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2011年6月11日

2011年6月11日 星期六

轉載:[歡迎出席!] 6/13早十點「還我台灣語文教育權!」[蔣為文]

轉載自 台灣教授協會 2011-06-08電子報

[記者會通知 歡迎出席!] 還我台灣語文教育權!

主辦:台文筆會及所有連署聲援之本土社團

時間:2011613() 早上10:00AM-11:00

地點:教育部本部門口(台北市中山南路5)

主旨:要求教育部還我台灣語文教育權

進行方式:記者會及向教育部吳清基部長遞交抗議書

發稿日期:2011.6.8

聯合聲明:

國際筆會及非政府組織首先於1996年公布世界語言權宣言。之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自2000年起將每年221日訂為「世界母語日」,且於2001年公布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以提醒各國政府保護與發展弱勢語言文化的重要性。保護本土語言已成為國際潮流,然而,台灣卻仍停留在獨尊華語的教育政策而不知改善!

圖表一為目前小學到大學每週華語、英語及台灣母語的課程節數比較。華語從小學到大學均為必修,且每週總時數達17~24節課。相形之下,台灣語文卻僅有國小每週一節,且不列入升學的正式科目。兩者相差達二十倍之多,實在不合理!

圖表一:小學到大學每週課程節數比較

華語

英語

台灣母語

國小

5~6

1~2

1

國中

4~5

3~4

0

高中

4~7

4

0

大學

4~6

4~6

0

合計

17~24

12~16

1

*台灣母語含原住民族各族語、客語及台語

我們在此向教育部表達嚴正抗議!也鄭重呼籲教育部還我台灣人民使用台灣語文的教育權!我們具體主張如下:

第一,國小的台灣語文教育從現有一節提升為每週三節。

第二,比照中文及英文,將台灣語文列入國中、高中及大學的必修課程。

第三,大學及高中入學考試國文科改為本國語文,讓考生從原住民族語、客語、台語及華語四類語文自選一類應試。

第四,須有長期母語復育計畫,常態培訓台灣語文師資及建立台灣語文認證制度。

第五,國語推行委員會為目前教育部內僅存的國家語言推行單位。我們主張將國語會升級改名為「台灣族語推行委員會」,反對教育部擬將國語會降級縮編為四級單位。

還我台灣語文教育權 聯盟

召集人:蔣為文

連署社團(照筆劃順序)

六堆原鄉讀書學會

台文罔報雜誌社

台文通訊社

台文筆會

台文戰線雜誌社

台南市台語羅馬字研究協會

台南市台灣語文學會

台南市議會李文正議員

台越文化協會

台灣中社

台灣文學藝術獨立聯盟

台灣文薈

台灣北社

台灣母語教育學會

台灣母語聯盟

台灣東社

台灣南社

台灣客()家後生社

台灣客社

台灣海翁台語文教育協會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灣族群母語推行委員會

台灣教師聯盟

台灣教授協會

台灣說唱藝術工作室

台灣羅馬字協會

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

紅樹林台語文推展協會

美國波士頓台語進步社

首都詩報社

高雄台語羅馬字研習會

教育台灣化聯盟

菅芒花台語文學會

轉載:教育論壇:為評鑑而評鑑 一場災難[羅德水][2011/6/8牛奶瓶報報]

2011/6/8牛奶瓶報報

【台灣立報教育論壇】為評鑑而評鑑 一場災難

高雄縣市合併,基層教師怨嘆,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評鑑視導一大堆,

很多是為評鑑而評鑑,為視導而視導,根本不顧基層行政及教師的負擔和感受,只讓人覺得官僚和威權!

我們真的建議,教育局應該提升自己的行政和教育專業,將多如牛毛的評鑑、訪視、督導進行整合、簡化和e化,不要接到上級公文就往下丟,大型學校都不勝負荷,更何況是中小型學校!

100年05月17日,羅德水老師在台灣立報的教育論壇發表文章:【為評鑑而評鑑 一場災難】,或許值得大家借鏡與省思!

轉貼1000517台灣立報的文章:

●●●1000517台灣立報:為評鑑而評鑑 一場災難●●●
================================================================================
教育論壇:為評鑑而評鑑 一場災難
台灣立報 2011-5-17 22:45 作者:羅德水

就在越來越多大學教師挺身控訴大學評鑑如何傷害台灣高教之際,家長組織、校長團體卻加緊推動教師評鑑入法,特別是在各基層工會陸續成立後,家長聯盟更以公開信要求國、民兩黨表態,所持理由不外是教師評鑑可以提升教育成效、可以處理不適任教師、多數教師本身都支持教師評鑑、連大學教師與法官都要評鑑憑什麼中小學教師獨獨不必評鑑等。

追求績效 強加基層責任
按照支持者的講法,彷彿教師評鑑有如一劑具有神效的萬靈丹,服用以後台灣的教育問題就能迎刃而解,僅此一端,評鑑背後所反映出的績效主義與速成思維表露無遺,實與強調樹人不講究速效的教育本質格格不入。

無可諱言,一國一地之教育良窳,教師當然扮演重要角色,除此之外,更取決於國家對教育的投資、取決於教育法制是否健全?教育政策是否專業可執行?甚至取決於家長與社會對教育的認知及態度。

教師評鑑最大的問題,就在於不去正視錯置的教育經費,不去修正落後的教育法規,不去檢討錯誤的教育政策,不願意秉持專業與家長對話,不願意正視整體社會日益扭曲的教育價值,而只是一味將教育成敗簡化成教師責任,就彷彿只要實施了教師評鑑,台灣所有的教育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

然而,基層教師幾時擔得起這樣的責任?誠如我們所共見,基層教師的呼喊,既無法增加教育經費的投資,也改變不了不當的經費配置;就算教師組織努力把關,大多時候,教育官員仍然寧願媚俗地制訂違反專業的政策,教師對教育固然重要,但在台灣,基層教師多數時候只能扮演執行官定政策的工具性角色。

推動或是箝制教師成長
或者,我們暫且假定非實施強制評鑑否則無以救教育,那麼,接著就必然要面對教師評鑑的第二個問題,究竟教師該要如何評鑑?通過什麼樣評鑑指標的教師才是所謂適任的教師?要談教師評鑑入法,不能不先回答,入法的是形成式的評鑑?還是總結式的評鑑?兩者的根本區別在於,形成性評鑑乃在於透過評鑑機制,達成促進教師專業成長之目的,總結性評鑑則與教師之績效、考核連結,目的在於獎優汰劣。

職是,即便評鑑非推動不可,總要先確定到底是實施形成性評鑑或是總結性評鑑?才能接著談評鑑的內容與指標,而非如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所宣稱的,先將教師評鑑納入教師法並明訂時程,「以使各方願意積極研擬評鑑內容」,持平來說,這樣的推動方式除了坐實為了評鑑而評鑑的批評外,全然無助於化解歧異。

確定了評鑑的種類,評鑑的指標、具體的內涵、實施的程序,又是另個問題。不妨這樣思考,如果評鑑真如官方所言廣受支持,多數中小學教師究竟在反對什麼?要化解教師的疑慮,教育部或許應該正視這些問題:

教育熱忱如何評鑑?勇於抗拒錯誤政策,究竟值得表揚?還是必須淘汰?是要鼓勵教師多與學生互動?或是埋首報表?目前屬試辦性質的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實施迄今其評鑑結果能否如實反映教師專業?參與試辦計畫的學校與教師之專業提升了嗎?有什麼足堪信任的指標或數據讓我們相信,已經參加試辦評鑑計畫的教師,要比那些尚未參加或因疑慮而拒絕參加的優秀?

即便國人皆曰教師應該接受評鑑,也不表示在尚未釐清為何評鑑如何評鑑前,就要推動評鑑入法,大學評鑑的傷害是現在進行式,十多年來,危害深遠的各項教育政策也還殷鑑不遠,誰來保證為評鑑而評鑑,不會是另一場災難?

(教師)

▲2009年4月7日《親子天下》針對全國中小學導師及校長進行「全國中小學教師評鑑意願調查」,結果顯示,近6成導師同意「教師應接受評鑑」,但反對把評鑑與升遷、敘薪結合。(圖文/本報資料室)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7210

────────────────────────────────────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牛奶瓶報報(過往電子報)網址:http://www.kcta.org.tw/milkping/milk.aspx
※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

轉載:春風化雨,還是專業倫理?—新時代的教師角色[廖元豪]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1/06/blog-post.html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4,&job_id=173452&article_category_id=17&article_id=97986

春風化雨,還是專業倫理?—新時代的教師角色

文 / 廖元豪教授 【台灣法律網】

最近為了「教師組工會」以及「教師工時制」的爭議,大家又開始討論起「老師」應有的角色。支持者與反對者各持己見,爭論不休。然而,這些爭議其實涉及了最根本的問題:當教師從「經師人師」逐漸轉型為「專業人員」的時候,我們該怎樣期待他們?

從 前,學校教師是一種很受尊重的行業。雖然不像古代所謂「一日為師終身為父」,但社會、家 長,以及學生期待中的老師,都是全能全職全能的「經師人師」。孩子在學校,就是「老師負責管教」的範圍。即便下課後,也還是要遵循老師以及學校的指導。在 家裡不聽話的小孩,到學校都很聽老師的話。爸媽捨不得打罵的孩子,學校老師照打照罵,家長幾乎都沒有意見,還會感謝老師幫他管好孩子。

在 那個時代,雖然多數的老師都是師範教育體系出來的,但制度上並沒有固定的教學方法,也沒 有明確的管教界線。有的老師照本宣科,數十年如一日。但也有老師能夠甩開無聊的考試與課本,用自己的知識與熱情,讓學生愛死他的課。從前我在師大附中的歷 史老師剛華民,光是「楚漢相爭」就可以講古超過一個月,聽得學生如癡如醉。但期中考試到了,進度怎麼辦?他一句話「你們自己讀」…沒有任何人抗議。

「輔 導管教」更是各顯神通。漫畫或電影中那些為學生赴湯蹈火的「極道鮮師」「麻辣教師」, 的確曾經出現在現實生活中。即便是正常的老師,也會使用各種五花八門的方法:從溫情鼓勵到藤條伺候,用江湖義氣或吃喝玩樂,都有可能。教學、管教,都充分 顯現出老師個人的風格。當然,對學生好壞完全視而不見,自顧自的老師也不少。

在 那個時代,「當老師」是一門藝術而不是科學。當時的社會雖然封閉而威權,但對於老師在工 作上的權利義務,大致上沒有太制式的要求。沒有「教育基本法」與「教師法」,正顯示了那個「充分信任」的氛圍—談「法律」多傷感情?而在那樣的結構下,談 「工時」、「工會」,甚或「勞動條件」簡直是侮辱!老師不是拿薪水的雇員、工人,而是「傳道授業解惑」的教育者。

但是,時代在轉變。在民主化的台灣,各種權威都逐漸解體。不只是政治領袖在選舉風潮下愈來愈平民化,從前鮮少受到質疑的警察、公務員、軍人,乃至醫生等行業,都不斷地接受公眾的檢驗。老師自然也不能例外。

許 多老師不習慣這種變化,因為他們找不到這個時代該有的「分寸」,發現自己動輒得咎。舉例 來說,如果王大胖經常上課時搗亂秩序,老師除了一再說「王大胖坐好!」這種廢話外,還能怎樣?依法,老師雖不能體罰,但仍有許多管教處置或懲處手段,亦可 請學務處把人帶走。嚴重時甚至可以要求家長暫時帶回。但有幾個老師會這麼做?如果學校對這個學生懲戒,或要家長帶回,可能家長、民代,甚至媒體就會來施 壓,說學校、老師不懂「輔導」。可是,老師如果沒做適當處理,那王大胖經常干擾其他同學上課的行為,也會引起其他家長公憤,跑來學校抗議這個老師—而非抗 議王大胖的家長。

這 種「管也挨罵,不管也挨罵」的情況天天出現在校園。結果就是老師與學校只好祈禱自己祖上 有德,不要在班上碰上怪咖、事故,與怪獸家長。甚至有些優良老師因為不想惹事,一再容忍,卻在某一天忽然爆發,而變成輿論與教育局嚴厲指摘的「不適任教 師」。每當看到這些案件,真是既為法治不彰而難過,又為這些在轉型期父子騎驢的老師心疼。

會造成這種局面,根本的原因,是整個社會(教育主管機關、家長、媒體、一般公眾)也跟教師一樣,都還沒習慣這種「轉型」。所以,才會一方面拿「現代民主法治」的原理來要求老師,另一方面又期待他們擔任「無私奉獻」的角色。

要知道,現代社會的老師,就跟醫師、公務員一樣,都只是在職業崗位上工作的「有限責任勞工」。他們要遵守「專業倫理」,但相對的,國家社會也要能夠提供認真工作的誘因與控制制度。沒有人能要求他們「奉獻犧牲」。

然 而,我們的社會到現在還在用前現代的思維,要老師「春風化雨」,對醫師期待「仁心仁 術」,要求公務員「夙夜匪懈」......所以這些人談待遇、談罷工、談勞動條件、談休假、談權限義務範圍,都被看成逃避責任?!這種泛道德卻不講專業倫 理與制度的思考不改,老師們就繼續手足無措。

試 想,如果老師的「責任」是無限延伸的,那「權利(權力)」呢?家長、社會公眾怎麼能要求 老師不能體罰、不能罵人、不能搜索書包、不能沒收書本玩具、不能多留學生兩小時、上課要政治中立、記過要正當程序......的同時,卻還要期待「全人教 育」?還要學校負責管教學生在下課後,對救護車比中指的行為?

更 糟的是:在要求教師們「守法」的同時,台灣現行教育法制卻粗糙不堪。許多規定非常模糊, 而且僅有行政命令的位階,根本不足以確保「守法老師」豁免法律責任。而一旦「出事」,教育主管機關與學校通常會很快撇清—即便這位老師完全依照教師法與學 校訂定的「輔導管教辦法」。自認守法的老師,卻要獨自面對怪獸家長、民代、輿論,乃至司法,真是情何以堪!

總 之,大家公平些。要老師不計工時,犧牲奉獻,那就不要動輒抗議訴訟找媒體;如果要拿法令 制度社會要求綁著老師,那就不要怪老師們斤斤計較權利義務工作條件。另外,教育主管機關應該擔當起修訂法令與宣導的責任,更應在懲處不良教師的同時,力 挺、鼓勵所有遵守法令的老師,讓他們免於不當的干預。畢竟,他們就算不是經師、人師,也還是教育「專業」工作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