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7/14牛奶瓶報報
因「高雄市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法規條文有檢討修正之需,
1. 本會置委員十五人至二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市長兼任;
2. 委員於任期內有下列情事者,得予以解聘(派)委員職務:
(1)對學校有關說、請託者。
(2)向學校或市府教育局所屬機關進行商業往來者。
(3)委員會議無故缺席二次以上者。
3.本會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公投覺醒,制憲正名,台灣是我們的國家。
請勿對政治冷漠,因為對政治冷漠就是對台灣殘忍。
馬卡道.艾倫,一個理想、熱情,充滿電腦、軟體、網路的宅男小天地。
台灣派入口網-台灣部落格協會 --- 自由、平等、博愛的批判性思考!理性與感性兼具之美文!
台灣教授協會-極光電子報 --- 台灣學者的時政針砭。
自由時報-自由言論 --- 來自各階層的台灣心聲!
2011/7/14牛奶瓶報報
因「高雄市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法規條文有檢討修正之需,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