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轉貼:暴力有三種-直接暴力、結構性暴力、以及文化暴力 [施正鋒]

2010年12月4日 星期六

轉貼:暴力有三種-直接暴力、結構性暴力、以及文化暴力 [施正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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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有三種
文 / 施正鋒教授 【台灣法律網】

暴力有三種,包括直接暴力、結構性暴力、以及文化暴力。

所謂的直接暴力,是指掀桌子、揮拳頭、動刀槍,進而造成流血流滴。在原始的社會,沒有國家法制,只好訴諸武力;不管有沒有道理,打虎抓賊親兄弟,先出手幫助自己的人再說。動手打人的不對,不過,如果是被動的自衛,還要被扣上暴力份子的帽子,未免也太沒有天理。

戰爭是進一階的直接暴力,橫屍相枕、流血成渠。然而,如果是為了保鄉衛土,面對外人的侵門 踏戶,還要講甚麼禮數,竹竿接菜刀,不殺個天昏地暗怎麼可以。在國際政治上,由於缺乏一個世界政府,在結構上基本上是呈現無政府狀態,因此,弱肉強食是千 古不變的邏輯。在這個節骨眼,如果還堅持罵不還口、打不還手,未免也太宋襄公了。要知道,抗爭就是台灣人骨子裡頭不可磨滅的精神。

結構性的暴力是指透過政治、經濟、社會制度的框架,來合理化支配的關係。這是一種殺人不見 血的作法,支配者不用動一刀一槍,只要掌控遊戲規則,就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輕輕鬆鬆宰制對方,宛如賭場的老闆穩賺不賠,賭客再怎麼厲害,也是逃不過 如來佛的手掌。面對老千,豈可主張願賭服輸?

工業革命後,勞資關係一直是工人的最痛,除了不合理的工資結構,連起碼的工作條件都不可 得。若非勞動者發動集體抗爭,經過一波又一波的勞工運動,不得已付出肢體受傷的代價,終於贏得社會大眾的同情,資方豈會輕易就範?這時候,如果譴責勞方無 可奈何的街頭暴力、無視資方彬彬有禮外貌下的冷血,那也就太沒有天良了。

在第一波武力抗爭慘遭殖民者鎮壓之後,倖存的人只能委曲求全;百姓白天都是國民黨的支持 者,晚上則是黨外的同情者,眾人的目標一致,就是期待有朝一日,台灣人能當家作主,大家平起平坐,沒有說誰比較大漢。在民主化的過程中,百廢待舉,所有的 制度朝向正常化、合理化、公平化調整,那些想盡榮華富貴的權貴子弟當然受不了,指鹿為馬,竟然指控被台灣人歧視,甚至於威脅要引共軍侵台,賊仔卡比惡人, 也只能一笑置之。

最惡毒的是文化性暴力,也就是靠著文化、教育、以及媒體上的控制,主導意義的詮釋權,告訴 我們甚麼是對的規範,簡單來說,這就是文化霸權。如果說結構性暴力是一種綁人手腳的樊籠,文化性暴力就是不見身影的迷幻藥,讓人茫然入彀而不自覺。外來統 治者自來鄙夷本土語言文化,目的就是要讓台灣人相形見絀,在自卑的情況下,自我精神繳械,就好像晚上的飛鼠被獵人的燈一照,就乖乖地束手就範了。

有人說,語言暴力比直接暴力還可惡,言重了。誠然,如果不講道理、以惡言相向,足以構成公 然侮辱、毀人名節,當然是應該以法律處理。然而,如果是可以受社會公評的公共事務,議者自可針砭時弊,畢竟,對抗不義是被壓迫者卑微的天職。執政者若仗恃 充沛的國家資源,動輒威脅以司法工具伺候,赤裸裸地箝制言論自由,那就是以結構性暴力來壓制異議者。

用髒話罵人,當然是不可取。只不過,統治者往往不理解被統治者的語言,難免講了有修養的台灣人不會說的話,譬如「衝啥」,我們也只能一笑置之。然而,當他們曲解我們的用字遣詞、頤指氣使,好像自己比較高尚,此乃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文化暴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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