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F Newsflash] 民間司改會剪報 電子報
速審法能解決台灣司法沉痾? 《速審法》的朝野協商決定,未來案件審理超過八年, 二十多年前,台灣尚未解除戒嚴,但是司法風紀敗壞, 「兩階段分案」的理論認為:因為開庭審理和撰寫判決的法官不同, 回顧歷史,所謂的「兩階段分案」確實令人匪夷所思! 二十年後,司法院又用相同的手法推出「妥速審判法」,企圖用「 而最高法院,有什麼成績可以說服社會呢? 如果真要減刑那也可以, 相反的,蘇建和等的再審案,判無罪,最高法院之一撤銷發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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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缺的自由 雙倍的責任 陳宜倩/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助理教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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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歲了,我該辭職了!」 「良家婦女深夜不外出!」 「十一點四十五分了, 我該回宿舍了!」 「校門口到了 ,我該將短褲換回長褲了!」 「女生上課 一定要穿裙子」 「夜間婦女候車(監視)區」 「九點到了,我不能喝酒了,我該回部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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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每天有許多的女性在一生中於一定的時間會提醒自己作該作的事 參謀總長最近召開的軍紀檢討會中指示,為加強要求兩性營規管理, 「如果擔心男性藉酒壯膽加害女性, 國防部必須嚴肅回答起碼三個問題:第一, 國防部說如果女性官兵自願繼續留下來或續攤, 國防部又說了軍方已律定男性長官不得強迫女性官兵參與聚餐, 筆者就先不提高中課本「公民與社會」的第一冊的所教授的「 最近受到台南女中學生極有創意的反禁穿短褲事件鼓舞, (本文部份刊登於2010-04-07 中國時報,此為完整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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