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5/today-north4-2.htm
注意力障礙診斷指標
◆別人說話時,似乎沒在聽。
◆容易遺失物品或忘了帶所須的東西如鉛筆、課本等。
◆容易被外界刺激吸引。
◆容易忘記每天例行的活動,需要大人時常提醒。
◆無法注意到小細節或粗心大意,使做功課或其他事情發 生錯誤。
◆在做功課或遊戲時無法維持注意力。
◆無法完成老師或家長交辦的事情,如寫功課等,但不包 括反抗性的行為或因不了解以致無法達成。
◆缺乏組織能力。
◆不喜歡、常逃避、拒絕必須持續使用腦力的事情。
●學童若有6項或6項以上符合,有可能注意力出現障礙,家長應帶他們向小兒科或兒童心理科醫師求診,進一步做專業診斷。
(記者傅潮標整理)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