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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8牛奶瓶報報
1000427高雄市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草案)會議報告
報告人:高雄縣教師會 政策組 潘如梅(詳細會議記錄以教育局所整理為準)
●時間:中華民國100年4月27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地點:市府四維行政中心第五會議室
●主席:陳副局長金源
●本會代表由副理事長李季謦老師與我代表與會
本次要點之訂定應為100年3月10日監察院糾正教育部怠於監督地方政府落實訂定正常化教學相關要點等,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爰此,教育部業以100年3月22日台國(四)字第1000046866號函要求全國各縣市訂定加強中小學教學正常化相關要點,其中各校應確實遵守常態編班、課業輔導、模擬考、教師專長排課及依課表上課等相關規定。
◎會議重點條文如下:
一、落實巡堂制度,定期檢核教室日誌,並督導教師依課表授課,以積極掌握課程之教學及活動現況。(本會建議教室日誌部分應提供範本供未實施之學校參考)
二、學生成績評量應依教育部訂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及本局訂頒之「高雄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國民中學應訂定各領域成績評量方式,並予以公告。(有關國小學生成績評量部分,尚在簽核中待頒訂後再修改此條文)
三、國民中學教師課務編排原則如下:
(一)應依教師專長及聘任科別排課,如有配課情形仍應要求教師依所排定之課程按表授課,不得挪為他科使用。
(二)特定科目課程由未具專長教師授課總節數達二十二節以上之科目,教師缺額應優先晉用該特定科目教師。(此部分本會提醒教育部規定係為總節數達二十節以上,惟與會校長們認為須訂定寬鬆,以利學校課程編排)
四、國民中學應確實要求配課教師專業進修,對於未具專長之配課教師,應依其專業成長需求提供進修機會,並優先推薦其參與該科目進修活動,落實課程教學正常,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附記:
1.今日會議出席者多為國中校長代表,其訂定之實施要點也多為規範國中應落實教學正常化,要點條文逐條討論,本會參酌教育部相關規定提出建議,多為會中採納並達成共識。
2.會後要離開前,有位校長(應為原高市國中校長)對著我們說:「你們很棒,概念很清楚。」其實,在我們參與任何法規定訂之前,如教育局會前有提供相關議程資料,我們都會盡己所能參酌相關規定,相互討論作足功課與會,務期能讓相關規定明確以利學校落實推動。
【牛奶瓶】高雄縣教師會團隊的專業,大家有目共睹,有口皆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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