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國中教師會 20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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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全國各縣市國民中學教師甄選特定身分應考權益一覽表
具備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分與正式代理教師年資
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雲林縣、高雄市、金門縣、宜蘭縣、台北市(亦有正式教師年資加分)
身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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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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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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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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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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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分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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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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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分發保障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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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
學校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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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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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分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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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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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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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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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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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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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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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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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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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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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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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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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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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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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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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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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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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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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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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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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口試試教均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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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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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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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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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複試各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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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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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認證初複試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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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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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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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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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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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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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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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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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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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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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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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績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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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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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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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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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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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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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複試各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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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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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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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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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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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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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加10%增額入複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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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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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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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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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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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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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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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標準5%增額入複試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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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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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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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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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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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認證初試加10%增額入複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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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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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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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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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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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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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標準5%增額入複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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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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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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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標準5%增額入複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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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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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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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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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有
|
總分加10%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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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令依據:http://goo.gl/JUE7ko
三、另,教師甄選相關規定如下:
(一)得明訂優先聘任標準情形:
1、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主任校長聘任遴選辦法第2條:「(第1項)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之聘任,除依法令分發外,應本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辦理甄選,並優先遴聘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甄選時得就具原住民族身分者酌予加分。但以不超過個人總成績百分之十為限。(第2項)前項甄選成績相同時,應按各該原住民族籍學生占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全體學生比率,依下列優先順序聘任:一、各該族籍教師。二、其他原住民籍教師。三、非原住民籍教師。」
2、教育部87年1月12日台(87)人(一)字第86155152號書函釋規定:「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進用殘障人員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各級學校教師資格之殘障教師,學校得視用人需要、及其適合擔任之工作,於有適當職缺時,優先予以聘任。為鼓勵身心障礙者自立自足,本部前於81年3月9日以台(81)人字第12154號函省(市)政府教育廳(局)對具有教師資格並持有殘障手冊者參加教師公開甄選時,可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進用殘障人員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優先予以聘任,其優先標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可自行於甄選簡章中酌定。以教師法公布施行後,學校教師之聘任均應依教師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是以,辦理甄選之單位得參酌本部前函於甄選簡章中酌定甄選之優先標準,學校教評會於審查經甄選合格人員時,得考量學校用人需求及甄選簡章之優先標準規定,積極進用殘障教師。又本部並於86年10月15日以台(86)人(一)字第86117676號函轉請所屬學校遇有教師職務出缺,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優先聘任具教師資格之身心障礙者,以落實照顧殘障人士。」
正式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縣市
雲林縣 有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但只限報考代理教師
高雄市 代理教師滿12個月,加試教成績1分,最多加3分
金門縣 有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但只限報考代理教師
宜蘭縣 有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台北市 有公私立正式教師年資採計加分,有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無公私立正式老師年資採計加分、有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但只限報考代理教師
原住民身分:無優先分發原住民學校,無總成績加分,無同分優先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無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有優先介聘至34員工以上未聘足身心障礙人士之學校,無初試成績加分
無公私立正式老師年資採計加分、有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但只限報考代理教師
原住民身分:無優先分發原住民學校,無總成績加分,無同分優先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有優先介聘至34員工以上未聘足身心障礙人士之學校,無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無初試成績加分
無公私立正式老師年資採計加分、無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無優先分發原住民學校,無總成績加分,無同分優先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無優先介聘至34員工以上未聘足身心障礙人士之學校,無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無初試成績加分
無公私立正式老師年資採計加分、無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無優先分發原住民學校,無總成績加分,無同分優先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無優先介聘至34員工以上未聘足身心障礙人士之學校,無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無初試成績加分
無公私立正式老師年資採計加分、無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無優先分發原住民學校,無總成績加分,無同分優先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無優先介聘至34員工以上未聘足身心障礙人士之學校,無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無初試成績加分
無公私立正式老師年資採計加分、無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有優先分發原住民學校,無總成績加分,無同分優先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無優先介聘至34員工以上未聘足身心障礙人士之學校,無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無初試成績加分
無公私立正式老師年資採計加分、無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有優先分發原住民學校,有初試加分20%僅限服務原住民學校,無同分優先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應考服務為每節考試延長20分鐘,無優先介聘至34員工以上未聘足身心障礙人士之學校,無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無初試成績加分
無公私立正式老師年資採計加分、無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無優先分發原住民學校,無初試加分,無同分優先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且每節考試延長20分鐘,有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限代理教師,筆試、口試、試教成績均加分5%,無優先介聘至34員工以上未聘足身心障礙人士之學校
無公私立正式老師年資採計加分,代理教師滿12個月,加試教成績1分,最多加3分
原住民身分:有優先分發原住民學校,具原住民族語言認證者初試、複試各加2分,有總成績同分優先第二順位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且每節考試延長20分鐘,有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初試、複試成績各加10%,無優先介聘至34員工以上未聘足身心障礙人士之學校
無公私立正式老師年資採計加分,無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有優先分發原住民學校,總成績加10%,無總成績同分優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無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無初試複試加分,無優先介聘至未聘足該人士之學校
無公私立正式老師年資採計加分,無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無原住民學校優先,無總成績加分,無總成績同分優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無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無初試複試加分,無優先介聘至未聘足該人士之學校
無公私立正式老師年資採計加分,有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但只限報考代理教師
原住民身分:無原住民學校優先,無總成績加分,無總成績同分優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有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有總成績加2分,無優先介聘至未聘足該人士之學校
無公私立正式老師年資採計加分,無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無原住民學校優先,無總成績加分,無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有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無初試成績加分,無優先介聘至未聘足該人士之學校
無公私立正式老師年資採計加分,無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無原住民學校優先,有初試加分10%、複試加分10%,有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且延長考試20分鐘,無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無初試成績加分,無優先介聘至未聘足該人士之學校
無公私立正式老師年資採計加分,無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有原住民學校優先,有初試加分10%增額進入複試,有總成績同分優先第二順位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且延長考試20分鐘,有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無成績加分,有優先分發保障缺之學校
無公私立正式教師年資採計加分,有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無原住民學校優先,無成績加分,無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且延長考試20分鐘,無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無成績加分,無優先分發保障缺之學校
無公私立正式教師年資採計加分,無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有原住民學校優先,無成績加分,有總成績同分優先第二順位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且延長考試20分鐘,有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有降低初試錄取標準5%增額參加複試,無優先分發保障缺之學校
有公私立正式教師年資採計加分,有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無原住民學校優先,有通過原住民語認證初試成績加10%增額參加複試,有總成績同分優先第二順位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有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無成績加分,無優先分發保障缺之學校
無公私立正式教師年資採計加分,無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有原住民學校優先,無成績加分,無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無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無成績加分,無優先分發保障缺之學校
無公私立正式教師年資採計加分,無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無原住民學校優先,無成績加分,無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無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有降低初試錄取標準5%增額參加複試,無優先分發保障缺之學校
無公私立正式教師年資採計加分,無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無原住民學校優先,無成績加分,有總成績同分優先第二順位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有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有降低初試錄取標準5%增額參加複試,無優先分發保障缺之學校
無公私立正式教師年資採計加分,無代理教師年資採計加分
原住民身分:有原住民學校優先,有總成績加分10%,有總成績同分該學校族籍優先錄取。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應考服務,有總成績同分優先錄取,無成績加分,無優先分發保障缺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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