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2010年5月11日

2010年5月11日 星期二

轉貼:連蔣介石都說中華民國滅亡了 [陳增芝]

引用自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50389

連蔣介石都說中華民國滅亡了  
陳增芝2003/08/26
前故總統蔣介石1950年3月13日在陽明山國會山莊,進行「復職的使命與目的」的演講時表示,「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1949)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滅亡了,我們今天都已成了亡國之民……」。

這是當年原已在中國南京引退的蔣介石,在退守台灣後的翌年,再復職總統時的一段演講,雖然這段話的目的,主要在激勵「孤臣孽子」的復國之心,但是,中華民國已經亡國,確是連蔣介石都不得不承認的事實。

李登輝日前一句「中華民國早就不存在」,說來也只不過是誦唸「蔣公遺訓」罷了。

當年,如果不是韓戰爆發,國際東西陣營對立,美國高度重視台灣位置的軍事戰略價值,讓原只是在台灣苟延殘喘的蔣介石政權,油然興起「反攻大陸」的政治美夢。

蔣介石其實很清楚,不在中國大陸本土的政權,無論如何,很難再自稱為「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國民黨政府如何向國際社會強辯,共產黨領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中國?

就像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流亡到印度的達蘭莎拉,無論國際社會或西藏境內的人,再怎麼支持達賴,但是,達蘭莎拉都只能說是流亡政府,而不能說是西藏,是一樣的道理。

泛藍陣營老是指責民進黨,是「借殼(中華民國)上市」的搞台獨;但是,歷史事實卻是所謂的中華民國「佔地(台灣)欺世」。

只不過,早期國際政治因為東西陣營的對立,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得以繼續在聯合國擁有中國代表權的席次。但是,這畢竟不符合國際法的實效支配原則(事實未統治中國大陸),而在東西和解之後,必須面對現實國際社會的客觀認知。

如果不是當年蔣介石的「漢賊不兩立」;我們至少還是聯合國的會員國;如果不當年蔣介石的「漢賊不兩立」,每在邦交國與中國建交,國民黨就很有「志氣」地宣佈斷交(如法國等),今天又何至這步田地?

1987年李登輝「意外」繼任中華民國總統,但是,他跟蔣介石的認知其實並無二致,那就是退出聯合國後,「中華民國」其實已不存在國際社會的普遍認知。中華民國只能在台灣裡面「講給自已爽」。

無論是台灣人的總統李登輝,抑或台獨黨的總統陳水扁,陸續成為首任、二任的民選總統後,時間證明,他們都不是「中華民國」的敵人。因為「中華民國」真正最大的敵人,就是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蔣介石激昂地說「中華民國亡國了」後,所做的事,是處心積慮要「反攻大陸」,歇斯底里要「消滅共匪」,無所不用其極要整肅異己,台灣的長遠建設不是他所在意的,台灣的終極前途更不是他所關心的。

李登輝也是激昂地說,「中華民國早就不存在」,但是,他在說這句話之前,所做的事,顯然跟中國大陸來的總統不一樣。

過去以來,泛藍陣營許多人到北京說的話、做的事,如果是蔣介石時期,會有什麼下場?大家心知肚明。即使兩蔣在世,「反攻大陸」的政策,也是會「昨是今 非」。李登輝任內,相信也非常不滿泛藍立委許多羞辱、做危害「中華民國」的事。但是,李登輝追求台灣主權獨立「一以貫之」,他做的事還是跟蔣介石不一樣!
□ 〔 資料來源: 東森新聞報

轉貼:〈頭家心聲〉台奴籲天錄 / 客家阿姐劉丁妹

引用自
http://neoformosamagz.blogspot.com/2010/05/blog-post_10.html

〈頭家心聲〉台奴籲天錄 / 客家阿姐劉丁妹

5/10/2010 03:20:00 下午 張貼者: 蓬萊島雜誌.Net

當納粹來捉共產主義者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當他們囚禁社會民主主義者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社 會民主主義者

當他們來捉工會會員的 時候
我─沒有抗議
我不是工會會員

當他們來捉猶太人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猶太人

當他們來捉我的時候
已經沒有人能替我說話了

by德國牧師Martin Niemoller

2000 年中國國民黨總統選舉敗選後,像一頭野性大發的獅子,遍地尋找可吞吃的人,最不能忍受的是,敗在三級貧戶陳水扁這個台灣人的手裏,藍營上下如喪考妣,謂 之:中華民國滅亡了、亡國了。逐將一切的怨恨化成行動,全都怪罪在第一個台灣人總統李登輝的頭上,全黨「團結」一致,無所不用其極要對李氏動刑、報復,失 去理性的「中國人」恨不得將李氏槍斃也難消心頭之恨……。

當時多數的台灣人「保持沉默」,沒有人敢站出來維護李氏的人權、尊嚴,或遣責國民黨人違反民主選舉的結果;台灣人的子弟第一次透過民主選舉,台灣人民親手用選票選出來的總統,就位後竟不敢慶祝,連鞭炮都不敢放一聲,深怕刺激國民黨那批孝男、孝女,更怕惹得牠們不高興!

陳 水扁執政後,所面臨的處境:前有斷崖、後有追兵,最不幸的是 綠營內有「中國暗流」,外有媒體、司法纏鬥,飛彈恐嚇24小時不停的轟炸、作賤本土政權,宗教家繼續保持沉默,學者專家也默不作聲,任人宰制,台灣人民被 操控、綁架活在驚恐、悲情無助中,默默承受着身為「台灣人的原罪」!

2006年8月紅衫仔之亂時,從電視上看到牠們 的核心幕僚,多數原屬「綠營戰將」之流、失意政客、覓官不從者有之,其中一個團體最可怕──中央教會,牠們的領導人打着基督長老教會的叛徒為號召,毫不避 諱的表明費用全由「祖國」無限量供應;牠們的成員平均年齡40歲以下,須接受嚴格的軍事訓練,聘任 中國武術師有組識的操練,據點分佈在全國各地,平常以視訊上課,生活軍隊化,穿著軍裝,編制軍階,行軍禮,訓練基地隊伍聲勢浩大,號稱有十萬大軍,蠻像有 這麼一回事似的?牠們的領導人說:「若沒有中央教會,紅衫軍根本成不了氣候。」最絕的是2008年大選前,牠們冊封騜為原住民族總頭目?此時的宗教人士悶 不作聲!任牠們繼續危害社會!

2008年台灣總統卸任兩小時即被管制,接下來的腥風血雨式鬥爭、追殺!扁全家至前朝官員、親朋、企業主、 醫生……等,只要和本土人士、政權有些許關係的人、事、物全遭抄家滅族不放過,寧願錯殺一百的毛、蔣經典名言,騜奉為「真理」而徹底認真實行,目的就是要 殺雞警猴,看看那個台灣人還敢站出來從事政治?另外一個目的就是要向中國討好、賣乖、醜表功,希望早日完成「被統」大業。所有愛台灣這個國家的人,沒有人 看不懂牠們在做什麼?但都保持沉默,沒有勇敢的領導者跳出來帶領人民起義!抗暴!因為我不是扁家或前朝官員?

未來ECFA簽了之後,國民黨稱的簽屬「蜜月」期一過,台灣山河變色,憨厚的人民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現在,別以為你不是律師業、建築師業、會計師業、行銷服務 業……等590萬就業人數裏面的一員,真的,到那時候已經沒有人能替台灣人民說話了!

轉貼:大寮國中家長會帳目問題[2010/5/11牛奶瓶報報]

引用自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0/05/2010511.html

引用自

【2010/5/11牛奶瓶報 報】

【990510高雄縣教師會回應新聞稿】

高雄縣調查站正在調查大寮國中家長會帳目弊端
高雄縣教師會 將向地檢署告發相關單位包庇瀆職
【李水勝校長】是否心虛才「惡人先告狀」?

98年11月20日,大寮國中家長會帳目的弊端,
就有人向高雄縣政府提出檢舉,但高雄縣政府國教科、政風處被質疑處理不公。98 年12月09日,高雄縣政府竟然發函要求大寮國中針對相關經費的核銷進行「補正」

98年12月22日,大寮國中相 關人員向高雄縣教師會陳情檢舉,除了具名的書面陳情書,還檢附相關的帳冊和單據影本。98年12月29日,高雄縣教師會查詢、檢驗相 關的證詞和證物,認為這是可受公評之事,於是發出新聞稿公開大寮國中家長會帳冊的問題。

高雄縣教師會公開檢舉,事情 曝光、媒體報導,高雄縣政府該徹查不徹查,高雄縣教師會相關公文、憑證等證據都有,李水勝校長竟然還敢眼睜睜對媒體記者胡 扯說事情是「誤會一場」。

99年03月02日,【法務部調查局高雄縣調查站】發函要求高雄縣政府提供大寮國中家長會、家 長後援會各項相關資料。【高雄縣政府政風室】也於99年03月08日,將大寮國中家長會、家長後援會各項相關資料檢送【法務部調查局 高雄縣調查站】。

這件事情,眼見司法要介入調查了!李水勝校長是否慌了?所以「惡人先告狀」,在事件媒體曝光後的四個多月才發 出新聞稿,表示將按鈴申告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加重毀謗罪」。

大寮國中家長會帳目涉嫌弊端的問題,竟然查了這麼久沒有結 果,究竟是誰包庇校內違法人員?高雄縣政府向來被質疑包庇涉貪校長,難怪大寮國中李水勝校長會「有恃無恐」!

既然行 政調查不可信賴,只好訴諸司法訴訟,李水勝校長要告高雄縣教師會,我們將會出庭將一切攤在陽光下,我們也決定委託律師針對大寮國中案 相關人員涉嫌包庇瀆職向地檢署提出告發,讓司法釐清所有的真相。

新聞聯絡人: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總幹事廖建中


●●●981209 高雄縣政府函●●●●
--------------------------------------------------------------------------------
高 雄縣政府函
地址:83001高雄縣鳳山市光復路2段132號
承辦人:吳琬馨
電話:07-7477611轉1759
傳 真:07-7434292
電子信箱:94xy002@mail.kscg.gov.tw
受 文者:大寮國中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府教國字第098031462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 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有關 貴校家長會支用乙案,請依說明是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98年11月20日縣長信箱陳情案件辦理。
二、 貴校家長反應學校家長會部分經費支用款項不明,本案經本府教育處視導人員查核後發 現,貴校本(98)學年度辦理家長會業務移交時,有部分經費支用簽呈遺漏會長簽章檔情事。
三、 請貴校務必確實依據相關規定流程辦理家長會經費之使用,並儘速將上述有部分經費支用簽呈遺漏簽章等情事立即補正。
正本:大寮國中
副 本:本府教育處國教科


●●●981214高雄縣政府函●●●
--------------------------------------------------------------------------------
高 雄縣政府函
地址:83001高雄縣鳳山市光復路2段132號
承辦人:黃小姐
電話:07-7477611轉2413
傳 真:07-7434292
電子信箱:97r006@mail.kscg.gov.tw
受 文者:大寮國中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14日
發文字號:府正二字第098031794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 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因業務需要,請 貴校提供如說明項所列資料供參,請 查照。
說明:需 貴校提供96年迄今家長會費如下資料:
一、 家長會費帳簿(原始記帳資料)、收支核銷憑證正本。
二、 金融機構專戶存款對帳單與存摺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字樣)。
三、 家長會收受各界捐款收據存根聯正本。
正本:大寮國中
副本:本 府政風處
縣長 楊秋興


●●●990308高雄縣政府政風處函●●●
--------------------------------------------------------------------------------
高 雄縣政府政風處 函
地址:83001高雄縣鳳山市光復路2段132號
承辦人:黃小姐
電話:07-7477611轉2413
傳 真:07-7434292
電子信箱:97r006@mail.kscg.gov.tw
受 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8日
發文字號:府正二字第099000086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 期限:普通
附件:如主旨
主旨:檢送高雄縣立大寮國民中學95-97學年度家長會、學生家長後援會明細暨核銷憑證正本6本、收支 日記簿正本2本、家長委員贊助禮金存根聯正本2本,共計10本,請 查收。
說明:
一、復 貴站99年3月2日山肅字第0996900716號函。
二、旨揭資料正本請於用畢後逕予歸還高雄縣立大寮國民中學。
正本:法務部調查局高 雄縣調查站
副本:高雄縣立大寮國民中學、本處第二科
處長 林進丁


●●●大寮國中家長會帳目不清案大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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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弊案爆發
98年11月20日,大寮國中家長向縣長信箱檢舉:「大寮國中家長會部分經費支用款項不明」。

●縣府國教科、 政風室疑似包庇袒護
98年12月09日,高雄縣政府發函大寮國中表示:經縣府視導人員查核發現該校家長會有部分經費支用有問題,要 求大寮國中【補正】。

98年12月14日,高雄縣政府發函大寮國中要求提供該校96年迄今之家長會費等各項資料。

● 媒體報導
98年12月29日,大寮國中人員向高雄縣教師會檢舉,高雄縣師會發佈新聞稿【大寮國中爆發類似「扁家集團」的貪腐弊案 涉案人員使用「假發票」手法侵吞家長會份】。
98年12月29日,中央社報導【大寮國中侵吞家長會費?校長否認】。
98年12 月29日,TVBS報導【免費冰塊也報帳! 家長會募款疑遭濫用】。
98年12月30日,聯合報報導【假收據、沒領據 訓導主任被控A錢】。
98 年12月30日,自由時報報導【捐款遭亂請領 家長會忍無可忍】。

●法務部調查
99年03月02日,【法務部調查局高雄縣調查 站】發函要求高雄縣政府提供大寮國中家長會、家長後援會各項相關資料。

99年03月08日,【高雄縣政府政風室】將 大寮國中家長會、家長後援會各項相關資料檢送【法務部調查局高雄縣調查站】。

●李水勝發出新聞稿
99年5月10日,大 寮國中李水勝校長發佈新聞稿【高雄縣大寮國中校長到地檢署按鈴申告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加重毀謗罪」】。

99年5 月10日,高雄縣教師會發出回應新聞稿【高雄縣調查站正在調查大寮國中家長會帳目弊端 【李水勝校長】是否心虛才「惡人先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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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 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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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JRF Newsflash] 民間司改會剪報 - 不適任法官難汰 司法民怨居首 / 汰不適任法官 司法院推法官法 / 社論-保護被害人 執法單位做得太少

引用自

JRF Newsflash 民間司改會剪報

不適任法官難汰 司法民怨居首
2010-05-08 中央社
【賴又嘉╱台北報導】

民間司改會舉辦「2010年度司法民怨」網路民調,約1/3的網友不滿司法單位對表現不適任的司法官沒有淘汰機制。司法院表示,淘汰不適任的法官是司法院既定的方向和政策。

民間司改會於5月3日至7日與網路民調中心合作,舉辦「2010年度司法民怨」民意調查,針對司法單位的負面評價作民調。其中第1高票為「對表現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莫可奈何,無『法』淘汰」,在總投票數8327人中,佔了33.6%的比例。

對於民調結果,司法院祕書長謝文定表示,淘汰不適任的法官與檢察官,一直是司法院既定的方向和政策,目前已有評鑑辦法與法官自律機制,司法院近幾年也主動移送、懲處不適任的法官,日前遭停職、移送監察院彈劾的法官林德盛,就是例子之一。

謝文定指出,司法院正積極推動法官法立法通過,將評鑑辦法納入正規法律,對不適任的法官,建構更完整的淘汰機制。

此外,第2和第4高票,分別為檢察官尚未偵結的案件遭媒體大幅報導,以及檢察官以押人取供方式辦案,各佔22.8%、11.3%投票數。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法務部已嚴格要求檢察官不得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並不得以強制處分手段,作為取供辦法。對於不適任的檢察官,目前也有評鑑機制作懲處。

另外,第3高票則有16.4%的網友認為,法官判錯不會被處罰,也不需賠償冤獄受害者。謝文定表示,題目對於法官判錯的定義並未說明,且制訂處罰機制將侵犯審判獨立。而目前已有冤獄賠償法,司法院也在今年成立冤賠研討會,期望將冤賠法制定更臻完善。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舉辦民調的用意,是為給司法單位社會壓力,提醒他們「不能再混了」,題目制訂則由司改會統計以往接到民眾的申訴及抱怨,經過內部討論所設計。

林峰正指出,從調查結果可看出,司法機關應盡速立法,制訂相關機制,解決司法弊病。


汰不適任法官 司法院推法官法
2010-05-08 中央社
【賴又嘉╱台北報導】

民間司改會網路民調司法民怨結果出爐,網友多不滿不適任司法官無法淘汰。司法院表示,目前已有相關法官評鑑、自律辦法,並積極推動「法官法」立法,建構完整淘汰機制。

民間司改會與網路民調中心合作,舉辦「2010年度司法民怨」民意調查,其中第 1高票為「對表現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莫可奈何,無『法』淘汰」,在總投票數8327人中,佔33.6%。

司法院祕書長謝文定表示,對於不適任的法官,並非無法可管,目前有法官評鑑、自律辦法,且近幾年也並非沒有淘汰、懲處不適任法官。謝文定指出,民國88年至今,就有37名法官遭移送監察院彈劾,司法院自行懲處的也有106人;此外,也有30名法官自行退任。

謝文定說,目前法官在執行職務若有疏失,將先遭停職,另外,各級地方法院也有法官自律委員會,懲處不適任法官。

前花蓮高分院法官林德盛就是其中一例。林德盛在審理台東縣議員涉貪案件期間,私下與被告吳俊立會面,因而遭司法院停職、移送監察院彈劾後,再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謝文定指出,司法院努力朝人民期待制訂法規,將淘汰不適任法官,做為既定的方向和政策。司法院院會去年 4月通過的法官法草案中,即強化法官評鑑及懲戒制度,讓不適任法官的淘汰制度透明、公開。草案將待行政院、考試院會銜後,送請立法院審議。


社論-保護被害人 執法單位做得太少
2010-05-10 中國時報
【本報訊】

新任法務部長接手之後,無預警地執行了四個死刑,將台灣從不執行死刑國家的名單內打下,同時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關注與國內的熱烈討論。一時之間,論辯的焦點似乎集中在台灣究竟要不要改變廢除死刑的政策,以及接下來還會不會繼續執行死刑的問題之上。

有關的討論持續進行,是件好事,有助於讓台灣從事公民理性對話與發展審議民主。不過,我們以為,已經出現的討論之中,有一個部分明顯不足,甚至可能受到了刻意的忽略,那就是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應該如何加強問題。

應該所有人都會同意,不論是否要繼續執行死刑,是否廢除死刑,犯罪被害人保護都是非做不可的事。這不僅是照顧公平所必須,也應看作是社會福利保障的重要章節,容我們直言,法務部身為主管機關,這一方面做得極不理想,犯罪被害人的保護與照顧如果繳了白卷,犯罪被害人的冤抑痛楚因為生活困難或是身心煎熬而不能平復,當然就會難以脫離受害的悲苦情境,我們寧可相信法務部只是疏於注意此一工作的重要性,而不是有意地不對犯罪被害人及家屬施以援手,以利用被害人的怨憤強化法務部逢用公權力乃至執行死刑的正當性。然而,犯罪被害人保護依法可為之事甚多,而做的實在太少。現在法務部已經執行了四個死刑,是到了應該徹底檢討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不能再任其荒疏的時候了。

犯罪被害人保護是由政府對因犯罪行為而死亡、受重傷及性侵害的被害人及家屬提供補償與救助的工作。從事此項工作,有幾項必須避免的錯誤,我們希望主管機關有則改之,無則自勉。首先,提供犯罪被害人補償,是福利行政,目的是要給予需要撫慰的被害人補償,而不是能不補償就不補償;所以不能採取寧缺毋濫的心態,尤其不應擺出施恩甚或施捨的態度,前不久殺警案中殉職警察林安順的家屬求助於犯罪被害人保護單位,感受惡劣,一葉已可知秋。犯罪被害人傷痛在身,受償無門,如果還要遭受官僚的冷臉白眼,情何以堪!法務部部長在簽署死刑之餘,千萬不要以為就此對得起被害人家屬,忽略了督促所屬拿出愛心照顧犯罪被害人。

其次,許多人以為,應由罪犯賠償被害人,為何要由國家或政府使用公帑給被害人?國家因為法律要求保護犯罪被害人,包括依申請提供犯罪被害補償金;補償金並非代替罪犯賠償,而且可以就補償金向罪犯求償。這其中國家一方面照顧了犯罪被害人,另外一方面還可直接向罪犯求償,省卻了犯罪被害人向罪犯追索的一部分困難,這其實是很恰當的安排。如果以為國家提供補償就是代罪犯賠償,因此吝於為之,不但犯了不諳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的錯誤,而且是將金錢看的遠比對犯罪被害人的撫慰來得重要。國家為了節省金錢而不肯向犯罪被害人伸出援手,豈是要為被害人伸張正義的政府所應有的態度?

更重要的是,來自國家的幫助,不必僅僅是提供犯罪被害人一紙冰冷的有罪判決書,也未必就是金錢上的補助,還應該包括生理、心理治療及生活重建的協助,許多犯罪被害人始終走不出受害的陰影,可能就是因為欠缺適當的開導,無法脫離受害當時的痛苦情境的緣故。現行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令設立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的功能與業務,包羅齊全,可惜的是囿於觀念與資源配置不當,寫在規章制度之中的良法美意,付諸實現的部分,少之又少。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如果仍是空中樓閣,法務部身為主管機關,就是難辭其咎。

誰都知道,將殺人凶手處以極刑,其實換不回來犯罪被害人失去的生命,不但不能構成犯罪被害人的賠償,也並不能真正撫慰犯罪被害人受創的心靈。政府真的顧念犯罪被害人的苦痛,就絕不能以將罪犯繩之以法處以極刑就是交代了事,而必須要切實地負責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福利行政,寬列經費預算,普設保護機構,才是保障權益的真正方法,否則就是執行再多的死刑,也不是解藥。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地址:台北市104松江路九十巷三號七樓 電話:2523-1178 傳真:2531-9373
網址:http://www.jrf.org.tw E-Mail:contact@jrf.org.tw

 

霹靂震寰宇之龍戰八荒 29 30

楓岫遭遇最激烈的攻擊,最慘痛的戰役,不但衝冠披髮,打到吐血數斗,絕命之際,突然衛清風,現在叫做失路英雄,簡單化解了雙身的攻勢,順便還救走楓岫,真的有夠強!同時第一次看到楓岫如此狼狽!

逆我非道和劍子仙跡的爭鬥畫上句點,結果逆我非道,被劍子的劍雨暗算,擋得了第一波攻勢,但是第二波從道心湖的劍陣,萬劍穿心而亡,幻姬本來可復活,但得知非道將亡,放棄求生念頭,雙雙殉情!

天刀的龍氣阻止了神兵發爐,果然一頁書的骨頭,兇猛異常!

阿修羅和夜神,似乎關係特別,夜神還被阿修羅捅了一刀,負傷而去。

南風不競輕輕一招,就把仲裁者打至吐血,實力差太多。

湘靈和代行者實力懸殊,還好天狼星即時甦醒,又是輕輕一擊,擊退代行者。

失路英雄詢問正義,邪儒宗亂答挑釁,兩相爭鬥,邪儒不敵,又是吐血。

小免騙了小狐狸,但是寒煙翠卻放走小免,似乎和拂櫻有著默契。

長空藐殺了天機院眾,十鋒準備攻打血鴉山,準備拖破軍府人馬天府院下水。

臭鼬鑄造的天刀武器,亦劍亦刀,那不就是武士刀囉!

失路英雄四處詢問正義的真諦,看來建議他去買本正義論來看,會比較貼切。歐陽春羽和失路英雄的對話,這是誰的正義呢?正義有分大小嗎?

嘯日猋為了取稜晶花,必須破了神秘老者的劍陣,同時也巧遇少獨行。

南風不競和雅狄王的武功招數雷同,引起了仲裁者的注意。

雙身和妖肅出場竟然只是光點而已,果然,等級已經被調得很低了,看來準備領便當了。

南風不競VS失路英雄;漠刀絕塵對上紅眼蒙面客,精采可期的武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