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轉載:官員炒農地 連骨頭都啃光

2011年8月8日 星期一

轉載:官員炒農地 連骨頭都啃光

變更地目獲取利益,似乎變成了從事政治需要的必要之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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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炒農地 連骨頭都啃光

2011年 08月03日

Q:為什麼你覺得地方徵收農地是為了炒地皮?

A:我哥當官時,我跟在他身邊。他花了很多錢,先選議員,幹上議員後,都在弄土地,每件土地case,都有公權力涉入,就是要把農地先劃成住宅或商用,才有價值。有些地方官自己有地,就跟著炒。
一般農地要成為住宅、商業或公共用地,首先要經過地方政府規劃;接著再編列、變更,然後重劃。這都是議會在編,議員負責提案,接著全盤檢討,議長通過後, 就是縣政府跟地政局、建設局做,但在這之前,地主要先跟局長拜碼頭,談好抽成條件,比方你4、我6,接著送中央相關部會。所以,土地變更要花非常多錢。

工程款議長抽2成

有時你看到同樣一條路,左邊荒廢,右邊大樓一直蓋,那就是左邊的地主私下沒塞錢,上面就不幫你編列進去重劃,地就不值錢。就像當初高鐵要來我們這,明明 50甲地就夠用,政府卻徵收到500甲,把農地全弄掉,這都是地方官員做的。從過去就這樣炒,有人就花7、8千萬買通35席次以上,坐上議長龍頭寶座,總 之,有錢就能辦事。

Q:花這麼多錢,買個權力,好處在哪?

A:地方政府的運作是這樣,全縣市警察局、稅捐處、學校等大小機關預算,都要由議會通過,你只做個議員人家不甩你啊!議長才有權力。
例如議員會要求拓寬道路、建公園、蓋高速公路,每年提幾千萬的公共修建預算,中央把錢撥下來,就到縣政府。縣府某部門有位副主任,我們都叫他「財神爺」,只要他蓋章後,錢撥下來,大家都分得到。

Q:能分到多少?

A:像議長花的錢後來全可以賺回來。怎麼賺?例如1億的工程款,議長一定要抽先20%2千萬,這是有史以來的規定。
而縣府每年要弄3、40億的大工程款,太簡單了,比方把三線道搞成四線道。你要講他A錢,他也無所謂,每個官都有分到。當官絕對要把握做到不出事,連這些錢要怎麼弄才會合法,都要講好,不要惹官司上身。

Q:賺這麼多全民納稅錢,不覺得惡劣?

A:民眾嘴巴一定是幹譙要死,但官是你自己選出來的,又能怎樣?只是,賺太多這種錢,生活也有壓力。

錢都是官拿去吃

像10年前高鐵剛徵收農地時,沒人敢住那,建商都不敢建,為什麼?怕被搶。我有朋友領到快上億,地皮流氓都知道,想分杯羹,他全家趕緊落跑去別處買房、買地。以前某縣長弄了幾百億,有用嗎?還不是被幹掉,連案子都沒破
現在高鐵周邊還在炒,商業區1坪開價50萬,比較偏僻的開價35萬,價錢都地主跟建商自己開價,連仲介都說,成交一筆賺百萬不成問題。老一輩都叫做官的是「大官虎」,這不是沒道理,台灣有些官真的會吃人。講來講去都老百姓倒楣,錢都是有權力的人拿去吃。

記者許家峻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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