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退稅日期
一、網路申報:95.7.31前退稅
二、二維條碼申報:
1.95.5.10前申報:95.7.31前退稅
2.其餘:95.10.31前退稅
三、人工申報:
1.95.5.10前申報:95.7.31前退稅
2.其餘:95.10.31前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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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110400519
98年度綜所稅第2批退稅99年10月29日 辦理退稅作業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2批退稅( 99年5月11日至 5月31日二維條碼及人工申報退稅)案件,將於99年10月29日 辦理退稅作業。
該局說明,臺北市轄區98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採用「存款帳戶劃撥退稅」案件共10萬6千餘件,金額31億6千9百萬餘元,將於99年10月29日 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存款帳戶;採用「憑單退稅」案件共2萬3千餘件,金額7億3百萬餘元,退稅憑單於10月29日寄發,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有效期限至99年12月31日 止,納稅義務人於收到退稅憑單後,請在兌領有效期限前,儘速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提出交換,或持往指定之金融機構兌領退稅款。
該局指出,目前綜合所得稅退稅僅有2種方式,納稅義務人如採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退稅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撥入該指定之帳戶,並郵寄綜合所得稅直接劃撥通知單通知納稅義務人退稅款已撥入;如未採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或填寫之帳戶無法撥入者,則開立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郵寄納稅義務人。
該局呼籲,國稅局不會以電話通知退稅,亦不會要求納稅義務人到郵局或銀行之自動提款機操作退稅,若接獲電話通知退稅時,應謹慎判斷,千萬不要盲目聽從電話指示至提款機操作辦理退稅,以免陷入歹徒詐財之圈套。
(聯絡人:徵收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12)
發布單位: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徵收科
依照上面之公告,你的退稅應該於10月29日當日就會入到你帳戶內,那直你到今日11月4日 都還沒有收到退稅入帳戶,不論你住那裡都可以撥電話到以上之徵收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12)查詢。
退稅通知書會比較慢點到大概是7-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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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1-05 02:25:42 補充
部份轉帳不成功案件,應該會在11月中旬寄發「無法撥付通知單」,並改開退稅支票以掛號或雙掛號寄送納稅義務人處所。請再等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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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7121004054
您好:
1.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都是每年五月份要申報的
申報後由國稅局人員審核完畢就會發退稅通知單
2.
公司部份請填寫下列資料向國稅局申請
http://www.etax.nat.gov.tw/gipadmin/site/public/Attachment/f1150255981471.doc
個人部份:於五月份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時候,就要把退稅方式及帳號填在申報書上。
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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