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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聯手、制度分途】「全教總」人員「靠北」【李來希】和【劉亞平】,無非是幫政府打壓反對的聲音!
●文:劉亞平(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委員、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大法官解釋公教制度分途,公務員適用「公務人員退休法」,教師適用「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兩種人員,兩套法令,公務員和教師可以有不同主張嗎?只要有實力,有甚麼不可以?
公教聯手出擊,所得替代率,【李來希】站在公務員立場主張公務員以「實際薪資」當分母,【全教產】和「全教總」站在教師立場主張教師以「本俸乘以2」,公教團結起來,支持對方的主張,不是很好嗎?
「所得替代率」是甚麼?維基百科這樣定義:所得替代率(Income replacement ratio),指退休後平均每月可支配金額與退休當時的每月薪資的比例。
「全教總」【羅德水】也曾為文表示:「所得替代率」指的是退休金與退休前薪資所得的比率,多數人對所得替代率的理解也是以此為基礎。
所以,不管是「維基百科」的定義,或者是「全教總」【羅德水】的認知,全球多數人認定的「所得替代率」分母應該都是「實際薪資」。
「全教總」集團,聽到李來希主張以「實際薪資」計算所得替代率,【張旭政】、【吳忠泰】、【羅德水】馬上跳出來槓上【李來希】,其實大可不必,如果公務員用「實際薪資」,教師用「本俸乘以2」來計算,或許彼此就沒有對立了。
「全教總」的退休年金招數,大概不外「退休領雙薪」和「肥高官瘦小吏」,「全教總」上一波有人用「絕食」抗議「退休領雙薪」,結果人家雙薪照領,自己飯也照吃了...另外,如果要罵「肥高官瘦小吏」,「全教總」更應該罵一下總統禮遇、政務官18%...不用拿【李來希】來出氣!
另外,給「全教總」人員上一點數學課,「全教總」如果想讓教師的「所得替代率」達到八成左右,其實不用喊「本俸X2X70%」,應該要喊「實際薪資X80%」。
因為,對中小學教師來說,「本俸X2X70%」和「實際薪資X80%」可能差不多,但「本俸X2」>「實際薪資」,如果提撥和計算所得替代率都用「實際薪資」,這樣教師三、四十年的工作生涯可以少繳一些錢。
如果,要繳領一致,要名實相符,沒有低薪高報,要符合「所得替代率」的定義,可以主張所有人用「實際薪資」繳費,並且主張所得替代率在「實際薪資X80%以上」,受僱者要爭取的是所得替代率的提高。
至於,真正要杜絕「肥高官瘦小吏」,可以考慮比照勞保設定「實際薪資」的「投保上限」,用「投保上限」來繳費和提領,這樣繳領一致,又可以避免高官領太多。
我們奉勸「全教總」諸君,退休是延遲的薪資給付,「工會」不應該和「雇主」站在同一陣線要求降低退休所得,「工會」不應該「笨到」提出版本要求受僱者「多繳」、「少領」和「晚退」,不禁令人產生疑問是想出賣勞工權益換取「官位」?
【牛奶瓶PS】「全教總」附和官方提出退休替代率70%,其實是很危險的主張,因為「月所得替代率」70%,「年所得替代率」可能只有(月薪X70%X12月)/(月薪X15.5月)=54%,幾乎已經是對砍了!全國教育人員能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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