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教師退休年金改革【雲林縣教育產業工會電子報第3期】

2014年9月23日 星期二

教師退休年金改革【雲林縣教育產業工會電子報第3期】

http://tljhta.blogspot.tw/2014/09/3.html

絕望的年金改革!
                                        /總幹事
這是朋友參加年金改革研習,轉貼給基層軍公教夥伴參考:
105年軍公教退休要小心哦!退休新制出爐了。
以下簡單說明:
    銓敘部公布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 。(102.02.04) 依銓敘部公布方案 105年以後退休且有舊制年資者,至少會被砍三刀,最多可達四刀(已退休人員除了免砍第一刀外,其餘各刀一律比照)
一、第一刀:
(1)計算退休金之基準:本(年功)俸,由目前之最後在職俸額,修正為最後10~15
   年之俸額平均數。
(2)105年採最後在職10年平均數,106年採11年平均數;依此類推,至110
   年以後,採15年平均數。
二、第二刀:
(1)現行新制退休金計算基準為本(年功)俸之2倍,未來除本(年功)俸必須採最
   10~15年平均值外,數還必須逐年調降為本(年功)俸之1.61.7 倍。(2)105年仍為2倍,106年為1.9倍,107年為1.8倍,108年為1.7倍,109
   年為1.6倍。但年資如屬全部新制者,則調降至1.7倍後,不再調降。
三、第三刀:
(1)公保養老給付由現行18%,逐年調降至7%~ 9%
(2)105年立即降為12%106年為11%107年為10%108年為9%109年以後
   改為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加上7%,但合計以9%為上限。
四、第四刀:
(1)「退休所得」不得大於「現職所得」之80%,如大於80%,請把頭伸出來再加
    砍一刀,因為優惠存款(或公保年金)必須再砍一次。
    其中:退休所得月退休金+優存利息或公保年金現職所得=(年功)俸+
    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2)106年起,月補償金、一次補償金等年資補償一律取消尚不知已退休者是
   否適用)。
(3)上述80%之百分比,究屬上限或固定值,尚不明朗;如為上限,會砍得更兇。

    第四刀是中華民國退休金史的恥辱,我們的退休金是我們每個月提撥相對比例而來。如果以所得替代率來看問題,就產生一個非常不公平的"肥大官瘦小"的現象。我們領的退休金應該與我們繳的退撫金和公保成比例可是我們使用本俸來算繳的錢,卻以所得來算領的錢,造成大官繳的錢和中小學老師繳的錢差沒多少,可是中小學老師領的錢大幅縮水
    不管大官小吏繳退撫基金或公保時,都是以本俸來算。可是薪水是本俸加上工作津貼(或學術研究費)本俸相差並不會很大,可是工作津貼(或學術研究費)卻相差很大,中小學老師只能被迫領較少的退休金這違反一般金融保險的原則(保額越多,日後領得越多)
    去年二月參加公聽會,對於政府的退休金改革,在場的所有新北市中小學老師無不憤怒不已,但是教育部官員報告完立刻走人。美其名為公聽會,可是主講者(人事處陳主任)也無法自圓其說。
搶退者無非是為了免第一刀。
第二刀破壞法律的尊嚴,以後誰還要相信法律,可以隨意給,也可以隨意砍。
第三刀是偷天換日,18%本來只是考試院的一紙命令,隨時可以拿掉的,卻得到
      更有力的保障。
第四刀荒謬至極,繳錢和領錢用不同的標準,鬥爭中小學老師的心態不言而喻。
      若按造銓敘部規畫正式實施,若新制年金實施,105年之後退休夥伴其退
      休金將比舊制減少15000元上下吧!
    教師團體不是反對政府的年金改革。而是,改革要有公平正義及信賴原則!去年525我們一起上街頭遊行抗議,還是沒辦法喚起政府相對的尊重(我們應該得到的酬勞,且得的很有尊嚴!)。為什麼任何教育改革亂象,沒減輕學生學習壓力、老師的教學也沒減輕,反而受到更大的教學干擾呢?這些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老師萌生提早退休之意,我們的教育部單位有做反向思考嗎?
    我們這些苦幹實幹的基層軍公教人員,在工作崗位上付出大半青春歲,在人生最後階段-----退休生活,所得到的結果是被政府再補一刀-----不公平的年金亂改革!我們真的很不值得!也非常的不爽!絕望的年金改革!
                                        /總幹事
這是朋友參加年金改革研習,轉貼給基層軍公教夥伴參考:
105年軍公教退休要小心哦!退休新制出爐了。
以下簡單說明:
    銓敘部公布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 。(102.02.04) 依銓敘部公布方案 105年以後退休且有舊制年資者,至少會被砍三刀,最多可達四刀(已退休人員除了免砍第一刀外,其餘各刀一律比照)
一、第一刀:
(1)計算退休金之基準:本(年功)俸,由目前之最後在職俸額,修正為最後10~15
   年之俸額平均數。
(2)105年採最後在職10年平均數,106年採11年平均數;依此類推,至110
   年以後,採15年平均數。
二、第二刀:
(1)現行新制退休金計算基準為本(年功)俸之2倍,未來除本(年功)俸必須採最
   10~15年平均值外,數還必須逐年調降為本(年功)俸之1.61.7 倍。(2)105年仍為2倍,106年為1.9倍,107年為1.8倍,108年為1.7倍,109
   年為1.6倍。但年資如屬全部新制者,則調降至1.7倍後,不再調降。
三、第三刀:
(1)公保養老給付由現行18%,逐年調降至7%~ 9%
(2)105年立即降為12%106年為11%107年為10%108年為9%109年以後
   改為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加上7%,但合計以9%為上限。
四、第四刀:
(1)「退休所得」不得大於「現職所得」之80%,如大於80%,請把頭伸出來再加
    砍一刀,因為優惠存款(或公保年金)必須再砍一次。
    其中:退休所得月退休金+優存利息或公保年金現職所得=(年功)俸+
    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2)106年起,月補償金、一次補償金等年資補償一律取消尚不知已退休者是
   否適用)。
(3)上述80%之百分比,究屬上限或固定值,尚不明朗;如為上限,會砍得更兇。

    第四刀是中華民國退休金史的恥辱,我們的退休金是我們每個月提撥相對比例而來。如果以所得替代率來看問題,就產生一個非常不公平的"肥大官瘦小"的現象。我們領的退休金應該與我們繳的退撫金和公保成比例可是我們使用本俸來算繳的錢,卻以所得來算領的錢,造成大官繳的錢和中小學老師繳的錢差沒多少,可是中小學老師領的錢大幅縮水
    不管大官小吏繳退撫基金或公保時,都是以本俸來算。可是薪水是本俸加上工作津貼(或學術研究費)本俸相差並不會很大,可是工作津貼(或學術研究費)卻相差很大,中小學老師只能被迫領較少的退休金這違反一般金融保險的原則(保額越多,日後領得越多)
    去年二月參加公聽會,對於政府的退休金改革,在場的所有新北市中小學老師無不憤怒不已,但是教育部官員報告完立刻走人。美其名為公聽會,可是主講者(人事處陳主任)也無法自圓其說。
搶退者無非是為了免第一刀。
第二刀破壞法律的尊嚴,以後誰還要相信法律,可以隨意給,也可以隨意砍。
第三刀是偷天換日,18%本來只是考試院的一紙命令,隨時可以拿掉的,卻得到
      更有力的保障。
第四刀荒謬至極,繳錢和領錢用不同的標準,鬥爭中小學老師的心態不言而喻。
      若按造銓敘部規畫正式實施,若新制年金實施,105年之後退休夥伴其退
      休金將比舊制減少15000元上下吧!
    教師團體不是反對政府的年金改革。而是,改革要有公平正義及信賴原則!去年525我們一起上街頭遊行抗議,還是沒辦法喚起政府相對的尊重(我們應該得到的酬勞,且得的很有尊嚴!)。為什麼任何教育改革亂象,沒減輕學生學習壓力、老師的教學也沒減輕,反而受到更大的教學干擾呢?這些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老師萌生提早退休之意,我們的教育部單位有做反向思考嗎?
    我們這些苦幹實幹的基層軍公教人員,在工作崗位上付出大半青春歲,在人生最後階段-----退休生活,所得到的結果是被政府再補一刀-----不公平的年金亂改革!我們真的很不值得!也非常的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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