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轉貼:媒體報導霸凌事件,全國教師會發表以下聲明[全國教師會新聞稿-99.12.22]

2010年12月27日 星期一

轉貼:媒體報導霸凌事件,全國教師會發表以下聲明[全國教師會新聞稿-99.12.22]

引用自
http://tljhta.blogspot.com/2010/12/991222.html

引用自

臺北縣教師會電子報


【全國教師會新聞稿-99.12.22

近來媒體頻頻報導霸凌事件,全國教師會發表以下聲明:

就霸凌的成因部分:

1. 我們認為自境外境內電影的題材及內容,以及成人社會對少年的影響甚整個社會讓青少年以為使用肢體或語言可以取得壓制對方,對法律後果完全無知。

2. 在學校課程進行過程中,過度使用反覆紙筆測驗,使不善於紙筆測驗者學習意願低落,進而在同儕中尋求強凌弱的原始成就感。

3. 部分家長受制於就業環境的變及社會適應挫敗,家庭功能加速弱化,少年無法藉由家庭教育得到行為改正。

就霸凌反制的預防措施與人力:

1. 我們認為首先應把治安工作納入,尤其是治安單位應負責阻絕黑幫於校門外,不使其成為校內勢力的後勤或指導者。

2. 其次,自新生訓練之日起,應強化法律責任認知,尤其對於傷害、恐嚇、侮辱、誹謗、強制的法律後果及受害者陰影,應廣為說明告誡,屬於違法部份交付法律程序處理。

3. 全體教育人員對於各種霸凌樣態的覺察能力,應透過有效的進修課程予以充實。

4. 校園內應建立通報、處理、輔導整套機制,形成聯合防禦處理,避免讓個別導師單兵作戰。不但通報者不罰,能妥善處理之團隊,給予從優獎勵。

5. 應立刻改變以導師無限責任制來經營班級,倡議已久的校內社工師及心理師的編置應在最短時間內修法配置到位(協商中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其財源可包括地方稅法通則中的教育捐--向影響家庭親職功能的企業徵收(仿同煙酒捐之於健保)

在觀念上:

1. 親師關係雖不必回到師尊親卑的倫理,但也應以商品化的消費挑選關係為戒,重建親師的無縫合作關係。

2. 我們也認為翻轉升學至上思維,創造更多元的學習課程,並以安全及人權為優先任務的教育價值,社會應建立共識,並作為表彰學校的首要指標。

霸凌名詞雖新,其現象則是舊的,有生命的社會就會有霸凌,雖然不能消滅,但應該被控制、減少,沒有團體或個人可以置身事外。

※新聞稿之電子檔案,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nta.org.tw)下載。※

全國教師會 敬上-9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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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教師會電子報
臺北縣教師會電子報

本期發刊日:西元2010年12月23日,08:51:01
本期發行量:4997
發行人:台北縣教師會
發行網站:台北縣教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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