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咄咄集:基本工資與教育消費者運動
■吳忠泰
教師的薪資高於最低工資不少,且公立學校教師的待遇,在未能訂定法律之前,就是以行政院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來處理,不勞教師們上街搖旗吶喊,然而教師工會幹部近期就參與了3次的聲援提高基本工資活動,相對的,家長類人民團體好像事不關己,真是值得觀察。
進步國家的人民,知道權利不會天上掉下來,不會期望於一個英明的領袖。台灣已解嚴24年,基本工資還是在英明的官方裁定下落幕,台灣的工會組織率為百分之1點多,工會入會率為百分之6點多,剛好讓資方與官方拿來宣傳「工會幹部不代表多數受雇者」,情何以堪!
台 灣的教育強調個人競爭,少談集體合作,在個別升遷考量的操弄下,受雇者團結意識薄弱,雇主不必分化就有人自動輸誠,利益擺在眼前,甚麼命運共同體通通都拋 在腦後。教師工會成立後,如果不能以提高各行各業的工會組織率和工會入會率為核心工作之一,則最後被資方及社會所瓦解也不令人意外。
教師 工會應該看到的,還有剛教過的學生被青貧所打敗,以及家長要在微薄工資下多兼職而忽略親職責任的問題。如果一個學生出路不好,可能是個人問題,但如果是一 整個世代出路不好,那就是階級問題,是世代問題,教師工會能閃躲嗎?同樣的,如果一整個世代家長多半無力教養,豈能怪到家長個人頭上?
在 基本工資審議的同時,有些家長類人民團體幹部不斷叫喊教育消費者運動,乍看之下是在維護學生受教權,實則是把教育商品化再度推出檯面。因為消費者要講求的 是市場區隔,以及挑選絕對自主,但是從上個世紀末國內外新自由主義在各個面向的發展,絕對的消費主義幾乎都以犧牲弱勢為代價,各種公共服務被定義為無能、 效率低,所以業務要外包、公司要民營化,人民要絕對自由的挑選(其實是優勢消費者優先挑選),包括醫療在內的公共服務,抽出資源為頂級客層服務,套在教育 服務上,就是把教師評鑑後加以排名,讓優勢家長挑選,這就是所謂的教育消費者運動嗎?
我所知道的各個家長類人民團體中,沒有原住民或跨國 婚姻的家長當理事長或發言人,難道這些家長不存在嗎?難道幫基本工資講幾句公道話這麼難嗎?接下去立法院要推動不利教養企業教育捐特別條例,這些團體會支 持在學校日讓老師對所有家長發放「如何在公司組織工會以保護自身工作」嗎?他們支持「我要爸爸抱我,不要爸爸爆肝」嗎?
我們嚴肅的呼籲:推動教育消費者運動之前,先推動保護家長不被惡性解雇、變相減薪、遭受濫用責任制。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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