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2010年3月17日

2010年3月17日 星期三

轉貼:校務會議能否更改程序-會議規範第八條-出席人對議程如有異議,主席應提付討論及表決。

引用自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_16.html

校務會議能否更改程序-會 議規範第八條-出席人對議程如有異議,主席應提付討論及表決。


會議規範
中華民國 四十三年五月十九日內民 字第五○四四○號公布試行
中華民國 五十四年七月二十日內民 字第一七八六二八號公布施行
 
壹、開 會
第 一條(會議之定議)
   三人以上,循一定之規則,研究事理,達成決議,解決問題,以收群策群力之效者,謂之會議。
第 二條(適用範圍)
   本規範於下列會議均適用之:
()議事在尋求多數意見並以整個會議名義而為決議者,如各級議事機關之會議,各級行政機關之會議,各 種人民團體之會議,各種企業組織之股東大會及理監事會議等。
()議事在集思廣益提供意見而為建議者,如各種審查會,處理付委案件之委員會等。
  各機關對其首長交議或提供意見之幕 僚會議,得準用前項之規定。

第八條(會議程序)
   開會應於事先編訂會議程序,其項目如下:
()由主席或臨時主席(發起人或籌備人)報告出席人數,並宣布開會。
   1.推選主席。(由臨時主席宣布開會者,應正式推選主席,但臨時主席得當選為主席。)
   2.主席報告議程,及各項程序預定之時間。(已另印發議事日程者,此項從 略。)
  3.主 席報告議程後,應徵詢出席人有無異議,如無異議,即為認可;如有異議,應提付討論及表決。

轉貼:〈社論〉軍教免稅取消前,沒有理由漲健保費-全民健保的定位,是社會福利,或者是社會保險?

引用自
http://neoformosamagz.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_16.html

〈社論〉軍教免稅取消前,沒有理由漲健保費

3/16/2010 10:53:00 上午 張貼者: 蓬萊島雜誌.Net

衛生署長楊志良為了健保費調漲與行政院意見相左,在無預警之下閃電辭職,之後經馬總統「摸頭」似乎又見轉圜,這種欲拒還迎的醜態,看了實在令人噁心。姑不 論楊署長對健保費率的主張是否合理,他這種先開記者會再遞辭呈,嘩眾取寵,存心給長官難堪的作法就不可取,請問他還有什麼顏面繼續留下來。

過 去在封建威權時代,做臣子的與皇帝意見不合,孤臣孽子是唯一的下場,因此辭官充滿了無限悲壯的色彩。但在今天民主多元的社會,部長與院長主張和理念不同, 大可從公部門轉到私部門,從衛生署轉到健保改革團體,繼續推動原有的理念,或許下次政黨輪替時,仍有機會一展長才,實現原有的理想。因此上台下台,就好像 民間企業換個環境、轉業跳槽而已,大可不必自我膨脹,把下台看成像是「荊軻刺秦王,風蕭蕭兮,易水寒!」扭捏作態,身段姿勢一大堆,徒讓民眾看笑話。

就好像楊署長把民主時代的技術官僚錯誤的比擬成封建王朝的孤成孽子,其實今天「全民健保」會淪落成這般的田地,更是因為把本質是社會福利的「全民健保」錯誤的比擬成一般醫療保險所致。

「全 民健保」雖有保險之名,但完全沒有保險之實。換句話說,「全民健保」根本就是社會福利,從來就不是醫療保險。任何的保險保費與保險的範圍、被保險人出險的 頻率及金額成正比,請問「全民健保」的保費是這樣計算的嗎?基本上,中低收入及弱勢團體對健保的需求是遠大於經濟優勢團體,但他們大部分不用或僅繳納極低 的保費,如果這不是社會福利請問是什麼?既然是社會福利就沒有盈虧的問題,因此健保的改革一直環繞在財務這個假議題上,實在毫無意義。

「全民健保」會有今天這種的樣貌,與過去榮民、榮眷及軍公教等特殊身分族群可享有免費的醫療服務有直接的關係。換句話說,就絕大部分民眾的認知,「全民健保」等同於榮民醫療服務的擴大與延伸,請問有誰曾質疑過榮民醫療體系有任何盈虧的問題嗎?

「全 民健保」應徹底的回歸到社會福利的範疇重新檢視與思考,不然所有有關保費的討論都是毫無意義。如果我們承認全民健保是社會福利,甚至是基本人權,那相關的 費用就應該由政府全額來負擔,因此問題的核心就回歸到政府的賦稅制度是否合乎公平正義的原則。如果大家對全民健保的醫療品質感到滿意,同時對現行的賦稅制 度也能認同,以加稅的方式來籌措健保的費用,就如同北歐福利國家以高稅率來支應高社會福利,台灣人民應當是能夠接受。

但今天健保連年虧損,同時軍教人員繼續享受免稅優待,每年讓政府損失超過160億元以上的收入,在這種情況下,不要說加稅,就算微幅調漲健保費都是不公與不義,也完全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