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30/today-o5.htm
「外交部」的傾中說帖有感
◎ 曾咨翔
「外交部」日前公布「台灣的國際法地位」說帖,所論述的歷史觀點,乃站在「中國史」立場,藉由偏頗的史觀企圖將台灣納入中國版圖底下,而刻意忽略不利於兩岸統一的資料。難道台灣國際地位問題國民政府毫不知情?答案是否定的。以下將簡單舉出兩段資料:
關 於受降,「外交部」說帖除了在國際法論理上站不住腳之外,從歷史檔案中發現,也有可爭議之處。早在一九四五年五月,國民政府外交部已警覺到台灣國際地位的 詭譎,而主張來台灣接受日本受降時,採取先「軍事佔領時期」與後「正式歸我版圖時期」的設計,在此設計下,建議先採取軍事佔領穩定台灣社會之後,等待對日 和約再來決定台灣地位歸屬於誰。該項設計由熟稔國際法的外交人員所提,也是比較合乎國際法規範的,卻被主事者熊式輝、陳儀等人所反對。所以「光復」一詞, 說穿了,只是中國官員霸王硬上弓所美化的詞彙,根本毫無任何法理基礎。
而在《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Treaty of Peace between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Japan)(簡稱《台北和約》)簽訂之前,在一份「外交部」對日和約研究委員會編譯的文件中提到,英國、美國皆視台灣地位「尚有問題」,不過,「外交 部」卻以「台灣為我反共抗俄之最後堡壘,其關係我國存亡絕續之重大,自無待言。無論國際對台灣地位作何擬議或規定,我國必堅持台灣為我所有。」為由,不在 乎國際輿論,「硬拗」台灣成中華民國領土。嗣後,《台北和約》對台灣歸屬未明文規定,也為日本與國民黨政府保留了解釋的空間。
台灣國際地位問題,長久以來都是台灣敏感話題,隨著歷史資料逐步開放,傳統的中國史觀越來越站不住腳,但是「外交部」說帖站在「傾中」史料立場,嚴詞駁斥「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外交部」的立場實在令人不敢恭維。
(作者為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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