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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F Newsflash 民間司改會剪報 電子報
電影看死刑 聚焦人性「死」角 記者/葛大維、項貽斐/專題報導 死刑存廢問題最近因法務部長王清峰不願執行死刑辭官再度引起討論,捕捉人生百態的電影,聚焦在死刑犯的作品向來也不少,無論從人道主義或法律判定的角度去審視,各影片中「何以致死」的原因,遠比「該不該死」的結果,更令人關注。 「殺人償命」是東方社會傳統的觀念,李行的「秋決」和日本導演出目昌伸的「天國之驛」,把背負那四個字的死刑犯的命運,作了更悲憫的刻畫。 上圖:「秋決」 歐威(左)飾演的死刑犯和侍女唐寶雲留下後代,象徵人性本善尚存人間。( 聯合報資料照片) 「秋決」改編自中國民間流傳「逆子咬掉溺愛娘親奶頭」的故事,富家獨子殺人被判死刑,母親散盡家財企圖救兒,更不惜讓收養的侍女入獄和兒子行房,為家族傳續後代。 全片從中國古代倫理觀點出發,探討亙古不變的「養子不教誰之過」問題,藉四季交替的背景,推展殺人犯與他母親之間的心理變化,母子兩人都從執拗不悟,到後悔莫及,對生命的絕望,在戲劇化的「入獄留種」包裹中,其實象徵留下一絲「人性本善」的希望。 「天國之驛」是罕見以女性死刑犯為主角的電影。影片改編自日本真實刑案,一位飽受殘障人士家暴的美妻,被好色警察誘惑而殺夫,遠走他鄉的過程,她的美貌成為賴以求生的蜜糖,卻藏了讓人沾染致死的毒藥。 影片看似想顛覆「紅顏禍水」,刻畫牽動女主角人生輪軸的壞男人,才是將她帶往天國車站的原因;然而她本人沉溺於色慾人生而無意反擊或掙扎,就像影片開場吉永小百合接受絞刑前不忘塗紅唇、還問牧師:「我漂亮嗎?」驚心動魄的死前告白,已勾出讓她害人害己、走上刑台的關鍵。 西方世界多有將執行死刑視為「另一種殺人」的人道主義說法,是與非,充斥無數弔詭的辯證。不過在美國作家楚門柯波帝驚世小說「冷血」,有冷靜而尖銳的挖掘。該小說近年被拍成2個版本的電影,更像兩面鏡子,對照折射出種種人性的死角。 上圖:菲利浦西摩霍夫曼(左)以「柯波帝」贏得奧斯卡影帝。(聯合報資料照片) 從採訪報導發展成寫實小說的「冷血」,是寫過「第凡內早餐」劇本的楚門柯波帝,於1959年和堪薩斯州農場滅門血案的兇手,在監獄中的心靈對話。2005年的「柯波帝:冷血告白」,讓男主角菲利普西摩霍夫曼贏得奧斯卡影帝,較為人知;隔年問市的「柯波帝:冷血汙名」,雖有葛妮絲派楚、雪歌妮薇佛大牌客串,及丹尼爾克雷格、珊卓布拉克精湛演出,仍屬冷門。 「冷血告白」側重柯波帝對兇手的心理轉折,從好奇衍生的曖昧同志情,卻在抽絲剝繭進入兇案的核心與兇手的內心,嗅到與自己本性相通的欺騙與虛偽氣味,讓柯波帝從原本的救贖者,翻臉無情變成審判者,讓兇手毫無上訴機會,被送上絞刑台。 「冷血汙名」細膩剝開兇手的內心世界,受創的童年、不被尊重的成長過程、因為衝動而舉槍殺人,和柯波帝的相互窺探與利用。在冰冷監獄與外面浮華社會的交錯,突出柯波帝、兇手和扭曲的社會,實為一體多面,同樣冷血殺人,有人用筆,有人用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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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影看死刑/多元觀點 多點批判省思 2010-04-05 聯合報 記者/葛大維、項貽斐/專題報導 不少影像作品,透過不同角度探討死刑背後存在的人性問題,像是波蘭電影大師奇士勞斯基的經典「殺人影片」、拉斯馮提爾執導的「在黑暗中漫舞」、蘇珊莎蘭登在奧斯卡封后的「越過死亡線」、湯姆漢克斯主演的「綠色奇蹟」以及將於公視播出的「罪惡之城」紀錄片影集, 對於死刑的存廢, 都有廣義的批判和省思。 公視將在4月9日起每晚11時推出的「罪惡之城」紀錄片影集以發生在賭城拉斯維加斯的真實犯罪案件為題材,共有四個故事,其中「葛蕾蒂的抉擇」與「扼殺純真」等都和死刑有關,影片以俐落的剪接、搭配新聞影片、實際拍攝訪問等,更以360度呈現案件的不同面向,從犯罪者、受害者、警方、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律師等角度,讓觀眾更清楚了解犯罪事件的全貌和其中的社會意義。 「葛蕾蒂的抉擇」是典型的家暴案件,片中葛蕾蒂和男友馬克一同被警方逮捕,因她的三歲女兒被馬克毆打致死、棄屍在垃圾箱,原本葛蕾蒂只須出面為男友的暴力行為作證,但她卻因懷了男友的孩子,加上複雜的情感,擔心男友被判死刑,陷入進退兩難的情境。 「扼殺純真」描述一對兄妹為向耍詐的毒販報仇持刀殺害對方的兩個女兒,造成一死、一終身癱瘓。哥哥為減輕妹妹的刑罰,願意認罪。3年後地方檢察官將哥哥求處死刑,辯護律師則力圖說服陪審團從輕量刑,因為這對兄妹從小在家暴陰影中長大,母親販毒、父親是殺人犯,而他們從受虐者轉變為加害者的過程更是一齣社會悲劇。 「罪惡之城」裡說的是真實故事。刻劃死囚與協助死囚者心情的「越過死亡線」則是根據擔任過死刑犯精神導師的普雷松修女的著作改編。該片中的修女由蘇珊莎蘭登主演,她以耶穌愛世人的信仰為死刑犯西恩潘的生存權奔走,她的努力和寬容讓西恩潘悔悟,卻難以撼動其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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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過死亡線」帶領觀眾深入死刑犯背後的故事。(聯合報資料照片) |
| 「綠色奇蹟」透過湯姆漢克斯飾演的獄警,看不同死囚的死亡之路。(聯合報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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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過死亡線」導演提姆羅賓斯一方面呈現修女如何深入了解死刑犯成長背景與錯誤觀念的形成,一方面批判政治人物、執法人員與社會大眾對犯罪問題的簡單化思考,讓觀眾一步步逼視以合法殺人解決非法殺人的道德困境。 波蘭導演奇士勞斯基的「殺人影片」1988年推出後引發國際影壇和波蘭社會的震撼,甚至讓波蘭因此暫時中止死刑5年。後來波蘭在2004年加入歐盟,也廢止了死刑。 「殺人影片」裡以一名菜鳥律師、一名計程車和一名自鄉村到都市的年輕人為主角,三人的命運因一場殺人案交織一起。影片中奇士勞斯基既未大聲抨擊犯罪者、也沒為受害者疾呼不公,將兇手勒死司機與執行絞刑的過程清楚呈現,並以冷冽的鏡頭觀察人們生活中點點滴滴的小奸小惡如何累積,導致瞬間擦槍走火,造成難以挽回的憾事。 根據史蒂芬金小說改編的「綠色奇蹟」以死囚監獄為背景,透過湯姆漢克斯飾演的獄警來看死囚們不一樣的死亡之路,以及一名具超能力黑人死囚所行的奇事與背負的重擔。儘管「綠色奇蹟」裡的黑人死囚讓人聯想到「梅崗城故事」裡的類似情節,同樣對種族偏見提出批判,但「綠色奇蹟」中執行死刑時黑色幽默式的殘忍、對永生與死亡的看法、善良的囚犯與邪惡的獄警等安排也為這部通俗劇增添一些思考深度。 上圖:碧玉在「在黑暗中漫舞」飾演為兒籌款的媽媽,最後遭絞刑。( 聯合報資料照片) 丹麥怪才拉斯馮提爾執導的「在黑暗中漫舞」裡,主角既是一名偉大的母親、也是個死刑犯。片中女歌手碧玉飾演的主角是位從東歐共產國家移民到美國的工廠女工,罹患遺傳性眼疾的她為治療有同樣問題的兒子努力工作存錢,沒想到竟被房東竊取所有積蓄,讓她一氣之下失手殺死對方並因此入獄被判死刑。她的男友請律師力圖為她翻案,但獲悉律師費要以兒子的手術費支付後,她毅然選擇接受絞刑。 「在黑暗中漫舞」裡藉由歌舞片形式包裝移民、階級剝削等沉重的社會議題,片中的死刑不但沒有獎善懲惡,反而成為女主角尋求人生未來希望必須付出的代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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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重視的就是意圖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教育學系人權教育中心
台灣社會近一個月來,由於前法務部長因執行死刑問題離職,激起了一片討論死刑存廢的輿論聲浪,人權教育中心的立場,十分樂見這樣的討論出現,因為這樣的現象顯示著台灣人民對於死刑存廢問題的意識提升,也才有可能真正思考自身對死刑的看法是如何,整體而言,這是一個大型的社會教育平台,不論暫時的結果如何,我們樂見人權議題多方的討論與交流。以下文章將回復中國時報3月15日陳嘉銘先生的社論《積極殺一人或消極殺五人》:
陳先生的文中提出的論證主要在反駁廢死刑者的一項重要命題:死刑不能嚇阻殺人案。文中舉出2003年在美國發表的一項研究,證明一樁死刑能減少五個殺人案的發生,並在結論時聲明當廢死刑者能承認自己寧願消極殺死100人,也不願積極殺死20人時,討論才能繼續。針對這項聲明,我們所要作的回應就是,是的,我們可以承認這項數據的可能性,但這並非我們看待死刑的唯一論點,在這有限制地僅從數字的眼光來看死刑這件事的脈絡下,我們承認這是可以接受的,然而死刑仍然應該廢除,理由論述如下:
首先我們要言明:殺人,重視的就是意圖。死刑犯之所以讓人認為其窮凶惡極,不可原諒,原因就是他是主動的、積極的去殺害一條無辜的生命。反過來說,地震造成的數百人甚至上千人的死亡,我們不會怪罪其他的人,即使其中有人間接地加劇了傷亡(如建物的偷工或防災宣導的不力),我們不會因為一個人蓋了棟在地震中壓死人的建物就要他為這件事償命,原因就在於他不是「積極」地殺害那些受害的民眾,即使他的建物可能有蓄意的偷工,然而罪仍不致於死,因他不是以殺人為目的做那些事。所以,陳先生自己也點出了死刑存廢的重點:就是有積極和消極的分別,而我們認為,積極殺一人就是比消極殺五人來得嚴重。
死刑之所以要廢除的理由,最重要的就是要消除那份積極的意圖性,因為死刑也是一種積極地殺害一條生命的做法,而這個做法,還是建立在這個社會絕大多數人的同意和承認之下。說得清楚些,如果我們支持死刑,背後的思維是如此:只要有人犯下超出我們多數人能忍受的錯誤,我們就能合理地將之驅逐,最有效而最經濟的做法就是,將那個超出規範太多的人殺死。換句話說,接受死刑的人有意識或無意識地都接受了這個想法:違背常理太多的人,基於安全的理由,我們可以將他殺害,當然這個殺害必須建立在合理的基礎上,也就是當我們證明了他太超乎常情常理了,我們就能殺死他。這是一個可怕的想法!因為,常情常理是大家約定出來的 (我們習慣稱這些常情常理為法律,避免使用法律一詞,是因為將牽涉到太大範圍的討論),根據這樣的想法,死刑存在的解釋將是:只要有人做出與多數人太不一樣的事時,我們可以合理的將之殺害。這其實是一種集體恐懼表現的合理化,因為一般人(多數人)不了解也害怕死刑犯,為了避免他們再度傷害我們,最簡單有效的方法就是殺死他們。
死刑的存在,變相地宣示了我們社會接受可以殺死超出常理太多的人,而那個超出常理太多的人,換句話說,就是和我們太不一樣,具有危險性的人。這是非常危險的思維,因為死刑公開地承認了暴力的正當性,如果那個讓我們感到威脅的外人不是死刑犯,而是一個跟我們多數人都長得不一樣的外族人,因為我們不了解他,或是他的生活習性可能威脅到我們,我們也可以合理地殺害他們?接受這樣思維的人如果掌握了強大的軍事權力,能保不會傷害與他極不同或具威脅性的人?試問這與當時二戰的納粹黨人或現在的恐怖份子心態上何異?當然這樣的推論是過分了,然而我們平心思考,執行死刑,就是積極的去殺害一個社會擾亂份子,那個合理的殺害,本身就是一像暴力和罪行,更遑論它的存在所隱含的暴力承諾以及後續可能引發的更大暴力問題。這些都是我們在思考死刑問題時要考量的問題,絕不是數字可以呈現的。
回到生命權的概念來討論,世界人權宣言的聲明是整個人類族群在面臨重大戰爭災害後所發起的一項深刻反省,其中宣誓「只要是人」,不管他是再怎麼不一樣的人,我們都不應該殺害他,尊重人的生命這項原則必須先確定,隨後罪行的問題才來做考量。換句話說,生命權的根本意義是在對人與人互相傷害和「不將人看做是人」做最深刻的反省,而提出不管如何,一個人都沒有任何理由殺另一個人,當然我們無法完全阻止殺人的行為出現,但我們能不主動或合理的殺人,這是基本和重要的。
從生命權的角度來衡量,死刑存廢其實是在處理人與人相對待的問題,一群人如何看待一個生命特質殘缺、具危險性的另一個「人」,如果我們能將他殺死又聲稱自己是重視生命的,那就表示我們並不將他當人看,一群人將另一群人「不當做人」時,那種恐怖對待是難以想像的。所有支持死刑存在的人們,你們看過戰爭或遭人虐死的人嗎?我們應該持續支持一個公開的,不論其理由如何的「正當的殺害」嗎?
(本文出自台北市立教育大學教育學系人權教育中心 http://hretmue.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_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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