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轉貼:台灣送給中華民國?,台澎、金馬 一邊一國-談台灣主權歸屬-國際法戰後處置觀點。

2010年3月4日 星期四

轉貼:台灣送給中華民國?,台澎、金馬 一邊一國-談台灣主權歸屬-國際法戰後處置觀點。

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4/today-o5.htm
台灣送給中華民國?

◎ 沈建德

正當九八歷史課綱討論日本「歸還」台灣或是「放棄」之時,民進黨立委卻連署提議確認台灣為中華民國領土,使人大感意外。

據 報導,九八課綱論台灣地位,一案根據開羅宣言,認定台灣屬於中華民國(歸還論);一案根據舊金山和約台灣不屬中華民國(放棄論)。若民進黨確認台澎為中華 民國領土,則須有開羅宣言為法源,民進黨拿得出來嗎?就是因為該宣言是謊言,否則台灣早在一九四六年「制憲」孫科提起時,台灣就會被「老表」納入中華民國 領土了,不會等到現在。

但民進黨有不少人堅持「憲法增修條文」有「台灣地區」,就表示「一中」是憲法事實,例如謝長廷。然領土是以「主權」 為基礎不是「統治權」,而中華民國是以竊台的「統治權」為基礎,「台灣地區」是為選舉等庶務區分,不是領土的規定。否則北京的憲法明文規定台灣為其領土, 且立「反分裂法」,台灣就是中國的了嗎?

更何況「增修條文」還特別規定,中華民國領土的變更手續要如何如何,但中華民國政府連手續都未辦,由此更可證明台灣不屬中華民國。台灣為什麼要「補辦」把自己送給別人?

(作者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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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4/today-o6.htm

台澎、金馬 一邊一國

◎ 陳逸南

美 國國務院「台灣的法律地位」備忘錄(一九七一年)指出,日本在兩項條約(按即金山和約及中日和約)中均未把此地區讓渡給任何特定的實體。由於台灣和澎湖並 未包括在任何現有的國際安排,對此地區的主權屬於未解決的問題,仍待未來國際解決。此項「台灣主權未定」政策目前仍為美國國會及美國政府所肯認。

曾 在美國國務院任職二十五年的譚慎格(John J. Tracik, Jr),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在FAPA晚宴專題演講指出,以他在國務院任職的經驗,薄瑞光提的台灣主權未定(「認知」(acknowledge)以外不代表 認可、不代表接受,除了「認知」以外不代表任何意見。)不是「個人」意見,而是有新聞稿,貼在AIT的網站上。它屬於官方文件,是美國國務院的政策,而薄 瑞光召開記者會的時機更有玄機,就在歐巴馬訪中國之後,是為了澄清何者為外交辭令(歐胡聲明),何者為政府政策(台灣主權未定)。(詳見FAPA NEWS, WINTER 2009 P.12)

近日潘孟安立委擬向立法院提出「確認領土範圍案」,引起各界熱烈討論。有人認為「中華民國 本來就不包括台澎領土」。因為台灣、澎湖領土主權與日本北方四島一樣,均是二次大戰後遺留下來的國際條約未處理的問題。「台灣地位未定」是國際法及歷史的 真相,不容強權基於國際政治現實而扭曲,因為國際條約規定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均不容事後任意曲解、更改,這是一項常理,也是真理。 (作者為台灣北社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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