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ttao Allen 馬卡道.艾倫: 轉貼:國際間皆認為台灣是美國暫定佔領地區

2010年4月28日 星期三

轉貼:國際間皆認為台灣是美國暫定佔領地區

引用自
[轉貼]: 國際間皆認為台灣是美國暫定佔領地區 (原文作者: Mr. WeAreAllOne)


http://ja.wikipedia.org/wiki/%E5%8F%B0%E6%B9%BE

(1). 維基百科的日本版, 對於『台灣』的介紹中, 有關於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 跟林志昇的看法完全一樣.

(2). 不可用繁體字的『台灣』查 ,必須用日語的『台灣(たいわん)』查,才可以到日語wikipedia.

(3). ただし、日本國政府は1952年のサンフランシスコ條約(日本國との平和條約)において、権原を含める一切の権利を放棄したが、その帰屬を明言しておらず[1]、國際法上は依然として空白地若しくはアメリカ合眾國の暫定佔領地區となってい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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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上は依然として空白地若しくはアメリカ合眾國の暫定佔領地區となっている。

中文翻譯
國際法上依然成為空白地,若如美利堅合眾國的暫定佔領地區.

(4). ただし、日本國政府は1952年のサンフランシスコ條約(日本國との平和條約)において、権原を含める一切の権利を放棄したが、その帰屬を明言しておらず[1]
--------------
中文翻譯:
但是,日本國政府在1952年的舊金山條約(日本國的和平條約定)中,放棄了包含原權的一切的權利,不過,沒明確表示了那個歸屬.

(5). この範囲は、1895年の下関條約で大日本帝國の一部となっていたが、1945年の第二次世界大戦終結後にGHQの委託を受けた中華民國軍が進駐。1949年に大陸から中國共產黨に追われる形で中華民國政府機能を台灣に移動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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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翻譯:
這個範圍,在1895年的下關條約成為大日本帝國的一部分。不過,1945年的第二次世界大戰終結後接受了GHQ(盟軍司令部)的託付的中華民國軍進駐。1949年在大陸被中國共產黨追殺的中華民國政府機能移向台灣。

(6). 接受了GHQ(盟軍司令部)的託付的中華民國軍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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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台灣沒有被中華民國光復, 而是被盟軍託管而已.

(7). 而是被盟軍託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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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就是為何中華民國為何不敢依憲法第四條, 將台灣納入版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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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討論的回覆

附件: 何瑞元先生刊登在美國哈佛大學的"臺灣是美屬"的論文.
附加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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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總統: 台灣是美國軍事佔領地 (2005.11.04. 東森新聞)

陳水扁總統: 我是美國軍事政府在台灣的執行官 (所有的台灣媒體都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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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ama總統的回信 (1/7/2010)

由郭勝華 張貼在 1 月 17, 2010 於4:00am

http://taiwanyes.ning.com/profiles/blogs/obamazong-tong-de-hui-xin?...

今天 (1/15/2010) 收到 President Obama 白宮寄給我的一封言簡意賅的簽名信. 是回應我去年國慶日前夕寫給他的信,並表示很重視我關切的問題, 來日當做為他執政外交考量意見, 似乎表示將修正以往對台的"strategic ambiguity" 政策.

Letter was dated 1/7/2010, mailed 1/12/2010, received 1/15/2010.
………………………………………………………………………………….
Letter from President Obama (1-7-2010)
http://taiwanyes.ning.com/photo/letter-from-president-obama?context...

My letter to President Obama on the Eve of July 4, 2009
http://taiwanyes.ning.com/profiles/blogs/my-letter-to-president-obama

(應網友建議將我寫給 Obama總統的信與他的回信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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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林志昇, 何瑞元

「台灣問題Taiwan question」不是台灣想「獨立」或「統一」的問題;嚴格來說,是台灣要從日本、或美國「脫離出來」,或是「台灣人民」經過與「主要佔領權國」美國協 商後,再做決定的三選一「問題」。簡言之,中國與台灣法理關係,早在一八九五年「馬關條約」後,完全割離,現在雙方都沒有法理關連情況下,中國總是說些大 謬不然的話語,根本無助於台灣「歸屬問題」的理性釐清;台灣海峽兩岸的中國人(ROC或PRC),美日太平洋戰後,對台灣領土歸屬,事實上更沒有「說話權 利」,台灣前途是純粹的「法理問題」,唯有台灣人民依照國際社會通常認可的「法理」,才能解決台灣是否「建國」。

  台灣如果想「獨立或建國」,首先需面對國際「承認recognition」問題,這是純粹「政治性的」;其牽涉到美國、日本、中國勢力之利益糾葛,關 係頗難釐清,絕非易解。台灣人難以自主且「命途多舛」,其旨在此。然而從「戰爭法理」層面,今日台灣形同國際孤兒的情狀是太平洋戰後美軍遺留的問題,台灣 地位的「從屬」不是日本就是美國,這只要探究「戰爭法理」就能發現「真相」,國際間也是無話可說,至於中國,除非其反智或失神,否則,必然啞口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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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錯誤:

我誤植了李登輝總統說"台灣是美國軍事佔領地"的日期,
應該是: 2004/10/08 在這裡向大家表示歉意!

http://www.nownews.com/2004/10/08/301-16966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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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米狗把中花冥狗趕出去
因為種花冥狗是來借住
台灣人民自己做主人
不要用別人的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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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wikipedia.上登載台灣 "國際法上は依然として空白地若しくはアメリカ合眾國の暫定佔領地區となっている。"

則不難理解 金井正先生"對台灣的歸屬及法律地位,「日本沒有立場加以獨自認定」" 的默示含意
>>新任代表今井正二十日將赴台履新,今井今天在交流協會接受台灣媒體訪問時表示,根據舊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放棄對台灣以及澎湖諸島的所有權與請求權」,對台灣的歸屬及法律地位,「日本沒有立場加以獨自認定」。

1952年 台北和約 第十條並不是 中華民國政府 所稱的 效果 卻可以用來 區分 中國籍難民 及其後裔 和 本土台灣人 的不同

更進一步 台灣關係法中的台灣居民 就是包含 中國籍難民 及其後裔 和 本土台灣人 (一般稱二千三百萬人) 而 台灣當局 也就是 美國軍事政府 委派某武裝組織在台灣執行 維和任務

1.假裝若有朝一日 美國軍政府 委派歐盟 派遣維和部隊 來台接替日前維和部隊執行維和任務 那台灣國語 是要採用 西班牙語 或者 法語 德國法律 還是回覆 日語 日本法律?

2. 若是 中國強力 要求美國 遣反 中國籍難民 如西藏難民在泥泊爾 要遣反中國 寮國要求泰國 遣返寮國難民
那些 中國籍難民 "被統一派" 真的甘心 回中國?

3 "中華民國舊體制何憂不能撤換?" 只是 撤換後 那些 "被統一派" 中國籍難民 何去何從 ? 才是問題
早日委請 聯合國難民署 辦理 中國籍難民調查登記

二千三百萬台灣人 才有意義 ? 不然夾雜 中國籍難民 被稱呼 "叛離一省" 還承擔 中國越境攻擊的風險
平息"體制內" "體制外"爭論 是 維和部隊(軍事當局) 選舉體制? 還是 聖戰對抗? 還是 坐在地上革命?
說一句 老實話 在台灣 難看到 阿富汗 神學士 聖戰對抗 ; 林志昇倡導獨立平民政府 合法代表本土台灣人發聲

也可要求 美國軍事政府 替換合適 維和部隊 ;也可 委請聯合國難民署辦理在台灣中國籍難民調查登記 ; 也可驅逐中國流亡組織 出台灣境 避免中國越境攻擊中國武裝叛亂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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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台灣關係法美國白紙黑字的介入台灣事務
反分裂國家法土匪支那國白紙黑字的自打嘴巴
「Taiwan is part of USA」寫在美國的文件上,
中華民國改不掉! 中國改不掉! 全世界改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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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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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友人, 臺灣鄉親, 大家好!

容我向大家作個報告:

(1). 請大家不要太過理想, 不切實際. 這世界上沒有真正的"主權在民", 除非在美國的核子保護傘下, 大家看香港,新疆,西藏, 您不就明白了嗎? 身為台灣人, 我希望台灣能建國, 但是請一步步根據美國的時程表. 美國政府有百萬件的事要處理. 臺灣問題絕對不是第一優先.

(2). 美國政府採取戰略模糊政策(Strategic Ambiguity)對待台灣,中國. 美國可以根據這個策略,手段敲詐,勒索中華民國,中國而獲得巨大的利益. 而且, 美國可以讓中國人每天幻想自慰, 而拿美國一點辦法也沒有!

(3). 現在美國政府逐步地走向戰略清晰, 李總統, 陳總統, 林志昇,何瑞元 不就是要迫使美國這個"藏鏡人"走出來嗎?

(4). 以前美國,中國建交, 撤軍就是條件, 但是美國沒有法理撤軍, 美軍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重回台灣, 八八水災不就是嗎?

(5). 請大家想想:"臺灣是美屬", 誰會受害呢?誰會受益呢?國民黨,共產黨是最大的受害者.不是嗎?

(6). 如果臺灣位於重要的戰略位置, 如果台灣落入中國手中, 將危害許多國家的安全. 其他國家怎麼能 leave 台灣 alone? 美國, 日本允許嗎? 中國允許嗎? 這就是為什麼臺灣仍然處於台海現狀 (Status Quo ), 而且不可以改變的原因. 因為美國盟國的力量遠遠超出中國的力量. 如果美國丟失臺灣, 美國將不再是安全的. 這就是為什麼美國握有「台灣主權」60 年的真正的原因.

(7). 美國盟國不可能 leave 台灣 alone, 中國不可能 leave 台灣 alone.
我們怎麼做? 等待中國崩潰. 這是美國的戰略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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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關係法有「可能」廢除嗎?/廖東慶 作品

請按這裡: http://taiwanyes.ning.com/profiles/blogs/tai-wan-guan-xi-fa-you-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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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討論的回覆

[重貼舊的新聞報導]:

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處長包道格(Douglas H. Paal was the Director of the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Taipei Office, from 2002 to 2006. He assumed his duties in the spring of 2002.)與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祕書長陳忠,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簽署協議,將位於台北內湖地區將近兩萬坪土地租給美國在台協會,租期為九十九 年,到期可續租九十九年,共計一百九十八年,租期之長久是「世界記錄」。

美國在租約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後,開始積極會勘、測量並動工,地下室完全可以防護核彈攻擊,防止竊聽設備等,全部由美國中央情報局專案進口,現已完成地下室百分之五十工程,本案預定在二零一一年全部完工。為了因應中國特種部隊突襲,海軍陸戰隊將會有至少一營兵力駐守,官兵宿舍已經在動工興建,美國駐琉球之海軍陸戰隊,作為遏止台灣海峽危機之力量,將不可少,日本也將兩艘航空母艦併入日本與台海防衛體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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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萬坪土地 AIT 僅僅支付象徵性的租金(幾乎免費), 為什麼?
租期為九十九年,到期可續租九十九年,共計一百九十八年,租期之長久是「世界記錄」。 為什麼?
反對美屬的朋友們為什麼不去抗議, 不去反對? (親民黨抗議過, AIT, 臺北市長 馬英九 不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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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ease visit: www.marchfortaiwan.net


1) NEW EBOOK !!!! The True Leg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aiwan & the USA

http://www.taiwanbasic.com/ebooks/trelation/preface/


2) Understanding the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s Disposition of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http://www.taiwankey.net/dc/hartzell5.pdf


3)Taiwan Status: From Grotius to WTO

http://taiwancivilrights.synthasite.com/taiwan-status.php


4) Taiwan is not a state, it's a Proxy Occupation

http://www.taiwanbasic.com/nstatus/taiproxy.htm


5) The ROC is a government in exile

http://www.taiwanbasic.com/nstatus/roc-exil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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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先生的 "中華民國 hi 台灣" 住土城陳先生 "中華民國 si 台灣" 對台灣的影響 是如何深遠 可見一般

繼 2009 年 野台戲碼 趕走 日本代表出氣 今年 網路傳聞 繼演 深化台灣主權 野台戲碼

國際間 對 1951年舊金山和約 條文 白紙黑字 自有定論 台灣人 已非昔日 槍口下的吳下阿蒙

聯合國 1971 年 2758決議案 訴說著 中國合法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 繼承中華民國政府 雖然當年 野台也演了一齣 "漢賊不兩立"戲碼 如今形勢相比不可同日而語

如今 要演 日本台灣交還 中國合法政府 中華民國政府 只能在野台搬演出出氣 會有人會相信嗎? 屆時難道要找御用學者 立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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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轉貼
自由電子報
2010-1-26
自我矮化主權戲碼 又重演
記者蘇永耀/特稿

...
李登輝時代的「特殊國與國關係」,陳水扁執政的「一邊一國論」,也都是在既有的憲政基礎上,深化主權國家的概念。但馬政府上台後,快速拋卻對台有利的政治資產,不僅讓兩岸愈趨傾斜與不對等,也徒增社會的對立。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an/26/today-fo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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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美國暫定佔領地區,不代表中國向台日開炮了美國就依然佔領台灣並實行應盡的義務,但我了解綠營若再不開始蓄積資本,強壯自己的政治體,美國就會要不到台灣的利益因而選擇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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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國軍將領在立法院證實: 美國要求台灣軍隊能抵擋解放軍兩天, 美軍馳援台灣只需要一天.
立委還問駐日代表許世楷,日本會不會派日軍保護臺灣, 許世楷說會.

unknow322 said:
台灣是美國暫定佔領地區,不代表中國向台日開炮了美國就依然佔領台灣並實行應盡的義務,但我了解綠營若再不開始蓄積資本,強壯自己的政治體,美國就會要不到台灣的利益因而選擇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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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林志昇控美案以來, 已經有:

美國國防部長 Robert Gates,
前任的美軍太平洋總司令 Timothy Keating,
現在的美軍太平洋總司令 威拉德 上將,

在美國國會作證說: 美國必須防衛台灣. 威拉德 上將 甚至說這是美國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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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處太平洋島鏈重要位置 美日強國不會輕易放棄 AIT 99 + 99 年租約 是保證期 ~

沒有美國軍援 台灣早被併吞 沒有金馬拖油瓶 也可能早就獨立 ~

軍事 政治 外交 實力 是現實問題 不是誰的文筆好 誰會嗆聲 就一定會如何 ~ 還是要比拳頭

多一個朋友 總比隔壁流氓 內有惡犬 還好 ~

天佑台灣 分進合擊 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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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 日本人趕跑 中國人
美國人 又趕跑日本人 但是 台灣 si 台灣人 e 台灣

相信 台灣人 有自信 勇氣 排除萬難 突破困境 破繭而出

日屬美佔 事實現況 誰要趕跑美國人? 只要有外來政權一天 台灣人 捍衛美麗家園一天 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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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位未定

◎ 陳逸南。(作者為台灣北社社員)

詳文: 請按這裡: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an/30/today-o4.htm

在一九五一年「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中,美國為了採取「台灣地位未定」的政策,在和約中施展手腳,不規定將台灣歸還中國。亦即僅規定日本放棄台澎,而未明定其誰屬。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布瑞(Charles Bray),於一九七一年四月二十四日向記者談論中國問題,並在四月二十八日宣讀事先準備的聲明指出:我們(美國)認為此事未獲解決,因為在開羅與波茨坦 的宣言中,同盟國表明意向稱,台灣與澎湖將為中國的一部分,此種盟國暫時意向的聲明,從未正式執行。此項意向之聲明,於與日本簽訂和約時,曾有加以執行的 機會,但是和約中未討論此點。

布瑞又說:美國認為中華民國在對台灣與澎湖行使合法權力,是由於日本佔領台灣的軍隊奉令向中華民國投降之事實。我們(美國)認為台灣和澎湖的主權是尚未解決的問題,需等待將來的國際解決。

以上資料來源為徐熙光著《國際法與國際事務論叢》。不過,前述布瑞所稱「日本佔領台灣的軍隊奉令向中華民國投降」顯然有錯誤。按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五日上 午日本係向盟軍(聯合國)投降,當時在台北公會堂(今中山堂)受降典禮會場裡佈置著蘇、美、中、英等國旗可資證明。因此,有人稱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台灣光復」,由中華民國自日本收回原轄之領土,並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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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爭執的台灣機會

◎ 賴怡忠 (作者為台灣智庫執行委員)

詳文: 請按這裡: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an/30/today-o3.htm

美日安保再續約五十週年紀念靜悄悄的過去。日本現在已不支援印度洋反恐作業,民主黨更支持一位反對基地遷移至該地區的人於一月二十四日沖繩選舉當選市長, 這顯示鳩山政府對沖繩基地的決定更會傾向反對既有協議,美日爭議應會持續升高。由於美日同盟是台灣處理亞太戰略與兩岸關係的基石,其不確定狀況對台灣相當 不利。與其消極等待美日同盟自我解決,台灣更應主動作為以醞釀有利情勢發生。

美日同盟的爭執顯示雙方戰略主張有重大分歧。自從二○○五年美日共同戰略目標帶出的美日同盟全球化後,該同盟就不再只是專守日本,而是包含政治、經濟與戰 略安全的全球多面向關係。日本往往是美國首先徵詢的對象,並在此基礎上,美日向世界提出共同的戰略主張。因此美日同盟分歧的衝擊不會只限於美日,對區域與 全球秩序都有深遠影響。

堅強的美日同盟一向是台灣與中國打交道的強力後盾。台灣不僅需與美日同盟維持和諧的關係,也亟待美日同盟能力的強大。鑑於美日的同盟漂流應會持續一段期間,台灣應如何自處呢?

部分親馬學者認為既然美日同盟不可恃,台灣應全力改善與中關係,透過傾中以與鳩山內閣取得共識。但即便有傾中共識,台日關係會陷在沒有中國許可就無法前進的困境,並使中國在缺乏制衡力量下更對台灣予取予求。

台灣應主動出擊,一方面對日表示台灣認同日本尋求平等關係背後的國家正常化心理,但要提醒東京美日同盟在兩岸關係的中心位置,二方面向美提出台灣在協助沖 繩發展上有扮演正面角色的籌碼。重點是使台灣對美日雙方都是解決問題的朋友。以此強化與美互信,避免被進一步戰略邊緣化,並修補破碎的台日關係。

期待美日問題自我解決會使台灣處境進一步惡化。由於今年與明年的APEC將在日本與美國舉辦,如台灣期待與美日FTA有進展以增加對ECFA談判的籌碼, 在美日同盟出現問題時提供協助,可有效增加台灣對此的發言權。如台灣要回到兩岸與外交齊頭並進的平衡戰略,就不能輕忽美日同盟漂流提供的挑戰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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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真相與消弭誤解


原文作者: 林志昇, 何瑞元, 原文 2005/12/21 刊登於台灣日報


有人批評我們:「獨立不好,未定、美軍佔領才好?」其實,論者大錯特錯,要知道,台灣獨立運動已經三、四十年了,到頭來,連聯合國都被拒絕十三次,世界組 織都進不了,還落得美國前國務卿鮑爾說:「台灣不是享有主權獨立的國家」,難道主張「台灣已經獨立」的鬥士不會覺得汗顏,被聯合國拒絕,怪罪聯合國不遵守 自己的憲章,卻不知檢討台灣根本不合聯合國的國家標準;為什麼不能心平氣和坐下來,討論到底問題出在哪裡?現在又說「殊途同歸,可;否定台灣,不可!」放 心!身為台灣人,而且曾有被中國迫害經驗的人,不會再犯錯誤的,相反的,有些不明事理的人只是固執堅持,已經被證明行不通的路,卻還是硬著頭皮繼續錯下 去,難道不能重新思考,過去漏掉什麼或缺少什麼?再根據過去戰後建國成功的國家實例,找尋國際認可建國法理依據和方法,去努力實踐,這樣會有事半功倍的效 果,而不是一再強調已經行不通的理論,到頭來害死台灣而不自知。

談論台灣問題,要先認識「軍事佔領」,台灣問題是「美日太平洋戰爭」衍生的問題,美國是主要戰領權國,那就找找美國近代戰爭史作參考。一八九八年的美西戰 爭,西班牙戰敗,明文割讓菲律賓、關島和波多黎各,「懸空割讓」(LimboCession)古巴,但美國是主要戰領權國,由美國當然佔領古巴,毫無疑 義。台灣也是一樣情形,美國是唯一軍事行動攻打台灣的國家,獲得「主要佔領權」國身分也是理所當然,舊金山和平條約第二十三條清清楚楚規定,雖然舊金山和 平條約第二b條指定台灣「懸空割讓」,其精神應該是美國履行不再設置殖民地的原則,但是第四b條指名美國軍事政府「有權」處理及支配日本及日本範圍的人民 與財產,要知道,在國與國之間的條約Property就是所有權狀,也是主權就是Title,其條約對美國的權利範圍清清楚楚,美國對台灣說三道四,「台 灣關係法」的訂定都是根據第四b條當法源,根據和平條約規定,古巴的當年地位和台灣在美日戰後地位類似,這不是影射古巴與台灣,也沒有斷章取義,事實就是 雷同。

美墨戰後在一八五三年美最高法院判決:「在加利佛尼亞之軍事政府是因為管理上需要及目的所建立,故﹃不因為和平條約生效而消失﹄,直到國會擬定相關法案為 這個領土提供一般平民政府。」同時,一九零一年DeLimav.Bidwell案例中也引用並提及,戰後軍事政府會不會因和平條約生效而結束,已經非常明 確,當年日本沒有割讓問題,所以和平條約生效自然回復主權,台灣因為有割讓問題,所以軍事政府仍然存在,中華民國是「次要佔領權」國,雖然佔領行為是因持 有麥帥之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但並不表示其佔領期間作為合法。

聯合國憲章簽署時還在二戰中,日本還未參加。類似一九四三年的開羅新聞公報與一九四五年的波茨坦宣言,應該是屬於「政治宣言」是一種「主張」,第二次大戰 後,一切的國際秩序,肯定是以四十八國包括日本簽署的「舊金山和平條約」作為遵從的準則,更何況台灣從未被任何國家當殖民地,如何能適用憲章第七十六B條 及第七十七條?要知道,果若能行的通,台灣早就獨立,不必等到今天,肯定「這種說法」有問題,才不被國際認同,不是嗎?要知道聯合國憲章的解釋權在聯合 國,不在你我之間,這些道理應沒有爭議,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替台灣釐清國際地位真相,讓台灣早日走自己的路,為台灣獨立建國而努力,到底這才是我們共同 的願望與夢想,不是嗎?

有人質疑在哈佛大學亞洲季刊,第二十八頁的問題與答案之第八項,誤認為我們「主張」美國有權將台灣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這簡直是胡說八道,要知道,「上海 公報」是美國總統行使行政權之產物,不是法律,其中,最重要的一句話論者卻給省略了,那就是:「關於合併事宜之落實尚未確定,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亦 無相關時間表」,只要看目前美國對陳水扁總統要求台灣與中國談判壓力,就知道此言不假,學者對外交公報的「描述」或「解讀」,被當成「個人之主張」實在有 夠離譜,美國的「未確定」與「無相關時間表」,就是給台灣人行使自己權力的空間,難道還需要明講?過去一再把對我們的台灣地位「真相論述」質疑的問題寫成 文章答覆,很遺憾,仍然繼續看不懂;我們主張要「讓台灣回到歷史原點」,把美國與台灣之真正關係釐清,根據美國憲法規定,享受台灣應有的權力,根據美國憲 法規定達成台灣人建國的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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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林志昇, 何瑞元

日本與中華民國戰後的處理: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以舊金山和平條約為母約,日本與流亡中的「中華民國」在台北簽署「台北條約」。

˙條約第二條僅照舊金山條約所定「日本放棄台灣、澎湖」,並沒有將台灣主權移轉給中華民國情事發生。

˙在交換公文第一號,同時聲明條約的適用範圍:「限定於中華民國政府現在佔領管轄,以及日後管轄的一切領域」,金門與馬祖並非因戰爭而被管轄,因此排除在外。

˙法理上,金門、馬祖是中華民國領土,但是台灣、澎湖仍屬於中華民國因為美日太平洋戰後的佔領區。

舊金山和平條約後主要國家的反應:

˙一九五五年英國外相安東尼˙愛登(Anthony Eden)發表聲明:
「英國政府觀點,台灣和澎湖在法律上(de jure)領土主權是尚未確定(uncertai n)或未決定(undetermined)」。

˙一九五八年英國外交部公開答覆:「經過波次坦宣言確認的開羅宣言僅是一種意向聲明(was merely a statement of common purpose)」。

˙一九六四年法國總統喬治˙龐畢杜(Georges Pompidon)公開說明台灣法律地位:「福爾摩沙從日本割讓出來,法律上並沒有指定歸屬於任何國家˙˙˙將來必須把福爾摩沙人民的意願列入考量」。

˙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日本國務大臣池田在眾議院表示:「日本對聯合國表示放棄台、澎主權,客觀上,聯合國對台、澎歸屬尚未有所確定。」

˙一九六六年英國駐聯合國代表團,在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席次時宣佈:「福爾摩沙島的主權仍未決定,在英國的觀點,由誰代表福爾摩沙參與聯合國也同時未決定。」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聯合國大會以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文,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應代表中國合法政府,參加聯合國,已成為流亡政府的中華民國因此被聯合國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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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討論的回覆

探討舊金山和平條約對台灣的處理: (作者: 林志昇, 何瑞元)

˙舊金山和平條約簽署以前,有許多的「政治宣言或條款」會被當然考慮,討論戰後各國要如何收拾戰後殘局,畢竟,戰後的「和平條約」才是所有參戰國的「最終 決定」,因此,舊金山和平條約的重要性自然不在話下,每次文章中談論時,總有非常少數的讀者質疑,該合約第四b條的中文翻譯與解釋,尤其,有時候為了配合 其他文章論述時,因地制宜的引用,也引發相同人士的疑問,因此,為了沒有必要的爭論,再清楚地而且專門說明。

˙舊金山和平條約第四b條原文:

Article 4
b. Japan recognizes the validity of dispositions of property of Japan and Japanese nationals made by or pursuant to directi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Military Government in any of the areas referred to in Articles 2 and 3.

b. 日本承認前述 「第 2 條」 與 「第 3 條」 中「美國軍事政府」對日本與日本國民、財產處分和支配的有效性。

˙根據該合約第二b條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的所有權利、名?與請求權。」因為沒有指定割讓後的「收受國」,所以稱為「懸空割讓」(Limbo cession),戰爭史上有例子可循,一八九九年美國西班牙戰爭後,簽署的巴黎合約第一條:「西班牙放棄古巴的主權」,沒有聲明「收受國」,但因美國是 「主要佔領權」國,所以,就由美國對古巴實施軍事佔領。

˙條約第四b條的「美國軍事政府」?指美國對佔領地區執行政府職權的管理機構;「property」一般是翻譯成「財產」,「日本與日本國民、財產」在這 裡就台灣、澎湖而言,是包含「主權」在內,因為,「主權」也是「財產」,這裡有兩個實例,其一:在一八六七年六月二十日,蘇聯以美金七百二十萬元賣阿拉斯 加領土(ALASKA TERRITORY)「property」給美國,也就是說阿拉斯加原來是蘇聯的「財產」,換句話說,阿拉斯加領土主權原來是蘇聯擁有,蘇聯把阿拉斯加的 「主權」賣給了美國。其二:在一八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法國以美金一千五百萬美元將路易斯安那領土(LOUISIANA TERRITORY)賣給美國,路易斯安那原來是法國的property財產,也就是說路易斯安那領土的主權原來是法國所有,在這兩宗領土買賣割讓合同 中,都是將領土以財產(property)形式表達,阿拉斯加和路易斯安那被以金錢交易方式,割讓出去給美國,說明財產(property)包含「主 權」。因此舊金山和平條約第四b條的意思就非常明顯:「美國軍事政府」有對台灣、澎湖的處分和支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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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VS.臺灣 廖東慶 作品


詳文, 請按這裡: http://taiwanyes.ning.com/profiles/blogs/mei-guo-vstai-wan-liao-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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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軍隊是國家主權的延伸嗎?(5) 廖東慶 作品


在2009年88水災,美軍四架重型「軍用」直昇機,機上標示出非常清楚的美軍軍徽,就直接降落在臺灣的臺南空軍基地,臺方人員只能遠觀並不能接近或上美 軍直昇機檢查,而臺灣的軍用運輸機,從16日起飛,就完全失去行蹤,直到1月24日才出現在多明尼加,第二天返航又成為「匿跡飛機」,難道這是「中華民 國」的隱形運輸機嗎?最後終於在1月31日出現在臺北松山機場的上空,如果不是有公開這架「貨機」在多明尼加機場捐獻物資的照片,筆者還以為這一架「貨 機」起飛之後轉向,再降落到澎湖機場,掩藏起來,然後再等到1月31日又再重新出現「江湖」。美軍基地絕不允許標示「中華民國」軍徽的運輸機,降落任何一 個國家,也包括美國在內,原因就只有一個,那就是「中華民國」並不是一個有主權的「國家」!

「中華民國」在1992年在美國總統老布希的同意之下,出售150架的F-16A/B中壽改良型的超音速戰鬪轟炸機,其中有24架的F-16A/B型戰鬥 機,留在美國的路克空軍基地,編制成一支訓練中隊,雖然這支中隊的24架F-16戰鬥機,是屬於臺灣所有,不過是由美臺雙方飛行員共同維持,但是在編制上 是隸屬美國空軍第56戰術戰鬥聯隊,這支中隊是負責訓練臺灣送過去,將要駕駛F-16A/B戰鬥機的新進飛行員,而且這24架F-16戰鬥機的機身,是標 示美國空軍的軍徽,而並不是「中華民國」的軍徽,連在美國受訓的臺灣飛行員身上,看不到「中華民國」的國徽和軍徽,全世界20餘個來美受訓的盟國飛行員, 身上都會標示自己國家的國徽,駕駛著標示著自己國家軍徽的F-16或F/A-18型的戰鬥機,在美國受訓或參加「紅旗演習」,只有「中華民國」排除在外, 原因就只有一個,臺灣並不是一個有「主權」的國家!

美軍在全球各地,都有海外基地及駐軍,在全球191個國家之中,美軍駐守的國家多達其中3分之2,也就是有127個國家駐守有美軍部隊。有人說「中國」即 將崛起,不過和美國在國力及軍力方面,作一個實際上的比較,可以發覺到,簡直不能也無法相作比較,無論再過10年或百年和千年,「中國」是永遠永遠不可能 成為「超級強國」,再說到那時候「中國」是一定還在,問題是中國共產黨還可能會存在嗎?前蘇聯在1991年瓦解,從1個國家化分成17個國家,全世界鬆了 一口氣,「冷戰」終於結束了,但是好景不長,中國竟然想要頂前蘇聯所留下來的位置,一個邪惡帝國的角色,雖然到目前為止,中國還沒有對外顯露出它的邪惡的 真面目,可是仔細看它在國內,如何對待自已的異議人民,對他們施展鎮壓及利用酷刑來虐待這些不認同中國政府的本國人民,而且又從來不把人民當作是人!不過 這世界只要有好人,就一定會有壞人,如果以民主自由及人權的三種標準來看美國或中國的話,誰是好人?誰是壞人?這個問題就連三歲小孩都會回答?好人只會支 持好人,好人是不會去支持壞人的,也只有壞人才會去支持壞人,請問你究竟是好人?還是壞人?自己捫心自問吧?祝您天天能睡個「心安理得」的好覺吧!(全文 完)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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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中國 VS. 臺灣 (廖東慶 作品)

中國從2008年,臺灣再一次的「政黨輪替」之後,龍心大悅,因為它的爛兄爛弟「中國國民黨」靠著抹黑民進黨8年,和耗資上千億元的買票綁樁,才一舉拿下 臺灣立委及總統選舉,2008年11月美國總統選舉,民主黨的歐巴馬當選了美國第44任總統,「中國」更是高興得不得了,「中國」寄望歐巴馬,可以和前柯 林頓總統一樣,無限制的把美國軍民兩用的高科技,毫無保留的賣給「中國」,可惜這個如意算盤,是真的打錯了,畢竟今天己經是2010年了,並不是1996 年的時空和背景了。

「中國」在國際上不停高調「吶喊」著,自古以來,臺灣就是屬於「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可是卻得不到全世界絕大部份國家的承認,也只有得到在第三世界的 貧窮落後的小國家的認同及支持,因為貧窮的原因,要收下「中國」的援助金之前,必需先簽下一紙宣示文,認同「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而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 一部份」,才肯把援助金拿出來,「中國」到全世界四處買票,目的就是日後要在聯合國大會上,拿出來表决,利用投票的方式,要把臺灣搶奪回來。

美國國務院副助理國務卿佐立克先生,奉當時前總統小布希的命令,前往設在美國紐約市的聯合國總部的秘書處,去面見安南秘書長,佐立克毫不客氣的向安南說, 如果你把臺灣歸屬問題提出來在聯合國大會上表決投票的話,美國也會把你的國家提出來,來表決投票歸屬給別的國家,你是否願意讓美國提出來?這番話讓從非洲 選出來的安南秘書長,嚇得連連搖頭又搖手,直說:「不要、不要」!才否決「中國」向秘書處,所提出的在聯合國大會上舉手投票,表決臺灣是否要歸屬給「中 國」的決議案。 美國中央情報局(CIA)早就獲知「中國」透過安南的兒子,拿了不少錢及好處!

臺灣真的是屬於「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嗎?這是真的嗎?如果這是真的話,那麼在1894年日本和滿清政府,打輸了「甲午戰爭」並簽下馬關條約,同意永久 割讓臺灣和澎湖給日本,難道這一場「甲午戰爭」是他人杜撰和天馬行空而想像出來的歷史事件嗎?如果臺灣真的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的話?那為什麽從 1949年到2010年,從來沒有見過任何一名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士兵,駐守過臺灣及澎湖,而只有見過美國三軍四兵種(陸海空及海陸),駐守臺灣及澎 湖,長達有28年之久,而後在1979年因美中建交才從臺灣撤出美軍,但是在1979年所制定的「臺灣關係法」中,並沒有明文規定,美軍永遠不能再進入臺 灣?

軍隊是國家主權的延伸!臺灣到底是屬於誰的?是中國的?還是美國的?由此就可以認定一個真正的真相和事實,那就是臺灣的主權是被掌握在美國的手裡! 今天臺灣的執政黨—國民黨,是由贊同和「中國」統一的馬英九來担任總統的職務,這一點美國政府,心裡十分明白,但是卻不担心,因為馬英九有「把柄」落在美 國政府的手,雖然如此,美國也不會掉以輕心,因為美國的主要敵人才是「中國」,「中國」自已也知道,想要在馬英九這一任期結束之前,要和臺灣統一,完全 是不可能的,「中國」也心知肚明,向美國宣戰是拿雞蛋去砸石頭,下場就只有一種就是有去無回!更何況美中兩國的軍力差距在35年以上,今天的中國軍力和昔 日在1991年,第一次波斯灣戰爭的伊拉克相比較起來,還沒有伊拉克強盛。如果「中國」的軍力要想在35年之後,超英趕美的話,每年的國防預算金額,必需 達到一萬二千億美元,而且國防建設的時間也必需長達50年,或許還能和美國來一場決一死戰!

「中國」是一黨專政的極權統治的國家,也是一個野心勃勃的政權,「中國」之所以非要和臺灣統一不可,並不是什麼血濃於水的大中華民族的高調論點,而是臺灣 所位於亞洲區域的中樞,就算今天臺灣島上不是閩南人的話,不管是朝鮮人還是越南或柬埔寨人還是菲利賓人或者是印尼土著,「中國」人還是都有辨法,東扯西湊 的撮合指出,其祖先都是源自古老的「中國」!你能如何奈何得了「中國」人呢?不過有一件事,還是值得大家慶幸的,那就是全球第一强權的超級大國並不是「中 國」,而是民主自由重人權的美國!打開歷史可以明確看的出來,殘暴不仁的極權統治的國家,從來不會成為超級大國不說,而且生存年代,更是屬於「短命」夭壽 的國家!「中國」將會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全文完)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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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AF 辯論後之下一步

台灣 是美國軍事佔領地 流亡政府 搶簽 ECAF 誰能阻擋 ?

1. 可能的方法 是成立 本土台灣人平民政府 來取代 日前的民政管理 ; 讓 中國 的金門 馬祖 獨立關稅領域 去簽ECAF 和 台灣澎湖無關

台灣澎湖 獨立關稅 領域 可考慮 和 日本 簽ECAF

2.日後台灣人 嘗到苦果 屆時 成立台灣平民政府
雖然 流亡政府 搶簽 ECAF 但是一旦 喪失 台灣澎湖 管轄權 也是徒然無功

目前世界經濟的趨勢 迫使北約軍隊自阿富汗撤軍 ; 這個世界潮流 迫使 美國軍事政府 要重新考慮 台灣澎湖佔領地 政治重建問題 成立台灣人平民政府 合法接替民政管理

3.遺留的爛攤子 由聯合國難民署辦理後續的中國籍難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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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最近有人推成立平民政府希望媒體能大肆報導,台灣仍是美軍佔領地,流亡政府中華民國該結束了吧,請你們回歸你們中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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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蝶衣 女士)

僅在10月份裡, 美軍在台海附近就進行三場軍事演習

詳文: 請按這裡:

http://www.taiwanonline.cc/phpBB/viewtopic.php?f=9&t=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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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來自彭明敏教授、陳唐山博士等智者台灣人政治精英領袖
對 Taiwan Civil Government 的認同與祝福:


來自彭明敏教授、陳唐山博士等智者台灣人精英政治領袖的認同與祝福。
對台灣平民政府,是一種肯定,是一種期許,也是一種對台灣人的呼籲。

4/25/2010 台灣平民政府全球代表大會已經圓滿在台北召開完畢,當天大會上,
來自彭明敏教授、陳唐山博士等許多有良知、有智慧、有學術專業、具國際法學素養,
富國際聲望的台灣人政治領袖之認同與祝福,帶給台灣平民政府一份莫大的鼓勵與肯定。


4/25/2010 台灣平民政府全球代表大會這一天,新產生的台灣平民政府(TCG)第一任主席 城仲模博士公開發表「100425台灣平民政府文告」,並宣佈:「公元2010年是台灣平民政府元年」。


全球代表大會這一天,也正式對外宣佈並介紹即將被派任TCG Washington DC Office 的首任駐美代表郭勝華醫師,她將協同其他的駐美代表一起共同為「台灣最終地位正常化」目標,代表TCG與美國政府其幕後操控台灣治理當局之「影武者」直接 進行運作。台灣平民政府將於今年7月4日在華盛頓DC掛牌正式作業,7月6日舉行慶祝酒會。這是代表本土台灣人的台灣平民政府為「台灣最終地位正常化」目 標進行邁進中的一大成果,值得台灣人的肯定與鼓掌。

彭明敏教授、陳唐山博士等台灣領袖精英,他們的參與「100425台灣平民政府全球代表大會」盛會,代表台灣人民自噩夢中已經驚醒,就如同美國政府邀請台灣平民政府於華盛頓特區成立辦事處,代表美國的對TCG的以行動承認。都是深富時代的指標與歷史意義的宣告。

其他台灣人不要再傻了,也要趕快覺醒支持台灣平民政府,共同支持以法理的方式守護台灣,以法理的方式防止台灣被中國併吞,以法理的方式為台灣最終地位正常化定位,以法理的方式最終建立台灣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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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原文作者: 蝶衣 女士):

參加4/25 台灣平民政府全球代表大會簡要記實


今天, 2010年4月25日, 天剛亮就趕往烏日高鐵搭乘北上班次 , 抵達台北已經將近 9:00am 進入三樓會場之前,看到林志昇博士已經在入口處忙著接待客人, 蝶衣領了資料之後與同行朋友入席 ,

不久之後, 大會即開始進行, 彭明敏教授受邀致詞與祝福 , 為了趕赴雙英ECFA辯論會場旁聽 , 所以沒有久留 , 除了主席Dr.城仲模演說;闡明終結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之必要性與迫切性 , Dr.陳唐山 也到場演講, 陳唐山博士述他對台灣地位未定的了解 , 陳楷模醫生也到場支持 , 美、日福爾摩莎法理建國會主席也上台演講, 接下來, 由台灣女婿Mr.何瑞元上台發言, 最後, 即將派任Washington DC 的 Representative 郭勝華醫師上台演說(台、英雙語) , 提出簡略報告未來在 Washington DC即將展開的工作內容以及努力的目標。

大會剛要開始時, 先播放 『出埃及記』 音樂 , 聽到這首音樂 , 自2005年一路走來 , 如今台灣平民政府即將在 Washington DC 成立辦事處 , 心中感觸很深 , 不禁眼眶濕熱 , 落下眼淚...

這是一場不必流血的戰爭 , 我告訴何瑞元: We win the war finally.

午後12:30散會, 用完午餐便當 , 受楊劉秀華女士 (楊媽媽)邀請 , 與郭勝華醫師等人到楊媽媽家聊天 , 雖然與楊媽媽初識 , 卻談得很熟絡, 她很熱心 , 一直留我住她家, 要我在她家過夜, 說要借睡衣給我穿,因為我完全沒準備 , 只有婉謝她老人家盛情。最後 , 她一再說要我常到台北來, 而且一定要住她家 , 也要我與她保持連絡, 也給我 她的e-mail 信箱。楊媽媽真是一位有智慧 , 愛台灣 , 又可愛的媽媽。

By 蝶衣
201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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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原文作者: Mr. WeAreAllOne):


執政8年,無法建國,是因沒有法理依據的緣故,民進黨執政"中華民國政府",還是代表中國外來流 亡殖民體制,根本沒有國際法理依據,可以經由"中華民國政府"來據以主張ROC-in-exile 擁有台灣主權。 不但國際不承認, 執行軍事佔領的戰勝國美國當然也更不會承認ROC-in-exile擁有日本台灣的主權。所以, 假設民進黨還有機會2012年再執政"中華民國政府", 跟"中華民國政府總統"陳水扁情況一樣,台灣還是不屬於ROC-in-exile,台灣還是無法經由"中華民國政府"外來流亡殖民體制來建立台灣國的。

台灣人不要再傻了,假如台灣人還在支持ROC-in-exile中國外來流亡殖民體 制,就是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台灣人自己都承認自己是中國人,那怎麼能怪國際越來越多的國家,要承認"台灣是中國的領土" ? 台灣在國際上已經被越來越的國家當成中國的一部份, 世界地圖與地球儀,普遍已經把台灣標示成中國(PRC)的一部份,看到真讓人心痛跟著急。

台灣人,不要再昏睡不醒,要趕快支持以法理的方式守護台灣,以法理的方式防止台灣被中國併吞,以法理的方式最終建立台灣國。

美國政府邀請本土台灣人的台灣平民政府,到美國首都設立[台灣平民政府駐華盛頓辦事處],7月4日 國慶日就要開始辦公進行運作,就是一個有力的證明保證。

台灣平民政府已經公開多次表示,[台灣平民政府駐華盛頓辦事處]是應美國政府邀請設立的。2010年 4月23日台灣平民政府前往向AIT感謝美國政府的邀請活動, AIT官方的出面接受, 就是另一個有力的證明保證。

依照美國執行軍事佔領模式,「台灣平民政府」受美國政府邀請設立在美國本土之駐美代表處,其隸屬地位為階段性美國軍事政府之「諮詢機構」。為設立「台灣平 民政府」或「台灣政府」之前置作業,以開始台灣地位之正常化,美國政府之正式承認此一依法成立的「權宜諮詢機構(Advisory Instrumentality)」,就是另一個強而更有力的證明保證。

台灣人不要再傻了,要趕快覺醒支持台灣平民政府, 支持以法理的方式守護台灣,以法理的方式防止台灣被中國併吞,以法理的方式最終建立台灣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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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期待 有朝一日有佰萬台灣人 在AIT前 要求台灣政治重建 以台灣平民政府 取代傾中民政管理 讓台灣派享用公共事務選舉權利 台灣各派共襄聖舉
琉球人有權利 抗議美國設在該地的空軍基地 ; 相對 台灣人 有權利 抗議美國軍事政府在台灣的維和部隊的傾中民政管理

>>這次示威活動是在沖繩美軍嘉手納基地附近舉行。抗議者中包括日本沖繩縣知事和30多名鎮長。

對台灣派選舉熱的大利益 在AIT前 "一起共同為「台灣最終地位正常化」目標" 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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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蝶衣 女士)

僅在10月份裡, 美軍在台海附近就進行三場軍事演習

詳文: 請按這裡:
http://www.taiwanonline.cc/phpBB/viewtopic.php?f=9&t=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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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討論的回覆


[轉貼]: 打開自治建國之窗 A Glimpse of Light


美日太平洋戰後,本土台灣人根據國際法、戰爭法,已經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日成立「台灣平民政府」,依法向征服者美國「報備」,也向國際一百九十四個國家 「告知」,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2010年4月23日赴台北AIT,向美國「致謝請願」活動,已經圓滿成功,讓台灣地位正常化向前邁進一步,向本土台灣人說 明如下:

1. 活動現場依國際法理,揭舉「台灣法理主權國」日本,及「台灣法理佔領權國」美國國旗。讓「Chinese Taipei中國流亡在台北」維安人員不明究理,無從干涉外,也讓美國和日本當局了解,畢竟是無法迴避,應該共同處理台灣地位問題之責任和義務。

2. 日本在治理台灣時期,由於高砂族之歸順,而得以在1945年4月1日,依明治憲法第二章規定,對台灣島人及高砂族全面頒行徵兵令,因此建構完整之台灣主權。「台灣平民政府」在高砂族人共同之參與下,更具正當性。

3. 美國邀請「台灣平民政府」在華府設辦事處,精確的說法是:藏身於美國本土之「台灣美國軍事政府」,終於依戰爭法啟動佔領機制,現在進行第一步,就是在美國本土「就近設立」台灣美國軍事政府諮詢機構,以為下一步設立「台灣平民政府」之前置作業。

一旦台灣平民政府駐美代表處在2010年7月4日正式掛牌運作,意味台灣地位正常化工程開始起動,事實証明台灣美國軍事政府是「事實存在」於美國本土, 而台灣美國軍事政府持續存在,即能證明台灣是仍在美國佔領下之日本領土。舊 金山和平條約於1952年4月28日生效後,美國依Article 23a為主要(principal)佔領權國,透過代理(agent)之運作,台灣美國軍事政府得以藏身美國本土,是幕後操控台灣治理當局之「影武者」。 因此,目前台灣治理當局只是台灣美國軍事政府執行台灣佔領之代理人,其當然不擁有台灣主權,而且沒有資格代表本土台灣人和中國簽訂任何協議,包括ECFA 等。「Chinese Taipei中國流亡在台北」政權,2010年4月21日在日本所成立之「東京台北文化中心」是名副其實,而不可以冠以「台灣」名義。只有未來之「台灣政府(Government of Taiwan)」才有資格使用「台灣」頭銜。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秘書處
2010/04/25

詳文: 請按這裡:
http://taiwancivilgovernment.ning.com/forum/topics/da-kai-zi-zhi-ji...


台灣法理建國,已經成功的踏出第一步,
台灣平民政府加油~
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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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意見:

期待台灣人真正覺醒一起步向建國的台灣人 提到...

《活動特報》美國華盛頓DC台灣平民政府掛牌說明會(歡迎轉載)
主講人: 城仲模‧林志昇‧何瑞元
日期: 2010年八月十四日 (星期六)
時間: 下午 1:00~5:00
地點: 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
逢甲大學 (校園內)
前100名將獲主辦單位限量精美紀念品,歡迎大家呼朋引伴踴躍參加了解台灣歷史真相與國際地位的過去、現在與未來,揭露中國國民黨與媒體封鎖六年在海外有關的台灣國際新聞,現場可提出您的任何疑問。

匿名 提到...

《活動特報》美國華盛頓DC台灣平民政府掛牌說明會(歡迎轉載)
主講人: 城仲模‧林志昇‧何瑞元
日期: 2010年八月十四日 (星期六)
時間: 下午 1:00~5:00
地點: 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
逢甲大學 (校園內)

前100名將獲主辦單位限量精美紀念品,歡迎大家呼朋引伴踴躍參加了解台灣歷史真相與國際地位的過去、現在與未來,揭露中國國民黨與媒體封鎖六年在海外有關的台灣國際新聞,現場可提出您的任何疑問。

這是一場揭開台灣歷史真相與台灣在國際上法理地位的法律戰爭,台灣平民政府透過美國與日本針對台灣相關的解密文件,日本投降時美國擬定舊金山和約,依國際法理採主要戰勝國(模糊政策)佔領台灣,並由美國總統同意後麥克阿瑟發佈第一號命令委託蔣中正個人代表美國來台受降(接受投降),致使台灣在人權與自由與言論自由與身家財產遭遇228、白色恐怖、台灣人在海內外思想與政治追殺與暗殺等...種種迫害。

據此,於2006年起正式具狀至美國法院控告美國違反美國憲法與戰時戰爭法,美國總統與國務院與國防部皆未依美國憲法保障舊金山和約內的1945年即居住在台灣的台灣人身家財產與生命安全,迫使美國政府已無法為了美國利益模糊台灣的國際地位,這是台灣人透過國際法、戰時戰爭法、美國法律揭開台灣的國際地位與歷史真相的勝利一刻,台灣平民政府手上的武器只有一樣不是刀也並非槍而是法律戰,依具美國各級法院的判決(等同美國法律與保障)正式敦促美國面對台灣人建國的決心與成果....
期待台灣人真正覺醒一起步向建國的台灣人

bersesi 提到...

《活動特報》美國華盛頓DC台灣平民政府掛牌說明會(歡迎轉載)修正版
主講人: 城仲模‧林志昇‧何瑞元
日期: 2010年八月十四日 (星期六)
時間: 下午 1:00~5:00
地點: 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
逢甲大學 (校園內)

前壹百名(憑學生證)贈送精美禮物,歡迎大家呼朋引伴踴躍參加了解台灣歷史真相與國際地位的過去、現在與未來,揭露中國國民黨與媒體封鎖六年在海外有關的台灣國際新聞,現場可提出您的任何疑問。

這是一場揭開台灣歷史真相與台灣在國際上法理地位的法律戰爭,台灣平民政府透過美國與日本針對台灣相關的解密文件,日本投降時美國擬定舊金山和約,依國際法理採主要戰勝國(模糊政策)佔領台灣,並由美國總統同意後麥克阿瑟發佈第一號命令委託蔣中正個人代表美國來台受降(接受投降),致使台灣在人權與自由與言論自由與身家財產遭遇228、白色恐怖、台灣人在海內外思想與政治追殺與暗殺等...種種迫害。

據此,於2006年起正式具狀至美國法院控告美國違反美國憲法與戰時戰爭法,美國總統與國務院與國防部皆未依美國憲法保障舊金山和約內的1945年即居住在台灣的台灣人身家財產與生命安全,迫使美國政府已無法為了美國利益模糊台灣的國際地位,這是台灣人透過國際法、戰時戰爭法、美國法律揭開台灣的國際地位與歷史真相的勝利一刻,台灣平民政府手上的武器只有一樣不是刀也並非槍而是法律戰,依具美國各級法院的判決(等同美國法律與保障)正式敦促美國面對台灣人建國的決心與成果....
期待台灣人真正覺醒一起步向建國的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