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myblog.yahoo.com/b1966green/article?mid=12394
馬英九的"免責權"用的真漂亮!!!
一品苑停獎案引發維安疑慮 北市府遭糾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an/7/today-t2.htm
馬 英九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通過一品苑停車獎勵容積案,讓該建案「長高」為廿三層樓,引發總統府及總統官邸維安疑慮,監院昨天糾正北市府,指一品苑停車獎勵增 加一千八百四十五平方公尺(約五百五十八.一坪)樓板面積,無中生有、不該核可卻核可的利益達五、六億元,當時馬英九領導的北市府顯有違失。
這個案子突顯幾個事實和疑點:
1.馬任內通過 開發商元大建設 無中生有5億利益
元大建設一再強調,該案是依法取得建照的合法建築;北市府:將暫停核發使用執照
這裡的疑點是 1. 有沒有官商勾結 有沒有利益輸送 2. 既然是合法建築 憑什麼不發使用執照 3. 到時候 被追討"國賠" 誰來買單 4. 這個案子會不會被當成"打扁案"的籌碼
2. 趙心屏昨強調,當時交通局、停管處、建管處等單位審議雖都表達一品苑案不適用停獎,不應獲得停車獎勵,都發局都市設計審議會議雖決議不贊成該案申請停獎,但前副市長陳裕璋在九十五年六月廿九日,仍依前副秘書長范良銹同年五月卅日
,奉副市長陳裕璋指示*** 邀建商出席,****開會,會議結論變成 為有條件同意,並以「專案簽請首長政策同意」方式通過此案 專案簽報市長馬英九核定,同年六月廿九日,陳裕璋代行同意此案。
監察院詳查全案,昨天還出示馬市府大將陳裕璋、范良銹簽核及批示的公文. 如今范良銹現已高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工程會主委,陳裕璋則為官股第一金控董事長。
我想知道
1. 監察院為何不直接糾彈陳、范?卻要市府議處相關官員?
2.市府現在能管到陳范二人嗎?
看官:
善用"分層負責" 和 "天生有貴人保護" 的馬先生在這件事又再壹次淋漓盡致的把他的"免責權"和保護網充份的耍架起來了:
1.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昨晚則說,當初北市府一品苑建案相關決策,都基於分層負責原則,時任市長的馬總統沒介入,對於監院糾正及北市府的處理,府方都尊重。
2. 馬以工說,國安部門與總統府當時都有派員參加市府對此案的會議,資料顯示,國安局與總統府人員回報會議情形時,均表示建議建物面向博愛路一側應「全面封 閉」,但事後會議紀錄竟稱府內人員建議「十五樓以上封閉」即可。特別啟人疑竇的是,監院要求市府提供會議錄音帶,市府竟稱,九十五年二月間開會距今已久, 錄音帶已不見,無法佐證何者為真相。
合理懷疑 錄音帶裏除了有人聲以外可能也有"馬鳴"....所以不能公開建議的人
3. 不沾鍋先生又有替死鬼了 本來是專案簽報市長馬英九核定,同年六月廿九日,陳裕璋代行同意此案。
4. 馬以工強調,....全案都來自市府不當核定停車獎勵。馬以工指出,將請台北市政府自行議處相關違失官員,並函覆監察院。
這和陳聰明以及前幾位"有挺扁嫌疑"的人 待遇可是有天壤之別喔!!!
"罪不及馬哥" 絕不是神話.....是台灣奇蹟...不信嗎?
看官: 記得馀文嗎? 記得貓欗嗎? 記得柵湖嗎?
綠營的支持者 和 茫茫度日的台灣人 也許該想想:
如果這是 陳水扁先生任內的案子 是不是又是一網打盡的追殺?
再想一想:
握有 檢調 司法 加上 監察彈劾 系統的主宰權 的 馬先生
不就會享有和兩蔣一樣的 免責權嗎?
難怪 "王聖人"會頻頻示好 爭取 關愛的眼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an/7/today-p1.htm
監察院長王建煊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語出驚人地大讚馬英九總統是相當優秀的,還以不屑當街脫褲子比喻馬不同流合污,要大家珍惜這位有所不為的好總統。此說引發網友的砲轟,痛批身為「統領御史」的監察院長王建煊大拍馬屁,是否要搶下任行政院長。
藍營懂得...綠營就是不懂...不想懂...不會學....當然只有敗家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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