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2010年2月12日

2010年2月12日 星期五

轉貼:裸官 內在美-深藍黨國意識形態:高揭中國民族主義,妒恨台獨,一定要台灣和中國統一;手掌國家大權,但卻心懷異鄉,申請居留、歸化美籍。

林濁水

李慶安擁有雙重國籍被法院判處兩年徒刑後開記者會質疑別人當選就職後擁有的 綠卡就自動失效,為什麼「唯獨我被認為是職務無效」。她可以拖人下水的基礎是:自己或家人拿美國綠卡、公民證是長期統治台灣的國民黨高層包括馬英九在內的 集體共業。這群人心秉深藍黨國意識形態,高揭中國民族主義,妒恨台獨;手掌國家大權,但卻心懷異鄉;反台獨,一定要台灣和中國統一,卻申請居留、歸化美 籍,和美國統一,今天被判詐欺真是實至名歸。

高唱中國民族主義,卻心向異邦的並不是台灣藍軍專利而是兩岸一同。當年在柯林頓總統北大演講時提問抨擊美國人權的「反美北大女生」馬楠,畢業後到「人權紀錄極端惡劣」的美國留學,並且選擇嫁給了美國人。

就在李慶安事件鬧開來的這一兩年,中國網路上也為「裸官」問題吵了好一陣子。所謂裸官是把妻兒錢財都送到國外,孤身一個人留在國內當官的意思。

人隻身在國內,中國叫裸官,而當年反台獨國民黨官員獨自身在台灣則戲稱為「台獨」,在美國的太太台灣叫「內在美」,眾多中國裸官為了安頓他們的「內在美」,在美西洛杉磯和溫哥華分別創造了別開生面的「二奶村」和「大奶村」。讓他們的情婦和怨婦聚居過著豪奢的生活。

台灣高官家族「染綠」和中國官而成裸,全因為他們把自己的國家當作不能久居的危邦。

小 小台灣面對龐大的惡鄰,失敗主義流行於藍高官之間,台灣於是被當作危邦,一有像退出聯合國、台美斷交等風波便努力安排後路;中國雖然發展迅速,但社會貧富 差距愈拉愈大,對立嚴重,於是被眾多貪官當成危邦,也一樣努力安排後路。這種國家愈來愈強大,民族主義愈來愈高漲,裸官卻愈來愈多的情形,是人類歷史上從 未曾有的奇景。

從這裡我們看到了兩岸當官的中國民族主義者同樣的虛妄本質。 (作者為前民進黨籍立法委員)

轉貼:課後輔導與寒暑假學藝活動鐘點費400元-相關討論

引用自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05.html

引用自

財團法人人本教育基金會 討論區

http://forum.frontier.org.tw/hef/editpost.php?post_id=237&topic=49&forum=1

南投縣教師會辦理「與教育局長有約」座談會會議記錄

http://163.22.51.1/sfs2/school/board/board_show.php?b_id=1310&PHPSESSID=e542ccecfcff27bee6fea51f591fb7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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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教育部頒《加強輔導中小學正常教育實施要點》第五條第一款:「高、國中三年級得利用課外時間在校實施課業輔導,每週以不超過五天,每天以不超過一小時為原則,但最遲不得超過下午五時卅分。」

按:如果每週超過五天,或有任何一天超過一小時,或任何一天在下午五點半之後才放學,就是違反教育部規定了。

2.《臺北縣縣立完全中學暨國民中學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第五條「收費及支用原則」:收費標準計算公式:鐘點費 (450元) *節數 / 0.8 / 35=每名學生應繳費用。

按:桃園縣有無類似收費標準?如果有,而且超過那標準,便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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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訴求:國中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業輔導應徵詢教師及學生參加意願,教師鐘點費並應調至四佰元以上

說明:1.暑假學藝活動及課業輔導並非學校正式課程,學校辦理此類活動本應徵詢教師及學生參加意願。

2.縣府訂定的「南投縣國民中學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業輔導實施要點」中教師鐘點費竟然只有360元,比其他縣市低(高雄縣、高雄市皆為400元),莫非本縣師資比較差,不值得領400元以上?

3. 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僱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平日上課期間教師鐘點費已是360元,上班時間之外的加班鐘點費豈能相同?以廉價報償並強要教師參加豈是合理作為?

回應:1.將行文調查各縣市國中教師鐘點費支領數額。


2.行文提醒學校開辦相關課程時應商請學校教師並尊重其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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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http://www.tccta.org.tw/xoops/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248

發函再次建請縣府提高本縣縣立國中及高中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之教師鐘點費
發表人 金蘭 於 2008/3/13 12:07:27 (515 人讀取)

臺中縣教師會 函

受文者:本會秘書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中縣教師字第0970030123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一、臺中縣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補充規定
   二、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九○教中(二)字第九○五○○一八一號書函
   三、國中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彙整表

主旨:再次建請 貴府提高本縣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之教師鐘點費,如說明段,請 查照見復。

說明:

一、本會曾於94年5月5日,94年10月19日,96年8月30日分別以中縣教師字第0940050137號,第0940100251號,第0960080196號,發函建請。

二、目前本縣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之教師鐘點費,分別為三六○元及四○○元整。

三、經查全國各縣市國民中學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之教師鐘點費超過三六○元有13個縣市,超過全國縣市總數的一半,目前本縣國民中學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之教師鐘點費,在各縣市的排名中實屬偏低。

四、按「下班時間(學校放學後)及寒暑假期間以每節不超過四百元為原則。」,為本縣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補充規定第十點第一項第四款後段所明訂(如附件一)。

五、又按「台灣省高級中學課業輔導鐘點費自八十九年學年度第二學期起調整為每節五五○元整」,為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九○教中(二)字第九○五○○一八一號書函所明訂(如附件二)。

六、綜上,目前本縣高級中學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之教師鐘點費,並不符合教育部之規定,而國民中學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之教師鐘點費,竟比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教師鐘點費少,實有違一般之邏輯論理及經驗法則,造成縣立高中、國中課後輔導授課教師心理不平衡現象,亦影響學校課後輔導業務之推展。

七、因此,再次建請依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九○教中(二)字第九○五○○一八一號書函,提高本縣高級中學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之教師鐘點費為每節五五○元整,以符同工同酬。另依400(國小課後鐘點費)÷260(正課鐘點費)=1.53 ;或 550(國立高中課後鐘點費)÷400(正課鐘點費)=1.37,或公務人員及勞動基準法,請領加班費之相關規定,提高本縣國民中學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之教師鐘點費為四九○元整(360×1.37),以符一般之邏輯論理及經驗法則。

正本:臺中縣政府
副本:臺中縣立各高級中學、臺中縣立各國民中學、臺中縣立各高級中學教師會、臺中縣立各國民中學教師會、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楊振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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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臺中縣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補充規定
(臺中縣政府九十三年一月三十日府教社字第0930026642號函)

一、本規定依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第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二、實施原則如下:
(一)學校得依學生、家長需要,融合社區力量審慎規劃辦理。
(二)課後照顧服務活動以自由參加為原則,不得強迫。
(三)辦理課後照顧服務活動,不得更動學校原定作息時間,並不得妨礙正常教學之實施。
(四)課後照顧服務活動不得違反教育部頒加強輔導中小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有關規定。

三、實施時間:
(一)週一至週五放學後至下午六時。
(二)週休二日之週六、日及寒暑假,全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

四、本服務除由學校自行辦理外,並得採下列方式辦理
(ㄧ)學校主辦,立案之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提供協助。
(二)學校委託立案之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
學校辦理前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辦理時,應符合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且其收費數額、活動內容、人員資格、編班方式、辦理時間、辦理場所及相關必要事項,應載明於招標文件。

五、活動內容:
(一)生活照顧輔助。
(二)家庭作業指導。
(三)團康藝能活動。
(四)體能活動。
(五)參觀訪問活動。
各校得依本身條件及實際需要依前項規定作綜合性課程規劃,並應力求課程之多元、活潑原則及精緻化。

六、參加本活動限經家長同意之在校生(含附設幼稚園學童)。如活動規劃無交通服務者,應以家長同意並負責接回之在校生為限。

七、本活動應以同年級或同年段編班,每班學生以二十人為原則,不得超過三十五人。但必要時得採混合編班大班制。

八、 提供本服務之人員,應就具備本服務內容相關專長,並由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遴聘: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
(二)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且表現良好者。
(三)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習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四)符合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五)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及報備核准辦理之三百六十小時專業課程訓練結訓者。
前項第五款所稱專業課程應包括:兒童心理、班級經營、美勞教學、團康藝能、國小課程概述、教案計畫及生活禮儀常識等符合教育部規劃之相關學程。
本服務針對需要個案輔導之學生,應視需要聘請全職或兼職社工或輔導專業人員為之。
本服務針對特殊或身心障礙學生,應視需要聘請全職或兼職特殊教師或專業人員為之。
偏遠、原住民或特殊地區提供本服務人員遴聘有困難者,得報經本府核准酌予放寬人員資格。

九、學校辦理本服務以開班教室,運用校內各項設備、設施為主,並以校園內為活動範圍;必須使用其他場所、設備或設施時,應以師生安全及服務需要為優先考量,並報經本府主管機關核准。

十、經費收支如下:
(一)本服務節數每節四十分鐘,學生參加課後照顧服務活動費用,悉由參加之學生家長負擔。
(二)採行開放民間辦理之教室使用管理費收入或學校主辦之學生活動收費,均由學校以代收代付方式設置專帳,依會計程序辦理,並應妥為管理會計帳冊;除支付教師鐘點費、水電、清潔等相關行政費用外,並可用以充實教學設備。所收費用,原則上教師鐘點費占百分之七十,行政費以不超過百分之三十為原則,但所收費用不足時,教師鐘點費為優先支用。
(三)參加課後照顧活動之學生收費,每生每小時以新臺幣二十元為原則,由學校及家長會合意 依市場機能自由商訂之。學校並得參考下列計算方式訂定收費標準:
1、學校上班時間:(二六○元×照顧節數÷○.七÷學生數)
2、學校下班時間或寒暑假:(四○○元×照顧節數÷○.七÷學生數)
3、一併於學校上班時間及學校下班時間實施:(二六○元×照顧節數÷○.七÷學生數)+(四○○元×照顧節數÷○.七÷學生數)
學校收費得採每月收費或一次收費,參加學生未滿十五人者,得酌予提高收費。但不得超過核定收費標準(每小時二十元)之百分之二十,並應報本府核定後行之。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學生或情況特殊學生得優先並免費參加本服務。情況特殊學生,由學校報經本府專案核准者,得減免收費。
辦理本服務時,其師生比高於二十五比一者,學校或受委託辦理之機構、法人或團體應自行吸納前項減免之費用。
前項免費或減免學生應繳費用,得由本府視需要籌措經費補助之。
(四)教師鐘點費︰上班時間(學校放學前)最低以每節新臺幣二百六十元為原則,惟該教師應授滿本職內授課時數所超出之節數(指學校安排該師每週課表內授課時數)始得領該鐘點費;下班時間(學校放學後)及寒暑假期間以每節不超過新臺幣四百元為原則。上下班期間均參加之教師,其應付予之鐘點費為前兩項費用之和。
(五)凡因故或放假日未辦理課後照顧服務之時數,得於次月繳費時扣減應收費用。
(六)開放民間辦理之每間教室使用管理費,以每小時新臺幣一百元為收費上限(夜間得酌收電費),並得於訂約 時收取每月教室使用管理費總額二倍之保證金。

十一、獎勵及其他:
(一)學校辦理課後照顧服務活動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等學生參加比率列為各校辦理本服務評鑑種要指標之一;績效良好者,併入校務評鑑重要參考。
(二)學校辦理本課後照顧服務活動,應將開辦計畫書函報本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

十二、本規定經奉 縣長核定後函頒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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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高中課輔鐘點費調整為每節550元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九○教中(二)字第九○五○○一八一號書函】

●主旨:台灣省高級中學課業輔導鐘點費自八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起調整為每節五五○元整,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案課業輔導應在每天正課以後所排授之第八節課程,方可核支鐘點費每節五五○元,如非於正課以後所排之第八節課程,仍應比照一般正課鐘點費核支每節四○○元整。

二、課業輔導費徵收標準調整,於九十學年度併學雜費徵收標準公布實施,至八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課業輔導費徵收標準,請各校依照本室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八九教中(二)字第八九五一七五八四號函規定,比照第一學期徵收標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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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國民中學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彙整表

序號/縣市別/課後輔導教師鐘點費/寒暑假學藝活動教師鐘點費/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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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台北市/550/550
 2/台北縣/450/450
 3/桃園縣/400/400
 4/新竹市/400/400
 5/新竹縣/360/400
 6/苗栗縣/360/360
 7/台中市/400/400
 8/彰化縣/360/360
 9/南投縣/360/360
 10/雲林縣/360/360
 11/嘉義市/360/500
 12/嘉義縣/500/500
 13/台南縣/360/360
 14/台南市/360/360-500不等/未列辦法
 15/高雄縣/400/400
 16/高雄市/550/550
 17/屏東縣/360/360
 18/基隆市/450/450
 19/宜蘭縣/360/360
 20/花蓮縣/450/450
 21/台東縣/360/500
 22/連江縣/400/400
 23/金門縣/由教育部補助/由教育部補助
 24/澎湖縣/由教育部補助/由教育部補助
 25/台中縣/360/360

轉貼:國小課後輔導收費狀況-斗六國中教師會整理

引用自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5470.html

國小課後輔導收費狀況-斗六國中教師會整理
苗栗縣 http://woa.mlc.edu.tw/files/000418/980722.htm
教師鐘點費,若授課時間跨4點者一律以260元計算:
一、學校自辦 上班時間(4點前):260元/節
下班時間:450元/節
二、委託辦理 一併收費:410元/時

台北市 http://blog.xuite.net/hjmmickey/general/25033623
(一) 鐘點費及行政費:
1.上班期間:教師鐘點費每節新臺幣(以下同)二百六十元乘以每月或每學期節數除以零點七(鐘點費所占比例) 除以二十人。
2.下班期間及寒暑假:教師鐘點費每節四百五十元乘以每月或每學期節數除以零點七(鐘點費所占比例) 除以二十人。

高雄市 http://0rz.tw/0cM0W
一、 教師鐘點費,採委託辦理一併收費:410元/時計算 。
二、 每位學生繳交(補助)費用(小數點無條件捨去),新臺幣四一○元×服務總時數÷○‧七÷學生數。
新竹縣 http://eb1.nc.hcc.edu.tw/eduide/layer/edu3/200707201109094.doc
三、 教師鐘點費,若授課時間跨4點者一律以260元計算:
一、學校自辦 上班時間(4點前):260元/節
下班時間:450元/節
二、委託辦理 一併收費:410元/時
臺北縣 http://msa.tres.tpc.edu.tw/~people/lawfie/129-1.doc
各校辦理本服務時,應參照下列計算基準向學生收取費用,受委託辦理者,非經學校審核同意,不得以其他名目向學生收取費用。
學校上班時間,每位學生收費 新臺幣二六0元×每月節數÷0‧七÷二十(人)=每人每月應繳金額。
學校下班時間及寒暑假,每位學生收費 新臺幣四五0元×每月節數÷0‧七÷二十(人)=每人每月應繳金額。
一併於學校上班時間及下班時間實施,每位學生收費 (新臺幣二六0元×上班時間每月總節數÷0‧七÷二十(人))+(臺幣四五0元×下班時間每月總節數÷0‧七÷二十(人))。

彰化縣 http://0rz.tw/HtuHh
學校自辦:
於學校上班時間辦理時,每生收費 二六○元×服務總節數÷○.七÷學生數
於學校下班時間及寒暑假辦理時,每生收費 四五○元×服務總節數÷○.七÷學生數
一併於學校上班時間及下班時間辦理時,每生收費 (二六○元×上班時間服務總節數÷○.七÷學生數)+(新臺幣四五○元×下班時間服務總節數÷○.七÷學生數)
高雄縣 http://www.kcta.org.tw/rule/view.asp?Id=150

捌、經費收支:
 一、本服務經費應統籌運用,合理分配,收支公開,並以「代收代付」、
   「專款專用」方式納入各校會計程序辦理。
 二、授課鐘點費支付標準如下:
 (一)上班時間:每節二六○元為原則(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
 (二)下班時間:每節四○○元為原則(下午四時以後及週末)。
 (三)寒暑假期間:每節三○○元為原則。
 (四)外聘師資每節二六○至四○○元為原則,由學校定之

轉貼:全國教師會-雲林縣教師會福利公告

引用自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5810.html

請點選下列連結參閱

http://forum.nta.org.tw/v362/forumdisplay.php?f=99&tcatid=148

轉貼:影響力不與官位大小成正比

引用自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371.html

◎羅德水(本會文宣部主任)

每當內閣改組,由誰出任教育部長,總是引起社會各界普遍的關注與討論,然而,對此次教育部新人事案,一般輿論似乎有著頗為不同的兩種反應,或者寄予高度期待,希望新人事能為台灣教育帶來新氣象;或者消極地認為,以台灣教育問題積病之深,大概由誰來當教育部長都難以根本改變。
這兩種極端的觀點看似矛盾,其實相當程度正反映了社會對台灣教育的看法,一方面,對教育現況不滿,一方面,又對教育發展抱持高度期待。無論如何,面對人民殷切的期待與種種教育問題,三長均已底定的教育部新團隊當全力以赴,不負人民期待。
都說教育重要,教育部長重要,但光憑教育部三長之力就能改變台灣教育嗎?筆者的看法是,切莫高估官員,更不要低估自己。
基本上,以為來了一位新部長、新局長、新校長,就可以改變一國、一地、一校的教育問題,不僅違反教育改革原理與現實經驗,更輕忽了教育人員自身的責任。
應該指出,總結過去經驗,從浮濫設置小型大學、讓技專院校漫無目的的升格、到國中小九年一貫課程以及國中小教科書一綱多本的倡議與背叛,大體上不都是大小教育官員的傑作?而教育改革的目的,不正也是要打破此種由上而下且背棄專業的教育決策過程?職是,教育人員對教育官員的正確態度應該是:透過集體力量的集結與監督,讓教育官員之決策更符合專業規準,而非期待那位英明神武的官員上台後,台灣的教育就此步入正軌。
接著,談談教育人員自身的責任。
無論中央或地方,台面上許多教育官員其實都有中小學的教學經驗,分析起來,教師之所以必須「力爭上游」,努力朝學校主任、校長、行政官員的位置前進,一方面固然有著急於脫離繁雜教學工作,追求更好職涯發展的動力;一方面則不乏:「等我當上校長(或督學、或教育局長)一定可以一展長才,讓教育變得更好」的自我期許。
無可諱言,職位越高的教育官員確實掌握越多的教育決策權,理論上,應該較有改變教育現狀的權力與能力,然而,實際觀察許多教師轉任校長,或校長轉任教育官員之後的表現,不僅無力讓教育變好,甚至在許多壓力下,反而每每棄守專業,使得教育的發展更加不堪聞問。例如:學校校長為了投家長所好,不惜巧立名目加課、甚至濫設資優班;教育官員抗拒不了行政首長之壓力,甚至為討好長官自甘淪為工具,制訂為禍更烈的錯誤教育政策。
筆者這樣說,並非主張官員無用論,而是要強調,教育人員的成功或影響力,其實不與官位大小成正比,教育界應揚棄以官位大小定義成功與影響力的迷思,基層教師不應枉自菲薄,改變台灣教育的關鍵力量,不是教育官員,正是全國的基層教育人員。
話說回來,第一線的教育工作者該如何以自己的力量關心教育呢?
或許就從小處做起吧!認真地教導每位孩子、給予弱勢孩子更多的關注、以具體行動參與校園事務、發揮集體力量讓校園更民主、教育決策更專業。
如果可以做到這些,誰來當教育部長大概都無關緊要了吧!(980923)

轉貼:天下雜誌-現代校園陷入三大管教危機

引用自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6763.html

管教的難題困擾著老師,無論是國中還是國小,城市還是鄉下。親師生三方角色的轉
變,使得現在管教的問題愈來愈複雜,在零體罰實施兩年之後,《親子天下》採訪團
隊走訪各地學校,發現當今校園出現三大管教危機。

困境一:家長積極涉入或完全不管家長過度涉入學校的管教權,是老師面對的第一個
難題。全國教師會諮商輔導處處長楊益風認為,校園管教的最大問題在於沒共識。家
長、老師對於「需不需要管教」看法不一,會對老師有意見的,現在可能還包含爺爺、
奶奶、和學生同住的長輩,或者安親班、家教老師。政大實小教師游雅婷感慨,她出
的回家作業就曾被學生的家教批評,學生還轉述家教的意見來挑戰老師。

愈來愈多家長信任自己小孩的「一面之詞」,更甚於老師。遇到衝突或做錯事時,孩
子也會運用家長的涉入,逃避管教。政大實小教師林淑慎舉例,她常需要趕在孩子回
家前取得「發言權」,先打電話和家長溝通,告知事件的原貌,才能避免不必要的誤
解。

也有家長乾脆直接宣告自己在管教上的「無能為力」,把家庭應盡的管教義務推給學
校。苗栗縣三義國中教師蘇敏熏常接到家長打電話來「請託」:「老師,請你叫我孩
子穿外套好不好?我叫他穿他不聽。」

困境二:學生愈來愈「聰明」學生也與過去不同了。在抱怨孩子難教、管不動的同時,
其實也反映了孩子愈來愈聰明的事實。現在的青少年,學生透過談話、討論區、網誌、
即時通等,商討如何對付討厭的老師和緊迫盯人的家長。老師在課堂的言行都可能被
學生錄音錄影,公開播送。

板橋國中校長薛春光就曾遇過一個學生,上課因為頂嘴遭老師罵,學生一狀告到前任
家長會長那邊,要前會長幫他處理。回到學校還問主任:「會長來找過你了吧?」那
個孩子之前也透過錄音、錄影的方式「蒐證」,投訴其他老師。

困境三:老師還沒有準備好二○○六年「零體罰」入法,規定校園不得使用體罰,教
師過往唯一仰賴的管教工具被撤走,但新價值、新觀念、新的管教與輔導知能又尚未
建立,面對學生問題日益複雜、多元的教學現場,老師如同沒有了武器的戰士,突然
之間動輒得咎、手足無措。再加上媒體大肆報導許多「管教失當」的案例,造成輿論
喧騰,保守的教師乾脆躲到安全的堡壘:放棄管教。

楊益風認為,老師不管教,不是偷懶,而是因為恐懼。

另一方面,有老師開始接受不同教育觀點衝擊,願意以更多元、開放的態度對待學生,
但僅有「態度」,沒有「方法」,卻造成更混亂不可控的課堂。於是愈來愈多老師,
有意或無心的,把教室的掌控權交給了學生。

轉貼:[新聞] 證嚴:溺愛 讓孩子無法無天

引用自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5397.html

獨家報導 證嚴:溺愛 讓孩子無法無天
更新日期:2009/06/06 03:15 何榮幸、高有智、簡東源/花蓮報導
虐兒事件頻傳,家庭教育問題令人憂心。在《靜思語》出版二十周年之際,慈濟功德會創
辦人證嚴法師向來訪的本報記者強調,有些不稱職的父母確實需要教育,但她認為虐兒事
件只是個案,更多的家庭問題是「孩子被過度寵愛,變成是非不分」,她呼籲為人父母者
「要疼孩子,但不是寵孩子。」


證嚴法師並憂心「高等教育膚淺化」現象,大學生連基本的仁義道理都不懂,從前年代,
父母從小就會教導禮義廉恥,現在孩子見到客人或長輩,不僅不會打招呼,還態度傲慢,
在一旁的父母親也不會教導做人的基本道理。


面對高中、大學錄取率飆高,學生幾乎都可順利考上大學,社會風氣卻不見改善,證嚴法
師強調:「學歷太高也不一定有用,書讀多了又怎樣?」人人都只想讀書,結果農地都廢
耕,文字紙張又不能當飯吃,人人若都只想筆耕,就沒人願意修路,這樣怎可能會有高速
公路?道路怎可能會這樣平坦?


她強調,目前社會雖然每個人都是學問很好,但治安反而變更差,社會生活品質愈來愈低
,人類的欲念越高,能力卻越來越差,實在可惜。古代人生活充滿智慧,現代人卻只是得
到書本上的常識和知識,但這都不是生活的、深奧的和有經驗的智慧。


《靜思語》出版至今滿廿年,相關書籍產品已發行三百四十五萬餘本,並以十一種語言傳
布全球,本報記者特別造訪慈濟精舍請證嚴法師分享心情。


證嚴法師針對家庭教育問題指出,她觀察當前的親子關係和教育,感慨家長溺愛的家庭問
題叢生,孩子變成是非不明,無法無天。她說,從前的家庭從小就教導人倫禮儀,禮儀在
分寸中,做人要懂禮儀,分寸不能差,就連進校門,都會有禮義廉恥,現在都沒有了,「
過去時代的家庭教育很嚴格,現在都在流失了。」


她指出,現在的父母有的年紀很輕,上一代就已經沒有嚴格的家庭教育,造成一代不如一
代,人都已經走樣了,過去父母會罵小孩子「不像樣」,現在的家庭教育也讓許多人越來
越不像人樣了。


彰化縣日前發生駭人聽聞的油鍋煮嬰案,證嚴法師認為,這是該家長有「心病」,但這僅
屬於個案,媒體不須要過度渲染,「寵壞孩子的故事更多」,一般父母親還是應嚴加教誨
孩子,讓孩子懂得分辨是非,現在孩子有夠皮,不能縱容或過度寵愛。


靜思語屆滿二十周年之際,證嚴法師也希望靜思語能夠深入家庭教育,不只教導小孩,也
教導父母,她說:「父母就是孩子的模,想要孩子變成怎樣形狀,自己就要先做好。」

轉貼:零體罰的新挑戰─被寵溺兒童症候群

引用自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7228.html

零體罰的新挑戰─被寵溺兒童症候群
更新日期:2009/06/09 09:48

零體罰實施屆滿兩年,《親子天下》走訪學校及家庭發現,當今家長及老師面臨最大的難
題是:不會管教。管教也出現了M型化現象,一端是管教過當,另一端卻是驕縱寵溺,親
師集體陷入「管教失能」的焦慮。面對零體罰的教養新挑戰,親師需要重新學習「民主威
權型」的管教方法,也就是帶著「愛的管教」。

根據親子天下網站的調查,家長認為管教小孩最大的困難,在於共同教養者(父母、教師
、公婆)價值觀不一致,對於什麼是「適當的處罰」,家長和老師的態度不一致,老師動
輒得咎,怕父母嗆聲,乾脆放棄管教。

而父母知道不能打罵小孩,卻不知道可以做些什麼,加上媒體和網路大量曝光價值觀混淆
的訊息,造就這一代孩子成為需索無度、缺乏責任感的「被寵溺兒童症候群」。他們受到
高度保護與關愛,卻仍然不快樂、焦慮和憤怒,愈來愈多這樣的孩子被診斷為情緒障礙,
或是其他精神病學上的失調。

面對零體罰時代所帶來的管教挑戰,父母及教師都需要重新學習新態度,與新的方法。研
究顯示,教養孩童歷程中,同時需要父母的溫暖與控制。研究也証實,高度溫曖、高度控
制的「民主威權型」父母,對孩子的合理需求有合理回應,對符合孩子發展階段的合理的
要求,提供明確的期待及規則。如此才能培養出有正向社會人格及成就的孩子。

帶著愛的管教,是新一代父母與老師必須要有的基本知能。在進行愛的管教時,專家建議
父母,先破除兩個迷思,迷思一是:「父母不是孩子的朋友」,在教養的優先順序上,父
母要學會「先做好父母,再做好朋友」。迷思二是:「孩子的表現不是父母的成就」,不
論是成績、才藝、乖巧、禮貌..,對孩子過高的期待,只會造就親子間沉重的壓力,往往
也讓管教更複雜、流於情緒化。

專家也同時建議,愛的管教,先從三個前提開始。前提一:傳統價值並沒有改變,改變的
是學習的歷程。看似八股的忠孝仁愛信義和平,這些文化裡的「終極價值」並沒有、也不
應該改變。道德、信仰與價值,仍是引領孩子終其一生得以安身立命的「指導綱領」,值
得父母殷殷叮囑,時刻看管。

前提二:讓孩子接受「責任」,而不只是「責備」。很小的孩子就可以開始放手讓他做一
些小小的決定和選擇,並且學會為自己選擇的後果「負責任」。

前提三:管教者立場一致,才能事半功倍。父母之間、或是教師與家長,乃至於隔代照護
的長輩,對重要的價值主張立場一致,才是品格教養最好的環境。如果沒有嚴重不適任的
疑慮,家長都不值得和學校「作對」。而應和教師站在同一陣線,信任老師的管教與專業。

轉貼:教育部的高度僅止於此?-評「分區自辦基測」

引用自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839.html

教育部的高度僅止於此?
-評「分區自辦基測」

◎羅德水(本會文宣部主任)

教育部長吳清基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不僅北北基可自辦基測,全國十五個招生區將可自辦國中基測,類似傳統分區聯考的『分區聯測』沒有什麼不好。」並且強調,「相關政策在前部長鄭瑞城任內已做出決定,並非他上任為北北基解套才提出。」
乍看起來,過去幾年存在於中央與地方,關於國中升學方式與國中教科書問題的爭議,在吳部長上台後,似乎已不再是問題。
然而,當真沒有爭議了嗎?
雖然吳部長談的是分區自辦基測的問題,但為正本清源,我們還是得從國中教科書問題談起。
眾所周知,此事之所以引發爭議,起因於郝龍斌當選台北市長以後,聯合台北縣與基隆市強力推動「一綱一本」與「自辦基測」政策,雖然為了避免爭議,後來逐漸將方案定調為「一綱多本選一本」與「北北基共辦基測」,不過,其所引起的風波至今仍未平息。
面對來自各界有關「一綱一本」侵害《國民教育法》明訂之學校選書權的質疑,北北基也只能自圓其說:他們只是將多數學校選用的版本推荐給各校使用而已,選不選用仍然尊重各校。問題是,「北北基共辦基測」的考試科目係以被推荐的單一版本為命題範圍,在一本綁架基測下,究竟有多少學校敢選用非北北基推荐的版本?說到這裡不難發現,「一綱一本」與「自辦基測」不僅高度相關,甚至可以說,如果沒有「一綱一本」,自然不會有「自辦基測」,所謂「北北基共辦基測」根本就是為一綱一本解套而量身訂作的方案,因為全國基測係以「綱」來命題,若北北基不自辦以「本」命題的自辦基測,其大張旗鼓主打的「! 一綱一本」豈不跟著破央H
無可諱言,郝龍斌市長與北北基之所以推動「一綱一本」與「自辦基測」,當然有其相應的社會氛圍,最常見的說法是:「一綱多本不僅增加學生壓力而且勞民傷財」,然而,這樣的說法既簡化了問題,甚至也錯置了時空。
不妨回想一下,在實施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前,原先國中升高中不正是採取分區聯招的方式辦理?斯時學生讀的與聯考所考的都是同一本教科書,如果一綱一本可以減輕學生壓力,當時又那來的一波波廢除聯考的呼聲?實情是,在高中分區聯招的年代,學生壓力不僅居高不下,各考區的考題甚至不一,命題品質亦參差不齊,加上當時高中職之招生額度不足以吸納國中畢業生,聯考時代的國中生壓力實遠遠高於現在。
值得討論的是,既然如此,怎麼還會有那麼多家長認為一綱多本增加學生壓力呢?我們以為,主管機關無法清楚向家長說明國中基測的內涵固然關鍵,北北基推動一綱一本力抗一綱多本,更是造成家長莫衷一是的主因。事實上,正如教育部當年所宣傳的一樣,國中基測確實「考綱不考本」,學生只要熟讀任何一本,即可從容應考,加上早已突破100%的升學機會,客觀來看,目前國中生的壓力沒有理由大於聯考時代。
再清楚不過,國中生的壓力並非來自教科書的版本數量,而是來自升學競爭,只要台灣社會無法打破學歷至上的迷思,就算哪一天全部的國中生都可以免試直升高中職,總還有誰讀高中?誰讀高職?以及學區如何劃分的問題,必須面對,以此觀之,一綱多本更像是教育部無力解決國中升學壓力的代罪羔羊。
討論至此,教育部是否同意分區自辦基測顯然不是關鍵,問題在於:各縣市是否均可比照北北基模式推出一綱一本?以及各分區的自辦基測究竟以「綱」或「本」來命題?既然教育部同意北北基可以用考本的方式自辦基測,又有什麼理由反對其他縣市比照辦理?果真如此,一綱多本只怕名存實亡,國中升高中將走回以往聯考的老路。不客氣地說,教育部如今的左支右絀、進退維谷,不正是不以專業制訂政策的必然代價?
必須再次指出,目前教育部處理國中一綱多本的態度,顯然正朝著十多年來錯誤的教改經驗前進。
例如:實施國中小九年一貫課程之初衷,本在矯正舊課程偏重記憶、背誦的弊病,並培養學生多元的能力,詎料,不出數年,便有行政首長爭相以「提升學生國語文、英文能力」為由,強制國小加課,發展至今,絕大多數國小已無多餘節數用以發展學校本位課程,連教學最正常,沒有升學壓力的國小都難以倖免,遑論有升學壓力的國中?至此,當初行政機關力推的九年一貫精神其實已經消滅殆盡,而元兇不是別人,正是當年力推新課程的大小教育官員。
再以高中多元入學方案與國中一綱多本為例,當年之所以研議、推動,難道不正是為了回應社會對一試定終身的聯考,以及國中考試領導教學的不滿?然而,就彷彿被詛咒一般,近年來,又有行政首長高舉「減輕學生壓力」的大旗,將問題歸咎於一綱多本,並執意推動「一綱一本與自辦基測」,令人不解,難道短短數年,我們就忘記了當初社會是如何疾言批評聯考之毒害?「一綱一本」究竟解決了什麼教育問題?
同樣為人父母,筆者完全理解天下父母期待子弟出人頭地的渴望,以及因此所衍生的各種對教育政策的焦慮與恐慌。讓人沮喪的是,以教育部的高度,怎可如同那些劃地為王的教育軍閥一樣,不思更細緻地紓解家長的恐慌,反而以極其廉價卻又無助於根本解決問題的方式回應焦慮的家長?
平心而論,一綱多本當然並非全然沒有問題,我們也支持通盤檢視課程綱要,然而,相較於大學的質量失衡問題、國中小日益嚴峻的少子化問題,甚至是十二年國教問題,在國中升學機會超過百分之百的現在,國中教科書與國中基測問題應該相對容易處理,期待主其事者能致力於系統化、結構性的減輕家長的焦慮,而非動輒隨著政客起舞,讓台灣教育再次陷入無限輪迴的宿命。(98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