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2011年3月25日

2011年3月25日 星期五

轉載:我見我思-普世價值擋不住[莊佩璋]-廢除死刑,修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我見我思-普世價值擋不住
2011年03月10日 中國時報
莊佩璋

台灣人看到對岸養熊插管抽膽汁,大多會罵「夭壽」、「殘忍」。不過,我們脫離「野蠻年代」其實也不算久。

我剛進新聞界時,台灣還常當街殺虎,泡虎鞭酒、虎骨酒、吃虎肉,殺猴煉猴膠,殺狗吃香肉。幾千年來,華人看所有動物都只是「一盤肉」或是「幾味藥」,就像張獻忠所言「天生萬物以養人」,我們唯我獨尊,從不尊重「畜牲」。

當年,一小撮「吃飽沒事幹」的知識分子說,人類應尊重動物,動物也有動物權。社會把他們當瘋子,把「動物權」當笑話。那時不流行民調,否則應有九成民意贊成凡動物皆可殺。

但,與「畜牲」站同一陣線的菁英竟與絕大多數台灣人為敵,拍下殺虎、殺狗照片,告洋狀,登上國際主流媒體。歐美群情激憤,揚言抵制台灣貨,我們則以「國情不同」辯解…。

幾番「家醜外揚」後,社會終於認清「國際趨勢」,接受「動物權」的觀念。現在,我們有《動物保護法》,別說殺虎、殺狗,連倒吊待宰的肉雞都不行。

不光是「動物權」,其實,「人權」、「民主」等價值,也是一小撮「崇洋媚外」的菁英,「橫眉冷對千夫指」所爭出來的。

戒嚴時代,在愚民教育下,一般人贊同「穩定壓倒一切」,把民主當做破壞安定,把人權視為縱容壞人,把自由看成不負責任。爭取民主、自由、人權的人,被抹黑成破壞團結的異議分子。

還好,台灣的安全,仰仗美國;經濟,依賴國貿;強人無法為所欲為。「黨外」一方面以民主運動啟迪民智,一方面援引國際勢力施壓,終於扭轉了威權體制,成功民主化。

我們的傳統,並沒有「動物權」、「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國情不同」也因此總成保守派的藉口。幸好台灣是靠貿易生存的海島,也沒大到足以力抗國際潮流,所以最終都接受普世價值,進入國際主流。

廢死,也將如此。

去年三月,國際特赦組織的全球死刑報告指出,持續執行死刑的國家只有十八國。其他一百卅九國已廢死或不執行。當時,台灣已三年沒執行死刑,是華人社會的模範。

現在,一年內槍決九人,台灣反成國際笑柄。過去,「國情不同」、「反對干涉內政」,都沒擋住國際潮流進入台灣。廢死,哪可能例外?

轉載:死刑與體罰[林峰正]

死刑與體罰
2011年03月11日
林峰正/民間司改會執行長、律師

前一陣子,校園霸凌事件引發台灣社會集體震撼,民眾紛紛關切台灣的校園安寧竟已崩毀殆盡,有關當局倘再因循苟且,企圖掩蓋真相,將對台灣的教育環境造成不可逆轉的危害,終於迫使教育官員繃緊神經,效果如何尚未可知,但至少營造出解決問題的契機。同時間,民間也有另一股檢討的聲音,認為校園霸凌問題何以至此,與近年來教育部執行反體罰政策有關,意謂禁止師長體罰,校園基本秩序無以維持,正反意見形成一場論戰。

所幸,最終教育部並未取消反體罰的政策。顯然,多數的民眾還是認為不宜走回體罰的老路。記得三十多年前,我們這一代正在接受中、小學教育,不僅行為不端的學生可能遭到師長體罰,就連學業成績未臻師長「期待」也會遭到教鞭伺候,所謂嚴師出高徒,棒下出孝子的背後不知有多少體罰的辛酸故事。時至今日,我們都已為人父母,卻再難看到以往習以為常的打罵教育,顯見歷經長時間的洗煉,反體罰的觀念確已深植人心,成為多數人共同的價值,即使在校園霸凌事件成為社會焦點,連帶波及反體罰政策是否助長霸凌現象的討論時,仍未放棄。原因無他,眾人多不希望運用暴力來達成教育的目的,暴力會有傳染效應,不但不會真正解決問題,可能還會埋下更多暴力的種子。

有關刑罰的討論也極為類似。主張廢止死刑的人並非要寬容犯罪,我們與支持死刑的人一樣,都譴責犯下不可饒恕罪行的死刑犯,差別在於到底要選擇什麼方式來對待或懲罰他們。

早期的處死方式極度血腥,如凌遲、斬首等,而且選擇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執行,以昭炯戒。如果換到現今的場景,大概就是商請公共電視全程實況轉播執行死刑的過程,以達成懲兇除惡的目標。現在,就算是最支持不能廢止死刑的人,也還不至於要求公共電視要轉播槍決死刑犯的過程,也沒有人抱怨槍決死刑犯的過程不夠公開,不足以彰顯社會正義。到目前為止,在中東的伊朗還有以石頭丟擲死刑犯的「石刑」,就連新加坡對一般罪犯的「鞭刑」也一再遭到國際社會的譴責。其理由無他,惟殘忍二字而已。

殘忍是一種不確定的概念,取決於主觀的感受。筆者就讀中小學時,老師動輒以考試成績不佳為由,以藤條打學生的手心,多打幾下極易造成紅腫瘀青,當時視為理所當然,甚至有身強體壯的男老師或訓導人員,對於行為不檢的國高中學生直接拳打腳踢,對於因此造成的傷害,從未聽聞有家長到學校興師問罪的例子,反而認為那是合理管教的一部分。多年以後,家長狀告老師傷害不乏其例,甚至對於老師的管教語言稍有脫序也常見追究到底的事例。其中除了那些行為能否發揮教育功能的思考以外,殘忍與否也是重要的判斷因素。

殘忍觀念轉變的例子俯拾皆是,例如早期冬季街頭倒吊白色水桶點燈作為招牌的香肉店,現在早已不見蹤影,因大家都認為吃狗肉野蠻又殘忍;台灣西部沿岸早年有吃海豚肉的習慣,現在也極為罕見,除了立法保護野生動物外,相信覺得吃海豚肉殘忍也是極為重要的因素。

體罰與死刑都是暴力與殘忍的具體展現,台灣社會歷經數十年以後終於得到反體罰,不吃狗肉、海豚肉的共識。死刑真的不能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