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他山之石】德國老師怎麼教小孩政治參與?【教育桃源電子報】

2016年11月10日 星期四

【他山之石】德國老師怎麼教小孩政治參與?【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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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德國老師怎麼教小孩政治參與?
 
資料來源:天下雜誌
德國老師怎麼教小孩政治參與?
作者:樂羽嘉 2015-12-09
在政治先進教育國德國,政治教育是長期戰略,從學生還小的時候,就讓他們持續關心周遭發生的事,慢慢讓他們懂得以自己的腦袋思考政治、瞭解會有不同意見,絕不會以老師的意見壓迫學生、強逼他們接受。

德國40多年前制定所謂政治教育3原則,包括:

1. 教師的意見不能壓過學生的判斷

2. 有政治爭議的話題,就當成有爭議的事情處理

3. 讓學生從自發關切與自身利害出發,獲得政治參與能力

但在教育現場要如何實踐這些原則呢?日本雅虎記者前往德國一般公立學校的13歲學生(日本的國二生)教室取材,進行現場觀察。

什麼是法律?自己想想看

在德國漢堡的1間學校,每週都會有1次「政治課」。

課堂一開始,老師就問學生,「你們對必要的法律和或許沒必要的法律,有什麼看法?」

學生們分成好幾組,進行思辯討論,接著在教室的白板上寫下了他們關切的法律,包括文化財產保護法、計程車條例和交通法規,接著繼續討論。這實踐了政治教育3原則的第3條,也就是讓他們從有興趣的事情開始學習。

負責這堂課的尼邁茲老師,希望學生質疑「平常習以為常、覺得理所當然的事情」。

他說:「我不去解釋法律的定義,而是去促成他們自己思考,把他們理所當然接受的事情再拿出來問一次,他們才會發現自己也是政治的關係人。」

從生活圈著手,培養政治思考能力

這堂課一開始討論「文化財保護法」,也就是對於損害、破壞歷史建築物等文化財的人課以罰金。

在這所學校所在的漢堡街上,不但有歷史悠久的港灣都市,學生們的生活圈內也有很多文化財,所以這條法律歸類在學生視為「理所當然」的法律裡面。

多數學生贊同這項法律的立意,「我覺得這是保護珍貴文化財的重要法律」、「如果沒有這條法律,貴重的建築物會到處充滿塗鴉」。

雖然在肯定派占多數的情況下展開了討論,老師則提示學生要從別的角度思考。「你們覺得改建文化財如何?」這條法律禁止改建、移設文化財。

學生馬上回答,「改建的古建築物,在舊市街也蠻常看到的」,一時之間教室充斥了各種贊成的意見,氣氛也稍微變了。

有個男生小聲地說:「禁止移動建築物,在某些狀況下是否不太合理呢?」

老師回答:「很有意思的看法。」

傾聽相異看法,是民主的第一步

老師說,重要的是讓學生知道「每個人的意見都不一樣也沒關係」,讓他們對意見不同感到安心。傾聽相異見解是民主的第一步,「雖然民主最終是透過過半來決定事情,絕不能忘記也有少數意見」。

最後老師沒有下結論,就結束了討論。學生討論對錯時,自己試著思考,才是真正有意義的地方,導向結論或正確答案不是重點。

這符合政治教育3原則第2項,「讓論爭回歸論爭」。尼邁茲老師也遵守第1條,「老師意見不能壓過學生的判斷」,完全沒有表示自己的看法。這並不是說老師不能表達自己的意見,「我也會表達自己的看法,但會注意,不會把它當成絕對意見去強迫別人接受,不能妨礙學生表達自己的立場」。

13歲女孩:「12歲就可以投票了」

課堂後半進入更熱烈的討論。老師問13歲學生們,「是誰決定法律的?法官和政治家決定的事情,你們或許不贊同。」

這種授課方式,是為了讓學生實際感覺到「選舉和政治,其實與自己關係密切」。

德國聯邦政府目前規定18歲以上才有投票權,不過允許地方選舉16歲起投票的邦正在增加,聯邦政府也在研究是否要把投票資格放寬到16歲以上,因此老師如何教這些13歲孩子政治參與、培養公民責任心,顯得格外重要。

現場13歲女孩說:「我認為12歲就可以開始投票了。我在家常看新聞,跟雙親討論政治,對於自己還不能投票感到很火大。我們也是有想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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