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優先處理財劃法 教育經費岌岌可危
◎ 訂閱網址:http://www.ptta.org.tw ◎ 發報時間:2012-10-15 15:30:18
《一般會務》朝野優先處理財劃法 教育經費岌岌可危
朝野優先處理財劃法 教育經費岌岌可危
這幾年教育經費雖不夠充裕,但有個起碼的安全網:「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民國86年的末代國大凍結憲法第164條對教育經費的保障之後, 激發民間大團結,用三年時間促成「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的立法,留下孩子讀書錢, 重建了教育經費的獨立保障和運用的法制。本法有以下影響:
1. 對教育經費有「下限保障」,且教育經費會隨歲入連動, 所以教育經費在2009年大增200多億, 不論誰執政都不能任意刪減。
2. 今年起終於每一個縣市都以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編列, 每年剩餘的教育經費能跨年滾存,減少惡性底消化預算或虛編不用。
3. 更重要的是:中央政府每年補助縣市的500多億一般教育補助, 要根據縣市基本需求和自有財源能力去分配,不能挪到別的部門去。
現在列入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行政院版財劃法草案,看上這500 多億教育經費,想要拿來和警消社福預算混計為中央統籌分配款」, 不但要用新公式大方分給22縣市,且給地方首長更大的挪移空間。
這樣一來,原本專屬於教育的中央統籌分配款,極可能縣市首長, 拿去發錢拼選票(祝你好孕、老人假牙……),或是
像12年國教「無條件免學費」每年一灑200多億。 即使多得預算的縣市,學校師生也空歡喜。
這樣下去,「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也就名存實亡了,於是--
1. 叫學校做事、辦活動不給足經費的公文愈來愈多, 校長主任不是自己貼錢,就是硬逼著分配給老師做。
2. 要辦有益學生的教學活動,就儘量要家長出錢,叫老師向學生收錢。
3. 過去部份縣市遲發教師薪資、考核獎金的現象,將更常發生了
4. 不願提高教師編制聘新老師的縣市會越來越多了
5. 教育投資不足,卻怪罪教育人事費比率太高的首長越大聲了
今天,你我如果沉默,縣市長將在這一波修法後, 不再受教育經費專用的約束, 有恃無恐地將經費移到他最愛的科目去,
我們對不起教育,也對不起自己。
請你用力轉知你的朋友,開始關心支持下列訴求:
1. 教育經費應讓縣市各級學校能正常運作
2. 支持預算向縣市增加分配,但反對教育經費被混計編列在統籌款中
3. 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必須維持獨立的附屬單位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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