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先收到ETC逾期繳費單,需要繳交一張50元,共兩張的逾期行政處理費;而我立刻用ETC官網信用卡轉帳所欠ETC通行費(不含行政處理費,因為看逾期繳費單內的說明,其中有利用網路信用卡繳通行費,可以免行政處理費云云),並去電ETC客服,客服說沒有欠費紀錄,我再三詢問確認,客服說沒有欠費,但如果收到罰單的話也可以申訴!不過當時我很樂觀的認為不會有這種鳥事,結果過了一個月,收到了兩張各3000元的罰單!接到後幹譙悲憤之餘,仍然要趕快申訴啊,以下列出申訴成功的過程。
1.先去電ETC客服,控訴先前客服明明告知已無欠費,希望他們代為申訴,不過最後是ETC代擬陳述書(申訴書),由自己出面申訴。
2.將陳述書簽名後,傳真至被申訴單位,也就是開單的國道公路警察局XX收費站,當然傳真前先去電索取傳真電話,本人去索取時,發覺收費站人員的態度超好的,真是意料之外啊!
3.傳真完要確認其是否有收到(別像紅姨事件官員那樣沒確認就說人家沒回應),並且得到已經進入申訴處理程序的允諾。
4.家中收到收費站的公文書,是由收費站站長依據ETC的陳述書,建請所轄縣市的裁決中心,撤銷罰單。
5.將收費站的公文書,傳真到所轄縣市的裁決中心,當然也要去電索取傳真電話,並確認其是否有收到。
6.罰單紀錄銷除,小朋友得以保全,心情得以開朗;而且罰單紀錄銷除後,方能驗車,否則去驗車時,就會因有紀錄在身,無法進行驗車,這不愧是官方的厲害手段啊!只是,驗車關罰單啥事呢!?根本就是兩碼子事,這樣罰單綁驗車實在是不好的政策!
最後希望大家能夠將不合理的罰單都申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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