衛國,台灣才沒有人敢輕侮。

    從政以來,我堅信選舉不是你死我活的對決,政治不是只問立場,沒有是非的衝撞,社會更不應被選舉分裂成兩個彼此敵視的陣營,某一個政黨執政,就有一半的人覺得被放棄,某一個人執政,就有一半的人覺得前途茫茫。讓社會重新贏回信賴,讓台灣成為一個整體,我們都有責任。

    未來,應該節制政府的浪費,把錢花在刀口上,用政府的投資,帶動就業機會,改善投資環境,讓要回來投資的台商,有最好的條件,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

    未來,要改變稅制,不能再讓國家的稅收,超過七成是來自受薪階級,許多賺錢的人卻完全不用繳稅,以致於貧富差距越拉越大。

    未來,我們要有全新的國土規劃,面對氣候異常,產業改變,人口流動,交通、通訊、生活方式均大不同以往,扁平化政府的時代來臨,我們應該從制度面全盤考量,既讓地方互補,永續經營,更要提昇國家競爭力。

    未來,大學老師的薪資應該提高,才能留住我們的菁英,網羅世界的人才,大學的研發非常重要,有許多的研發更要符合人民、土地和產業的需要。

    未來,我們要有前瞻完整的人口政策與務實的配套,用國家資源支撐年輕人,讓他們敢婚、願生、能養,台灣才有生生不息的活力。

    從黨外時代到創黨,我和民進黨一路走過來,現在中央黨部大門口有一張創黨主席江鵬堅抱著募款箱的照片,那一個晚上,我們十幾個人就是這樣一個人抱著一個大紙箱,走進大操場的人群裡,裡面滿滿的都是人民的期待,艱苦人捐出一天辛苦所得,只為了讓民進黨成長茁壯。

    民進黨就是這樣人民用雙手捧起來的政黨,一路坎坎坷坷,有成功,有失敗,無論成功、失敗,咱都要感謝人民給我們這麼大的支持,咱要檢討自己,謙卑才能學習,反省才能成長,但我們每個人都應該不忘初衷、不忘理念,絕對不能讓人民失望。

    現在國家面臨困難,人民焦慮不安,這不是太平盛世,混沌的時代,需要強有力的領導人,有堅定的意志,掌舵引航,我要用我對這塊土地的熱愛與一生的歷 練來爭取民進黨的提名,結合各方力量,贏得明年的總統大選,帶領台灣成為富裕而公平,安全有希望,社會能信賴,人人有笑容的國家。

    台灣是成功的故事,但故事必須繼續。台灣雖小、資源雖少,但有最樂觀、最努力的人民、最開闊多元的文化,代代打拼,人人奮發,不斷克服困難,不斷向 前邁進。國家的價值從不在大小,人民的幸福才重要,世界上十個最幸福的國家,有八個是小國,未來,我們不分男女老幼,不管先來後到,不遺漏每一個人,不讓 台灣有缺角,我們相依相靠,同心同力,我相信未來台灣一定會成為讓人民感受幸福的理想國,我誓願與所有國人同胞一起努力!

    天佑吾土,天佑吾民,天佑台灣!

    我聽見台灣的聲音---蔡英文參選民進黨總統初選

    http://www.iing.tw/2011/03/blog-post_1552.html

    3/11/2011


    各位朋友、所有台灣的人民:

    今天能夠站在這裡,我的內心充滿了感激,還有責任。三年前,秉持著一股強烈的責任感,我接下民進黨主席,我知道很多人並不看好。有人說我不夠政治,不會算計,無法在複雜的政治環境中存活。但三年來,我向社會證明,政治不需要算計,更重要的是溝通和信任。

    也有人說,我跟民進黨的淵源不夠深,無法帶領這個跌倒受創的黨。但三年來我們也證明,強韌的民進黨可以浴火重生,不僅跟國民黨可以分庭抗禮,更有能力一步一步重返執政。

    和很多前輩相比,我的黨齡確實不長,所以我要感謝給我支持的黨員、黨工、公職、和群眾,是你們的支持和鼓勵,造就了今天的民進黨,也謝謝你們願意接受這個樣子的蔡英文。

    我很感激這塊土地和我的家庭,對我的栽培與教育,讓我可以專心追求我喜愛的學術與專業。但我也明白,很多人並沒有這一份幸運。

    這 兩三年來,我奔波在台灣的大街小巷,在菜市場、路邊攤、小吃店,常常會看見幫忙家裡做生意的小朋友。他們放學回來,在油膩的桌上,在昏黃的燈光下,寫著功 課。客人多的時候,必須把桌子讓出來,還要幫忙招呼。我看著他們,心裡充滿不捨與感動。他們沒有最起碼的環境,甚至沒有書桌,可是他們用自己的方式,努力 地在追求自己的未來。

    我相信,這世界上每一位父母對孩子的夢想和期許,不應該有城鄉或貧富的差距。於是,我告訴我自己,對這些孩子,我們有一份不能逃避的責任。

    是這一份責任讓我決定,我要爭取民主進步黨2012總統候選人的提名。我決心要和黨內先進及台灣人民一起打拼,盡我所有的力量,讓下一個世代重新相信,他們可以對國家抱持希望,他們看得見自己的未來!

    父親在世的時候,並不喜歡我踏入政治這條路,但他也曾告訴我:「妳不需要跟別人爭。人家不做的、做不到的,妳再去做。」今天這個決定,不是為了爭奪什麼、或證明什麼;這個決定,是因為有一份責任需要被承擔,而我必須勇敢去背負這個使命。

    馬 總統上任這三年來,台灣出現了很多以前不曾出現的事情,讓人民的集體情感,不停地被打擊。中國官員來了,我們的警察忙著從自己國民手上搶下國旗,把多元的 台灣變成只有一種聲音;我們的年輕運動員出國比賽,要為台灣爭光,卻遭受不公平的對待,委屈地坐在競技場中哭泣;我們的國民也被菲律賓無理地送到中國,連 道歉也沒有一句。這些,政府都說不出個道理,也完全束手無策。

    我們的年輕人一定無法理解,為什麼上一代流血流汗換來的民主自由,如今卻因為和中國交往而被輕言放棄?為什麼國家尊嚴遭受漠視、讓人吞不下去的時候,政府依舊自我感覺良好?為什麼我們的土地認同是這麼的清楚,但政府處理主權問題卻是那麼的模糊?

    長久以來,是一種生死與共的集體情感,把困難的台灣凝聚在一起。可是當人民的集體情感不斷被傷害,這個政府卻無所謂,他們拿不出任何辦法,來修補這個情感。

    我們要的其實不多,我們只要政府跟我們一樣在意。這個國家必須讓下一代感到驕傲,而不是焦慮。

    三 年來,更嚴重的是失業、貧窮、財政惡化的問題,還有日益擴大的貧富差距。我們的年輕人,越來越不知道應該相信什麼。從小到大他們都相信,用功唸書才會有前 途。但那些在小吃店裡寫著功課,用功唸書求學的孩子們,大學畢業之後卻發現,年輕人的失業率達到了歷史新高。為什麼聽爸媽的話用功唸書,長大了卻被社會懲 罰?

    台灣社會過去引以為傲的,是階級流動,是均富,但現在已經被「富者恆富、貧者恆貧」的趨勢給取代。這三年之中,貧富差距和貧窮家戶數,都創下了歷史新高。而且不只是房價變得跟天一樣高,讓很多人從青年到中年都被貸款套牢,連柴米油鹽醬醋茶也都在漲價,薪水越變越薄。

    有錢人每天多拿出一張鈔票,根本不是問題,可是物價上漲對窮人來說,就是少吃一頓飯、甚至少讓一個孩子唸書。生存的代價,不應該變得如此昂貴;一旦如此,就需要政府織一張安全網來接住我們、來照顧我們。不過,我們的政府做了什麼?

    我們的政府很會借錢,跟下一代來借錢。三年來這個政府已經舉債1兆4千億,有許多被浪費在不急迫、不必要的地方。漸漸惡化的財政赤字意味著什麼?它意味著未來的政府將被迫刪減重要的公共支出,提供更少對弱勢人民的照顧。難道這就是我們要交給子孫的國家嗎?

    負責任的一代,不會把爛攤子丟給下一代。如果我們不從根本改變,那台灣整體的社會經濟結構將會繼續惡化,貧窮和負債的代代相傳,恐怕將會成為常態。

    台灣正在往一個更現實更殘酷的方向改變,這個不願面對的真相已經在敲門。我們必須誠實面對它,而且,要一起徹底改變它!

    三年來,我們更看到了一個沒有核心價值的政府。國家領導人失去了方向感,說要節能減碳,卻也要蓋更多石化廠;說要讓房價降溫,卻又放任熱錢炒房;說要抑制貧富差距,卻拼命減輕富人的納稅;說要增加國內工作機會,卻又變相鼓勵產業外移中國。

    施政上的自我矛盾,突顯了馬總統對國政的了解只淪於表面,所以他時而向東、時而向西,經常被少數人的聲音所包圍。他很在意包裝自己的形象,然而他的形象卻不會讓國家有方向;他很在意鞏固自己的權力,可是鞏固權力並不等於國家治理。這是台灣一個很大的危機。

    政府存在的價值,不是要讓少數人獨享經濟發展的利益,而是讓每一個社會成員都能共享繁榮的果實。領導人存在的價值,不是打造自己,而是去打造一個未來,維護我們共同的土地、共同的價值、和共同的情感。

    這是我的信念,是我所相信的台灣價值!

    我不是一個擅長表演的人。因為我真的不會表演,而且政治本來就不應該只是表演。

    不過,我會思考這個國家,我會思考我們的未來。我會體會這個社會裡頭活生生的每一個人,他們的喜怒哀樂。我會去理解這個國家所面臨的問題,它們的複雜與困難,會去判斷未來十年、二十年台灣面對的挑戰。然後,親自找一群人坐下來,好好研究出問題與對策的所在。

    我相信,負責任的政治人物就應該是這個樣子,所以我會繼續這樣做。

    這三年來,我一直在思考與實驗,一個新的政治文化的可能性。從現在開始,台灣這個美麗的家園,可不可以不要再召喚對立的仇恨,而是來召喚共同的責任?可不可以不要再召喚政治明星來崇拜,而是召喚出負責任的新世代,把國家的擔子扛起來?

    我想要做的事並不容易,但卻很重要,就是把台灣從過去激情嘶吼的政治,帶往一個理性說服的政治!從過去偶像崇拜的政治,帶往用能力和溝通解決問題的政治!從一個少數壟斷的分配政治,帶往多數參與的公共政治,這是我們大家共同的責任!

    台灣是一個處境艱難的國家。主權、外交、經濟、財政、分配、教育、治安、生態、社福、法制,這些複雜的問題根本無法簡化成一個口號。所以,我不會說:「把未來交給我,大家等著過好日子。」我會告訴大家:「未來是大家的,為了讓子孫過好日子,請大家跟我這樣做。」

    讓我們一起來打造,一個讓年輕人看得到未來的國家。

    在這樣的國家,教育會啟發他們的創造力,會豐富他們的文化涵養,會強化他們國際競爭力。當他們出了社會,會有穩定的產業提供他們就業,會有安全潔淨的環境可以生活。在他們遇到困難時,政府會扶他們一把,養兒育女的費用不會貴到讓人卻步,年邁的父母也有政府幫忙照顧。

    在這樣的國家,城市裡的年輕人買得起自己的窩,鄉村裡的年輕人不必擠到城市搶工作。有創意的年輕人可以一展所長,勤奮工作的年輕人會得到基本的保障,他們的努力,會和經濟收入成正比,會帶給它們成就和幸福。

    在這樣的國家,未來不會被毫無節制地透支。這一代會停止拿自然環境與資源的濫用,來換取短期的經濟利益,會把好山好水流傳下去。這一代會停止犧牲財政紀律,來換取選票或美化政績,不讓子孫背負沉重債務。
    在這樣的國家,年輕人走在世界各地,都會為自己認同的台灣感到驕傲,而且相信政府,會維繫她的和平、安全,也會捍衛她所代表的一切。讓每一個人都相信,從上一代繼承的民主自由與人權價值,都會毫不打折地傳承給下一代。

    我的朋友們,我們都知道,打造這樣的國家,不會是一條平坦的路程;同樣的,民進黨要重返執政的過程,也必定無比艱辛。但是,我們必須傾聽台灣的聲音,我們別無選擇,必須說服人民去相信,台灣其實還有一條不一樣的路。

    很多人都把這個國家的希望寄託在民進黨身上,我們必須正面回應這股強烈的期望。台灣迫切需要一個有別於國民黨的政治選項,而我們必須成為那個強而有力的選項。

    我聽見台灣的聲音,她說,我們要作自己的主人,要為這塊土地付出。

    我聽見台灣的聲音,她說,不能讓公平與正義遠離,人民期待著新政治、新社會與新經濟。

    我聽見台灣的聲音,她說,一個新世代的力量正在興起,我們要走一條不一樣的路。

    我聽見了台灣的聲音,我也聽到了人民的聲音,我責無旁貸,我不會逃避。我相信我可以為台灣做一些什麼,所以才會選擇站在這裡。讓我們把下一個世代的能量找出來,把未來的責任扛起來,把台灣一起贏回來!


    我相信,這就是2012總統大選最大的意義,也是民主進步黨和我,必須承擔的使命。謝謝大家!

    轉載:教育論壇:保留教師申訴有益教育發展[羅德水]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1/03/blog-post_22.html

    臺北縣教師會電子報

    教育論壇:保留教師申訴有益教育發展

    2011-3-15 23:16 作者:羅德水

    立法院第7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14日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之《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教育基本法第10條及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大學法第17、第22條及第42條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關注的一大焦點是教師適用工會三法之後,各級學校教師原有之申訴制度應否保留或必須進行相應調整。

    ▲受制於法規,教師的申訴管道有限。圖為200551勞動節,數千名勞工及教師團體在中正紀念堂展開遊行,爭取自身權益。(圖文/中央社)()

    雖然審議中的民國98423日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正草案》與《大學法修正草案》,均明訂取消各級學校教師之申訴制度,惟依朝野立法委員14日發言內容,與教育部長吳清基之答教師申訴制度可望保留,我們支持這樣的修法方向,並期待國會審慎修正教育三法。

    保留申訴制度符合兩公約意旨

    為保障人權,馬政府上任以來積極推動相關修法工作,其中,最具指標的就是制訂《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以及修正《工會法》解除教育人員不得組織工會的禁令,其中,《兩公約施行法》業已自民國981210日開始實施,依規定,相關法令與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兩年內完成修正或廢止,至於《工會法》新修條文則預定於今年51施行。

    質言之,工會三法對於教育人員組織工會所為之差別待遇,諸如:禁止組織企業工會、禁止罷工等,皆已違反《兩公約施行法》之立法意旨,我們不難理解,國會之所以一方面同意開放教育人員組織工會,一方面又做出某種程度的限制,所反映的正是法制面的修正無法與社會總體意志脫勾的現實,然而,在教師勞動基本權已然受限的基礎上,此時如若再行取消各級學校教師最為重要的申訴制度,不僅有違馬政通過《兩公約施行法》之初衷,更啟人變相報復的不當聯想,殊無必要。

    申訴制度有助於穩定教育

    反對保留教師申訴制度者之主要意見是,「教師組織工會後即應完全適用勞工的制度,不應擇法適用」,問題是,所謂勞工的制度究竟所指為何?勞工難道就沒有內部的申訴機制嗎?進一步言,《勞資爭議處理法》3條業已明訂「教師之勞資爭議屬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之事項者,不適用之。」

    此,法制面已將屬於可提起行政救濟之勞資爭議,排除在《勞資爭議處理法》適用範圍外,此時若又修法取消教師申訴制度,將出現教師之救濟管道在適用《工會法》反而減少的怪象。

    更何況《工會法》係自由入會,《團體協約法》又有取得協商門檻之額數限制,即便各地教師工會得以如期在今年五一勞動節完成組織,多數顯然也難以在短時間內跨過協商額數之門檻,在此之前,教師又將以何種救濟途徑維護權益?

    事實上,教師申訴制度做為校園內部之救濟途徑,不僅是維護教師權益的重要機制,亦提供了教師、學校、主管機關解決爭端的重要管道,減少了教育現場的司法爭頻率,相當程度穩定了校園秩序,以此觀之,申訴制度不僅必須保留,更應通盤檢討以求落實。

    至於有關教師救濟制度疊床架屋的疑慮,一則《勞資爭議處理法》業已排除適用行政救濟之爭議事項,一則各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亦不受理同時提起訴願或訴訟的申訴案件,未來教育部與全國層級之教師工會或可共同編製《教師救濟途徑》手冊,使教育人員與主管機關皆有依循。

    儘管教師申訴制度或可保留,惟後續仍將面臨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成方式之修法攻防,對教師組織而言,新一輪的嚴峻角力才正要開始。

    企盼教師工會成立後能以具體行動展現教育專業,減少各界疑慮,為下一階段之修法創造有利條件,使各業受有朝一日均能獲得整勞動三權之保障。

    (教師)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5269

    2011年3月21日 星期一

    霹靂經武紀之梟皇論戰 37 38

    戢武王,玉辭心竟然懷了劍之初的孩子,而且還是雙胞胎,只能說小劍之初的活動力太過驚人,不過玉辭心也是很威,竟然受傷或者是非常用力的情況之下,仍然可以順利的妊娠;只是她還烙下狠話,說一出生就要讓這兩個男嬰再回去投胎,真是狠毒啊!

    不過,當魔王子和戢武王各使出絕招之時,到底是誰出手化解呢?看來也是一方高手呢!卻沒有現身,難道是為了解救戢武王嗎?

    素還真為了搶救葉小釵,已經陷入精神分裂,也就是聖魔兩分的境界,這種執念已經超凡入聖了,只是編劇啊編劇,葉小釵復活之日是在何時呢?真是令人好奇,總覺得素還真為了葉小釵心力交瘁的橋段,還真是拖的很長啊!

    宿賢卿本來是被雲塔雷峰所拘束,但他又成功策動了殊印塔的無惑,讓他對帝如來產生懷疑,恐怕之後會有分裂的危機啊!

    正一天道的任雲蹤賣弄術法,讓易子娘進入天棺的路線曝光,同時他也和妖后手下PK,拿下勝利,實力的確高不可測!

    逸蹤的師弟出現,但擊珊瑚已經陷入瘋狂境界,意識錯亂,隨意殺戮,逸蹤不知是否另有高手出現解救。

    號天窮之傷應該快復原了,而之前封印他的五大高手,或者其後人也會相繼出現,但這五大高手和帝如來之間,可能又有一些內鬨的苦衷出現,到時候又會影響大局,便宜了號天窮!

    劍之初的傷勢,應該是會復原,這樣才能和殢無傷來場燦爛之戰啊!同時,應該也可以終結魔王子的擅場吧!

    最後兩集應該會有人陣亡,這樣才有氣勢帶入下個劇組的情節,觀眾才會蕩氣迴腸啊!

    2011年3月18日 星期五

    轉載:我做了一個夢。-寬恕是最高尚的復仇!

    http://tw.myblog.yahoo.com/greensister-love4taiwan/article?mid=13598&prev=13612&next=13577

    我做了一個夢。

    不,應該說,我「曾經」老是做同一個令人熟悉又心痛的夢。

    從小到大,大概因為想像力喜歡四處遊蕩的關係,我的夢總是充滿了情節和色彩。每次醒來都覺得好像很真實、卻又很不真實,常常還會一直回想夢裡的情節。

    有一段時間,我常常做某個類似的夢。夢中情節可能都各不相同,但結局多半相同:有時候是明明沒拿人家東西卻被誣賴,明明沒作弊卻被栽贓,明明是受害者卻被羞辱,明明很努力卻仍然被嘲弄。

    夢的結局通常是:我心中喊著「我是冤枉的」、「我沒有」、「我不是」、「為什麼」,眼角總是掛著淚,然後嗚咽著醒來。

    小時候,我每次做這種夢都會很鬱卒;這樣的夢境,直到長大後才漸漸遠離我。後來回想起來,或許和自己從小讀書時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有著深遠而悲哀的關係。

    我所就讀的私校是當年的「國姓」家族所創辦的,大多數的同學都頗有來頭,也都說得一口字正腔圓的北京話;而我當然是少數的台籍學生。當年無論我的成績再優秀,仍然得飽受同學欺負,老師也多半以睥睨之姿對待我們這些「少數族群」。

    我們缺乏伶牙利齒、出口成章的口才,常常是班上苦讀的一群;但即使成績再優秀,仍然難免受到歧視與不屑的對待。大多數同學在小學或中學畢業後,多半出國移民去,幾乎是人人都有綠卡或公民身份;而我們「少數族群」則多半留在國內,循正常管道苦讀升學。

    小時候雖然懵懂無知,但總覺得心中有一股不平的苦澀,想來這大概是常常做此類惡夢的潛在原因吧!

    長大之後,因為更清楚認知自己,找到自己的認同,便很少做這個「有點淒涼悲哀」的夢。而這幾年來,由於工作忙碌時常熬夜,睡眠時間不多,也因此根本無暇做夢,就算有夢,也是少淚多笑的夢。

    前一陣子,恰好失散多年的同學們紛紛回國,頓時懷舊風起,中學、小學都開起同學會來。當年的小學同學相見時頻頻驚呼,說我的改變頗多,不再畏縮沈默,變得活潑開朗。

    我們去拜訪了早已移民、回來探親的老師,她在台灣的住家位於國宅,客廳仍然醒目的懸掛著國旗。同學們和老師一樣大多是長年在美,但是談起政治仍然是難脫「大中國情懷」。我常收到他們轉寄的「中國美景百圖」、或是「中國憤青痛宰小日本」的文章;我也只能搖搖頭,一笑置之。

    當年常欺負我的同學已經消失無蹤,過去常用我聽不懂的「深奧成語」以狂怒不斷責罵、羞辱、罰我站的老師,也已兩鬢斑白。幾十年之後再度相見,我笑著給她一個輕輕的擁抱,沒有太多的怨懟。

    在擁抱中傳遞的,不只是探測著寬恕的溫度,也是考驗生命豁達的力度。

    老師的眼神裡有著一絲驚訝,我對她含笑,輕輕頷首。我悠悠的想著,她可能不知道:當年這個被她罰站咒罵終日、哭得一身都是眼淚鼻涕的十二歲小女生,其實花了好幾年的時間,才能重拾對人性的信任。

    我沒有一絲怨恨的感覺,因為我知道生命中起落的風浪與氣旋,早已讓我的膀臂鍛鍊得更堅強,可以釋然,可以超越。

    這不是因為自己有多麼了不起,而是我終於明白:

    面對生命中來自他人的羞辱、踐踏或傷害,與其一再舔舐傷口,讓不能癒合的疤痕提醒自己過去有多麼悲慘,不如好好對待自己,讓自己足夠成熟與坦然,可以柔和不受摧殘,剛強不受迫害。

    困擾我的夢魘早已消失,我可以用笑容淡然面對過去的不公平,但我也絕不會再容許,任何不公不義發生在自己和所愛的人身上。恩典與公義本是一體兩面:少了前者,失之嚴峻苛刻;少了後者,失之卑劣鄉愿。

    犯過的錯仍須矯正,受過的苦不該重演。

    這個夢境,窮此一生,我應該不會再遇見。

    我也願自己這一輩子,不再看見任何人在這樣的夢境中呼喊冤枉,流下無助的眼淚。

    這是我對祢的祈求,我的主。

    請祢根除,根除我心靈貧窮的根基。

    請賜我力量,使我能輕易的承受歡喜哀愁。

    請賜我力量,使我的愛在服事中結實纍纍。

    請賜我力量,使我永不鄙夷窮人,也不會對權貴卑躬屈膝。

    請賜我力量,使我的心不被日常瑣事羈絆。

    請賜我力量,使我能滿懷愛意,順服於祢。

    ~泰戈爾賜予我力量」~

    轉載:涓滴成河,送愛到日本! -日本賑災匯款方式

    http://blog.roodo.com/aurorahope/archives/15355667.html

    http://tw.myblog.yahoo.com/greensister-love4taiwan/article?mid=14242&prev=14248&next=14213



    文章引用自:
    「美麗瑰島是天堂~~台灣百合邦」

    你還記得921地震嗎?當年日本人因為有阪神地震的痛苦經歷,在921災後無論是官方或民間捐助許多的物資與捐款,幫助台灣重建。

    根據統計在短短的九天內總共捐助,組合屋100戶(兩億五千萬日圓),日本官方捐款約五十萬美元、日本民間捐款約五百五十萬美元。

    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北地區的強震與海嘯侵襲造成嚴重的損害,就讓我們一起將愛送到日本,幫助日本重建吧!!

    此篇文章歡迎各界轉貼、引用或全文照登,請大家用各種方式將訊息快速傳遞出去,讓台灣的愛心可以更有效率的送抵日本災區。

    捐款方式:

    1、日本CANPAN東北地方太平洋沖地震支援基金(目前有支援海外捐款且直接捐到日本)
    CAPAN捐款網址網友寫的CAPAN捐款教學

    2、Google與日本紅十字會合作:Google捐款網址 (直接捐到日本)
    *有信用卡的人建議從這個窗口捐款,直接捐給日本紅十字會。
    輸入金額之後點下藍色框框,就會進入頁面輸入信用卡號跟英文姓名跟電話,還需要Google登入(需要有Google帳號),確認之後即可完成捐款。

    3、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為「東日本巨大地震」奉獻:
    郵政劃撥帳號:19566285 戶名: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宣教基金會
    劃撥請註明為:東日本巨大地震
    匯款請傳真匯款單 FAX:02-23699337;或來電Tel: 02-23625282 分機336告知

    4、台灣世界展望會為日本震災募款的網頁

    5、日本YAHOO捐款網址(直接捐到日本)

    6、Apple iTunes捐款與美國紅十字會(需有美國帳號才可捐款)iTune捐款網址

    物資需求與集中地點

    ◎物資需求:
    簡易柴油發電機至少500台;簡易火爐煤油爐500台;塑膠墊、睡袋500個;禦寒衣物包括外套及保暖內衣褲 (如長袖衛生衣褲)1000套;保暖用手套至少1000雙;另外還有速食品如各類餅乾、乾糧等。

    ◎救援物資寄(送)達地點:
    1、聯倉股份有限公司
    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109號-1
    電話:2995-3399;0960717688陳副理
    傳真:2995-3309
    備註:請列清單註明內容和數量
    2、外交部公園路側門
    地點: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二號
    電話:趙組長2348- 2192;0915036036
    總務司鄭科長2348-2655;0988025568

    ※如果你對台灣政府的效率沒有信心,或是對某些吸金過度的民間慈善團體不太放心,強烈建議:儘量運用網路捐款,直接且有效,可以確定一定會使用在救災與援助災民等事務上。

    文章引用自: 「美麗瑰島是天堂~~台灣百合邦」

    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

    轉載:克敵制勝之道[悠然]

    http://blog.roodo.com/aurorahope/archives/15357305.html

    台派有很多可愛的人,他們都很熱心,但有時不免過分焦慮。他們經常擔 心,如果聲音不夠大、氣勢不夠強,就是失敗的徵兆。然而從古人的戰爭技巧學習經驗,我們可以反思出一些道理。
    克敵制勝,基本上要針對敵人的特質出招。連戰 口才拙劣卻又過分自負,因此阿扁的戰術可以克制他。連戰第一次敗給阿扁後,有人向他獻策,說他是太溫和了,要學阿扁的口才。於是連某人一改「溫良恭儉讓」 的表象,開始疾言厲色,並且重用叛離民進黨的一些文宣人才。然而Beta版如何與正版相比?那些在黨內鬥爭輸給阿扁的人又哪裏是阿扁的對手?第二次兩軍對 峙,連戰照樣輸掉。

    然而,阿扁的戰術不是必勝的保證,否則他就不會自己跟馬英九對戰失敗,輔選別人去和馬英九對戰還是失敗。老實說,馬英九口齒比連戰清晰, 但是論口才還是遠遠輸給阿扁。但是他的戰術就是任憑阿扁轟他也不接招,裝出一付好學生被欺負的模樣,讓對他大有期待的媒體替他還手就好。

    由於馬英九鐵定追求連任,台派想要撥亂反正並實行理想,就一定要能找出克制他的戰術。民進黨內已經有幾位領袖表態請纓出戰,支持者對他們 有很多的期待與也有不少憂心。有人認為「我們需要的是英勇的鷹,不是鴿子」;然而,我們必須清楚知道,民主時代的執政權爭奪戰,戰場不是城池,而是民心; 要使用的武器不是槍砲彈藥,而是以行動說服。如何最有效地贏得選民的支持,才是重點。至於老鷹與鴿子,其實不必然鷹就勝過鴿,戰術能否極致發揮,端視能否 拿捏得恰到好處!

    鴿子一定不好嗎?看狀況!耶穌差門徒去傳福音時,就交代他們說:「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馬太福音10:16)為什麼?因為傳 福音的人,是與撒旦為敵,但要把可能聽福音的人當成他們要去爭取的對象,他們要跟撒旦爭搶的對象。撒旦不會一味威嚇,牠更厲害的伎倆是溫柔的欺騙。因此, 傳福音的人要和牠一樣靈巧,但要對他們所要爭取的對象馴良如鴿子。在民主時代,政治運動爭取支持,基本上跟傳福音沒兩樣,都是在虎口中搶奪羊羔。聖經也 說:「柔和的舌頭能折斷骨頭。」(箴言25:15)讀讀莎翁名劇<凱撒大帝>,看安東尼如何用一場軟到不像話的演講(沒有聲嘶力竭大喊大叫),讓羅馬公民 從肯定元老院那些人刺殺凱撒,180度翻轉為感念凱撒並起而聲討那些殺害凱撒的人,就知道柔軟的舌頭真的比鋼鐵還可怕。

    針對鷹派與鴿派孰優孰劣,古老的兵法書《三略》有一段文字值得我們省思:「柔能制剛,弱能制強。柔者,德也;剛者,賊也。弱者,人之所 助;強者,怨之所攻。柔有所設,剛有所施;弱有所用,強有所加。兼此四者,而制其宜。」這段話翻譯成白話文如下:柔和可以克制剛硬,示弱能制服強悍。柔 和,是一種美德;剛硬,是一種禍害。示弱者,是人們願意幫助的對象;強悍者,是被怨恨攻擊的目標。「柔、剛、弱、強」各有用途,人應該同時兼具這四種方 法,並且巧妙的加以運用。

    《三略》接著說:「能柔能剛,其國彌光;能弱能強,其國彌彰。純柔純弱,其國必削;純剛純強,其國必亡。」也就是說,能夠同時有柔和與剛 硬的策略,國家就能更加光芒耀眼;能同時善用示弱和強悍的策略,國家的名望就會更加彰顯。一味的柔弱,國勢必衰然;一味剛強,國家必要滅亡。

    其實一個政治領袖只要人品好,愛台灣,又勤奮,就值得肯定。只是我們面對不同的對手,要懂得出不同的牌。這是環境變化下的必然對策。沒有 一個人能擁有所有的優點,所以,找到合適的人去面對當前的大敵,才是最重要的手段!面對賴皮的馬英九,鷹派的強硬叫陣未必能成功,事實上鷹派戰術失敗的經 驗反而不少;我們需要的,是堅韌耐磨卻又能寸步不讓的候選人!

    管他鷹派還是鴿派,能贏才是王道!

    (作者為政治學者,專長為政治史與政治制度)

    轉載:評「配合款」的違憲爭議[黃帝穎]

    http://blog.roodo.com/aurorahope/archives/15357307.html

    一、前言

    二○一一年二月,台南市長賴清德凍結地方行之有年的議員「工程配合款」(或有稱建議權),府會關係也隨之陷入僵局,但此事件剛好凸顯地方 議會長期要求縣(市)政府編列固定額度預算之配合款所涉及的「地方自治」、「責任政治」與「權力分立」憲法問題。

    二、配合款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地方政府之行政與立法仍有「權力分立原則」的適用,大法官在釋字第498號解釋揭示:「地方自治為憲法所保障之制度。基於住民自治之理念 與垂直分權之功能,地方自治團體設有地方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間依法並有權責制衡之關係」,換言之,台南市政府與台南市議會分 別掌理地方自治之行政及立法權限,憲法已明確劃分,市府與議會彼此為監督與制衡的權力分立關係。

    而台南市議員要求的工程配合款(或有稱建議權),即要求市政府編列預算直接或間接由議員支配、使用,依據大法官釋字第520號解釋理由書 揭示:「預算制度乃行政部門實現其施政方針並經立法部門參與決策之憲法建制,對預算之審議及執行之監督,屬立法機關之權限與職責…法定預算及行政法規之執 行,均屬行政部門之職責」,亦即,大法官認定預算之編列與執行是行政權的「核心領域」,這不是立法部門或議員個人可以侵奪的,台南市議員強行要求市政府編 列每位議員固定額度的工程配合款,即違反憲法權力分立的基本要求。

    三、配合款破壞 「責任政治」的憲政原理

    大法官釋字第391號解釋指出:「蓋就被移動增加或追加原預算之項目言,要難謂非上開憲法所指增加支出提議之一種,復涉及施政計畫內容之 變動與調整,易導致政策成敗無所歸屬,責任政治難以建立,有違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各本所司之制衡原理,應為憲法所不許」,易言之,大法官認為立法權本身 不得就行政編列之預算為增加或追加,否則將導致施政成敗的責任歸屬難以釐清,違反憲法「責任政治」與「權力分立」基本精神。

    由此可知,立法權只是增加行政預算,都被大法官認定違反憲法「責任政治」與「權力分立」,更不用說立法部門直接要求行政部門將預算編列給 每一個議員支配使用,如此將更使地方施政成敗的責任難以釐清,行政與立法權責不分,嚴重違反了「責任政治」的憲政原則。

    四、支持賴清德市長之作為-代結論

    綜上,賴清德市長拒絕編列議員工程配合款或工程建議權,合於大法官解釋「地方自治」、「責任政治」與「權力分立」的憲法精神,應勇敢堅持下去,以守護憲法 最基本的權力分立與責任政治價值,人民也應給予不輕言妥協、拒絕向地方勢力低頭的賴清德市長些許掌聲與支持。

    (作者為台灣青年智庫理事長、律師)

    轉載:流失中的台灣主權[阮銘]

    http://blog.roodo.com/aurorahope/archives/15357361.html

    台灣主權的演變,可以從三個層次來談。

    一、台灣主權的歷史考察

    台灣歷史上長期受外來政權統治,在清帝國、日本、中國國民黨外來政權奴役、壓迫下的台灣人,沒有自由,沒有獨立主權。

    1940年代的國共內戰,是國共兩黨爭奪中國主權的戰爭。共產黨打敗國民黨,國民黨喪失中國主權,流亡到台灣。國民黨流亡政府把台灣當做 反攻大陸基地,否認台灣擁有自己的獨立主權。
    國民黨自稱它擁有「中華民國獨立主權」,那是 事實上早已不存在的虛擬主權。1949年共產黨把國民黨趕出中國,但在美蘇冷戰時期,美國支持蔣介石在台灣的流亡政府擁有中國主權,繼續擔任聯合國安全理 事會常任理事國。後來美國政策變了,從聯蔣反共轉變為聯中制蘇,1971年季辛吉二次訪中,蔣介石的代表就被趕出聯合國。毛澤東的代表繼承了中華民國在聯 合國的位置。

    台灣人民在外來政權壓迫下,沒有停止過爭取自由、民主、獨立的鬥爭。經歷過二二八、美麗島,鄭南榕的「自由時代」和「百分之百言論自由」 運動,無數先驅者的犧牲奮鬥,台灣人民終於在一九九○年代,在全球第三波民主化高潮中,面對中國的文攻武嚇,台灣人民勇敢地作出選擇,完成了和平轉移政 權,實現了從外來政權到自由國家的制度轉型,成為主權在民的現代憲政國家。

    這段台灣主權演變的歷史可概括為:

    (1)國民黨:爭奪中國主權一一喪失中國主權一一否認台灣主權。
    (2)共產黨:爭奪中國主權一一奪得中國主權一一否認台灣主權。
    (3)台灣人民:爭取自由民主獨立一一終結外來政權虛擬的中國政權一一成為主權在民的自由國家。

    二、台灣主權的現狀認知

    許多人主張「維持現狀」,卻對台灣的現狀無知。他們的認知停留在二十世紀的七十年代,甚至四十年代;即四十年前或七十年前。也就是停留在 第三波全球民主化浪潮前的美蘇冷戰時代。且不去說國民黨的「中華民國百年慶」,那是倒退到清末民初、日本殖民統治時代去了。

    七十年代「上海公報」所謂「海峽兩邊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那是季辛吉為討好中共編造的謊言,毛澤東還誇他 「博士真聰明」。季辛吉就是用那句話,把美國承認的中國主權,從蔣介石轉移到毛澤東。但尼克森還不敢立刻同台灣斷交,只同毛澤東互派聯絡處 (Liaison)主任。到了卡特,才在鄧小平壓力下,對台斷交、撤軍、廢約。那時虛擬的「中華民國主權」也結束了。美國以「台灣關係法」保持同台灣人民 的關係。

    七十年代中期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在南歐興起,台灣人民爭取自由、民主、獨立的運動也進入高潮,國民黨外來政權旳白色恐怖統治難以為繼。國民 黨在同共產黨爭奪中國主權失敗之後,台灣主權的提升,是與台灣人民的自由民主獨立進程並駕齊驅的。

    一九九○年代,台灣人民的自由民主獨立運動一步步迫使國民黨政權廢除「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廢棄「反攻大陸」虛假口號,實現全國民意代表 和總統直選,把國家政權還給台灣人民。台灣人民以非凡的勇氣和智慧,在短短十年內,完成了從外來政權到自由國家的制度轉型,使台灣成為全球第三波民主國家 中的東方典範。

    台灣的現狀是什麼?

    今天的台灣,不是1970年代的台灣,更不是1940、1910年代的台灣;今天的台灣,是全球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誕生的自由、民主、獨 立的主權國家,台灣主權屬於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不屬於中國,不屬於美國,不屬於任何外國。

    前兩年有個社會團體名叫「台灣之友」會。我對他們說,我們台灣人,終結了外來政權的戒嚴統治,今天已經是國家的主人,社會的主人,自己的 主人;我們是台灣之主,不是台灣之友,你們的社團應當改一個字,把「台灣之友」改為「台灣之主」。

    從1960年代彭明敏教授的「台灣人民自救宣言」、1970年代黃信介領導的美麗島運動,到1980年代風起雲湧的全民社會運動,迫使國 民黨政府不得不退卻,開放黨禁報禁,拋棄「反攻大陸」的虛假口號。這是台灣人民翻天覆地的偉大時代,這才是台灣歷史上的「大江大海」,是台灣人民創造的歷 史新時代。

    時代變了,台灣變了。台灣的現狀,已經不是上世紀四十年代、七十年代的台灣。但有人的頭腦停留在那裡不變,說什麼台灣還是美國領地,或中 國的一部分。那個時代早已一去不返了。那個時代,台灣人民受國民黨外來政權支配,國民黨外來政權還要受美國政府支配。

    現在呢?支配台灣命運的權力在台灣人自己手裡。主權在民,就是主權在我們每一個台灣人。問題是我們自己有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台灣之主,去行 使主人的權力。二○○○年我在蒙古參加討論亞洲民主化的國際會議,一位日本學者說,「你們台灣是完全的獨立國家,我們日本只是半獨立,我們的憲法是美國制 定的,日本沒有完全擺脫美國支配」。

    我想,比起日本來,我們的確不受外國支配,也沒有美國基地或中國基地。但是受長期外來政權支配的精神烙印還在,明明已經站起來了,精神上 還感覺是跪著;明明有了自己的屋頂,還想鑽進中國或美國的屋頂下去。幾年前謝志偉請我上他節目,問我「走向台獨」的「紅線」在哪裡?他指指前面。我說, 「紅線」早就過了;1996、2000,又是飛彈,又是朱鎔基危言恫嚇,不是設定「紅線」,「選擇陳水扁就是選擇戰爭」嗎?到2004,知道文攻武嚇均無 效,於是改變策略,失敗後找連戰去給「反分裂國家法」背書,搞國共反獨聯盟。

    所以恐懼「紅線」,就是長期受外來政權支配的精神烙印。「紅線」在哪裡?不在前面,在自己頭腦裡。認識到這一點,把自己頭腦裡被支配的 「紅線」去掉,在精神上站起來,才能勇往直前走向台灣的未來。

    馬政府執政以來,台灣主權流失的根源,在於屈從於中國的霸權統一圖謀,自我否定台灣獨立於中國之外、獨立存在於當代世界,不受任何外國支 配的現狀。馬政府否定台灣是自由民主獨立的主權國家、導致台灣主權流失的錯誤認知如下:

    (1)不統,不獨,不武。
    台灣已是主權獨立的自由國家,你如何「不獨」?難道要把台灣獨立主權送給外國?不統、不武也是廢話,國共內戰是國共兩黨在中國打 的,1950年韓戰,美國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既阻止中國攻台,也阻止國民黨反攻大陸。你早已終止動員戡亂,放棄反攻大陸、滅共統一,難道今天要降共統 一?現在是中國「反分裂國家法」堅持不放棄用武,台灣還要「不武」,難道要讓台灣人民面對中國軍事威脅放下武器任人宰殺麼?

    (2)外交休兵。
    馬英九的「外交休兵」,意在向中國乞討台灣的外交空間;其實是自欺欺人,在國際上自棄國家主權。馬英九乞討到的,是中國不再收買台灣剩下 的那二十幾個邦交國,付出的代價,卻是聽任中國在一切國際場合封殺台灣的國家主權,把台灣套進「一中」絞索。

    (3)九二共識,一中各表。
    蘇起在二○○○年提出「九二共識」,是迎合當時汪道涵「一個中國,聯合反獨」八字方針的設計;辜汪會的當事人辜振甫明確否認1992年有 什麼「九二共識」。我當時就對此寫過一篇「九二無共識,一中是絞索」。「一中各表」更是自己騙自己,騙不了任何人;你說一中是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 中華民國的大陸地區,騙得了誰?

    (4)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
    1949年以前,可以這麼說。但那是已經被國共內戰結束的歷史。自1949至1971,在聯合國內還有蔣介石代表虛擬的中華民國主權。 1971年蔣介石代表被趕出聯合國後,虛擬的中華民國主權也失去了。當馬英九說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時,你問他一句,你的中華民國在哪裡?他就原形立 顯,原來是拿不存在的中華民國主權來否定台灣主權存在的事實。

    (5)一中憲法。
    所謂「一中憲法」或「憲法一中」,是指國民黨從中國帶來的「中華民國憲法」,雖然為了全國民意代表和總統直選,修正多次,終究並不符合台 灣作為自由民主獨立國家的現狀。當然憲政重在實施,英國是最老的憲政國家,她就沒有一部成文憲法。但台灣比較像獨立後的美國,許多人在國家認同上還停留在 過去時代,所以需要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讓國民對台灣的國家現狀有準確的認識。至於拿「一中憲法」或「憲法一中」來否定台灣主權存在的事實,更是自 欺欺人,根本不必理會。

    其他對台灣現狀的錯誤認知:

    (1)維持現狀,未來選擇獨立;或「走向台灣獨立」。
    台灣現狀已是主權獨立國家,維持現狀,就是維護台灣主權不受國共聯盟損害。台灣的未來,應當在自由、民主、公平、正義的道路上繼續前進, 為人類文明作更多貢獻。

    (2)台灣是美國海外領地,同美國打官司。
    這是對台灣人民捍衛自己國家主權失去自信力的表現,毫無意義。

    (3)台灣主權未定論。
    那是1950年代初對日和約日本放棄台灣主權,國共兩黨互相爭奪,被拒於和會門外,遂有台灣主權未定之論。今天台灣已是台灣人自己的國 家,主權已經確定屬於台灣人民。

    三、當前維護台灣主權獨立的使命

    靠誰來維護台灣主權獨立?靠我們台灣人民自己。只要我們自己不放棄,無論是胡錦濤、馬英九,無論是中國、美國,無論是共產黨、國民黨,誰 也不能從我們手中奪去屬於台灣人民的獨立主權。維護我們的自由民主制度,就是維護台灣的獨立主權。今天的台灣和世界,都面臨自由民主制度VS.專制奴役制 度之戰。無論西方東方,無論阿拉伯、伊斯蘭、儒教、佛教、基督教,世界各國人民都面臨走向自由還是接受奴役的選擇。台灣究竟站在哪一邊?自由一邊,還是黨 國奴役制度一邊?完全取決於我們自己的選擇。

    第一、不容任何政治勢力否定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的現實。我們今天的使命,是共同維護台灣的自由民主、共同維護台灣的獨立主權。超越無謂的 統獨、省籍、族群之爭,以新的思維、新的戰略,把目光放到共同努力把台灣建設成為自由民主、公平正義、人人幸福平等的文明之國。今天台灣現實生活中還有復 辟派,還有蔣介石王朝的遺老遺少,他們喚起黨國亡魂,目的是否定台灣人民爭取和實現自由民主的歷史,否定台灣主權獨立的現狀,挑起統獨、省籍、族群之爭, 分裂台灣人民,我們不要上他們的圈套。

    第二、面對全球新一輪自由民主浪潮(茉莉花革命)和台灣2012大選,台灣內部將有一場自由民主力量VS.黨國復辟力量之戰。國民黨的兩 岸百年慶,是「一中」復辟勢力對台灣和全球自由民主力量的挑戰。我們必須認清,台灣的2012主題,不是統獨、一中、九二這些陳舊的虛假口號。台灣的 2012主題是:台灣人民究竟是與全球自由人民一道,走進未來的全球自由時代,把台灣建設成為先進的現代自由民主國家,還是同蔣介石、鄧小平的陰魂一道, 為專制復辟勢力殉葬?台灣進入未來全球自由時代的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環境、外交戰略在哪裡?台灣未來的政治家,誰也不能迴避這個主題。

    第三、如何面對未來的中國?中國的茉莉花革命已悄悄起動,由於中國共產黨專制恐怖統治的殘暴和對國家財富的獨佔,它鎮壓人民的力量也比歷 史上的一切暴政都強大。這就是全球獨裁暴君卡達菲們競相仿效的「中國模式」。卡達菲不是說他屠殺自己的人民就是仿效鄧小平的天安門屠殺嗎?卡達菲還在垂死 掙扎,中國獨裁者的壽命,恐怕還要更長一些,但最後覆滅的命運不可避免。在安理會討論制裁卡達菲的1970號決議時,中國已不得不投下贊成票,同意把屠殺 者送上國際法庭審判。雖然中國官方報導隱瞞了這一條,但瞞不過全球和中國人民的眼睛。2012的中國新領導人將面臨兩種選擇:

    (1)順應全球自由時代和中國人民的茉莉花革命要求,放棄一黨專政,如同戈巴契夫在蘇聯;或者蔣經國最後兩年在台灣解除戒嚴、開放黨禁報 禁那樣,避免流血衝突。這是上策。

    (2)與人民為敵,妄想再用鄧小平的「不怕流血」屠殺人民,今天已很難行得通。誰想一試,恐怕只有自取滅亡。中國的年輕一代,沒有耐心再 等二十年。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的結束,將在這1910年代。

    這就給台灣人民和政學商各界提出一個課題:當中國人民同全世界人民站在自由時代一邊,挑戰中國共產黨這個最後的專制堡壘時,你站在哪裡? 所以面對中國,不存在可不可以交往的問題,問題在以什麽心態、什麼價值觀交往?無論是商業、文化、學術、藝術交往,都應以自由價值、以一個自由人的尊嚴和 獨立,與對方平等地交往,而不應卑躬屈節,用什麼一中、九二去換取特權者的施捨和「善意」。用矮化自己去討好特權者只能被人瞧不起,未必真能換到施捨和 「善意」。

    台商在中國,也存在站在自由一邊還是奴役一邊的選擇。站在自由一邊,需要將發展與自由價值相聯結,尊重員工的尊嚴和首創精神,讓員工感到 自己是企業的主人而不是企業的奴隸。到奴役制度國家去發展,不能順從獨裁者的意志成為奴役制度的幫兇,而應堅持自由價值,把自由企業精神的陽光照亮人心, 以自主創新的競爭力戰勝把人當做工具的人海戰略。

    我過去說過,未來的台灣與中國,不是「一國兩制」,而是「兩國一制」;要改變的不是自由民主獨立的台灣,而是不自由不民主專制獨裁的中 國。已經獲得自由的台灣人,應該幫助中國人也獲得自由,而不是去爭當專制中國的殉葬者。只有這樣,中國人民自然也會支持台灣的自由民主和獨立。因為一切人 的自由都息息相通。當中國人還處於奴役制度之下,台灣人不可能逃避對自由的威脅。因此,我們不僅要關心自己的自由,而且要關心一切地方、一切人的自由。北 非、中東的自由浪潮,不僅將改變阿拉伯國家,同時將改變世界。

    (作者為台灣綜合研究院顧問)

    轉載:借問中間何處來[李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r/17/today-o11.htm

    借問中間何處來

    ◎ 李喬

    美國民主共和兩黨,一略右一略左;他們路線透明,如果互相往中間移動,這叫做「中間路線」。

    這個觀念在台灣完全不通。中國與國民黨的統一路線明確(A),也相當透明。相對的,代表台灣人民立場的民進黨(B),一直是「柳暗花明」。

    設定:人民中有主張「與AB等距」的,這叫做「中間選民」,迎合他們的叫做「中間路線」。問題關鍵在此:A明確不變(世人皆知),如果只有B變,或裝變,其時「中間選民」如果增加,那大部分是:原先偏B的選民。他們「領悟」B在調整,可見B有「改進的空間」。

    在此同時,「中間偏A」的選民,頓感安慰,因為B的移動,表示A正確,於是更加傾向A,如此這般,「中間選民」如果原有二十 % ,這時增為三十% ,增加的是偏B選民的移動。這時三十%的選票整體是往A移,而偏B逐漸流失。

    民進黨的菁英,好像始終迷失在「所謂中間路線」上面。或說:用騙的。這樣不好。一、現代政治,應該透明。二、騙不倒對方,把自己的支持者騙倒了,結果是只騙倒自己。

    (作者為作家)

    2011年3月16日 星期三

    轉載:WINDOWS XP 指令-開始→執行的指令

    http://blog.xuite.net/x_3kkk/java/14160659

    calc-----------啟動電子計算器
    conf-----------啟動 netmeeting
    charmap--------啟動字元對應表
    certmgr.msc----證書管理實用程序
    cliconfg-------SQL SERVER 客戶端網路實用程序
    chkdsk.exe-----Chkdsk磁牒檢查
    cmd.exe--------CMD命令提示字元
    Clipbrd--------剪貼板檢視器
    compmgmt.msc---電腦管理
    ciadv.msc------索引服務程序
    cleanmgr-------磁碟垃圾整理
    compmgmt.msc---電腦管理
    dvdplay--------DVD播放器
    diskmgmt.msc---磁牒管理實用程序
    dfrg.msc-------磁碟重組工具
    devmgmt.msc--- 裝置管理員
    dxdiag---------檢查DirectX資訊
    drwtsn32------ 系統醫生
    devmgmt.msc--- 裝置管理員
    dcomcnfg-------開啟系統元件服務
    ddeshare-------開啟DDE共享設定
    explorer-------開啟檔案總管
    eventvwr.msc---------事件檢視器
    eudcedit-------造字程序
    fsmgmt.msc-----共用資料夾管理器
    gpedit.msc-----群組原則
    iexpress-------木馬元件服務工具,系統原有的
    logoff---------登出指令
    lusrmgr.msc----本地機用戶和組
    mem.exe--------顯示記憶體使用情況
    Msconfig.exe---系統配置實用程序
    mplayer2-------簡易widnows media player
    mspaint--------畫圖板
    mstsc----------遠端桌面連接
    mplayer2-------媒體播放機
    magnify--------放大鏡實用程序
    mmc------------開啟控制台
    mobsync--------同步指令

    notepad--------開啟記事本
    net start messenger----開始信使服務
    net stop messenger-----停止信使服務
    Nslookup-------IP位址偵測器
    notepad--------開啟記事本
    nslookup-------網路管理的工具嚮導
    ntbackup-------系統制作備份和還原
    narrator-------螢幕「講述人」
    ntmsmgr.msc----移動存儲管理器
    ntmsoprq.msc---移動存儲管理員*作請求
    netstat -an----(TC)指令檢查連接

    osk------------開啟螢幕小鍵盤
    odbcad32-------ODBC資料來源管理器
    oobe/msoobe /a----檢查XP是否啟動
    packager-------對像包裝程序
    perfmon.msc----電腦效能監測程序
    progman--------程序管理器

    regedit.exe----註冊表
    rsop.msc-------群組原則結果集
    rononce -p ----15秒關機
    regedt32-------註冊表編輯器
    rsop.msc--------原則的結果集
    regedit.exe----註冊表
    rsop.msc-------群組原則結果集
    regsvr32 /u *.dll----停止dll文件執行
    regsvr32 /u zipfldr.dll------取消ZIP支持

    syncapp--------新增一個公文包
    sysedit--------系統配置編輯器
    sigverif-------文件簽名驗證程序
    sndrec32-------錄音機
    shrpubw--------新增共用資料夾
    secpol.msc-----本機安全原則
    syskey---------系統加密,一旦加密就不能解開,保護windows xp系統的雙重密碼
    services.msc---本機服務設定

    Sndvol32-------音量控制程序
    sfc.exe--------系統檔案檢查器
    sfc /scannow---windows文件保護
    sndrec32-------錄音機
    services.msc---本機服務設定
    sfc /scannow-----掃瞄錯誤並復原

    tsshutdn-------60秒倒計時關機指令
    taskmgr-----工作管理器(2000/xp/2003)
    tourstart------xp簡介(安裝完成後出現的漫遊xp程序)
    utilman--------協助工具管理器
    winchat--------XP自帶區域網路聊天
    winmsd---------系統資訊
    winver---------檢查Windows版本
    wmimgmt.msc----開啟windows管理體系結構(WMI)
    wupdmgr--------windows更新程序
    wscript--------windows指令碼宿主設定

    write----------寫字板
    winmsd---------系統資訊
    wiaacmgr-------掃瞄儀和照相機嚮導

    2011年3月13日 星期日

    霹靂經武紀之梟皇論戰 35 36

    香獨秀腿軟的毛病,竟然因為靈自靈的一句話,他們都是人所假扮的,得到解救,但是這邏輯上說不過去,難道之前被殺的師太,可以這樣復活然後被假扮嗎?不過這樣誤打誤撞,倒也讓師太解除了非屍流的控制,得以升天,不過香獨秀的實力,似乎還不能得到更大咖的驗證,只是在速度上仍然佔有優勢而已。

    帝如來竟然無法使用佛刑禪那對付魔王子,是驗證碼輸入錯誤嗎?佛力運上之後,竟然還會遭到神器否定,真的是很奇妙,難道是號天窮所述的,帝如來有著不可告人的秘密嗎?或者是帝如來其實也是大魔頭呢?不過一頁書正常之後,雲塔雷峰似乎就回復正常了,實在是非常地奇怪啊!

    宿賢卿竟然遭到俘虜,受到天情悟劍聲的快劍凌虐,加上失路英雄和嘯日猋背後偷襲點穴,終於束手就擒,結果素還真還加碼,用刑求的手段,鎖脈手加之,押往雲塔雷峰繼續摧殘他,真是野蠻啊!一點也不現代,完全沒有法治觀念,真是人吃人的霹靂世界,一切問諸於武力,不過這到也點出了強權即公理的定律!

    任雲蹤竟然是他師祖的情人,為了完成已故情人目的,所以捨身進入該派,因此獲得了師祖聖器的加持,威力倍增!但是還沒練成最強神功,是比較可惜的。

    殢無傷又是個武痴,又是快劍,實力高於戢武王,本受師尹控制,但現在為了追求自身武道,開始走向驗證之路,找上了殘廢的劍之初,應該是會幫助他復原之後,再行挑戰吧!

    魔王子雖然躲過了帝如來的絕招,但是又很紳士地赴上了戢武王的戰約,另外殢無傷也是要找他釘孤枝,看來又是精采可期啊,還會用上蛾龍天劫嗎?希望再有新招出現啊!

    2011年3月11日 星期五

    轉載:100701-家具中揮發性毒物探討

    EDITED FROM 專業人士的建議

    揮發性毒物 VOCs
    甲醛 揮發性有機物
    在室內空氣裡常有,因為家具建材裡的黏著劑,幾乎都會使用到甲醛。
    算是對人體不好的物質,如果要買家具的話,要注意這點。
    最好買有綠色建材標章,例如符合日本最高級的。

    http://oldwww.iosh.gov.tw/msds.htm

    這個網站是勞研所的MSDS物質安全資料表

    輸入"甲醛",可以看到資料

    至於矽酸鈣板的話,可以查到以下資訊:
    "....原料 石英粉、矽藻土 、水泥、石灰、紙漿、玻纖、石棉 ,經過製漿、成型、蒸養、表面砂光 程序製成的輕質板材....."

    當然,網路資料上最要注意的,應該是矽酸鈣板,可能含有"石綿",石綿吸久了,纖維會在肺部
    ,會致癌。不過,如果矽酸鈣板製作不錯的話,就沒有石棉,因此就不用擔心。

    唯一要比較注意的,應該是particles,如果,那些有可能釋放出來的微粒,非常細小的話。比如說,10的-6 micro meter,那 .....會被人體吸入。

    測試揮發物的儀器,......說真的,要進入儀器之前,都要先經過 "前處裡", 將預測的物質給分離出來,然後再測濃度多少,比如說 G.C.( Gas Chromatography )氣相層析儀。

    不過說到檢測的話,比較專業,每種儀器的原理和方法,都不太一樣。最簡單的,也有像在空氣中直接測量的-小型簡便式儀器。當然......也需要經過"校正",但....這種方便式的儀器,因為很方便,但或許準度不足。

    測甲醇的簡單儀器,應該不難找,關於甲醛的建材資料,有家"龍疆國際的建材公司" 他們所說的 不含甲醛建材的網頁 : http://www.e-zero.com.tw/about.htm。可以讓大家參考。

    轉載:丟了你旳隨身碟,並學會雲端整理你的知識活水[魚夫]

    http://www.yufulin.net/2011/03/blog-post_3406.html

    在我的課堂裡,學生作業報告是不准使用隨身碟的。

    我的教學程裡,全部運用雲端運算,因此不需要隨身碟;其次,隨身碟是感染電腦病毒的來源,那更不能用。

    然而,儲存檔案仍有必要,因此我讓學生採取雲端的方法,並且傳授一套整理知識的方法,這樣就能在不同的電腦和不同的裝置,如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取得你所需要的知識管理。

    一、儲存檔案:

    使用雲端儲存空間其實是以「暫存」為主,大部份如的雲端運算,如Google文件,就能分擔儲存的問題,和隨身碟的意義一樣,暫時存一下而已。

    1. Dropbox:






    Dropbox同時提供Windows與Mac版的軟體,可以自動同步多台電腦內的資料,付費版的Dropbox容量則為25GB($7.99 per month)、 50GB($9.99 per month) 與 100GB($19.99 per month)。

    不過別怕付錢,也有免費增加儲存量的方法:最初註冊時可以獲取免費 2GB 空間,如果需要免費更大的容量,則邀請朋友使用,每邀請一人可以增加 256 MB 空間,最多 10.25 GB)。

    如果透過 .edu 或 .edu.tw 結尾的信箱來認證學生身份,完成後你就可以獲得邀請紅利加倍,每邀請一人可增加 512 MB 空間,容量上限也提高到 18.3 GB!(Source Credit:免費資源網路社群

    我的學生則回饋可以增加到34G,我沒有用到那麼大,看您的本事吧。

    2.Box.net:















    這有5G的空間,下面是官方的介紹影片:



    二、儲存筆記:

    Sprinpad:















    這是我經常使用的雲端筆記本,可以開檔案資料夾、待辦事項、書籤、影片連結、待查事項、打包單等等,最新的iPhone版還可以錄音,把備忘用語音記錄下來,所有你的筆記都可以設定私人或公開分享。

    下面這則影片是官方介紹:



    三、儲存網頁頁面:

    1.Evernote:















    這是我在瀏覽網站時最常使用的,看到哪篇文章好或一時間無法詳讀,就上貼到這裡來,得空再回來瀏覽,有了這個利器,那就不會錯失任何的好文了。

    以下是漢文繁體版的Evernote網站:

    http://www.evernote.com/about/intl/zh-tw/

    2. Instapapper:這是稍再讀功能的網站,還不錯,可以參考:

    http://www.instapaper.com/u


    四、訂閱網路新知:

    1.Google Reader:

    Google的關讀器已經是我重要的知識來源了,它所提供的知識營養讓我每天都很飽足,而且有關Google Reader的手機或平板電腦應用程式都開發得很多,比如在iPad上的Flipboard,在iPhone上的MobileRss等,都有結合得非常完 美的視覺效果。

    下面是一篇Google Reader的漢語教學:



    2.MobileRSS:















    我個人在iPad和iPhone上的使用經驗是很愉悅的,預覽效果很清楚,版面設計也化繁為簡,值得推薦。

    五、雲端運用程式:

    在介紹這個主題之前,我總要學生先去了解幾個網站:

    1.免費修照片照片的網站Picnik(有漢文繁體版)











    http://www.picnik.com/


    2.想要更深入,就是這篇:線上編輯照片工具大全
    http://www.yufulin.net/2010/06/blog-post_529.html


    其實,萬佛朝宗,我要教給學生的這一堂課,最後的十分鐘就是下面這篇文章:

    你不需要很好的電腦,只需要很好的瀏覽器:談Chrome Web Store

    2011年3月10日 星期四

    霹靂經武紀之梟皇論戰 33 34

    戢武王首度見血,竟然是圍攻師尹時候的程咬金,殢無傷竟然可以勝過戢武王,真是非常震驚!

    光世大如,終於壯烈成仁了,敵不過魔王子的攻勢,就這樣魚龍歸天,而且冰封魔王子的伎倆,有如曇花一現,輕易地就融化,和劍聖當時以畢生功力凝聚而成的劍陣一樣,只是拖延時間而已,不堪一擊啊!

    海天竟然沒有絕滅,號天窮遭受突擊,由擊珊瑚拿兵器,用天空破的方式,重創天官及魔人,但也因此受重傷,加上之前練功,可能精神錯亂,擎海潮如果知道的話可以會崩潰吧!

    鎮山之寶,佛刑禪那,解封!由帝如來和所有僧眾共同加持護法,終於取出神器,看來魔王子終於可以安心地邁入虛無了,或許帝如來,在消滅魔王子的同時,也會有入魔的危機!

    希望魔王子一路好走,只是這樣的話,又少了一位丑角了,真的非常可惜!難得的丑角大魔王~

    轉載:女性教師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相關事宜-安胎假不列入考績計算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1/03/blog-post_734.html

    http://www.tta.tp.edu.tw/1_news/detail.asp?titleid=3419

    女性教師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相關事宜
    內容
    教育部100年3月3日臺人(二)字第1000903620號函,女性教師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除得請產前假、提前請部分娩假外,亦得以病假(延長病假)登記,渠等課(職)務應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4條規定辦理,請 查照。
    一、依總統100年1月5日公布修正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規定辦理。
    二、 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3項規定:「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復參酌勞工請假 規則第4條規定略以,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須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亦即「病假」),且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 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三、現行教師如因安胎需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得請產前假、提前請部分娩假及病假 (延長病假)。至成績考核部分,本部將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修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將現行因安胎需要所請之假,排除納入成績考核 中有關假別之計算。

    評:承認台灣法治的一大步--談一則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台灣中國兩個國家,法律不宜含糊認定,不能在一中架構下,喪失台灣主權,應先政治後法律,承認台灣法律為中國國內法,根本就是矮化台灣!根本是台灣主權倒退的可恥行為,何來一大步呢?是台灣主權淪喪的一大步嗎?

    台灣中國兩個國家,法律不宜含糊認定,不能在一中架構下,喪失台灣主權,應先政治後法律,承認台灣法律為中國國內法,根本就是矮化台灣!根本是台灣主權倒退的可恥行為,何來一大步呢?是台灣主權淪喪的一大步嗎?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4,&job_id=170341&article_category_id=15&article_id=95663

    承認台灣法治的一大步-----談一則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
    文 / 戴世瑛律師 【台灣法律網】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釋〔2010〕19號《關於審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規定》,其第1條第2款規定:”根據法律和司法解釋中選擇適用法律的規則,確定適用台灣地區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適用”。

    筆者曾於2006年大陸「中國法學會」舉辦之「海峽法學論壇」,以「開放選法再創雙贏」為提,撰文呼籲大陸,儘速以頒布新法或司法解釋之方式,肯定涉台民事案件可適用台灣地區之民商法律。尤其對於涉台經濟合同,應容許當事人以自由之合意,選擇台灣地區的法律,作為糾紛解決之準據法。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如今此舉,或許是作為其2010年底通過《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統一選法規則的配套規定(註1);也或許是注意到人民法院受理涉台與涉港、澳民事糾紛,在準據法適用上的差異待遇(註2)。無論如何,吾人認為,准許人民法院適用臺灣地區法律,可視為大陸當局繼認可台灣民事判決後,再一次承認台灣法治的重大善意行動。

    實則,為調整兩岸法律衝突,台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原即不排除在台審理涉及大陸地區人民案件,直接適合大陸之法律。反觀大陸,對於涉台民事糾紛之法律適用,究竟是視為國內案件,當然適用大陸法律,或比照涉外或涉港、澳案件,容許適用大陸以外的法律,長久以來,並無明確規範,學界與實務見解亦多分岐(註 3)。或出於”一國兩制”之立場,認台灣與大陸是地方法域與中央法域的關係,兩者的立法並不存在以法域平等為前提之法律衝突問題;或出於唯恐適用台灣法律,將造成承認台灣的主權地位或政治實體,有違所謂”一個中國”原則,大陸的司法機關,過去甚至存在”儘量適用大陸法律,儘少適用台灣法律,若遇到完全不適合適用大陸法律的案件,則不予受理”的默契。此非常不利於兩岸法律衝突的解決,也為雙方經貿與人民往來,徒增不少法律風險。台商故寧願負擔較高成本,迂迴以外國或甚至於以港、澳廠商身份進入大陸市場,以冀求獲得較公正有利的境外法律保障。

    雖然,首述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僅係司法解釋,並非常態的、更上位的法律。且細繹其中,何謂”涉台民商事案件”,何種案件屬於”確定適用台灣地區民事法律 ”,尚不明確。況第3條亦設有”確定適用有關法律違反國家法律的基本原則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不予適用”,即所謂”公共秩序保留原則”的限制。然而,明白肯定人民法院可以適用台灣地區法律,畢竟是為兩岸法律衝突的徹底解決,重新開啟了機會與方向,更體現了兩岸彼此多年「法域平等」、「平等互惠」、「相互尊重」等宣言,也必然加快雙方的法律學習與司法協助步伐。最重要的,台灣地區民眾於前進大陸,遭遇民事糾紛時,如能適用自己較熟悉的本地法律來解決,將有效減低對大陸法治現況的不信任感,實大有利於促進投資與交流。相關發展與後續效應,值得我們重視觀察。


    註1:大陸過去並無獨立的國際私法,關於涉外民商事案件法律衝突之規範方式,計有:一、條約。二、立法,如《民法通則》第8章、《海商法》第268-276條、《票據法》第95-102條等。三、司法解釋。
    註 2: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10月19日發布《關於審理涉港澳經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明文規定,關於涉港澳經濟糾紛案件之法律適用,應按照《民事訴訟法》(試行)第五編關於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辦理(第3條(1)款)。除准許人民法院審理涉港澳經濟糾紛案件時,適用《民法通則》、《涉外經濟合同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實施條例、《外資企業法》等涉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國際慣例(第3條(2)款)。還規定了除違反大陸的社會公共利益與大陸已聲明保留的國際條約條款外,審理涉港澳經濟糾紛案件,按照《民法通則》第8章涉外民事關係的法律適用和《涉外經濟合同法》第5條的規定,應適用港、澳地區的法律或者外國法律的,人民法院均可准予適用。
    註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4月2日《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通知7、涉外民事關係的法律適用178”凡民事關係的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是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法人的;民事關係的標的物在外國領域內的;產生、變更或者消滅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事實發生在外國的,均為涉外民事關係”、1992年7月14日《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304”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或組織,或者當事人之間民事法律關係的設立、變更、終止的法律事實發生在外國,或者訴訟標的物在外國的民事案件,為涉外民事案件”。對大陸而言,台灣並非境外,台灣居民並非外國人,故解釋上涉台民商事案件非屬涉外案件,只能適用國內法。
    但有認為,依 1994 年 3 月 5 日 人大常委會通過《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第 13 條”台灣同胞投資企業依照國務院關於鼓勵台灣同胞投資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1988 年 6 月 25 日國務院通過《關於鼓勵台灣同胞投資規定》第 5 條,台胞投資企業、台灣投資者可以參照執行有關涉外經濟法律、法規的規定,故應得以台灣法律為準據法。另依 2002 年 2 月 25 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外民商案件訴訟管轄若干問題的規定》第 5 條規定,涉及台灣地區當事人民商事糾紛案件的管轄,比照涉外民商案件,適用該規定處理。訴訟管轄既可以比照涉外民商事糾紛案件,準據法的適用為何不可?
    基此,1989年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台灣法律研究所完成的《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人民關係法建議草案》,第7條規定”民事法律的適用採用屬地主義原則。民事法律關係的行為地或事實發生地,跨連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的,適用行為或事實結束地法律,但損害大陸地區或大陸居民合法權益者除外”。另在1991年著名法學家韓德培、黃進教授草擬之《大陸地區與台灣、香港、澳門地區民事法律適用範例條例》第27條,也建議除部分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合作勘採開發自然資源合同外,應讓涉台合同得以適用當事人協商一致及以明示方式選擇的法律。再依筆者搜尋,2006年10月31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規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轄的意見》第1條”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參照涉外商事案件處理”,似均肯定審理涉台民商事案件得適用台灣法律。

    轉載:請教育部處理高雄市各總量管制學校違法超收學生乙案-99學年度國中一年級每班人數33人[高雄縣教師會]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1/03/9933.html

    2011/3/10牛奶瓶報報

    1000304高雄縣教師會函:

    請教育部處理高雄市各總量管制學校違法超收學生乙案

    ●●●1000304高雄縣教師會函●●●
    ================================================================================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4日
    發文字號:(一OO)高縣師會(平)字第015號
    速  別:最速件                   
    附件:如說明
    主旨:有關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國民中小學各總量管制學校違法超收學生乙案,詳如說明,惠請 查照見復。

    說明:
    一、依國民教育法第12條規定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以採小班制為原則,每班置導師一人,學校規模較小者,得酌予增加教師員額;其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由教育部定之。」合先敘明。

    二、次依 貴部訂頒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下稱編制準則)第2條規定略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班級編制規定如下:
    (一)國民小學每班學生人數,以依下列基準逐年降低為原則:
    學年度 各年級每班人數(單位:人)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六年級
    96 32 35 35 35 35 35
    97 31 32 35 35 35 35
    98 30 31 32 35 35 35
    99 29 30 31 32 35 35
    100 29 29 30 31 32 35
    101 29 29 29 30 31 32
    102 29 29 29 29 30 31
    103 29 29 29 29 29 30
    104以後 29 29 29 29 29 29
    (二)國民中學每班學生人數以三十五人為原則,自九十八學年度起,以依下列基準逐年降低為原則:
    學年度 各年級每班人數(單位:人)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98 34 35 35
    99 33 34 35
    100 32 33 34
    101 31 32 33
    102 30 31 32
    103 30 30 31
    104以後 30 30 30
    上開編制準則既已明定國民中小學各學年度各年級每班學生之人數,主管教育機關當應依法行政,併予敘明。

    三、再依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解釋理由書意旨:「何種事項應以法律直接規範或得委由命令予以規定,與所謂規範密度有關,應視規範對象、內容或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而容許合理之差異:關於給付行政措施,其受法律規範之密度,自較限制人民權益者寬鬆,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乃屬當然。」本案事涉學生受教權應屬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特此陳明。

    四、查 貴部業於98年8月20日以台國(一)字第0990142724號函(附件1)規定略以:「惟針對極少數學校因降低班級學生人數,而致教室不足現象,倘經 貴府(局)確實檢討學區劃分及總量管制措施後,確有前述不足情形,致學校無法依規定人數編班,務請於每學年度開學(8月30日)前依本部96年5月31日台國(四)字第0960077025號函規定,逐校列冊並檢附佐證資料,專案報部備查,經本部專案備查之學校仍須以35人編班。」其係以職權命令下達之規定,是否有違前開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不無疑義?

    五、復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下稱該局)於100年1月11日訂頒『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實施學生人數總量管制作業要點』(附件2)於第五點規定總量管制學校新生入學順序。後該局又於100年2月16日以高市四維教小字第1000007960號函檢送「高雄市100學年度國民小學新生分發作業須知」(附件3)達所屬各國民小學,其第6點分發方式第2款第1目訂定管制學校之分發順序,惟該分發作業須知於第3目及第4目復又規定:「各年級每班招收人數相對提高至教育部核定之班級人數加3~5人。」其人數顯已違反 貴部上開編制準則第2條之規定。

    六、又查該局100年1月26日召開之國民中學「研商100學年度總量管制事宜」會議,於會議所陳之資料,有關業已核定之99學年度總量管制學校之新生班級人數,顯與前開編制準則規定未合,且人數超過35人等情,亦有違 貴部上開函文35人為上限之規定,惟該局稱係已函報 貴部核定在案。

    七、該局於上開會議決議爰依 貴部公文規定將所屬國民中學各管制學校100學年度一年級各班人數,仍以35人核定,將於4月15日前辦理新生登記作業,於5月11日完成線上分發作業,並公布入學及改分發名單。惟依該局各學年度作業時程皆於5月中旬核定各總量管制學校各年級班級及學生數,後再依 貴部前開公文規定於每學年度開學前(8月30日)報部備查,造成既定事實,而 貴部又因該函文係備查(知悉)非核備而未查,致該局各總量管制學校各學年度皆有明顯超收之情事。

    八、為因應少子化造成減班超額之衝擊,行政院於95年08月02日通過 貴部所提之「精緻國民教育發展方案」,而該局核予總量管制學校超收之結果,與 貴部推動精緻國教,實施小班教學之規劃明顯背道而馳,嚴重影響是類學校教師教學品質及學生受教權,更易造成鄰近學校減班超額之情事。

    九、另,教育基本法第9條第1項規定以:「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如下︰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第2款)。」為維護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及教師教學之品質,爰請 貴部應本於權責糾正該局違法之舉措。

    正本:教育部
    副本:江立委玲君、林立委益世、黃立委昭順、鍾立委紹和、余立委政道、全國教師會、本會

    理事長 劉亞平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1/03/blog-post_3791.html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70008

    名  稱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公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7 月 12 日
    第 1 條
    為促進廉能政治、端正政治風氣,建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之規範,有
    效遏阻貪污腐化暨不當利益輸送,特制定本法。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之迴避,除其他法律另有嚴格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
    定。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職人員,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人員。
    第 3 條
    本法所定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其範圍如下:
    一、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
    二、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三、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
    四、公職人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
    理人之營利事業。
    第 4 條
    本法所稱利益,包括財產上利益及非財產上利益。
    財產上利益如下:
    一、動產、不動產。
    二、現金、存款、外幣、有價證券。
    三、債權或其他財產上權利。
    四、其他具有經濟價值或得以金錢交易取得之利益。
    非財產上利益,指有利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
    事業機構 (以下簡稱機關) 之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
    第 5 條
    本法所稱利益衝突,指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
    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利益者。
    第 6 條
    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者,應即自行迴避。
    第 7 條
    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

    第 8 條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不得向機關有關人員關說、請託或以其他不當方法,圖
    其本人或公職人員之利益。
    第 9 條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
    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
    第 10 條
    公職人員知有迴避義務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民意代表,不得參與個人利益相關議案之審議及表決。
    二、其他公職人員應停止執行該項職務,並由職務代理人執行之。
    前項情形,公職人員應以書面分別向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四條所定機關
    報備。
    第一項之情形,公職人員之服務機關或上級機關如認該公職人員無須迴避
    者,得命其繼續執行職務。
    服務機關或上級機關知有應自行迴避而未迴避情事者,應命該公職人員迴
    避。
    第 11 條
    民意代表以外之公職人員於自行迴避前,對該項事務所為之同意、否決、
    決定、建議、提案、調查等行為均屬無效,應由其職務代理人重新為之。
    第 12 條
    公職人員有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不迴避者,利害關係人得向下列機關申請
    其迴避:
    一、應迴避者為民意代表時,向各該民意機關為之。
    二、應迴避者為其他公職人員時,向該公職人員服務機關為之;如為機關
    首長時,向上級機關為之;無上級機關者,向監察院為之。
    第 13 條
    前條之申請,經調查屬實後,應命被申請迴避之公職人員迴避,該公職人
    員不得拒絕。
    第 14 條
    違反第七條或第八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所得財產上利益,應予追繳。
    第 15 條
    違反第九條規定者,處該交易行為金額一倍至三倍之罰鍰。
    第 16 條
    違反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第 17 條
    公職人員違反第十條第四項或第十三條規定拒絕迴避者,處新臺幣一百五
    十萬元以上七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 18 條
    依前二條處罰後再違反者,連續處罰之。
    第 19 條
    本法所定之罰鍰,由下列機關為之:
    一、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應向監察院申報財產之人員
    ,由監察院為之。
    二、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及前款以外之公職人員,由法務部為之。
    第 20 條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而屆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第 21 條
    違反本法規定而涉及其他法律責任者,依有關法律處理之。
    第 22 條
    依本法罰鍰確定者,由處分機關公開於資訊網路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第 23 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監察院定之。
    第 24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70009

    名  稱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
    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3 月 20 日
    第 1 條
    本細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二十三條規定訂定
    之。
    第 2 條
    本法第三條第一款所稱共同生活之家屬,指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
    之家長或家屬。
    本法第三條第四款所稱營利事業,指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之營利
    事業。
    第 3 條
    本法第四條第二項第三款所稱其他財產上權利,如礦業權、漁業權、專利
    權、商標專用權或著作權等權利。
    本法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所稱其他具有經濟價值或得以金錢交易取得之利
    益,如貴賓卡、會員證、球員證、招待券或優待券等利益。
    第 4 條
    本法第八條所稱關說、請託,指其內容涉及機關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或執
    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或執行致有不當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者。
    第 5 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十一條所稱職務代理人,指各機關依憲法或
    法令排定順序代理其職務之人;所定由職務代理人執行或重新為之者,以
    該執行職務之行為依法令規定及其職務性質得代理者為限。
    第 6 條
    本法第十條第二項之書面,應記載下列事項,並副知服務機關:
    一、應迴避公職人員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服務機關及職稱。
    二、應迴避之事項及理由。
    三、受理報備之機關。
    四、報備日期。
    已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迴避之公職人員,未依同條第二項規定報備者
    ,其服務機關或上級機關應命其補正。
    第 7 條
    利害關係人依本法第十二條規定申請公職人員迴避,得提出申請書,並記
    載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
    、住居所;其為法人或其他設有代表人、管理人之團體者,其名稱、
    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
    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住居所。
    二、被申請迴避公職人員之姓名及其服務機關。
    三、應迴避之事項及理由。
    四、受理申請之機關。
    五、申請日期。
    前項申請以言詞為之者,受理之機關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請人朗讀或使閱
    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
    申請人依前二項規定提出申請時,應釋明其利害關係之所在。
    第 8 條
    前條之申請,受理機關經調查後應作成決定書,並通知申請人及被申請迴
    避之公職人員。
    第 9 條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應以處分書為之。
    受處分人所得財產上利益應予追繳者,處分書中應併予記載追繳財產上利
    益之意旨、應受追繳之標的物及數額等事項。
    第 10 條
    處分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所為之公開或刊登,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受處分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
    碼;受處分人為公職人員者,並應記載其服務機關、職稱。
    二、處分書之主旨及事實。
    三、處分機關。
    四、處分日期。
    五、其他必要事項。
    第 11 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