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美國的特殊關係
文 / 施正鋒教授 | 【台灣法律網】 |
日 本發生強烈地震後,繼而有可能爆發核災,美國政府匆忙撤出外交人員及其眷屬,首選的緊急避難所竟然是沒有正式外交的台灣,無形中洩露了美國在國家安全上的 基本傾向。就美國在東北亞的邦交國而言,如果說軍事同盟國南韓距離可能出事的核電廠太近,也可以退而求其次到中國上海,然而,根據他們的想定,到底還是飛 向台北,不免令人好奇,究竟美國是如何看待友好的台灣。
在冷戰時期,台灣是美國的中國,而對岸是蘇聯的中國,可以分別稱為海島中國、以及大陸中 國。基本上,這是一塊宛如古巴般的島國,用來箝制共產中國,讓對方覺得芒刺在背。由於兩國在艾森豪總統任內簽署『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彼此形同軍事盟邦, 高雄港必定有一艘美艦鎮守。在越戰時期,台灣更扮演了吃重的後勤補給角色。
除了軍事上的關係,美國對於台灣的經濟發展,也適時提供必要的援助,包括知識、資金、實務、技術、以及市場。對於矽谷而言,台灣幾乎是當研發出來的科技、或是產品的最佳實驗市場。當然,不管是早期的土地改革、還是日後的民主化,也可以察覺美國循循善誘的努力。
即使美國後來琵琶別抱,國會還是通過『台灣關係法』,片面承諾對於台灣的安全保障。台灣在 1996年首度總統民選,中國悍然進行飛彈試射,克林頓總統還特地派了兩個戰鬥群前來。風雨故人來,大家都只注意到獨立號、以及尼米茲號航空母艦,其實, 大有來頭的是第七艦隊的神盾巡洋艦碉堡丘號(Bunker Hill),以美國獨立戰爭的重要戰役命名,象徵美國人抵擋英國殖民軍事鎮壓的決心,讓人充滿無限的想像。
當前,美國在與中國周旋之際,一向高舉「一個中國政策」,反對中國的「一中原則」,當然是 不願意羊入虎口。同時,美國歷來也「不支持」台灣獨立,拐彎抹角;不過,偶而政治人物也會蹦出「反對」台獨的說法。小布希的首任國務卿包威爾職業軍人出 身,心直口快,一度還說「台灣不是主權獨立國家」,聽來相當刺耳,卻也道出法理上的實情,未必是向中國叩頭。儘管如此,台灣與美國的定位還是曖昧不清的。
美國在十九世紀末把敗西班牙,取得菲律賓、關島、以及波多黎各等殖民地。目前,關島的住民 雖然具有美國公民權,卻不能參加總統選舉投票。波多黎各、以及北馬里亞納群島的地位是國協,在政治上具有自治權,住民享有美國公民權。例外的是美屬薩摩 亞,島民雖然有美國籍、卻沒有公民權。上述島民都可以自由進出美國本土,卻不用向美國政府繳稅。
另外,馬歇爾群島、密克羅尼西亞、以及帛琉,原本是美國的託管地,在獨立後,與美國還維持 所謂的「自由結合」關係,大部分的國民可以居住美國、工作;基本上,這是保護國的地位。在光譜的另一格極端是印地安人,當年與白人簽有條約,不過,現在的 身分是「國內倚賴民族」,只剩下在保留區有自治權。夏威夷原本有自己的國家,在變成美國的領地六十年後,經過公投,終於在戰後提升為州的地位。
在台灣,有人宣稱台灣應該是「美國軍事政府占領下的領土」,甚至於具狀告上美國政府。美國 戰後佔領過日本、以及德國,即使進入二十一世紀,也佔領伊拉克,然而,就是沒有正式統治過台灣。如果有機會讓台灣住民公投去向,贊成成為美國的第五十一個 州的人,說不定會遠多於獨立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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