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ljhta.blogspot.com/2010/10/blog-post_30.html
羅老師一直都是教師權益論述大師,其論點與國際潮流接軌,富批判性。
教師傳統角色,一直是作為協助政府管理的社會化推手,習慣了灌輸價值以及符應 統治階層的觀念;其實,我認為教師也應該如法國教師一樣,是引導新觀念的推手,是獨領風騷的意見領袖,當然,教師通常同時具有這兩種角色,只是光譜兩端程 度不同而已,但我目前而言還是希望最好還是要有左派的批判和衝勁,而不是純粹作為政府馴化人民的工具而已。
引用自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1147
■羅德水
自 立法院於今年6月1日三讀通過《工會法》以來,全國教師會與縣市教師會即積極展開後續會員教育與組織轉型工作。教師工會係 台灣教師運動的重要指標與努力方向,論其歷程,如果上溯自1987年8月23日成立的「教師人權促進會」始,已整整23年,若從2002全教會以組織工會 作為遊行訴求起算,時間也已經超過8年。
■教師工會禁令解除後,維護權益僅是教師工會的初級任務,未來教師組織面對的挑戰將更多。圖為全國產業總工會與全國教師會2007年4月23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調高基本工資,保障所得安全等6項訴求。(圖文/中央社)
對 一路關注、爭取教師組織工會並且始終努力不懈的朋友來說,《工會法》的修正,確實是台灣教師人權的一大突破,勞動法學界與工會幹部對未來台灣教師工會的發 展亦多寄予厚望。惟就整個教師運動的歷程來說,法製麵的解禁,非但不是運動的結束,反而是新階段教師運動的開始,而未來的挑戰更遠遠超過以往。
可以預見,未來台灣的教師工會勢將面臨以下挑戰:
法 製麵的再修正:雖然《工會法》已經解除對教師組織工會的禁令,惟檢視《工會法》、《團體協約法》以及《勞資爭議處理法》三法內容,仍有諸多條文必須進一步 檢討修正,教師組織應總結此前修法遊說的經驗與教訓,結合各進步社團的力量,研擬勞動三法修法版本,並在適當時機著手遊說下一階段的修法。
持 續與社會對話:應該看到,在教師工會進入籌組階段的此刻,社會上仍不乏敵視甚至醜化教師工會的言論;來自於學生家長的疑慮,更特別值得重視。檢視這些言 論,或來自對工會的偏見與誤解,或因為擔憂教師工會成立以後會影響學生受教權,無論如何,在在都需要教師組織積極與社會對話,教師工會不僅應爭取家長的理 解,未來更應在各種教育議題上,以具體行動贏得多數家長的支持與合作。
提昇素質,落實專業:無可諱言,不僅社會輿 論 難以真正理解教師組工會的意義,迄今為止,就連組織幹部與學校教師,對教師工會的認識也還存在著各種過猶不及的想像。教師組織應持續進行教育,除了就法製 麵讓教師認識工會的組織架構與運作方式外,尤應在教師工會與教育專業的關係上多做著墨,以翻轉所謂工會與專業對立的偏見。誠如我們多次指出的,維護權益僅 僅只是教師工會的初級任務,未來教師工會必須提升教師素質、捍衛教育專業、致力於改善教育決策品質,以維護學生受教權並提升總體教育品質。
關心公共議題,實現社會公義:教師組織是台灣社會素質最為整齊的知識社群,作為一個公共知識分子所組成工會團體與專業組織,教師組織除了在教育領域深根,更應步出校園,結合進步社團,關心公共政策,實現社會公義。
1980 年代以來,台灣的教師運動基本上歷經「教師人權促進會」、「教師會」兩個主要發展階段,2010年6月1日立法院解除教師工會禁令之後,可以視為是台灣教 師工會元年,可以確定的是,在法製麵鬆綁後,未來教師工會的挑戰只會更加嚴峻,期待未來的教師工會,在克服艱難險阻之後,有朝一日能為台灣社會的進步做出 貢獻。
最後,以南宋詩人楊萬里的〈過鬆源晨炊漆公店〉,與所有為教師運動與台灣教育努力不懈的朋友共勉。
過鬆源晨炊漆公店
莫言下嶺便無難,賺得行人空喜歡。
正入萬山圈子裡,一山放出一山攔。
(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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