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13/today-o8.htm
司法盲點更堪憂
◎ 段正明
死 刑執行的問題,並不深奧難解,主要牽涉到兩個層次的問題,第一個是社會正義實現的心理問題,不管是陸正案或是白曉燕案,其實被害者家屬都是因為第一線的司 法偵查完全失去嚇阻和預防的功能,而第二線的刑事審判與證據又拖延過久,所以導致被害人的受傷的情感難以平復,再加上被害者處於孤立而只能靠自己的臆測去 想定加害者的可恨,因此就會把對於加害者的報復心態變為支持死刑的激情,但若是仔細去想,就會發現問題是台灣這個司法階級封閉體系,並未給予被害者應有的 保護,被害者難以在司法中得到心情的平復,而法和平性自然也難以求得。
第二個層次其實就是警察機關根本性改變的問題,刑警辦案在我國永遠處 於突破心防,媒體為了求得收視率,也從不尊重被害者或犯罪嫌疑人的名譽,一幕一幕的被害者傷心落淚哀痛欲絕的畫面重複著出現,自然加深社會對於犯嫌的仇 視。而刑事警察不受重視,一般警察對於法醫及科學鑑識和現場重建基本常識的欠缺,加上濫情而毫無法律概念的本土劇集的推波助瀾,也只是讓被害者報復的心態 更加嚴重,但對於事實真相的獲取卻毫無助益,這種盲目而濫情的不正義才是台灣司法的最大盲點,蘇建和案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或許對於被害者的照護以及被害者訴訟參與角色的加重,以及司法警察素質的提升及科學鑑識辦案的加強,比死刑廢除與否更應值得吾人慎思!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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