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轉貼兩則司改會電子報的內容,有關死刑討論事項。
http://www.jrf.org.tw/newjrf/epaper/epaper-0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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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廢不廢死刑應嚴謹討論
2010-03-12日 蘋果日報
王清峰部長的一席任內不執行死刑的話,引來軒然大波,對馬政府的衝擊力不下於楊志良,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王部長雖然因此請辭,但死刑辯論沒有截然可分的是非黑白,很難獲得共識;但討論死刑的態度則大有檢討之處。
不能只是發洩情緒
死刑是否應廢是個深刻嚴肅的議題,牽涉極廣,包括法學、哲學、社會學、政治學、宗教、生命科學、倫理學等等,不能像台灣整個社會這樣發洩情緒就算了。從一個民族、國家到社會,以什麼態度討論嚴肅的議題,可以看出該社會文明與進化程度。
這幾天我們看到許多反對廢死刑的人士,以相當情緒的方式表達他們的意見。被害人家屬義憤填膺,實在其情可憫;但社會對這麼深刻的議題不是宣洩情緒就夠了,還需要深入的辯證。誠如法哲傅柯在《規訓與懲罰》一書中所言:「公開處決的殘忍性、公開性、暴力性、力量懸殊的展示、精細的儀式,總之,它的全部機制都醞釀在刑法制度的政治功能中。」現代死刑雖已不採取公開展示的方式,但其處死的暴力性場面仍然驚心動魄。這麼危險的終極懲罰是否會錯判、該不該廢除,竟然沒有嚴謹的討論,等下次同一問題又出現,就再重吵一遍,也沒有新的論點。這說明我們的社會是沒有能力討論嚴肅議題的社會。
1989年捷克知識份子哈維爾等人,在布拉格成立了「公民論壇」,制定8條「對話守則」,雖然是與執政的共產黨對話,但也適用於社會議題的對話與辯論。其內容是:1,對話目的是尋求真理,而非鬥爭。2,不做人身攻擊。3,保持主題。4,辯論時要拿出證據。5,不要堅持錯誤不改。6,要分清對話與只准自己講話的區別。7,對話要有紀錄。8,盡量理解對方。
先舉行跨學科討論
聽聽這幾天關於死刑的辯論,就知道我們社會對重大議題討論的態度,以及對死刑了解的程度是相當不足的。學術界應首先開始舉行跨學科討論,再擴及媒體、國會和公民論壇的參與,才可能醞釀出共識。
熱門話題-法律應具「教化人心」作用
2010-03-12 中國時報
馬耀祖/北縣永和(講師)
死刑存廢,近日成為討論的議題,本文希望從「生命」與「法律」的反省,提出一些看法。
很多時候,我們痛恨對方剝奪了我們的至親至愛,因此我們祭悼的方式,就是結束對方的生命。從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角度,這樣的心情應該予以最深的同情及理解。但我們卻不能把「維護法律正義」、「撫慰家屬」等手段過程,做為我們思考生命去留的判別高度。
法務部長簽不簽死刑犯執行令,其適切性屬於法令解釋範疇,本文不便置喙。但法務部長對一個個「活著」的生命個體,予以慎重、悲憫的「處理」,就這一點而言,我們給予部長高度的肯定。法律,當然有它「嚇阻犯罪」的消極功能,但它更應具備「教化人心」的積極作用。不處死刑,並不代表原諒罪行;不處死刑,更不該被視為枉顧受害者或其家人的感受與權益。因為,法律是為所有人而存在,一個死刑案例,不單只牽涉到「受害方」與「加害方」,而是關係到此社會中所有的成員,這就是教化。
廢除死刑,就是一種語言,它以一個國家對於整體生命價值觀的所在高度,教化全民,其終極目的就是降低我們社會中人性的暴力與殘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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